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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管理规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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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的建设,规范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作积极和创造性,特制订居委会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居委会管理规定1

    居民会议制度

  一、居民会议由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也可以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300户以上的居民委员会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人参加。

  二、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18周岁以上居民或者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有效。

  三、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居民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有1/5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1/5以上的户或者1/3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

  四、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五、居民会议的职权:

  1、听取和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制定居民公约;

  3、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4、讨论决定居办经济的发展规划;

  5、监督居民委员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6、讨论决定兴办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发展居办经济等事项;

  7、改变或撤销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8、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其它重要事项。

  社区居务公开制度

  为增加居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1、居委会集体经济总收入、产值、利税完成情况,集体债权债务情况,财务收支情况;

  2、各种承包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完成情况;

  3、居委会各种收费的数额及用项;

  4、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政策者的处罚情况;

  5、烈军属、困难户、五保户、优抚金、城县低保金总数额和发放情况;

  6、居委会“两委”班子任期、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干部工资报酬情况;

  7、其他公共事业和涉及居民利益的事项。

  二、居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1、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度,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的时间。有关政策、法规、社区居民委会发展规划、社区居委会干部现任目标、社区居委干部评议情况、计生工作等半年公布一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及财务公开每月公开,其它公开内容可视情况随时公开;

  2、居务公开采取居务公开栏公布、发放“明白纸”、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公布两种方式,以公开栏公布形式为主。

  居委会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每年召开两次居民会议,由居委会主任汇报工作,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居民会议决定的问题,由居委会付诸实施。

  2、每周召开一次委员例会,研究前段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计划,会议做好记录。

  3.每月召开一次居民小组长、居民楼长会议,研究当前工作及下步工作计划。

  4.每年召开一次各工作委员会会议,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二、学习制度

  1、每周五下午为政治学习时间,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文件及法律知识

  2、各工作委员会,每周利用半天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

  3、每月组织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学习一次,并结合具体工作进行讨论,征求意见。

  三、报告制度

  1、定期向街办汇报居委会的工作,自觉接受街办具体指导。

  2、及时向街办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沟通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

  3、总结、树立各类先进典型(集体或个人),上报街办,学习推广。

  4、重大事项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总结评比制度

  对居委会的各项工作实行季度小结,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各方面工作的开展。

  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实行“钱帐分离、日清月结、项目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政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三、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居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 审批制度,由居委会主任负责签字审批。

  四、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好各类报表,统一居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情况,建立健全帐薄。

  五、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每月定期对财务帐目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

  六、居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民主评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居委会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居民代表的民主监督作用,促进居委会认真地履行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1、居委会全体成员为民主评议的对象,民主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2、民主评议活动每半年进行一次,按照街办安排,组织居民代表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居民代表由每个居民小组选出2-3人参加,人数必须达到总数的五分之四以上。

  3、评议活动先由班子负责人和被评议人向居民代表报告班子及个人的工作,再由居民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议,根据综合评议结果确定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4、评议结束后,评议结果上报街办。

  5、居民代表评议居委会班子及成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故意歪曲事实,挟嫌报复。

  6、被评议人对居民代表提出的正确意见要虚心接受和改正,对提出建议和意见的居民代表不得进行报复,否则依法严肃处理。

  居委会干部守则

  一、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自觉参加上级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市场经济理论,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学习本职业务,学习实用技术,掌握为民服务的本领。

  三、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工作中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勤俭节约、克已奉公、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不借支、挪用公款。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集体领导,重大问题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

  六、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群众搞好服务,排忧解难,及时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七、工作尽职尽责、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立场坚定,是非分明,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八、带头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尊老爱幼,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不酗酒闹事,不搞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带头破除一切陈规陋习。

  九、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居民公约。

  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行使对社区事务的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向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2、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会议的决定、决议,监督执行居民公约或自治章程。

  3、加强本居住区居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理想道德、科学教育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移风易俗,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

  4、发展居办经济,管理本社区居委会的财产,办理本居住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根据自愿原则筹集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经费。

