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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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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队伍建设调研报告_人民公安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加强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是贯穿公安队伍建设的一条主线。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公安队伍建设调研报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安队伍建设调研报告篇1

如何加强县委政法委机关建设,充分发挥政法委机关领导、管理和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职能作用,是当前县委政法委建设工作亟待研究解决的一个基础性关键性课题。本人结合正宁县实际,谈几点看法同大家探讨。

一、正宁县县委政法委建设的基本情况

正宁县委政法委成立于1982年,现实有干部职工16人。其中书记1名,由县委担任,副处级;专职副书记1名,兼职副书记3名,均为实职正科级;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本科学历4人,大专学历7人,中专学历2人,高中学历2人,平均年龄42岁。

正宁县委政法委自成立以来,积极发挥了在政法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级政法委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充分发挥了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作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正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主要做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构建维护稳定工作格局。把维护稳定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对维稳工作进行宏观统筹安排,定期分析治安形势,及时研究部署工作,推进平安建设。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联系沟通,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提高政法部门协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维护稳定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政法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政法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保障。建立和推行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促进社会各界支持、参与维护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维护稳定工作格局。

(二)大力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近年来,坚持不懈地组织政法部门开展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一系列活动,着力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政法干警的执法行为,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教育活动。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努力做到"四个在心中",有效地解决了政法干警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办案不公、徇私枉法等问题,使全体干警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及时组织对政法、综治干部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政法干警的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

(三)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从加强执法执纪监督入手,逐步整改政法部门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强化规范执法行为的制度体系和队伍管理体系建设,制定了《中共正宁县委政法委执法督导工作制度》和《正宁县政法系统案件评查检查制度》,坚持每年开展二次执法大检查活动,促进政法部门严格依法办案、公正文明执法。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适时组织专项治理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推动政法部门健全规范化执法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执法公开、执法责任和错案追究制度,促进政法部门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理顺社会监督机制,正确引导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营造有利于公正执法的社会环境。

(四)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根据社会治安形势状况,适时组织"严打"整治斗争,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行业的特点,落实严格管理责任制和监管制度,确保不出大的事故。建立基层治安防范组织,创新群防群治模式,构筑基层治安防控网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部门、单位责任,加强社会管理,把社会成员都纳入部门单位等组织管理之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调处队伍建设,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动员各方参与社会治安工作,构建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五)建立健全政法工作机制。坚持从宏观上科学统筹政法工作,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健全完善了政法委员会议制度,对涉及全县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研究安排,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针对政法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健全完善了政法干部管理机制;同时,建立了政法工作协调保障工作机制,积极协调政府支持政法综治工作,保障政法综治经费,提高政法综治部门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提高政法干警待遇,解决政法综治部门人员、场所、设施不足的问题,落实科技强警、从优待警原则,为政法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政法委建设虽然得到了有力加强,职责地位职能作用不断强化,充分发挥了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但要进一步适应形势和任务要求,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别是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后,工作领域更加宽泛,工作任务更加繁重,现有的人员、工作机构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人员、经费、设施、制度等方面。

(一)机构设置不统一,编制、人员不足。政法委的体制、编制及其内设机构的设置和级别,有的由省级相关政法部门与省级编制部门联合制定下发执行,有的由当地自行决定,造成各地内设机构设置不统一、名称不统一、级别不统一。同时,县委政法委承担的任务繁重艰巨,但编制相对不足,人员缺少。目前县委政法委有16人,却有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610办、油区办、见义勇为协会六个单位合署办公,还有执法监督室等内设机构。"小马拉大车"的现状导致工作力量分散,有些工作处于应付被动,难以适应繁重的工作需要,从而使得有些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不高,影响了政法委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创造力和政法委职能作用的发挥。

