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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字读书心得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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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时最好的提高自己的素养的方法和直接途径,下面是学习啦为大家准备的三千字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三国演义三千字读书心得范文1

  怀着激动的心绪,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出名著作《三国演义》。

  曹操的狡诈,刘备的谦虚恭谨,孔明的小心,周瑜的胸怀狭小,每独自一个人物都具备不一样的性情,笔者塑造的痛快淋漓,细细品尝,让读者似乎进入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部实质意义是以智和勇来顺次展开的,不过我觉得智永恒是胜过勇的。譬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徒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承担不了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合适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阿斗,整日饮酒取乐,不理朝政,甘心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终竟至演出了让天仆人耻笑的事物,乐而忘返。谁会想到一个国度的统治者能做出这么的时移俗易的事物来呢?

  暴虎冯河,大敌现时,只能抵死出征作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假如吕布在白城门上的楼服从谋臣的计谋,不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假如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物和关羽申说白,哪里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前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度,魏,以前煊赫一时;蜀,以前功成不居;吴,以前名震江东。这样来看,从国度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情。曹操,欺负压迫老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雄霸江东。

  假如说魏国在魏蜀吴里计谋最强,一点儿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可以称作举世无双,司徒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不过两私人都有自个儿致命的弱项:曹操多心,司徒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一准是伏龙诸葛亮。他那傲人的机灵,熟练的兵阵,无不让后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点人物,不过我觉得都还不如孔明。吴,一个占领三江六郡的国家,能算做上是有计谋策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一段时间的周瑜就记诵兵书,洞晓布阵。通过一番刻苦的尽力尽量,终于当上了水上作战部队大都督,总统舰艇兵。然而他太过于忌妒,死正当中年时。从这些个人物和国度我们不不好看出人的性情的关紧性。性情关系着成功。

  每私人都有自个儿的目的,只要踏塌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寻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信任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这个暑假,我读了《三国演义》,它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关紧的文学出名著作。《三国演义》这 本书由罗贯中以陈寿的《二十四史》,范晔的《后汉书》及元代的《二十四史》为根据,通过熔裁在元末明刚刚创立作的。它描写了近90积年的重大历史事情及历史人物的活动,展览了魏蜀吴兴亡的历史画卷,形象地重演了这一风云变幻而又兵荒马乱地历史时期,具有活力地揭示了统治集团内里钩心斗角、勾心斗角、相互串通而又互相抢夺的关系,向读者展出了一副精彩壮阔的历史画卷。

  那里面有庸主献帝阿斗,胸襟狭隘的周瑜,敦厚的鲁肃,英勇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非常态。这些个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个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觉的是这本书之中所描写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他降汉不降曹、秉烛通宵、千里走单骑、过关斩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获悉故主消息儿,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觉得虽降了敌,但最终仍然归来了,不惟仍算忠,并且还要算一种不容易得到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达关羽的办法也极简单:“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惮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国度的统治需求荩臣,需求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然后已的荩臣,这就是诸葛亮。他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诸葛亮清楚知道天体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并且一辈子小心,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头人退司徒懿,锦囊杀魏延,这些个是常人所没有料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当容貌不寻常,可书中描画的却非常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他有独有特别的人格,择梧而栖,择主而事,他竭尽忠诚于刘备,竭尽忠诚于简称蜀,最终中投身于一统的大业中."受任于打了败仗的军队之际,奉令于危难之间"随着简称蜀的衰败悲剧,他也成了悲剧人物!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不过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觉得了曹操的气量宽宏,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升平了。后来又发觉刘备也不是普通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升平了。视线短浅,小心眼儿,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亮的相比较。

  还有赵子龙长坂坡单骑救主,巧用苦肉计黄盖受到折磨等等

  在《三国演义》里还可以看见,各政治集团为了自个儿的切身好处,今日势不两立,下一天却又杯酒言欢。并且这种斗争渗透到生存的许各方面,连家子、朋友、结婚等,都一无例异乡被卷入了斗争的旋涡,甚至于变成斗争的工具。它们为了满意自个儿权益,财产的欲念,为了使自个儿在紧张的抢夺战中不被消泯,老是耍弄各种手眼,表演了一幕幕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活剧。

  这么的心思,在现在又和偿没有。商家绞竭心思,赚消费者的钱;骗取财物的人穷竭主意,骗取别人财物。许多人可以看到:贪心和权力欲怎么样主宰了社会形态中昆季、夫妻、朋友等关系。许多人甚至于为了金钱,千方百计的设法偷取,诛戮。所以虚伪诡诈诡计多端的有心思的人,必将变成权力的佼佼者。不过,心思是需求无心思来衬托的。假如每私人都那末虚伪诡诈诡计多端,世界怎会升平呢?

  总之,《三国演义》除开给人以阅览的喜悦与历史的启发之外,它更是给有志王天下者听的英雄历史诗。正由于这么,《三国演义》在雄健浑厚壮烈的笔调中弥散与渗透着的是一种深沉的历史感触领悟和富裕力量度的反思

  《三国演义》描写了魏蜀吴一段时间的局面。自打董卓被杀后,整个儿朝廷就乱了套,大家都争着当陛下,刘备、关羽、张飞为了还原汉室,请来了诸葛亮,有了诸葛亮的帮忙,它们一连气儿攻下了荆州、南郡、襄阳等城池。孙权满心要获得荆州,就千方百计去抢,诸葛亮看穿了一计又一计,使孙权赔了夫上下团结大将周瑜,又打了大败仗。可美好景况不久,不长刘备、关羽、张飞三人都被曹操害翘辫子,很快,诸葛亮也翘辫子。这时,地盘已被晋军占据。

