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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市区领导六五普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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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市区领导六五普法工作总结

  六五”普法规划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继续开展法治城市(区、县)创建,做好法律六进活动,提升法治文化的作用,开展与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创新宣传的形式和载体,建立配套考核验收机制,落实督察责任制,深入全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下面是市区领导六五普法工作总结,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自2011年“六五”普法开展以来,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市普法办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按照“整体部署、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广泛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各项活动,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2013年3月,我区被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自2007年以来连续8年被评为全省平安区,2012年获得“平安铜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通运输管理局被评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一、加强领导,全面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一)启动“六五”普法。2011年8月,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10月,区委、区政府转发《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8月12日,召开全区“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制定本地、本部门“六五”普法规划,召开动员会,进一步落实了全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普法网络建设,“六五”普法呈现根基牢、力度大的态势。

  (二)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教育组、依法行政督查组、基层依法治理组、依法治区普法教育督查组五个工作组。2011年8月,区人大会听取了《关于我区“五五”普法及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2012年,区委会专题听取了我区“六五”普法工作汇报,并就如何抓实普法工作提出要求指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每年主持召开普法依法治理专题会议,区人大、政协每年检查、视察普法工作,形成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有力、齐抓共管有为、普治并举有方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基础保障。区委、区政府每年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部门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并支付到位,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支持。建立“六五”普法讲师团,及时调整充实普法联络员,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不断扩大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目前,全区共有普法讲师团成员75名,黄岩义工青少年法治宣传队伍72人,单位、企业普法联络员230名,法治宣传志愿者800多人,每年分阶段对各支队伍进行了培训和引导。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2015年5月,召开全区“六五”普法教育工作会议,专题部署“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任务。区两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明确普法工作“属地管理、属人管理”原则以及45个相关部门的普法职责。区普法办根据要求下发了《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各行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制定普法宣传工作项目50余个,推进了全社会对普法工作社会责任的认识。

  二、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围绕中心,着力增强法治宣传服务大局能力。深化“法治宣传服务中心工程”,推动广大群众支持、理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现《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级换届选举“十条禁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村村响”。“六五”普法讲师团为村干部开展专题培训19场次,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开展法律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专项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开展专项宣传月、建立普法宣讲团、送法入企、组织法治文艺巡演等“十个一”活动,营造了“依法改拆、依法治水”的浓厚社会氛围。截至目前,“普法大篷车”总行程5000多公里, 发放宣传资料30000多册,5000余人参与“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互动。开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法律服务进村(居)宣传咨询活动19场次,解答法律咨询500多人次,组织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行动18次,为12家重点企业开展法律风险评估,对群众进行了正确的舆论宣传和引导。

  (二)抓住龙头,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作用。坚持领导普法带动群众学法,以区管领导干部法律文化建设活动为载体,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出台指导意见。2011年6月,区普法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联合出台以“六五普法 先锋示范”为主题的《关于组织开展区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二是健全制度。区普法办、区委组织部、人劳局、法制办联合下文,建立健全“六五”普法期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包括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制培训制度、自学法律制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档案制度等,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创新领导干部述法新模式。2013年11月,选取区财政地税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公路管理局三个单位,开展了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的试点。2014年8月,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述法工作推进会,将述法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工作框架,推动实施“德、能、勤、绩、廉、法”六位一体的述职考评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司法行政部门协调、有关部门配合”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新格局。该项工作被评为2014年度台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创新奖。四是开展系列活动。区领导班子坚持带头学法用法,区委中心组每年集体学法2次以上。五年来,邀请法学等各领域专家在“桔乡发展论坛”举办了《旗帜鲜明反对邪教》、《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主题法治讲座9场次。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2011年首次举办全区领导干部党建党纪法律法规知识竞赛,2012年举办首届区管领导干部法制演讲比赛。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考试、法制征文、赴监狱警示教育、送法下乡等活动。五年来,全区各单位开展中心组学法600多场次,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32场次,区管领导干部普法讲师团开展各类法律知识普及活动80多场次,区管领导干部、公务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达100%,每年培训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00多人次。