(二)业务经费紧缺,基础设施簿弱,待遇相对偏低。县委政法委与综治办等六个单位合署办公,一套人马几块牌子,属党委综合部门,既无办案收费权力,也无罚没资格,办公业务经费来源主要靠县财政拨付。由于经费紧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基础设施方面,县委政法委虽说是整个政法机关的中枢,一般都是与县委在同一场所办公,没有独立的办公楼,而且政法委的交通、通讯、办公设施在政法各部门中也是最差的。待遇方面,在工资改革中,政法委干部享受的政法津贴被取消,造成政法委系统的干部与其他政法部门原本相当的工资收入被拉开了档次,使政法委干部职工的工资普遍低于政法各部门同职级干警的工资,极大地挫伤了政法委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三)人员结构不合理,难以适应形势需要。一是人员结构不合理,"官多兵少"。由于受编制的制约,正宁县政法委工作人员中,领导职数多,一般工作人员少,科级以上干部有9人,科员仅有3人。二是干部交流困难,人员更新缓慢。政法委难进难出,干部交流渠道不畅,新鲜血液无法及时补充。有4名科级干部在政法委工作已超过10年,最长的达15年;有2名任职时间超过10年,最短的也有5年之久。因此,经常造成工作被动,工作效率低,导致许多政法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不高。加上政法委面临的任务越来越重,除了要履行县委政法委原有的领导、管理政法部门的职能外,还要承担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等方面的大量具体事务,现行的人员结构和素质已经难以适应繁重的工作需要。

(四)干部协管难履行,政法委权威不高。一是当前县委政法委只是在县委确定人选后才去协助组织部门去考察政法干部,而实质性的"协管干部",并没有真正按《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意见》文件精神去落实。二是目前县委政法委更多的是履行知晓权,难以充分履行协管的权力,没有真正确立对政法部门科级干部任用报批备案制度。县委政法委有协管干部的职能,但是对协管的范围、程序、方式没有统一规定,没有具体的操作程序,具体怎么协管、权限到底有多大不明确。三是由于体制上的障碍,县委政法委在履行加强队伍建设这一"重要责任"时往往"力不从心"。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在级别待遇上与政法委书记相同都是副县级,行政级别的无差距,造成党委政法委协管乏力。

(五)缺乏制度保障,整体效能难发挥。一是尽管县委政法委的职能职责、工作思路和工作原则已经明确,履行职能具有一定的依据。但是,政法委究竟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领导管理政法工作,实际上还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保障。二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县委政法委的职能开始呈现出复合化、多元化的趋势,除了要履行县委政法委原有的领导、管理政法部门的职能外,普遍要承担维护稳定、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多项工作任务。由于县委政法委自身领导管理水平、工作制度机制、力量整合等方面的欠缺,在社会矛盾凸显、刑事犯罪多发的特殊时期,要取得更大工作成效难度增大,加上政法委机关干部的思想观念、理论水平、开拓精神等方面的差异,也影响着整体效能的充分发挥。

(六)执法监督难开展,淡化了监管作用。一是县委政法委编制和人员配备数量过少,内设机构不健全,不能形成专门机构管理和专职人员负责,而对政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往往是体现在具体的案件上。就算有执法监督机构,但专业人员较少,专业性不强,法学理论水平明显落后于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司法实践经验相对不足,导致县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显得力量薄弱,深度不足,影响不大。二是县委政法委在监督当中,多数是过问过问和督促督促,不能从案件的受理到结案后形成一套工作规范。有始无终,抓而不实,削弱了监督的作用。同时,也由于县委政法委没有一定的处理权限,只有建议权,所以县委政法委在监督中,费力不讨好,不愿去深挖细究,从而淡化了监督管理的作用。

三、加强和改进县委政法委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在工作日益繁重的情况下,作为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法委的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应当具有与其职能相适应的权力和地位,使其在履行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应赋予政法委相应的职能和手段,包括必要的管人管事的权力以及物质保障能力。一是建议按照中央意见,由省级党委或政法委统一制定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出台协管干部的有关政策和具体办法,使县委政法委全方位参与对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推荐、考察、选任、管理和监督。重点是县委组织部门支持政法委切实履行好协管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能,对县委政法委协助管理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按照干管权限,由县委组织部会同上一级政法部门和同级政法委,共同考察提出任免意见。根据政法部门工作需要及干部状况,政法委也可直接向组织部或有关部门提出任免、调动的建议。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名单,在报县委组织部的同时,抄报同级政法委和上一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考核县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应听取县委政法委的意见。二是建立健全轮岗交流机制,实行政法委机关与政法部门干部相互交叉挂职锻炼,提高机关人员素质,使政法委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得到优化,切实把中央关于政法委要加强队伍建设和班子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规定落到实处,不断树立党委政法委的权威。