  5、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医疗服务、信息服务),为居民排忧解难。

  6、协助公安、司法等部门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管理社区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组建一支群防群治队伍。做好社区内的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民间纠纷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

  7、协助城管、环卫、环保部门管理本辖区公共卫生、县容县貌、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等工作,绿化美化社区环境。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对社区居民和成员进行康复、初级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8、协助劳动、人武部门做好招工、就业、征兵等工作。

  9、配合民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居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帮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为社区内的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失业职工、低收入家庭等社会困难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服务。

  10、协助房产管理部门做好房屋出租、装修、危房监护等房产管理工作。

  11、协助工商、税务部门对社区内个体经营网点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协税护税。

  12、行使辖区内的属地管理权。辖区居民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入学、参军、工商注册、迁入迁出及出生、死亡、流动人口暂住证明等方面的手续,应由居委会签署意见,有关部门方可办理。

  13、协助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和优抚救济等工作。

  14、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向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代表社区成员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情况、对各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工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活动进行监督。

  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

  社区居委会主任是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居委会的贯彻实施;

  二、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团结、组织、领导社区认真履行社区居委会职责,密切与辖区内各单位的联系,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社区成员和居民的监督;

  三、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好社区的各项事务,并接受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党支部的建议和监督;

  四、全面负责本居委会工作并督促检查其他成员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处理好日常事务;

  五、协调副主任、委员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六、管理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账目,定期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七、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社区工作知识,提高居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

  文化体育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教育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利用社区内各类文化、体育资源,广泛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三、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加强对社区居民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树立文明向上的社区精神风貌;

  四、组织社区居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配合学校、家长抓好中、小学生的校外教育;

  五、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县民的创建评比活动,不断提高社区文明程度;

  六、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居民对文教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环保卫生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环保、卫生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爱国卫生和除“四害”活动、创建洁、净、美社区;

  三、督促社区居民和单位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建立社区卫生评比制度,监督检查社区内门前“三包”和垃圾袋装化规定落实情况,保持社区楼院内外的环境整洁;

  四、负责社区公厕的养护和管理;

  五、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环境保护志愿者活动,治理环境污染,认养保护社区绿地、花草,绿化、美化社区环境;

  六、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防病、防疫活动,协调利用社区内的各类医疗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做到小病不出社区;

  七、搞好社区内公益性设施的维护,保持其清洁美观,并协助有关部门整洁环境,及时举报违章建筑和市场扰民等问题;

  八、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居民对环保卫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社保民政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了解掌握社区内民政工作对象、社保工作对象的情况,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

  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活动,走访慰问和帮扶贫困户、优抚对象、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大力兴办社区社会福利事业;

  四、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广泛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积极兴办社区服务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教育群众发扬奉献精神,不断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通过组织活动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培养社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互帮互助和扶贫济困的社会风气;

  六、做好城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公示、申报及初级档案管理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低保金的发放工作;

  七、对社区居民进行国防宣传教育,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及“爱心献功臣”活动;

  八、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活动,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九、协助民政部门做好社区内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登记及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十、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失业人员、劳动力资源的调查、登记工作,积极为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

  十一、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居民有关民政福利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治保民调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加强对社区居民的法律宣传和法制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社区居民进行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治安防范意识;

  二、定期排查社区内各类治安隐患和矛盾纠纷,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意见;

  三、组织居民开展群防群治,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巡逻队伍,形成专群结合的防控网络;

  四、向居民宣传户籍管理政策和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和了解居民家中外来人员的情况。配合社区治安人口协管员建立健全社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户籍档案;

  五、督促社区居民和单位落实技防措施,加强小区大门、楼栋单元门、车库、住宅门的防盗设施建设;

  六、协助有关部门对被管制、假释、缓刑、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以及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进行监视、考察并适时做好教育转化和安置工作;

  七、配合公安部门对社区内出租房屋、公共停车场进行管理;

  八、教育居民协助政府检举揭发坏人坏事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劝阻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

  九、做好重点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预防恶性事件发生;

  十、加大对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监控力度,发现案情妥善保护现场,迅速报案,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侦破工作;

