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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体会作文500字3篇

时间: 刘丽666 分享

  读书可以感悟人生,这个人生可以是自己的人生,可以是历史的沧桑。可以是天地的沉浮,可以是……;读书是一种德性,在理性的引导下,读书人在灿烂的星空与神圣的道德之间,获得了灵性和自由,以及诗意生存。读书是一种放达,在历史与现实的冲击下,读书人漠然于时间也漠然于空间,即使是惊鸿一瞥,也执掌起漫天光芒。下面是学习啦带来的读书心得体会作文500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一:读书心得体会作文500字

  我与书还真是有缘,从幼年时的懵懂,到青春期的叛逆,再到长大后的和解,我和他一直有着剪不断的联系。他有时像伙伴,有时像敌人,有时像恋人,现在更像亲人一样,陪我度过了20多个春秋。

  在我刚出生那会儿,文质彬彬的外婆就对我母亲说,这孩子有读书的相,以后前途不用愁。确实我从小就显示出了爱书的特质,三四岁时就能背出好多首唐诗,刚上小学就喜欢买很多书,加入了贝塔斯曼、小布老虎等多个书友会,和那些只知道玩耍的同龄小孩截然不同。小舅看我家堆得满满的两书柜,还送给我一本大部头的《基督山伯爵》。其实,那时的我对于大家口中的各类名著是看不懂的,一开始我还硬着头皮看,努力去琢磨其中的精妙,但却总是徒劳,大有“少年不自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吃力感。于是我放弃了对经典的钻研,转而投入到死磕教科书和教辅材料的大军之中。

  高考结束后虽然感觉考得很差劲,但仍有轻松之感,毫无犹豫并近乎泄愤地把所有的教科书都卖了。当时母亲还责怪我说,你咋把书都卖了?你要考的不好还得复读呢!我心里咯噔了一下,但搪塞她几句,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了。上大学后哪知道我误打误撞进了中文系,读书又成了必不可少的功课。我不得不重拾经典,试着去理解《红楼梦》、《水浒传》、《罪与罚》等等这些作品,用老师教给的方法去做文学评论。那时我的成绩虽名列前茅,但是读书成了我的负担,一个为了拿高分、得奖学金而不得不去做的苦差事,在这其中我很难找到乐趣,只能感受到痛苦和折磨,但又无计可施。好不容易熬到研究生毕业,我又一次毅然决然地把它们丢弃,拉到跳蚤市场上贱卖。当这些书都以平均一本五元的价格售卖一空时,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解脱。我在心中兴奋地大叫,“见鬼去吧,晦涩聱牙的名著,我这辈子再也不想看到你们了!”

  现在工作已有一年有余的我,又重新与书籍达成了和解,因为我发现我离不开他。过了叛逆不羁的岁月,尤其是在看完哄闹的娱乐节目之后,脑袋嗡嗡夜深人静时总是引发我对书籍的无限想念。于是,我又开始了近乎疯狂地囤书。当然,我如今还是不看文学书,但我终于可以不带功利心地展开历史、政治、法律、社会等的书卷,酣畅淋漓地阅读起来。我爱看这些书中严肃的论述,逻辑清晰抽丝剥茧地揭示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而这些书其实就成了我的文学书,当看到历史长河中国家、集体、个人命运的跌宕起伏时,我常常扼腕长叹,有时还竟潸然落泪。

  人生一世,说短也短,说长也长。在8小时工作日之外,我很少逛街,不去旅游,也越来越少看电视,这独处的时间怎么打发着实是个问题。我很庆幸,又找回了书籍这个伴侣,他没有怨我怪我,而是豁达地敞开怀抱,让我在他的庇护下褪去浮躁,静下心来悦读人生百态,即便客居他乡,即便囊中羞涩,我却再也不孤单寂寞,可以内心充盈地生活下去。

  篇二:读书心得体会作文500字

  闲来读到杨绛的作品《我们仨》,这是杨绛暮年写下的她与丈夫、爱女之间温馨有爱的文字,这是讲述亲情爱情的感人作品。而我只想借大师的题目,讲述一下我现在珍惜感恩的朋友至情,它不只是三人行的友情,是以让我倍加珍惜。

  北京,这个地方说大,它是真的很大,大到从东北角的平谷到南边的大兴,需要两个半小时;可说小,它却也很小,小到只要想见,我的挚友就能很快相见。读书期间对朋友的概念应该还是不甚明朗的,毕业之后,大家都各赴各的前程,相互间的问候也少了许多,才惊觉生命中一两挚友的重要性。

  我自认是一个幸运的人,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可以结交一只手的数量的挚友,更重要的是她们也互为知己,周末几个人泡在一起,真真让我有一种人生大赢家的错觉。但人生并不会处处是如意,我没有爱情的眷顾,但友情让我不孤单;亲情不在身边,但友情常伴!

  有时想想,知足常乐,只有对拥有的当下知足,才能保持常乐;只有对现状保持清醒地审视,才能时刻准备进步。我现在就是这样的状态,对生活知足,对工作清醒审视,希望可以一直这样,在快乐中去追求工作的进步、在进步中追求生活的完美!

  篇三:读书心得体会作文500字

  幸存是他人眼中的自己,活着是自己心中的自己。 --余华

  我喜欢看书,但是却很少能从头到尾的看完一本书,在我看来,读书的目的在于了解书中的含义,从书中收获属于自己的东西,只有用心去感悟,深入思考过,才能算真正读过一本书。很可惜,很多时候不是因为找不到一个兴趣点,就是因为找不到共鸣点,以至于很多书看到一半我就弃书了。

  但是,《活着》这本书却是能让我完整看完的为数不多的书籍中的其中一本。《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本书主要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不对抓去做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不幸女儿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本书运用第一人称,以主人公福贵的口吻,从讲述“一个老百姓自己的故事”的角度,表现原先难以表述的对人及时代的认识。在我看过所有的书籍中,《活着》的视觉是我最叹为观止的。在作者余华看来,幸存是他人眼中的自己,活着是自己心中的自己。因此,才由第一人称叙述交代老者福贵,再由第三人称福贵转而成为第一视觉讲述这个沉重的故事,也只有第一人称才能更完美地表达活着的沉重。

  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余华笔下的福贵告诉我,人是可以背负着残酷的真实,活着。

  父亲死了,母亲死了,有庆(儿子)死了,凤霞(女儿)死了,家珍(妻子)死了,二喜(女婿)死了,苦根(外孙)死了……这,就是主人公福贵的悲剧的下一幕,接连遭遇了七位亲人的离去。难以想象,他是怎样用自己的双手捧着一把一把的黄土,将亲人掩埋。更难以想象的是这个人,居然还有勇气,继续走人生路,继续活着。但是,最后一无所有的他却依旧坚强地活着,坦然面对生活,这就是福贵,这就是活着。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活着,是他对命运抗争取得胜利的最好证明。所有这一切,都指向了“忍耐”二字,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生命是如此的脆弱,随时可能离开我们充满生命力的世界;但是生命又是如此的刚强,随时抵抗着命运的捉弄与嘲笑。“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活着,其实真的很好!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或许在生命走到尽头的时候,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为之努力过。

  《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我几乎是哽咽着踏在福贵的人生路上,每走出一小步,我都能感受到苦难的沉重,感受到泪水的微不足道。

  福贵的一生告诫我:

  虽然艰难,那又怎样;

  路途遥远,别被打倒。

  活着,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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