(二)提高干部待遇。在当前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下,政法委系统的工作人员与其他政法部门干警一样,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特别是在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及影响较大的案件中,政法委干部都是冲在第一线,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既是宣传者,又是实施者,而且政法委要组织管理、统筹协调全县的政法工作、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工作压力与其他政法部门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可以说,政法委系统的干部队伍都是工作最忙、最累、最苦、最紧张的群体之一,所以应该有与之相适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建议制定统一的工资、津贴、福利标准,恢复原来"比照享受公安待遇",或者参照其他政法部门享受干警同等待遇。

(三)加强经费保障。经费保障是政法委机关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条件,没有足够的办公业务经费,对开展工作必将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对县委政法委的经费保障工作应引起各级高度重视。要根据政法委所担负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落实经费标准,增加县委政法委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公设施、技术装备和车辆、通讯条件,更好地适应政法工作的需要,并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将综治维稳、禁毒、防范和治理邪教问题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分级负担,按时足额拨付,确保政法委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理顺机构设置。一是大力推进政法委系统的机构改革,规范政法委机关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统一内设机构的名称和级别,增加人员编制数量,提高政工部门建制级别,根据当前县委政法委担负的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任务日益繁重的实际情况,加强县委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力量,配备必要数量的机关干部,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改革政法系统党组织,建议组建政法系统党委,让县委政法委在领导、管理、监督、协调政法工作方面充分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把管人与管事的工作机制紧密结合起来。目前政法系统内各政法部门的党组织设置既有党委,又有党总支、党支部,而县委政法委却只设立党支部。让一个党支部去领导党委(党组),存在逻辑上的混乱,也严重违背了组织原则。建立政法系统党委,既可以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应承担的职责分工,也可以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协助组织部门实施对政法部门的有效管理,又能坚持党管司法机关的原则,强化党内司法监督力度,弥补当前司法监督乏力的问题。

(五)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一套切合实际和行之有效的能够规范县级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从组织领导、责任权力、监督约束、机构设置、经费保障等方面,制定公正合理、操作性强的政法委工作制度规范。从制度建设入手,强化内部管理机制创新,严格规范各部门、岗位责任,明确工作程序和纪律,提高机关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认真落实政法委员会会议制度、重大事项议决制度等工作制度,根据县委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政法委员会会议制度这一集体领导有效载体,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切实做到组织不越位,支持不干预,指导不包办,监督不手软。

(六)强化执法监督。促进司法机关依法办案,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预防和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确保司法公正是县委政法委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职能作用,配齐配强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机构,并赋予相应的调查权、建议权、处分权,加强对政法各部门的执法监督。研究制定加强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办法和措施,明确执法监督的内容和重点;在目前编制难落实的情况下,抽调具有较高法律知识水平和司法、执法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充实到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强化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监督工作人员法律实务能力和执法监督的水平,通过对执法行为和影响较大的案件的监督,确保司法机关公正执法,从源头上防范错案的发生,并通过强化监督,规范和制约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杜绝执法犯法、徇私舞弊的现象。同时把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把执法监督职能与干部管理职能结合起来,把执法监督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把执法监督工作与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严格奖惩。

公安队伍建设调研报告篇2

20__年4月下旬,本人与情报中心副主任沈海、政工督察室民警刘阳对全县25个乡镇派出所的公安队伍建设和情报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过程中,作为政工干部,我借此机会对乡镇派出所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在近一周的时间里,共接触派出所民警60余人,与19名所长、4名教导员、18名业务骨干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对派出所目前的队伍状况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既看到绝大多数基层派出所工作上朝气蓬勃的良好气氛,也发现了队伍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督导检查结束后,我对调研记录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总结,整理成如下报告,希望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点滴帮助。

一,基层公安队伍的主流永远是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

树文、城东、白山、胜利、金山、小宽、东河等绝大多数派出所的工作都是井然有序的。用朝气蓬勃、欣欣向荣来形容我们的队伍永远恰如其分。我从同志们那张张面孔上读出了一种乐观向上、团结奋进、积极进取的集体主义精神。为了便于表述,我将这激情迸发、充满正能量的战斗群体分成两类。