  十一、及时发现并解决好社区内邻里之间、居民之间、居民与社区单位之间、社区单位之间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的问题,做好前期工作,将矛盾纠纷消化在萌芽状态;

  十二、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坚决杜绝因调解工作不及时而造成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十三、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和楼栋长的作用,建立健全社区民调组织,落实民调人员,完善调解工作制度,确保各类纠纷及时调处;

  十四、对因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可能引发的严重危害治安后果的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同时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预防恶性事件的发生;

  十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对治安、普法和调解工作的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妇女计生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社区居民对妇女和计生工作的认识;

  二、协助计生部门搞好调查摸底,准确掌握社区内常住和暂住育龄妇女的有关情况,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

  三、指导社区内的育龄夫妇选择科学的避孕措施,提高社区居民生殖健康水平,杜绝计划外生育;

  四、引导广大妇女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大力提倡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遵纪守法、勤俭持家和邻里团结的文明新风;

  五、组织广大妇女开展“巾帼建功”活动,鼓励妇女提高自身素质,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

  六、代表妇女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向党和政府反映广大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七、发动和组织社区内待业女青年、闲散女劳动力、下岗女职工和离退休妇女,积极兴办各种生产、生活服务事业,因地制宜,广开门路,努力解除失业、待业妇女的后顾之忧;

  八、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幼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妇女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自觉实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并做到优生、优育、优教;

  九、认真落实计生工作各项任务,实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的目标,协助计生部门做好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及服务工作;

  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动员教育居民同一切歧视妇女儿童的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做坚决的斗争。

  社区捐助工作站职责

  一、组织、宣传、发动、协调辖区内居民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会团体的经常性捐助活动;

  二、协调辖区内驻地单位和志愿者,为经常性捐助工作搞好义务宣传、仓储、运输和其它服务;

  三、对接受的捐助物品按规定进行消毒、分类包装和管理;

  四、统计、汇总和及时组织上缴所接收的捐助款物;五、实现捐赠人的捐赠遗愿;

  六、对所有的款物当时清点入库,及时向捐助中心汇报情况。

  居民小组长岗位职责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社区工作;

  二、根据社区居委会的决定进行工作,定期向社区居委会汇报工作;

  三、加强团结,同心同德,积极热情地搞好社区居民小组工作;

  四、遵纪守法,不循私情,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五、按照居民自治的原则,组织本小组居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为推动社区两个文明的发展而努力;

  六、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关心居民疾苦,为居民谋福利,办实事,全心全意为居民服务;

  七、及时向居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居委会管理规定2

  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实行“钱帐分离、日清月结、项目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政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三、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居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由居委会主任负责签字审批。

  四、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好各类报表,统一居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情况,建立健全帐薄。

  五、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每月定期对财务帐目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

  六、居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居委会管理规定3

  1、向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2、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会议的决定、决议,监督执行居民公约或自治章程。?

  3、加强本居住区居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理想道德、科学教育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移风易俗,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

  4、发展居办经济,管理本社区居委会的财产,办理本居住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根据自愿原则筹集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经费。?

  5、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医疗服务、信息服务),为居民排忧解难。

  6、协助公安、司法等部门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管理社区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组建一支群防群治队伍。做好社区内的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民间纠纷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

  7、协助城管、环卫、环保部门管理本辖区公共卫生、县容县貌、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等工作,绿化美化社区环境。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对社区居民和成员进行康复、初级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8、协助劳动、人武部门做好招工、就业、征兵等工作。?

  9、配合民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居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帮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为社区内的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失业职工、低收入家庭等社会困难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服务。?

  10、协助房产管理部门做好房屋出租、装修、危房监护等房产管理工作。?

  11、协助工商、税务部门对社区内个体经营网点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协税护税。?

  12、行使辖区内的属地管理权。?辖区居民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入学、参军、工商注册、迁入迁出及出生、死亡、流动人口暂住证明等方面的手续,应由居委会签署意见,有关部门方可办理。?

  13、协助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和优抚救济等工作。?

  14、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向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代表社区成员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情况、对各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工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活动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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