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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古典音乐代表人物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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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古典音乐代表人物是谁

  古典音乐历史悠久,涌现出了很多的著名人物,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古典音乐代表人物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古典音乐代表人物

  1、AD 476 古典文明萌芽,古希腊文明留下丰富音乐文化,但因大部分没有流传,无法展现那个时代的音乐全貌,故在这里省略。

  2、AD 476 - 1400 欧洲中世纪,声乐雏形形成,作曲家有宾根的希尔德加德、马肖。(可不了解)

  3、1400 - 1600 文艺复兴时期,最简单的成熟声乐形式形成,但和声仍处于雏形。作曲家:迪费、班舒瓦、奥克冈、若斯坎、帕莱斯特里纳、拉絮斯、蒙特威尔第(巴洛克音乐的先驱)等。

  4、1600 - 1750 巴洛克时期,以巴赫的逝世终结,宗教复调音乐达到顶峰,对位复调技术成熟,巴赫作为巴洛克音乐的集大成者,总结了该时期的音乐发展,开创了除歌剧外的几乎所有严肃音乐体裁,提出键盘乐器的十二平均律,著有《赋格的艺术》、《音乐的奉献》。另外,法国作曲家拉摩写了第一部和声理论著作《和声学》,标志着和声理论的成熟。巴洛克时期(仅代表时期,不代表流派)作曲家:科莱里、帕赫贝尔、吕利、普塞尔、库普兰、维瓦尔第、泰勒曼、拉摩、巴赫、亨德尔、斯卡拉蒂、塔蒂尼等。

  5、1750 - 1820 古典主义时期,从复调音乐转入以主调音乐为主,曲风明朗、旋律澄澈,古典主义代表人物为维也纳古典乐派的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贝多芬是古典音乐的集大成者,同时开浪漫主义先河),另外还有格鲁克(歌剧改革者)、博凯里尼等。(另外的一些比起这三位相去甚远,如胡梅尔,可不了解)

  6、1820 - 1910 浪漫主义时期。作品重在抒发内心感情;也有大量民族音乐家涌现,其作品带有各民族特色,表达出热爱祖国、热爱民族的感情。浪漫主义及民族乐派作曲家:帕格尼尼、韦伯、罗西尼、柏辽兹、格林卡、门德尔松、肖邦、舒曼、李斯特、瓦格纳、威尔第、弗兰克、布鲁克纳、斯美塔纳、约翰·施特劳斯(父子)、鲁宾斯坦、勃拉姆斯、鲍罗丁、圣桑、比才、布鲁赫、穆索尔斯基、柴可夫斯基、德沃夏克、格里格、里姆斯基-科萨科夫、艾尔加、普契尼、马勒、理查·施特劳斯、西贝柳斯、拉赫玛尼诺夫等。

  7、1900 - 至今 现代主义时期。乐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作曲家在原来音乐的基础上大胆创新。主要流派有印象主义、现代技法、新古典主义、原始主义、现实主义、融合爵士的严肃音乐、电子音乐以及其他一些有些稀奇古怪的实验音乐。印象主义作曲家:德彪西、杜卡斯、拉威尔。其他现代主义作曲家:勋伯格、克莱斯勒、巴托克、埃内斯库、斯特拉文斯基、柯达伊、韦伯恩、贝尔格、普罗科菲耶夫、格什温、格罗菲、科普兰、哈恰图良、肖斯塔科维奇等。

  古典音乐的名称定义

  CLASSICAL MUSIC,中文翻译成“古典音乐”,有人认为“古典”给人的感觉有古董、古板的味道,故改称“经典音乐”。也有人根据牛津英文辞典里对古典的定义,in traditional and serious style,而称其为“严肃音乐”。于是,“古典音乐”又被戴上了“严肃”的帽子,让人更不敢靠近。但下此定义的人一定没有好好查字典,因为serious的第二条义项是这样给出定义的:(指书、音乐等)启发思考的,不仅为消遣的。因此我们知道原来古典音乐不同于流行音乐的地方是它内涵深刻,能发人深思,更能使人高尚,免于低俗。再来看一下朗文辞典对古典音乐的解释music that people consider serious and that has been popular for a long time。可见,古典音乐是历经岁月考验,久盛不衰,为众人喜爱的音乐。古典音乐是一个独立的流派,艺术手法讲求洗练,追求理性地表达情感。

