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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环保局局长讲话材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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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局是政府职能部门,最高机关系国家环保部,隶属于国务院管理,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最新环保局局长讲话材料,仅供参考。

  最新环保局局长讲话材料

  尊敬的张旭村会长、汪家升副局长、吴兰铮县长、肖国绪主任、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非常高兴与大家相聚在这里,共同庆贺罗源县环保协会成立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首先,我谨代表县环保局全体人员对协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我县环保工作的各位领导、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罗源县环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县长环保目标责任书抓好工作,辖区环境质量逐年得到改善。根据2011 年第二季度福州市环境质量通报,我县水流域干流国控、省控断面水质检测累计达标率100% ;敖江干流流域水域功能达标率100% ;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县域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国家标准二级水平;近岸海域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目前,已完成石材企业拆除280 家,完成率达125% ,石材企业整治取得初步成效。罗源湾开发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减排也取得很大进展。尽管如此,我县的环境问题依然严峻,污染物减排与石材业整治,依然是我县环保工作的重头戏,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呼吁全社会的参与,共同推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在罗源县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成立罗源县环保协会意义十分重大,它能够沟通政府与群众间的关系,起到政府及环保部门起不到的作用。正如国家环保部周生贤部长讲过:“当前公众环境意识已显著提高,公众主动参与和监管的愿望十分迫切,只要引导得当,就会成为推动环保工作的重要力量。”保护环境,解决环境问题的原生力就是民间百姓,环保协会所承担的就是动员和推动全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

  希望协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源自于民,服务于民。通过协会这个平台凝聚绿色力量,弘扬绿色观念,传播绿色文明,使罗源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美。

  最后,祝各位领导、来宾、与会代表们身体健康!事业顺利!

  谢谢!

  最新环保局局长讲话材料

  同志们:

  刚才光荣、宪潭同志分别就开展“环保执法年”活动和贯彻省纪委省监察厅的《关于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作了专题发言;围绕着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同志们也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希望大家要认真抓好落实,把我省环保法制建设工作推上一个新的水平。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环保执法年”活动

  科学发展观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总结了20多年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吸取世界上其它国家在发展进程中的经验教训,概括了战胜非典疫情重要启示而提出来的。它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于更好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主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胡锦涛同志在今年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充分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并强调“要牢固树立保护环境的观念,要彻底改变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深刻论述了环境保护与科学发展观的关系,为我们的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我认为,环保部门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上,要着重把握好如下重点:

  一是要坚持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服务。胡锦涛同志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提出,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因此,环保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职责不能动摇,只有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才能真正找准环保部门的位置,才能不断开拓环保工作的新局面。环保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主要体现在:一是削减污染负荷,为经济建设腾出环境容量。二是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路子。

  二是环保部门既要当好“环境医生”,又要当好“环境警察”。这是张德江书记在珠江三角洲环保规划论证会上提出的,就是要求环保部门要从全局出发,就环境建设、环境治理等作出规划,提出方案和措施,为政府当好参谋、当好警察;就是要认真履行环境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加强环境法制建设,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纪行为,坚决打击不法排污企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所以,加强环境执法,对于促进各级政府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维护环境法制的尊严,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实现我省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今年初我们提出今年定为“环境执法年”,这次又专门进行研究部署,这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也是落实张书记指示的具体措施。

