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安全责任书
超市安全责任书
人员是超市最重要的因素,超市管理好人员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如果你的人员很多,在超市安全管理的过程中肯定会有一些问题出现,因为超市的人员不具备稳定性,很容易辞职跳槽,这样会给管理带来难度。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超市安全责任书的模板,希望对大家有用。
超市安全责任书篇一
超市消防安全责任书为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时代超市消防管理现状,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全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体现消防安全“全员参与、人人有责、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和规范公司各个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确保顾客、员工和公司的生命财产、财物不受损失,特与时代超市各个系统主管签订以下消防责任书。
各系统(部门)主管,为该系统(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该系统(部门)涉及消防工作的事项负全责。各系统(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直接对时代超市总经理负责(租赁柜台以及各门店)。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超市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符合规定,掌握本超市的消防安全情况。(必须做到:办公(卖场)区域杜绝吸烟、没有烟头,在指定区域吸烟,烟头丢在烟灰缸,下班前对本超市区域内进行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不留安全隐患。)
(二)、加强对本超市安全员和其它员工、各个商户消防案安全知识的宣传,(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使每个员工、商户都懂得怎样使用消防器材,怎样安全逃生,怎样疏散顾客,做到“人人重视消防安全、人人参与、人人有责”.同时履行消防预案职责。
(三)、柜台进场装修前,组织人员对施工图纸进行安全审核,装修完毕后,由工程部(施工监理、电工)、保卫科进行完工验收,缺一不可。
(四)、建立上岗消防安全防范巡查制度,划分区域,明确责任人。
(五)、确定本超市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定,确定各个岗位的义务消防安全监管员、消防安全防范宣传员和信息员,划分区域,明确其责任。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巡查员,制定制度、明确其责任。
(六)、组织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积极消除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
(七)、与保卫科共同组织营业员的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确个营业员参加率达到100%。
(八)、对各个商户,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圈占、遮挡、埋压消防器材,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本超市应组织人员与其协商,并制止其违法行为。同时超市应保证各个消防通道长期畅通。
(九)、超市安全部四超市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力军,是超市消防工作的管理部门和实施部门,对超市的消防工作负主要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严格按《消防法》的要求标准对超市消防安全进行管理,超市安全员必须做到:熟悉掌握超市消防安全情况,熟悉超市消防器材、设备设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掌握怎样使用消防器材、怎样安全逃生、怎样疏散群众、怎样扑灭初期火灾,做到重视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任。
(十)、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员工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承担超市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备注:各部门(门店)消防安全责任人,就负责管辖的范围(门店)承担相应的责任。
超市安全责任书篇二
为贯彻我商场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国家《消防法》和消防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员工,确实做到"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不发生火灾事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状。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消防操作规程,不发生火灾、工伤等责任事故,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二、各管理部门设立义务消防安全员、疏散员,部门负责人与义务消防安全员坚持每天对自己工作责任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三、各管理部门确保本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符合要求,确保消防通道、消防门畅通无阻,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喷淋系统能正常工作。
四、对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存放、使用符合消防安全准则,对存放大量商品、材料的仓库,消防状况符合仓库的消防安全制度要求。
五、营业、生产、工作结束时,关闭本工作区域内的电源,认真检查是否有可燃物等不安全因素,发现后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六、安全用电,商场、生产区域内不违章动用明火,不乱扔可燃物,不吸烟。
七、不准安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开关,不准在电源线路上乱加负载,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各种电器设备。
八、未经过上岗培训的人员或未取得上岗证人员,或非本岗位操作人员的,不得擅自操作专业电气设备。
九、各部门认真组织、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懂得基本的防火安全知识、逃生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顾客疏散,能做到扑救初起火灾。
十、各管理部门必须将报警电话、火灾突发事件处理小组的联系方式等资料,张贴在部门明显的位置。
十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接受各级消防安全检查,对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十二、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报主管领导进行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协议书和有关安全消防规章制度的员工,由行政部照章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本"责任状"一式二份,一份由商场各部门负责人自存,一份交商场行政部备查。
超市安全责任书篇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食品经营单位必须保证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食品经营单位保证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三、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标志符合要求,无过期食品销售。
四、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乡食安办的检查,如一旦查出不得上架或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食品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主动向乡食安办书面报告,服从乡食安办处理。对已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食品经营单位应及时告知消费者可以退回,并负责对消费者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合理妥善的解决。所退回的不合格食品应交乡食安办销毁处理。
五、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六、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QS、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十)其它。
七、食品经营单位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八、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食品经营单位承担。
九、乡食安办有权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查处。
十、食品经营单位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师生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乡食安办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食品经营单位、乡食安办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