  (三)强化根本,大力提升青少年学法用法水平。始终把青少年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坚持立足学校、贴近青少年,着力提高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意识。一是开展“护蕾”行动。2013年,区普法办、公安分局、关工委、教育局等八部门联合开展“护蕾”行动“十个一”活动,重点开展了特殊群体青少年假期学法专题宣传、“普法校园行”主题宣传月、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律师进校园”、优秀教案评选等活动,受到学校师生欢迎。编印的《黄岩区青少年法制安全教育读本》由区人大会主任黄明掌题字,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建勋作序,已人手一册分发到各学校。二是开展“法律三进校园”活动。开展普法宣传车、讲师团、法律资料进校园的“法律三进校园”活动。宣传车深入全区54所中小学宣传,行程1500多公里,菜单式“讲道德学法律”普法讲师团深入各中小学巡回演讲100多场次。三是开展“法律真人图书馆”活动。2015年,区教育局、司法局在全市首创“法律真人图书馆”主题阅读活动,汇集了政法系统、知名律师等热心青少年普法教育、经历丰富、思想深刻的真人法律图书,在全区各中小学巡回开展“互动式”主题阅读活动。四是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设立4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赠送法律图书800多册,电教片30多套,各类法制宣传资料5000多份。五年来,基地共开展法治报告会、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模拟法庭等活动23场次。

  (四)破解难点,加强特殊人群法治宣传教育。最大限度减少法治宣传的“盲区”和“死角”,努力实现普法教育的全覆盖。一是强化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在新黄岩人文化礼堂设立流动人口法治教育基地,在黄岩电视台开设《新家园》栏目,在后庄村、长塘村、山前村、下浦陈村等外来务工人员较为密集的村(居)以及29家规模上企业建立普法学校,不断强化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律师、公证员、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乡音”讲师团、新黄岩人艺术团等经常性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工地活动,五年来,举办各类法律服务活动40多场次,解答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流动电影放映600余场,新黄岩人艺术团受众20多万人次。“六五”普法期间,我区共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1132起,已结案1132起,结案率达100%,为7056位民工追回工资6770万元。通过将普法宣传融入服务、管理,有效提升了外来务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权意识。二是实施“边缘”群体普法便民工程。2012年,选取基督教堂、茅畲留守儿童学校、残联、老年大讲堂等十个点,设立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三大职能为一体的普法便民服务窗口。四年来,举办法律咨询活动32场次,法治文艺演出8场次,接受法律咨询400多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多份。三是开展“法律四进看守所”活动。2011年以来,每年开展以法律书籍、法律宣讲、法律咨询、法律竞赛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进高墙”活动。五年来,为在押人员组织法律知识竞赛2场次,法治讲座5场次,赠送各类书籍、宣传资料1000多册,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15人次。2013年6月,区司法局、公安分局在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三、普治并举,扎实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实践