(一)是以家住本乡镇的老民警居多,主持工作的所长也是老同志。他们长期在一起工作,尽管脾气秉性各不相同,但共同的理想、真诚的合作使他们建立了一种默契的兄弟情谊,此所谓君子和而不同。他们对新入警的年轻同志就像对待自己的亲兄弟一样关心爱护。这些老同志在故乡这片热土上辛勤耕耘无怨无悔。其中突出的代表就是金山、孟家岭等偏远农村派出所。周欣、申火炎、宋喜军、张焕昌等都是89年参加工作的老同志,他们有扎实的业务功底,具备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周欣连续在金山派出所工作八年,他事必亲躬、冲锋在前。可以看出金山派出所、孟家岭派出所等都是群众满意、党委放心的一流队伍。在调研过程中时,教导员宋喜军自豪的说:"我们非常注重培养年轻同志。在我们这工作过的张铁钢、王辉等同志都十分留恋这里,都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

(二)是以常兴、张凯、于宏志、刘永凯等一大批四十左右岁的中青年所长带领的队伍。他们朝气蓬勃,一往无前。在他们工作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困难"二字,有的只是自信、乐观与从容。他们都是在一线所队磨练多年的老同志,有经验、有魄力、能吃苦、求上进。他们个个是率先垂范排头兵,因此他们带的队伍可以称得上是党和人民放心的爱民为民之师、公平正义之师。

特别要强调的是,基层派出所还有很多才华四溢的新老同志。年轻民警中不乏名牌大学科班出身的精英。四棵树派出所的赵亮,小伙子聪明好学、心如止水。作为内勤写得一手好字,各种工作记录让人看了耳目一新、神清气爽!还有来自沈阳市的袁冬冬,大学毕业,专业英语四级。据说专业四级相当于非专业的六、七级。完全可以和老外对话。可见,我们公安队伍真是人才辈出、后继有人啊!

除了风华正茂的年轻人,还有像郝洪亮、赵克印、李国海、赵新宇等众多的老同志,他们依然战斗在一线,依然是中青年领导的参谋和助手。23日中午,我们到小宽派出所时,我特意找到正在染发的郝洪亮攀谈了许久,他用沙哑的嗓音对我说:年轻的领导很关心他,他也愿意发挥自己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长处,主动承担一些调解纠纷的工作。看到他那认真地态度,我真为我们队伍有这样的同志而感到欣慰。在郭家店派出所我见到了能填词赋诗的赵新宇同志,临走时我特意关照赵新宇同志一定要勤读书多练笔,积极参加文学作品大赛活动,他欣然应诺。

二,当前基层派出所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 跨省、市、县招收警察的问题。

在基层派出所,让所长们揪心的是那些跨省、市、县新入警的小青年儿们。有辽宁省锦州的、沈阳的,内蒙古科尔沁的等等。省内其他市县的就更多了。他们绝大多数都抱有在基层呆两年再说地想法,时刻想着回梨树、回四平、回大城市。他们有当警察的美好愿望和理想,但现实生活对他们似乎太苛刻了。以在泉眼岭派出所工作、家住沈阳市的袁冬冬为例,他已经在沈阳成家,现在面临夫妻两地分居的问题,而下一步成为人父后又面临教育孩子的重任,这是精神层面的问题。从经济层面讲,往返泉眼岭与沈阳市之间一年要多少经济支出?而且新入警的工资并不高,更没有远程通勤补助。将来又要面临照顾父母、儿女的重担,凡此种.种,让他们如何面对"家国"的双重责任?如何面对忠孝两难全的尴尬?要知道他们大多数人是独生子女。

那些制定招警政策的人应该到基层派出所去看看,看看他们酿的苦酒。看看他们制定的政策是多么的不切实际!从政治的高度讲这一政策将给公安队伍建设带来难以解决的现实问题和长久的影响。

(二)老民警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所有五十左右的老民警都有二三十年的基层工作历程。年轻时每个人对工作都有火一样的热情、都创造过辉煌的业绩。岁月如流,黄沙淘尽乃是金。老同志有着丰富的人生经历和工作经验,他们是我们队伍的财富,绝不是负担。但绝大多数老同志身体健康状况堪忧、工作积极性不高,个别人还长期泡病号。如何调动老同志的积极性、照顾好老同志就成了队伍建设的一道难题。我走访的三个较大的派出所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一问题。如十家堡派出所、奉化派出所、榆树台派出所。