  二、正确认清当前我省环境执法的严峻形势,不断创新环境执法工作

  近几年我省的环境法制工作是有成绩的。省人大和省政府先后出台了10多项地方法规和规章,今年省纪委省监察厅出台了《关于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每年组织环保专项检查,查处的力度也不断加大。但是目前环境执法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消极执法或行政执法不作为等行为依然存在,对环境污染熟视无睹、不闻不问的现象也依然存在,在一些地方甚至仍较为严重。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体现在:一是地方政府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是影响环境执法的根本原因,地方保护主义阻碍环保局严格执法,甚至个别地方环保局不去加强执法,而是对付上级检查;二是企业追求短期利益的最大化是污染反弹的直接原因;三是体制、机制、法制和能力等方面的障碍是影响环境执法的主要原因。环境执法存在的这些问题在全国具有普遍性,反映了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成为了制约环保工作发展的主要因素。要解决这些问题,不是独立一个法律问题,而是涉及到政治、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综合问题。有些法律法规的制订和执法体制问题,是基层环保部门无法解决的。因此,在环保执法问题上,连我们环保部门的领导都存在畏难和无所作为的思想,明知加强这项工作重要,但也没有信心,不知从何入手;并且由于考虑某些领导的主意,而视而不见,放任自流。对同志们普遍存在的这种思想,我们可以理解。但我认为有几个方面应形成基本的看法:一是环境执法是环保部门的重要职能。当前环保法制存在的问题是环保工作发展中的问题,它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性是相适应的。但从发展来看,近几年不断得到了加强,尤其是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环境法制必然会向前推进。因此。我们要看清形势,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开拓创新,充分发挥环保法制在推进可持续发展中的法律作用。二是把加强环保执法作为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的抓手。要强化法律意识,依法行政。环保部门开展工作要靠法治。大家都知道,环境保护有法可依,有执法权,有监督权。温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要加强环境的市场准入。市场准入要靠法律来把关,要靠行政许可法。我们有执法权和审批权,只有用好才能开展工作,从而提高环保部门的地位。

  关于环境执法工作的创新,我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处理好依法监管和强化服务的关系。加强执法,目的就是要强化法制观念,同时要把服务工作做好,才能使当事人配合我们的执法。二是执法要突出重点,带动全面。要建立以集中检查式活动为推动,以日常监督执法为基础,以环境执法稽查为保证,以公众和舆论监督为基础的现场监督执法工作体系。重点有几个,包括重点行动,重点案件,重点污染源,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执法问题。三是创新方式,善于执法。首先要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协调执法。我们不但要敢于执法,还要善于执法,要讲求灵活性和注意执法的方式方法。其次,建立公众参与执法制度,强化社会监督。省局专门建立了社会监督员制度,这是加强社会监督的一种很好的形式。第三,推行环境的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包括逐步推行企业年度环境报告书制度、实行上市公司年度环境审计披露制度和及时公布重点案件的查处情况等方面。环保部门要加强上下级沟通,对重大事项要及时通报上级领导,并通过社会力量监督,同时加强环境普法教育工作。第四,建立一个上下联动的执法机制。环保执法中的有些问题只有依靠各级环保部门上下联动,才能达到有效执法的目的。四是要夯实环境执法的基础。目前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必须予以加强才能为执法提供保障。环境监测是环境执法的基础,是环境执法证据的主要来源,要进一步加强。要以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为中心,建立和完善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控。同时要理顺局内部的执法关系。要加强环境执法队伍的建设,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加强培训,实行阳光执法,所有的案件都要公开来做,实行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

  这次“环保执法年”工作,要达到以下三个目的:第一,公布一批排污不达标的企业。第二,查处和曝光一批环境违法的大案要案。第三,对环境保护的老大难问题要挂牌督办。希望各市环保局要以这三个目的来开展执法年的具体工作。

  三、关于做好当前的几个重点工作

  一要抓好治污保洁工程和珠江综合整治工作。最近,省委、省政府专门下达了治污保洁工程的实施方案,各地也都有所动作。佛山的珠江整治工作,包括对汾江的整治、佛山水道的整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以及截污工程等的成效比较明显。但是粤东的治污保洁工作进展比较慢,尤其是练江的整治基本没动。省人大、省政协将按省委的部署对治污保洁工程进行检查,各级环保部门应抓紧抓好此项工作。

