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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策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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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是退稿人民的防火安全意识,建设平安社会的重要途径,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精心整理的2019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策划方案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2019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策划方案

  为加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提高预防火灾能力,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交发〔2018〕435号)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委办发〔2018〕xx号)要求,从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合行业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县关于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治理的原则,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行业部门齐抓共管,在防范火灾、应急救援、宣传培训、重大活动防控等方面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防控、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重点区域火灾防控。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车站、施工现场、人员驻地等人员车辆密集场所和本单位进行扎实仔细的消防安全摸底排查,切实掌握本行业、辖区内火灾高风险区域,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强的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措施,落实整改任务,着力消除火灾隐患。特别是要加大对公路建设项目彩钢板临建设施的火灾隐患管控力度,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范使用不同防火等级的彩钢板建材,留出足够的防火间距,规范布设彩钢板临建设施。

  (二)严格落实火灾防范责任。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明确火灾防控的具体部门及责任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本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保证防火放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三)建立健全火灾救援协作联动机制。完善同公安、气象、地震、应急、消防等部门相互协作的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完善行业部门间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和行业内的应急救援、联勤联动火灾防控协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预警预判,强化火灾防控能力。

  (四)提升消防设施完好率。年底前,高层建筑及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全部完成消防控制室注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并按照要求接入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2019年全国“两会”前,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物联网建设质量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完整、鲜活。通过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实行消防设施远程监测,不断提升消防设施完好率。

  (五)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全行业部署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单位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科学研判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各单位要全面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及汽车客运站、在建工程、单位内部的电器产品使用、线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在元旦、春节前对消防安全及电气火灾治理进行集中检查,确保消防专项治理行动落到实处。

  (六)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推进行业消防宣传“八进”等活动,并在元旦、春节、元宵和全国“两会”等重大节会前,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并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单位网站等平台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多管齐下加大消防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在行业内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确保行业人员受训率达到100%,全面增强行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2018年年底前,各单位要分层级、分步骤对单位消防责任人。管理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七)强化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逃生自救能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实际,开展一次冬季练兵行动,通过应急演练检验队伍,完善预案,提升能力。

  (八)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各单位要紧盯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活动、全国和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降低火灾风险。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春运期间,各单位要加强重点区域、敏感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加强针对性宣传培训,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8年11月27日前)。各单位要分别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全面实施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前)。各单位要深入研判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元旦、春节、元宵和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总结提高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冬春火灾防控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冬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扎实部署推进,明确目标任务,靠实责任分工,推动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冬春火灾防控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督导落实等工作。

  (二)分类排查整治,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和工作协同机制,加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合理安排消防安全值班,按要求配备值班人员,做到火灾事故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火灾事故信息。

  (三)严格督查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督查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展缓慢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严肃问责。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局办公室;2018年12月起每月18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工作总结。

  2019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策划方案范文

  冬春季节天气寒冷、风大物燥,历来是火灾高发特别是亡人火灾多发的季节。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决定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一般亡人火灾,遏制较大和有影响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维护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各县(区)政府要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部门监管。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突出单位主责。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夯实基层基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属地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内容,整合发挥基层力量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五)从严问责追责。监督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1月10日前)。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单位分别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全面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11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对工作情况组织检查验收,总结xx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检查治理。

  1. 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检查。持续组织开展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养老院、施工现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等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和室内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问题。民政部门督促养老院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巡查检查和冬季夜间值守。住建部门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教育部门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对宿舍、食堂、教学楼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巡查,强化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频次。文化部门督促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加强防火巡查和重要节点期间值班驻守。卫生计生部门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组织开展医疗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商务部门督促商场、市场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检查巡查,加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

  2. 强化农村社区巡查检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城中村”、群租房、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各级公安机关组织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电缆井、电表箱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夜间巡查,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

  3. 强力推动博物馆和文物建筑隐患问题整改。各级文化、文物、消防部门对照前期单位自查以及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督促有关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按期消除隐患。指导博物馆、文物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4. 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验收。2018年11月中上旬,住建、商务、文化、安监、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县(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核查各地专项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对未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工作措施不落实的单位,一律重新进行整治。

  5.持续推进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各县(区)结合年底工作,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2018年12月底前,再次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2019年1月底前,各级工商、质监、安监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热毯、电暖器、电炉等电热器具行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排查电气线路,重点整治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各级商务、旅游、文化、卫生、教育、民政等部门着力推进商场市场、宾馆酒店、公共娱乐、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场所安装电气火灾智能监控设备。