  (一) 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充分挖掘法治文化资源,加快建设法治文化传播体系。一是打造“零距离”普法名片。“六五”普法以来,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大联动,每年坚持开展普法一条街、普法广场等“零距离”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三八”维权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税法宣传月、依法信访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6.5”环境保护日、“6.25”土地日、“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普法名片。二是建设“法治文化”示范点。依托“文化礼堂”,将地方特色文化与法治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指导院桥镇繁荣村“普法茶吧”、北洋镇潘深河大讲堂、高桥崇德会馆等法治文化阵地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0多场次。建成下埭头村、头陀镇文化公园、院桥镇繁荣村、桐树坑村、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等法治文化示范基地,以点带面推进全区法治文化建设。三是搭建新媒体普法宣传平台。依托全区80多个电信楼宇平台及大型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法律法规条文及法治公益短片,向社会公众广泛传播法治文化。以“黄岩青年”微信、“黄岩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农民信箱”、手机短信等平台为阵地,开展“桔子说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知识竞赛、微案例、微解答等形式传播相关法律法规,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深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自2008年在全省率先启动“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以来,我们多措并举不断将创建工作推向深入。一是完善政策。2012年对“诚信守法企业”创建体系进行全面调整完善,修订后的创建评估标准、创建模式“新七步曲”(获得“诚信守法示范企业”须通过“一报、二看、三查、四核、五评、六公示、七授牌”等七项步骤),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新十条激励政策”(将“两年内可以免除日常税务检查”修改为“两年内不安排日常税务检查”,删除“减免部分产品各类检验检测费”等4条内容,新增“对生产性企业及时办理出口退税”、“优先安排企业家到清华等大专院校培训”、“商业银行在信贷、利率、服务上给予优惠”等措施),极大调动了企业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二是普法先行。开展“法律十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推进企业依法治理。五年来,累计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轮训30多场次,开展职工法制教育60多场,“企业法律顾问团”为100多家企业开展“法律体检”。三是动态管理。坚持每年进行复评,实行“倒摘牌”机制。2013年7-9月,根据新15条“一票否决”内容开展大规模“回头看”,对在两年内发生严重失信问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15家企业坚决予以摘牌。四是示范带动。2013年开始着力在重点行业(食品行业)开展创建活动,引导企业自觉诚信从业,并在已授牌“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中开展星级评定,培育15家在全区各领域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先进创建企业。目前,全区共有五批次151家企业被授予“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称号,被企业界称为“企业法律文化和对外形象的新标杆”。

  (三)全面推进“法治区”创建工作。重点开展三项活动:一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以“春风计划”(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春雨计划”(外来务工人员学法)、“春耕计划”(普法农村行)、“春苗计划”(青少年学法)、“春雷计划”(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永宁、普法春天”系列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带动“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二是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纳入乡镇街道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区民政局、司法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明确创建工作激励措施,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指导力度,印制《黄岩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记录本》模版下发到各村(社区),推动创建工作规范开展。实行年度复评及“倒摘牌”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区人大、政协牵头每年不定期对各级命名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开展督查。我区现共有全国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家,省级12家,市级82家,区级达标率90%。三是推动“法治区”创建。将法治创建活动有序延伸到行业、企业、学校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形成以“法治区”创建为主体,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园”创建为支撑,以“法治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及机关企事业等基层法治创建为基础的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区”创建活动体系。

  通过五年的努力,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一是公民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开展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实现了由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由单纯学法向运用法律依法维权、依法监督转变,形成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公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扩大,我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受理案件数不断增加,社会弱势群体依法维权的意识明显增强,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数从2010年的282件增加到2014年的544件。二是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通过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领导干部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运用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不断提升。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期间,我区各执法单位共办理行政许可案件共50457件,行政处罚案件共247533件,各单位案卷进一步规范,质量也有较大提高。三是社会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建立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机制、诉调联动机制,引导公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近年来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案件持续下降,信访工作连续7年在全省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2014年全年,全区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548起,调处成功5491起,调处成功率为98.77%,及时有效化解了一批人民内部矛盾。

  我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特点规律研究把握还不够,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还需拓展,普法教育的社会环境有待改善。二是法治文化建设深度不足。由于缺乏对法治文化内涵的深度理解,没有形成有效的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制约了法治文化建设的深入发展。三是依法行政能力仍有欠缺。一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还存在一定差距,对要做学法守法的表率认识不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等不同程度存在。

  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抓住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机遇,着力从制度设计上完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努力开创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一是全面完成“六五”普法工作,科学起草“七五”普法规划。认真对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会决议的要求,查漏补缺,确保“六五”普法全面落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在新的起点上对法治宣传教育进行谋划设计,调研起草“七五”普法规划。二是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构建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切实抓好经济领域法律法规以及社会热点问题法治宣传活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职责,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区、乡镇(街道)、村(居)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全覆盖。三是建设普法精品工程,创新富有地方特色的普法品牌。推进“法治宣传服务中心”工程,以集中宣传工作典型、法律工作者基层大走访等方式提升工作成效。继续推进领导干部述法、法治文化示范点、“护蕾”行动、“边缘”群体普法便民工程、“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等普法精品项目建设,创新富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传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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