  二要重视跨界污染的协调问题。跨界污染纠纷往往是环保部门在审批工作中存在问题造成的。我们应严格把好项目审批关。此外,还应加快环境容量测算工作的进度。容量测算是国家环保总局根据今后要实现从总量管理向容量管理转变的需要,给我们省下达的指标。现在我省水和空气的容量测算工作进展还比较慢,国家要求我省6月底前上报测算结果。重点城市的水和大气的容量测算出来后,要经过专家评定,并经市、省审批后作为指标进行控制,因此各地要加快这项工作的进度,同时要抓好珠江三角洲环保规划的实施和全省环保规划的启动工作。

  三要坚决贯彻国务院当前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最主要是要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江苏的“铁本”案对我省环保工作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我们应严格加强对钢材、水泥、电解铝、铝合金、电池等企业的项目管理,这些都是国家才有权审批的项目,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应严格按规定遵照执行。关于开发区的环保工作,如果没有列入国家和省的开发区名单的,我省环保部门不准做环评。目前我省保留的开发区名单有102个,在清理开发区的工作中,我们应按名单来清理。我省对开发区环保管理把关较好,在建设项目管理方面有所加强,今后更要严格按规定来审批。去年,我省确定对电镀、造纸行业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定点,目前文件尚未下达,省政府正在对文件进行审批。各地级市环保局原则上不得再审批建设新的电镀企业。我省的固体废物防治规划中明确规定了按区域在粤东、粤西、粤北、*、深圳各建立一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各地应严格按规划要求办理。

  四是要做好“6·5”环境宣传月活动。今年的“6·5”宣传月活动应将《关于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宣传作为一个重点内容,特别要加强对后者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省局今年的宣传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内容: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有60多家新闻单位参加;二是以人与自然协调为主题,由我们和省委宣传部、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联合举办一个书画展;三是与*市联合举办一个大型的环保文化广场活动;四是与《南方日报》合办名为“绿色承诺”的12个版面的特刊。

  五是要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抓好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今年,根据国家环保总局与监察部的要求,我省要搞作风建设的回头查活动,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抓出成效。此外,要尽快建立环保重大事故快速反应机制。5月22日,化州市就发生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大家回去后要抓紧建立环保重大事故的快速反应制度,对人员、设备、值班等方面应列入制度中。

  最新环保局局长讲话材料

  同志们:

  年初,在肇庆召开的全省环保局长会议上,李清局长讲了“五个新突破”的工作思路。为落实会议精神,实现执法力度的新突破,省局将今年确定为“环保执法年”。今天这次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部署“环保执法年”的各项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当前全省环保执法的形势

  (一)环保执法成绩显著

  第一,环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为整顿不法排污企业,全省共出动27042次,检查企业9924家,查处企业1188家,取缔关闭淘汰企业189家,停产、限产限期治理29家,处罚44家,处罚责任人5名,得到了国家联合检查组的肯定。

  第二,环境应急与日常监管得到加强。非典期间,执法人员甘冒极大风险,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进行执法大检查;组织开展剧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投毒事件的专项整治工作,收缴毒鼠强等剧毒鼠药和砒霜、磷化物等过期、废弃化学品共62222千克。

  第三,行政许可事项工作力度上新台阶。全年全省环保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77674个,其中审批报告书788个,报告表14116个,环评执行率99.8%,“三同时”执行合格率96.9%,排污许可证发放超过5万多个。

  第四,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全年全省立案查处3017宗,其中取缔、关闭、淘汰企业202家,做出责令限产、限期治理、停产决定178项,行政处罚金额达到2770多万元。

  第五,执法队伍建设有所加强。初步建立了省、市、县、镇等执法网络,监察执法人员达到1800多人。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以“*”重要思想指导环保执法工作,以环保工作大局强化环保执法工作的结果;是树立定位、联动、服务理念,坚持执法领域向全方位拓展,执法体系向多元化转变,执法手段向多样化转变,执法装备向现代化转变的结果;是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坚持营造声势抓大案要案,借助外力解决老大难问题,联合办案增强执法合力的结果;更是全体环保执法人员,尤其是基层环保执法人员,克服困难,忘我工作,开拓进取的结果。但是,与全省环境形势的要求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存在不少问题。