  6.开展仓储、快递、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2018年11月至12月,各级邮政管理、交通、商务、供销、物资储备等部门联合,组织对仓储、快递、物流行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人员违规留宿、违规用火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督促仓储、快递、物流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7.开展输变配电气设备火灾隐患治理。2019年1月至3月,各级电力管理部门、电力公司组织对全市运变电站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自动消防设施缺设或故障、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电缆沟道防火措施不落实等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督促运变电站管理单位及时整改隐患问题,落实技防物防措施,提升运变电站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 加强社会宣传。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加强对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走进辖区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逐一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督促博物馆、文物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强化消防科普馆、教育馆、消防队站开放,定期组织开展群众参观体验活动。

  2. 加强安全提示。在市级广播、电视、报刊设立消防专题专栏,常态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提示字幕;立冬、圣诞、元旦、立春、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各地及时通过媒体发布季节火灾风险提示,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向党政机关干部和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加强道路和小区消防橱窗建设,督促沿街单位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等高频次播发消防警示提示。

  3. 加强消防培训。各县(区)要分行业分受众抓好消防培训工作。2018年11月底前,组织开展行业部门、大型国有企业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2018年底前,各县(区)组织开展一次公安派出所民警、安监员、基层网格员、社区巡防员消防业务培训,提高发现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的能力。督促社会单位组织对物业企业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三)优化消防救援能力。

  1. 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县(区)按年度计划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招收及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全面落实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要求,配齐配强人员器材装备。加强对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指导调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提升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和快速反应能力。

  2.推进救援机制转型升级。各县(区)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统筹规范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将民间救援组织纳入应急调派体系,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2018年底前,各级消防、气象、水利、国土、住建、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一次多力量参与、多队伍参加的应急联动实战演练。

  3.全面做好应急救援准备。扎实开展消防水源建设、普查和维护保养工作,2018年11月底前,各县(区)市政、供水等部门对市政消防水源全面维修保养一遍,并落实防寒保暖措施,确保完整好用。各级消防队伍部署开展冬季训练工作,保持车辆器材完整好用,随时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1. 严格管控重点区域。紧盯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活动、省“两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突出要害单位、重点场所,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提前摸排各地组织的商业促销、庙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督促活动主办单位组织人员加强活动现场巡逻值守。

  2. 提升社会面防控等级。元旦、春节、元宵节、省“两会”全国“两会”等期间,各县(区)组成联合检查组,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夜间营业场所加大错时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夜间营业场所加大错时检查力度,全面降低火灾风险。

  3. 前置应急力量。各县(区)围绕繁华商圈、游园庙会、交通枢纽以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应急力量和装备实行驻守执勤、巡逻看护,加密布设前置执勤点,确保消防安全。

  五、工作措施

  (一)精准研判风险。各县(区)认真分析研判冬春季节火灾形势,部署开展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二)开展约谈提示。提请市政府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县(区)政府和行业部门、重点企业。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三)实施清单治理。2018年11月底前,各县(区)分行业、分领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2018年12月底前,行业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四)集中曝光督办。结合每月25日集中曝光制度,定期在主流媒体曝光各类严重火灾隐患,以舆论力量倒逼隐患整改;对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2018年12月和2019年2月,将统一组织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火灾隐患。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督促隐患单位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明确整改责任。

  (五)依法依规监管。消防部门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安排部署,深入践行便民利民承诺,切实将服务理念贯穿于行政执法过程始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抽查,事先公告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检查后及时公告查处结果。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结合形势研判,重点抽查养老院、医院、博物馆、商场市场、建筑工地等高风险场所,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示范性检查,指导行业系统提升消防监管水平,督促社会单位按要求组织自查自改。严格责任追究,发生火灾事故,既要查原因,也要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人。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各级监管部门、行业部门改制重组、职能调整、人员转隶的实际,出台具体措施保证火灾防控工作连续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承担日常工作。各县(区)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三)强化监管协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四)严格督导问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县(区)、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18年11月12日前报送至市消防支队;12月起,每月26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联系人:

  2019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策划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入推进全市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系列重大活动和“两节”“两会”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安委会决定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防大火、降亡人、压总量”总体目标,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实现系列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四个确保”目标,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各地、各部门认真宣贯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市政府办公厅《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2018年11月底前,全市所有区、县(市)出台本地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具体办法。进一步推动市、县两级消安委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充实人员力量,健全工作制度。2018年底前,教育、民政、民宗、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制定出台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全面完成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大力推动单位落实全员、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应急预案。加强新员工上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员工培训。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日常管理和检查,加大消防安全投入,提高消防安全本质水平。