(三)民警心理压力过大的问题。

年老体弱民警偏多的单位,所长的压力普遍较大,因为所有的任务指标是按人头泼下去的,而这些老同志完成任务很吃力,实际工作都压在了所长和教导员以及少数年轻民警的身上了,这种状况又造成了民警心理压力大,焦虑、妄想,甚至不安心工作,产生一种逃避工作的意识。这种状况在个别派出所表现得尤为明显。所长疲于应付各种任务指标,无力抓队伍建设,整个队伍步调不一致,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甚至个别派出所长不堪重负主动"让贤"。

(四)极个别派出所长工作能力不强的问题。

调研过程中,发现极个别派出所长没有一线工作经历,缺乏实际工作经验,执法办案水平低。民警称:下乡办案(他)就是多占(车上的)一个位置。可以想象,这样水平不高的领导很难服众,他不但带不出一支能打硬仗的队伍,反过来还会影响其他同志的工作热情,成为工作的障碍。说这话的同志也许是偏见,但,更可能是实情。

三,如何加强队伍建设是公安政治工作永恒的课题。

(一)确保一方平安就要有一支稳定的队伍。

近几年民警招录工作采取的是"全国招生"。新入警的有沈阳市的、锦州市的,有内蒙古赤峰的,也有黑龙江牙克石的。千里迢迢来此工作,年轻民警的生活成本加大了、生活困难增多了、公安队伍人员不稳定的现象出现了。解决这一问题根本的出路在于通过制定符合实际的政策。难道就不能通过招收本乡镇籍的大学毕业生吗来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吗?1989年从乡镇招收的一百多名警察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他们的根在于此、情系于斯。正所谓"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时至今日,那批当年的合同警早已过不惑之年,有的已经年过半百。但他们二十多年来为公安事业作出的贡献将永远被家乡人民所铭记。

在调研中发现,不少年轻大学生放弃外地优厚的工作,返回家乡入警。如城东派出所的巍威、郑印等人。尤其是郑印,曾经在辽源市东丰县考试入警,工作六年之久,还被作为业务骨干调入刑警队工作。但家中父母、爷爷、妻儿的召唤终于让他踏上归乡的征程,他再次参加考试、再次成为一名家乡的警察。可能他原来警队的领导会感到惋惜,然而对于郑印本人却也是一种释然。他曾经对我说过:"在外边工作五六年了,现在要加倍对家中老小给予情感上得补偿。我欠他们的太多了!"都说好男儿志在四方,我看也应该提倡"好男儿志在家乡!"

大学全国招生,军队全国招兵,那是民族融合与交流、区域团结与协作的必须。但公安机关不是学校,更有别于军营。学校是好聚好散只有四年,军营是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兵,然而警营却是铁打的衙门一世的兵!希望通过制定"仅限本地户籍大学生参加招警考试"的政策来实现警察"本土化"。

(二)一流的队伍更需要一流的领导。

基层所队领导的选拔任用是队伍建设的关键。没有基层所队实际经验,或长期没有从事一线工作的同志,即使政治上优秀,有敬业精神也很难在短时间内胜任派出所工作。不胜任派出所工作,那就不是一名合格的基层民警,不是合格的基层民警如何能胜领导职务!如何服众!瘸子打围座山喊的时代已经过去。打铁须得自身硬,要当好派出所长就要懂业务,就要率先垂范、冲锋在前。

基层是前沿阵地,一个萝卜顶一个坑,是退无可退的战斗岗位。六年前陶永泉同志来城东派出所检查工作时,他问时任所长的李国海是否已经完成某项工作。李国海说:"马上安排人落实"。陶局长很不高兴的说:"你还安排谁落实啊?"李国海马上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赶紧回答:"我马上就干。"可以看出派出所长即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应该从长期工作在一线战斗单位或业务科室里选派任用。如:奉化派出所张竟鹏、小宽派出所张凯、白山派出所侯乃静等等。

