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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保释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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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保释申请书

  我国刑事诉讼中并没有保释这个词,与之意义相同的是取保候审。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刑事拘留保释申请书的模板,希望对大家有用。

  刑事拘留保释申请书篇一

  北京市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女,岁,汉族, 人,住北京市 ,系犯罪嫌疑人 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男, 岁, 人,住北京市,现羁押于北京市区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一案,于201 年 月 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北京市看守所。

  本人系配偶,现根据本案案情,并结合个人家庭实际困难及其犯罪的具体社会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律依据和理由如下:

  一、平时表现一贯良好,历史上无违法犯罪记录,此次因法律意识淡薄,且为了缓解家庭生活的压力,受到利益的诱惑才导致了此次违法犯罪。

  二、家中有年近80岁的双亲老人需要赡养,下有年幼的子女需要照顾抚养,作为家庭的重要支柱,他的违法行为在给社会带来影响的同时,也给我们这个家庭带来了很大的伤害,给家庭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三、涉嫌罪名为罪,系非暴力性犯罪,不具有社会

  危害性,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及第五十七条的各项规定,作为的家属,我们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保证他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做到:(1)遵纪守法;(2)保证随传随到;(3)不干扰证人作证;(4)不作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5)保证不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县市。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家庭困难,需要其尽到家庭成员的抚养和赡养义务,其行为也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恳请贵院检察官考虑犯罪嫌疑人的实际困难,对为其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予以批准为谢。

  此致

  北京市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签字)

  201 年 月日

  附: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2、申请人住房登记本复印件。

  刑事拘留保释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__________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理由:犯罪嫌疑人________因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_______漾濞县公安局批准(或决定)拘留。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的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_________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_________(或保证金为10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申请人:

  年 月 日

  刑事拘留保释申请书篇三

  南丹县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三十三条规定,我所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及潘政礼的委托,我所指派我担任犯罪嫌疑人潘政礼的辩护人。我到南丹县公安局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潘政礼,了解案情,也到南丹县检察院查阅了案卷材料,根据案情,特作。认为犯罪嫌疑人潘政礼没有构成犯罪。其理由是:

  一、在主观上,犯罪嫌疑人潘政礼没有非法拘禁杨顺志的故意。潘政礼事前没有跟被告人吴胜良联系,潘政礼是想向被告人吴胜良借钱,才决定去找被告人吴胜良的,也不知被告人吴胜良和被害人杨顺志之间有纠纷,更不知有该案之事,仅是巧遇吴胜良和被害人杨顺志纷争一事。并且,潘政礼也没有因此非法拘禁被害人杨顺志的故意。

  二、在客观上,潘政礼没有非法拘禁被害人杨顺志的行为。离开采石场的主意,是被害人杨顺志提出的,意思是去找钱还给被告人吴胜良。并且是被告人吴胜良与杨顺志叫被告人潘政礼一同上车的,被告人潘政礼的意思只是等被告人吴胜良办完事后再谈借钱一事。却不知吴杨之间有此纠纷,车开往的方向不是被告人潘政礼决定的,潘仅是陪同而已,一直到被公安人员拘留时止,潘政礼都没有非法拘禁杨的语言和行动。至于书写协议之事,那是吴杨的意思表示,并且是杨让潘代为书写的。写完后直接交给杨,此后也不管吴杨

  二人。连吴杨二人是否签字也不知。

  三、南丹县公安局也没有提出潘政礼有犯罪的事实和证据,指控的犯罪不成立。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潘政礼不构成犯罪。请人民检察院不起诉。

  此致

  南丹县人民检察院

  辨护人:李平

  广西罗挥得律师事务所

  2013年 1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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