  (二)深化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整治举措。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各地开展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客运车站(客运码头、客运机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集体宿舍)以及博物馆、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和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人员密集场所推进“智慧消防”、远程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民政、消防部门督促养老院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建设部门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商务部门加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

  2.突出重点区域消防安全治理。全市确定60个火灾形势严峻的重点镇街,务必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和人员,加强各项保障,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日常管理,抓好宣传培训,组织好群众性消防工作,提高火灾设防等级。各镇街以火灾隐患突出的城郊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待拆迁区域为重点,加强日常巡防、隐患督改、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准备。各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组织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夜间巡查,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结合居住出租房复查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居住出租房“旅馆式”管理。

  3.开展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各区、县(市)政府要及时挂牌督办,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督办部门和期限。督促指导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整改期间的火灾防范手段。对前期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挂牌的18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各地要组织一次整改情况的上门跟踪,督促单位按期整改到位。对久拖不改的,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协调媒体分批次公布曝光,强力推动。2018年底前,各地要完成第十六批省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的整改销案,并摸排确定新一批拟挂牌对象。

  4.推进老旧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快完成2018年度30个老旧小区消防设施增配改造任务。通过保障消防车道畅通、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提升智能消防技防措施、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建强社区微型消防力量、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方式推进老旧小区消防安全。在特殊人群住所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2018年底前,各地50%的老旧小区按照指导标准完成整治任务。

  5.推进其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2018年11月上旬,各地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一律重新进行整治。结合近期召开的全市居住小区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现场会工作要求,做好试点工作经验的总结提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广各地学习借鉴。年底前,推进各地完成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和占用消防登高场地、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解决突出问题。2018年12月底前,根据杭州厂房(仓库)火灾防控的现实需要,开展全市厂房(仓库)消防安全集中清查行动,力争全市不发生有影响力的厂房(仓库)火灾。12月底前,再次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结合年底工作,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2019年春节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排查电气线路,重点整治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等。根据我市火灾形势分析研判报告,结合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工作,重点推进电动自行车、电气等重点领域的综合治理工作。各区、县(市)按照什么火灾隐患突出就解决什么火灾隐患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及防控重点,组织开展至少一项消防安全整治行动。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社会宣传。周密部署全市“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深化消防宣传“十进”工作,针对老、弱、病、残、孤寡等弱势群体,组织消防员、消防志愿者开展以消防宣传教育为主,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宣传为辅的公益“敲门”行动。各消防科普馆、教育馆发挥好预约平台作用,全面接受群众参观体验预约,每周至少1次组织参观体验。常态化抓好学校师生消防安全“实践”活动,严格执行“全民消防我行动”大型公益计划,协调各类新闻传播媒体开展“联动”宣传。冬防期间各区、县(市)要举办1至2次综合性消防宣传互动培训体验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2.加强安全提示。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各地组织媒体发布火灾风险提示,重点强化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各级党政干部和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积极利用固有阵地和户外视频、广告牌、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博物馆、文物单位、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

  3.加强消防培训。2018年11月底前,各地组织一次国有企业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按照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年”活动要求,2018年底前,重点抓好党政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公安派出所民警、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基层网格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等7类人员的分级培训。督促有关单位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四)优化消防救援能力。

  1.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地按年度计划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招收及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

  2.规范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整合应急救援力量,规范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健全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2018年底前,各地消防、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应急联动实战演练。

  3.强化应急救援准备。2018年11月底前,各地市政、供水等部门组织对市政消防水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各地消防救援队伍针对冬季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特点,扎实开展练兵活动,落实人员防寒、装备防冻、车辆防滑措施。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重要节点,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和火灾高风险区域场所开展熟悉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前置力量巡护,提高快速到场处置能力。

  (五)做好重大活动安保工作。

  1.严格管控核心区域。紧盯首届联合国地理信息大会等重要会议,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特别是针对在我市举办的第十四届世界游泳锦标赛,有关部门要组织对会场、住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严格防范措施,确保绝对安全。

  2.提升社会面防控等级。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等期间,各地组成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夜间营业场所加大错时检查力度,全面降低火灾风险。

  3.前置应急力量。各地围绕繁华商圈、游园庙会、旅游景区、公交场站以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和装备,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进行驻勤巡逻。

  三、主要措施

  (一)精准研判风险。2018年11月底前,各区、县(市)政府召开一次常务会或办公会,专题研判本地冬春季火灾形势,部署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地消防部门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和救援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向政府专题报告,并将各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及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有关部门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开展约谈提示。各区、县(市)政府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业部门、国有重点企业。有关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部门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向社会作出一次整改承诺,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三)实行清单治理。2018年11月底前,各地分行业、分领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2018年底前,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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