  (二)环保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执法认识不到位。不作为、不执法、执法不严等问题依然存在,对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长期不查处,环保执法工作达不到严格执法的要求。

  第二,执法要求不到位。各级环保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不规范执法,不文明执法的现象。

  第三,执法制度、机制不完善不善于借力执法、联合执法,环保系统上下还未形成联动,相邻的环保部门之间尚未形成互动,对一些环境违法行为尚未形成移送机制,监察力度有待加大。

  第四,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工作作风、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尤其是环境监察机构。在各个市,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都还不高,对现场处罚、对案件的分析、调查、取证方面还不太适应我们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的要求。

  第五,执法设备不够,基层环保部门甚至很缺乏,我们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还比较欠缺。从*年,全国要求对环保监察机构进行标准化建设以来,我省还没有一家监察机构申请标准化建设验收。从最近召开的全国环境监察会议上反映情况看,我省监察机构建设是后进的典型,标准化建设等于零。相对于江苏、浙江、山东等省份来讲,相差太远,江苏监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为100%。

  上述问题既有社会环境的影响,也有法律本身的问题,如法律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执法手段软弱等情况,还有体制等方面的原因。但是从严格要求上讲,从我们自我检查来讲,我们的主观努力不够是比较重要的原因之一。在当前的形势下,加强环保执法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任务。针对我们在环境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省局将今年确定为“环保执法年”,就是想集中利用一年时间,针对突出的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力争实现我们年初确定的执法力度的新突破。

  二、“环保执法年”活动的任务

  “环保执法年”活动的任务,概括起来就是“通过五个一批,实现四个明显,重点完成四大执法任务”。全省“环保执法年”活动总体目标是以查处环保违法行为为重点,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为手段,以促进执法队伍建设为契机,努力实现环保执法新突破,解决一批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查处一批典型的环保违法案件,清查一批违规开工的建设项目,清理一批违反环保法的“土政策”,处分一批违反党纪政纪的责任者,实现环保执法力度明显加大,重大环保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全社会环保法制意识明显加强,环保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为实现这个目标,我们主要要完成四大工作任务。

  (一)继续开展专项整顿行动,以壮声势

  国家连续三年开展了“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上月又讲了“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这是我国在环保领域实践“*”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行动。结合我省情况,我们讲六个方面的重点。

  1、清查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及新建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政策的情况。近一时期来,一些地方政府纷纷出台施政纲领,建广场,上项目,上开发区,修公路、开矿山、搞房地产、建高尔夫球场,随之而来的是新一轮的圈地热兴起。据国土资源部门调查,目前,我国共有30多种、5658个各类开发区,规划面积3.6万平方公里,超过了现有城市建设用地总量。开发区热,使大批农民失地又失业,生计困难,引发社会矛盾,也影响了我国经济健康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还造成极大的土地资源浪费。各地在设立开发区数量、规模、优惠政策上相互攀比,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其中拒不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政策的情况比比皆是,大搞环保的“豁免区”,“特权区”,结果是开发一区,污染一片,破坏一片。这种现象应当得到有效遏止,国家和省正在开展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今年一季度,我省已经砍掉397个开发区,减幅80%。开展“环保执法年”活动,我们可以以此为契机,加强开发区等园区和建设项目的环保管理工作,建立有效的环保管理机制,补齐相关的环保管理手续,重点要对仍然保留102个开发区依法规范管理,及时纠正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落实清洁生产要求。同时,还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开发区热“死灰复燃”。