  我想:刘备的抱负是长远的,他的举动也是迅疾的。他只要找到达目的,就浑身体和精神的投入了,不惮不论什么困难险阻,都要达到目标。我联想到达中国的“徒手体操皇子”李宁,提起李宁许多人总说他是个不同凡响的人,但李宁自个儿很明白,自个儿只是一个确定地认为方向后决不不坚定的平常的人。他信任,凭着顽强和汗珠,心态和适合有经验,不管做啥子都能获得成功!退役后,李宁转向了新得事业:组建李宁体育运动用品有限企业。有人问李宁:“经营商和体育运动,哪一个更轻松,更舒畅?”李宁说:“要做好,哪一个都不轻松,然而我老是很舒畅。”不赖,不管在那边,李宁始末维持舒畅的心绪。

  在《三国演义》中,关羽的勇猛善于打仗,我应当学习;诸葛亮的机灵,我应当学习;刘备的定了目的不让步,我更应当学习!

  论语三千字读书心得范文2

  《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生活。

  这里讲的是如何调和“学”和“思”的矛盾。作为一个理科的学生,我觉得我对这个问题有相对深入的理解。只学而不思,不易发现别人的错误,也不容易有自己的思想。就像读《论语》,买一本书回来,刷刷几下读完,即使过目不忘,学到的也是别人的东西。思而不学,则会进展缓慢,而且容易钻进牛角尖出不来。这时如果能够参考一下以往人们对同一问题的看法,则很可能会有豁然开朗的感觉。荀子也说过“吾常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所以,孔子告诉他的弟子,在学习中要把握好“学”和“思”这对矛盾。

  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话,我竟然不知出于《论语》。像“父母在,不远游。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道不同,不相为谋,任重而道远,死而后已,朽木不可雕也。三十而立……”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是被雅典民主政权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事父母能竭其力;”等。即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这里讲了什么是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贪污或是抢劫,触犯法律,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治学方面,孔子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知之为不知,不知为不知,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博学而笃志,切问近而思”。不正是一种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治学态度吗?治学的方法他讲究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觉得学而实习之不亦说乎。”同时孔子认为“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可见学习的重要性,治学是仁信的基础。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这是《论语》六则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两则。前一则是说几个人走在一起,那么其中必定有可以当老师的人;后一则告诉我们敏捷而努力地学习,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耻。这两句话虽然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至今仍是至理名言,意义至大。“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包含着一个广泛的道理:能者为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的人甚多,而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亦可成为我们良师益友。就说我们班上的吧。在这个近80人的班集体里,就有篮球上的猛将、绘画巧匠、书法好手、象棋大师。有的是上晓天文,有的是下通地理;有的是满脑子的数字;有的能歌善舞……多向我们身边的这些平凡的人学习,就像置身于万绿丛中的小苗吸收着丰富的养分。高山,是那样地雄伟,绵延;大海是那样地壮丽无边,山之所以高,是因为它从不排斥每一块小石;海之所以阔,是因为它积极地聚集好一点一滴不起眼的水。若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的渊博,就必须善于从平凡的人身上汲取他们点滴之长——“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一个几岁的小朋友当然不如四十开外的教育家;平民百姓同样没有史学家的见识广博……但是正是这样的“不耻下问”而造就了许多伟人。

  孔子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居敬兴简,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我想对各行各业的人们都有所启发。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意思是指孔子说:“弟子在家就孝顺父母;出门在外,则谦恭有礼,对人如兄弟一般,谨慎而诚实可信,要广泛地去爱众人,亲近那些有仁德的人。这样躬行实践之后,还有余力的话,就再去学习知识,。”即在家要孝敬父母,在外在团结友爱,有爱心,以贤德的人为榜样,不断激励自己,努力实践,完善自己的道德修养,这些做人的立身原则做好了以后,再学习文献知识,以开阔视野,丰富思想。“德,人之本也,本立而道生。”

  陶行知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在这一点上,和孔夫子几千年前提出的主张“仁与德”的观点不谋而合,两人都是伟大的教育家,为什么相隔千年,提出的观点却是惊人的相似?毫无疑问,两人都是把“仁与德”当作自己去不断努力实现的目标,不断的学习,从而提高自身的修养与品德,这是有必然性的。

  为了学习,可以三月不知肉味,这足以见孔子的勤奋,可如果仅仅是勤奋,恐怕孔子就不会如此得到世人的尊敬了。他的好学表现在方方面面: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是谦虚;我不如老农,我不如老圃,这是实事求是;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这是一种乐观。他的学习精神,不仅仅限我们常人的思维:这个是学问,那个不合适。孔子会以最博大的胸怀,去接容包纳世间万物,这就是我们所不及的。

  两千年前的孔子,就是一位具备着各种谋生技能、又具备着对于生命意义有深隧洞见的哲学家及教育家。他一方面具备着各种礼、乐、射、御、书、数的专业知识,又具备着经营管理政治的理念,又对教育的目标有着明确的方向指引,因着他的众多的知能,他成为中国文明史中最重要的教育家,他的许多谋生技能的知能细节固然没有保存下来,但是他的人生智能的谈话却成了绵延两千年的中国知识分子立身处世的智能宝典,当我们阅读吟咏他的话语之时,每一句话都发每一个人都可以从他的智能中找到自己生命的目标。

  这就是孔子的学习!这就是圣人的学习!

  百年孤独三千字读书心得范文3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尔卡蒂奥.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可以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马上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爱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爱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毒品,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起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内容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伦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弃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知道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美好村落。可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待,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现在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希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希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肉体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择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不过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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