(三)派出所长要进乡镇党委班子,更要有协调政府相关部门的权力。

派出所长进入领导班子除了参加党委会、管理派出所外,并没有其它的分工。建议上级机关协调地方党委政府,派出所长不但要参加党委,而且要有实际权力。至少要分管涉及社会治安一块的司法所、综治办等。这样才能发挥作为党委委员的权责,方便协调司法调解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项工作。

(四)提高民警待遇,提振派出所的整体精神状态、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1,对那些已经被招来的外省市县的年轻警察,应该考虑到他们的实际困难,从生活上照顾他们。家在外地的民警应该给一些长途补助,单身民警长期在派出所值班,能否给一点加班费什么的。同时为他们提供一些文化娱乐活动设施,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这些都有利于他们的成长,有利于工作。更能让他们安心基层,甚至扎根乡镇。

2,提高老民警的级别待遇,延长民警的政治生命。在基层所队四十五岁对于民警是一道坎。这个年龄如果没有提职的话,几乎再没机会了。然而,四十五岁正是一个人年富力强的时候。换句话说,四十五岁正是既有工作经验又有体力耐力的时期。基层一位老民警对我说:"年轻时是有热情没经验,现在是有经验没热情了!"

这一问题只有从"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的机制上去解决。可以规定在基层工作年满二十年以上,且五年内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连续五年考核及格以上的给予副科股级待遇;副科股级民警五年内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连续五年考核良好以上的给予科股级待遇;科股级民警五年内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连续五年考核优秀以上的可以晋升为副(科)局级民警。通过逐渐提高老民警的政治地位(警衔)和经济待遇,就能化不利因素为有利条件,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延长他们的政治生命。从而提振派出所的整体精神面貌。让那些不唯上、不唯权、只唯事的老实厚道民警有奔头、有自尊,越干越有劲头!

(五)定期调整基层所队人员结构,及时注入新鲜血液。

十家堡、奉化等个别派出所老同志偏多,部分人员健康状况欠佳、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不强。在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指标完成上存在较大压力。而树文派出所年轻同志偏多,工作气氛热烈,年轻人工作起来争先恐后。对比两类单位我深感这就好比打扑克,抓到了一手好牌谁都会打,抓到一手孬牌只能是"老太太下夹子-----强支"。然而,队伍建设不是打扑克。我们可以通过定期调配基层所队新老民警比例来解决这一问题,如此就可以发挥新老同志各自的优势,工作中扬长避短,共同前进。

(六)建立警营文化活动中心,给所有民警一个释放工作压力的空间。

公安民警承受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同时还承受着不被人理解、被人误解等方方面面的社会压力。如何

化解压力、释放压力是从优待警工作的重要议题。为此上级公安机关想了很多办法。如建立"小阅览室、小娱乐室、小健身房等",想办法让民警释放压力。然而,基层所队条件不一,很难在有限的经费中拨出专款去建设。就算建成了,每周5至6天的工作实际,休息时间都被工作挤占了,哪来的时间娱乐?退一步讲,即使有时间又要考虑社会影响,更何况任何文件都没有规定每周什么时间是民警文化娱乐的时间!即使你在星期天礼拜进歌舞厅喊两嗓子,那依然是违纪的。今年年初,有人举报经侦大队小陈工作时间内进入娱乐场所。经纪检核查才知道真相,原来早在几天前她就休假了。可见,如今的警察几乎个个是"亚历山大"公爵啊!就算是休假想放松一下也照样被人误解!被人举报!

办法总比困难多,天无绝人之路。在这个问题上,我探讨并借鉴了一些民间自发组织的健康娱乐活动,如大大大大大大。建议上级集中警营文化建设资金,开发一个环境优美的"警营文化活动中心"。民警在休假期间、周六周日休息时间内,可以有计划的前往中心进行活动。中心提供简单的食宿,民警仅付适当的成本费用即可。中心的功能:首先应具备像原来"东山基地"那样幽雅的环境,使之成为民警的天然氧吧。其次,能够提供一些娱乐设施和条件,如垂钓、健身、娱乐、图书等。最后,必须规定文化中心不接待民警以外的任何团体和个人;不设高档客房;不提供高档餐饮。相信如果管理到位,会成为广大民警释放压力和文化活动的一个好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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