  古典音乐是一个含义广泛的术语,广义的西洋古典音乐是指那些从西方中世纪开始至今、并在欧洲主流文化背景下创作的音乐,或者指植根于西方传统礼拜式音乐和世俗音乐,其范围涵盖了约公元9世纪至今的全部时期。主要因其复杂多样的创作技术和所能承载的厚重内涵而有别于通俗音乐和民间音乐。在地理上,这些音乐主要创作于欧洲和美洲,这是相对于非西方音乐而言的。另外,西洋古典音乐主要以乐谱记录和传播,和大多数民间音乐口传心授的模式不同。

  亦有人认为“古典”是对应于“流行”而言的,因为这些音乐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能够引起不同时代听众的共鸣。

  但如果细究古典一词,本意可以理解为古代留传下来堪称经典的音乐作品(古代+经典),但是一般来说,古典音乐是具有规则性本质的音乐,具有平衡、明晰的特点,注重形式的美感,被认为具有持久的价值,而不仅仅是在一个特定的时代流行。这也体现于“古典”(classical)与“经典”(classic)的不同。

  古典音乐(classical music)本来是专指德奥在1750—1830年间以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为代表的音乐,即所谓“维也纳古典乐派”的音乐(或翻译为“维也纳古典主义音乐”)。这就是狭义的古典音乐。

  从这个狭义的古典音乐概念出发,我们可以向前追溯到巴赫、亨德尔,乃至更早的宗教音乐(含天主教即罗马公教,东正教,基督新教),向后延伸到浪漫主义、民族乐派,以及20世纪西方的现代音乐。这些都是广义的古典音乐,也就是基于这个传统的,无论是继承和发扬这个传统,还是试图以创新来突破这个传统的音乐创作尝试,都可以归入古典音乐之内。而在这个传统外独立发展的音乐,虽然有借鉴和影响古典音乐创作的,但是一般也不归入古典音乐之内,比如爵士乐、摇滚乐,以及东方一些民族的音乐。

  因此对于广义的“古典音乐”这个词来说,欧洲艺术音乐的定义更加准确。

  欧洲艺术音乐与其他的非欧洲音乐和流行音乐体系的主要区别是记谱法有所不同,其规则大约源自于16世纪便开始使用的记谱法。在西方记谱法中,作曲者给演奏者规定了音调、格律、速度,独特的节奏和对于同一段音乐准确的演奏方式。这种即兴演奏发挥空间很小的记谱法模式,极大的不同于非欧洲艺术音乐(相对于传统的日本音乐和印度音乐)和流行音乐。

  古典音乐作为音乐中类别的称呼,是相对于轻音乐、通俗音乐等类别而存在,它本身并没有严格明确的解释或者定义。在轻音乐范围里,有时也采用“古典”的概念来指某些经过时间检验,被人们奉为楷模的轻音乐作品,如古典轻歌剧、古典爵士乐等,这里的classical理解为“古代+经典”,似乎更为合适一些。

  当人们听到贝多芬、莫扎特、舒伯特等古典音乐家的音乐作品时,它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优美的旋律,充满意趣的乐思,还有真挚的情感,或宁静、典雅,或震撼、鼓舞,或欢喜、快乐,或悲伤、惆怅。

  古典音乐的历史

  格里高利

  说到欧洲古典音乐,不能不提到中世纪伊丽莎白时期, 格里高利时期的音乐,其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宗教音乐。当时的人们对 基督的信仰与崇拜,直接影响到了当时社会的政治与音乐,当时的音乐,只是纯粹的宗教用途,只限于在教堂中演唱,没有乐器,但是,却对今后的音乐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文艺复兴

  到了1450年,欧洲音乐开始进入了 文艺复兴时期,因为当时的欧洲政治的不稳定,教廷的威信与势力开始衰弱,资产阶级萌芽,为了适应当时社会的发展与人们的新思想,音乐开始宣扬以人为本的思想,所以在各个领域里都开始了 文艺复兴运动,也就是在那时,欧洲传统的大小调式逐渐形成。

  巴洛克时期

  欧洲到了1600年开始,进入了一个大发展的时期—— 巴洛克时期,那时候不仅产生了象大家所熟知的巴赫, 亨德尔等伟大的作曲家,歌剧, 协奏曲, 奏鸣曲等题材相继被创造发展出来。

  古典主义时期

  古典音乐当欧洲音乐进入古典时期后,也就是在1750年巴赫逝世后,欧洲复调后继无人,乐风转向简洁实用的主调,那时候,出现了三位音乐大师:“ 交响乐之父”海顿,“ 神童”莫扎特,以及“乐圣”贝多芬。音乐的主题也从延续几个世纪的宗教音乐,逐渐变成富有丰富哲理内涵的古典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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