  2、严肃查处钢铁、水泥、化工、陶瓷、电镀、造纸、印染、火电等行业违规建设与结构性污染问题。部分地区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上马了大量高能耗、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引起了结构性污染,过度能耗就是污染,从我省的情况来看,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省的经济总量已经突破1万亿元人民币,其中钢铁、水泥、化工、陶瓷、电镀、造纸、印染、火电等行业的贡献占有相当的比重,但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其消耗的能源和排放的污染物也是相当可观的,因此我们必须加大对钢铁、水泥、化工、陶瓷、电镀、造纸、印染、火电等行业环保管理力度。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做好这些行业的环保工作,特别是要做好这些行业的环境准入的把关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通过专项整顿行动,查处违规建设,清除结构性污染,而且,还要对*年以来环保整顿工作的成果开展一次“回头看”,严查“*小”和“新六小”企业的死灰复燃、污染反弹。

  3、加强饮用水源地的环保工作。随着经济的发展,我省城市化和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各类开发活动由珠江三角洲和沿海地区向内陆山区拓展,由河流下游向上游迈进,由局部地区向整个区域开发扩散,给生态环保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特别是对饮用水源的安全构成大的威胁。开展“环保执法年”活动,就应当将饮用水源的保护放在优先的位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确立的珠江综合整治工程和治污保洁工程的要求,清除各种威胁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的隐患和清除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点,防止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4、查处违法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整顿进口废物经营秩序,配合司法、海关、工商等部门重点打击非法买卖批文、炒卖进口废物、非法走私废物、非定点企业经营废五金等行为。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加大管理力度,切实防止进口废物造成二次污染。要加大对潮阳贵屿、*大沥、清远龙塘石角、*吴川等重点地区固体废物经营活动的整治。各地环保部门要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依法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实施监管。重点检查生产和使用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实施监管。重点检查生产和使用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含线路板、电镀、砒霜等企业),掌握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去向。特别是对废弃、过期的危险化学品(含毒鼠强等剧毒化学品)及使用过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容器是否按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标准要求妥善贮存,并将其转移到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按照危险废物焚烧(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进行处置进行严格检查。

  要加大对未持有《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广东省经营危险废物上岗证》的单位违法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污染事故应急制度。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特别是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仍未将危险废物交给持有《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未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进行运作,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加强放射源管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摸清废放射源情况,强制收贮闲置废弃的放射源,清除放射性废物污染危害,追究因管理不善、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而造成放射源丢失、被盗、遗弃或者发生重大放射源污染事故的地区和单位的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6、清理各级政府和各行业部门出台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干扰或阻碍环保执法的“土政策”。《全省“环保执法年”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发到各市,各地要着手对本地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与环保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土政策”进行摸底,按照省环保执法年活动领导办公室的要求统一上报告,由省局组织专门人员,逐项研究,讲处理意见,报有权部门清理,并且按照《环保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行政责任。

  (二)完善环保执法机制,营造好的执法环境

  环保执法机制是提高环保执法的重要保证,过去我们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机制,确保了我省环保执法的正常进行,但是也反映出一些问题,由于机制还不够完善,特别是一些重要的执法制度不明确,工作中常常出现扯皮、推诿等现象,导致执法效率不高,执法成效不大。

  开展执法年活动,在开展各项执法行动的同时,建立和完善各项环保执法制度也是一项重要工作。重点是建立与其它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借力管理,借鸡下蛋,进一步明确环保、纪检、司法机关及其他部门的环境保护执法责任,通过建立具体的环保案件移送制度,理顺各部门查处环境保护违法案件的关系,堵截环保违法行为查处的漏洞,形成打击违法行为的合力;在环境保护部门内部建立整体执法机制,系统内形成左右互动,上下级联动的执法机制,开展交叉执法工作,形成相互监督的机制,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和杜绝行政干预执法;按照案件查处分开原则,完善环保部门内部执法程序,明确各执法单位的执法责任、办案期限,提高执法效率;编制典型环保违法行为查处导则,指导地方环保部门对环保违法案件认定和取证工作,统一对环保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提高环保部门执法水平。

  (三)开展执法教育活动,提高队伍素质

  加强环保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环境保护执法人员素质。按照国家局的部署,开展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学习、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通过廉政纪律教育,落实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和环保执法人员“六条禁令”的规定。

  加强法律业务培训考核工作,由省环保局制定培训计划,编写培训教材,对全省执法人员进行专门的执法教育培训,特别是开展对《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凡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执法队伍,已经进入的,要调整岗位。今年,首先在环境监察队伍开始试点,在全省统一培训的基础上,对全省环境监察人员进行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的,暂停履行执法职责,经补考仍不合格的,要调离环境监察队伍。其他环境保护执法人员也要进行考试,各单位要将考试结果列入各人年度考核中。

  加强环保执法队伍的标准化建设和环境执法技术保障建设,加大投入,充实装备,增强环保执法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年内省环境监察总队和*、*、*、*、*、*、*、*、*、*、*等环境监察机构,要通过国家和省组织的标准化建设验收。环境监测机构要按照《全省“环境保护执法年”活动工作方案》的任务要求,更加注重提高为环境保护执法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培训骨干人员,配备相应仪器设备。

  (四)查处大案要案,严惩环境违法行为

  按照严、快、狠的要求在全省集中查处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屡查屡犯、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造成社会影响比较大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不仅要追究违法单位的法律责任,而且还要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的要求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达到处分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在全省范围内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执法的威慑力量,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提高处罚案件的执行率,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自动履行处罚决定的,各级环保部门要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建立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机制,对重大案件要一级督办一级,层层抓落实。并且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曝光。

  三、开展“环保执法年”活动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环境保护执法年活动是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我省环境保护实践“*”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落实执政为民、执政为公的具体要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站在这个高度认识开展环境保护执法年活动的意义,加强领导。省局对此项工作是相当重视的,成立以李清局长为组长,王子葵、陈敏、陈光荣、曾宪潭为副组长,21个地级以上市环保局长为成员的“环保执法年”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光荣同志兼任主任,周国英、周全、陈英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挂靠在省局政策法规处,规划、监督、污控、科技、监察、监测等有关单位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按照《方案》的要求,各地环保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有效开展“环保执法年”工作。各地成立机构的情况要求在6月10日前报告省“环保执法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周密布置,全面推进

  环境保护执法年工作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也不是一项新的工作,是对在新形势下如何有效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一项系统工程,它与环境保护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各项重点工作是紧密融合在一起的。因此,在“环保执法年”工作中,根据全省工作的统一安排,认真开展工作,做到“六个结合”,即把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与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把环保执法检查与人大执法监督相结合,把查处违法行为与开展舆论监督相结合,把追究环保责任与实施党纪政纪处分相结合,把加强执法检查与完善执法机制相结合,把专项整治与治污保洁、珠江综合整治等中心工作相结合,这样,才能全面而有效地推进环保执法工作。

  (三)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各级环保部门要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质量作为实践“*”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按照《方案》确定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措施不软。并且对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开展一次“回头看”,务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对于污染反弹严重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对于“老、大、难”执法问题要统一挂牌督办。

  (四)信息沟通,上下联动

  省局对执法年活动的信息进行统一调度,由环境保护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市要定期向省环保局“环保执法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不得瞒报。省环保局“环保执法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各地环保执法工作情况以及信息上报情况。

  (五)加强宣传,形成监督

  各地要结合今年全省环保宣传月活动,通过培训、讲座、竞赛等活动,大力宣传环境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环境维权的意识和企业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大力宣传环保投诉热线电话12369,有条件的地方要尽快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同时有效发挥环保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推进环保执法年工作的深入开展。省环保局将在广东电台、广东电视台、《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南方网设立“曝光台”,定期公布典型环保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各地也要在当地主要媒体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定期组织新闻单位,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省局将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向新闻单位通报有关案件的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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