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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论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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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从革命思维到建设思维:和谐哲学的时代视角

  从矛盾辩证法必然引伸出不断革命的哲学逻辑。在矛盾辩证法看来,矛盾双方的统一、同一是相对的、暂时的、易逝的,而斗争是绝对的、普遍的、常态的,为了达到对立面的转化,对保守方面的否定而达到质的飞跃是不可避免的,因而,新旧所有制的交替是不可避免的,阶级对抗和革命暴力是不可避免的,意识形态和思想观念的对立是不可避免的。

  系统辩证法则认为,世界是多样性统一的物质世界,人类社会和自然是一个有机整体,物质世界是一个由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整体,强调对立双方的共生共存,侧重于对世界的整体性、动态性把握。如果说矛盾辩证法是革命性的哲学,那么系统辩证法则是建设性的哲学。

  不可否认,在阶级斗争或敌我矛盾占据社会主要矛盾背景下,我们以革命思维为指导取得了社会主义政权,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的成功;但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时代背景下,面对建设和发展的和平环境,如果还继续依据这种理论思维治党治国显然就有其局限性了。在这方面我们是有过教训的,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前,经历了很多挫折和弯路。

  改革开放后,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突破了革命思维的桎梏,以建设思维为指导,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和道路;使我们党从原来主要领导无产阶级斗争,为夺取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一个领导人民长期执政,带领人民搞建设谋发展的党。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胡锦涛为的党中央,审时度势,高瞻远瞩,根据时代特点,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要战略思想和发展目标,这是党在新时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进一步思考和创新,既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也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为了实现这个伟大的历史使命,就需要以系统辩证法的建设思维为指导,团结和动员一切有利于和谐社会、和谐世界建设的力量和因素,形成最广泛的促进和谐社会、和谐世界建设的国际国内统一战线。要吸纳和激活一切有利于和谐社会、和谐世界建设的文化资源和精神价值,促进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的建设。

  总之,从革命思维转向建设思维,就是要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新任务和全球化的历史潮流,深刻地变革执政理念和执政方式,从依靠人民的政治激情到依靠常态的社会治理,从依靠行政权威到依靠法律的权威,要把我国建成一个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强国,就要从思维方式上从重“破”到重“立”,以建设性思维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一切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一切社会潜能充分发挥,让一切思想成果为我所用,创造一个既有统一意识又有个人心情舒畅、充满活力而又安定有序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有机统一的社会生态环境。

  三、从斗争哲学到人本哲学:和谐哲学的价值向度

  斗争哲学之所以是“左”的错误的思想根源,在于它片面地强调“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由此机械地把自然矛盾运动与人类社会运动混为一谈,把社会对立面的斗争作为推动历史进步的固定模式和唯一动力,习惯于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各个领域寻找对立面,习惯于用斗争乃至对抗的方式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矛盾。

  于是,斗争成为目的,运动成为一切,而人成为革命运动和经济发展的手段和工具。在革命和发展的名义下,人的价值、人的需要、人的享受被漠视,从而使社会进步与人的发展相对立,使人的政治利益与人的经济、文化利益相对立,使每个人的发展与一切人的发展相对立。

  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历史运动是合客观规律性和合主体目的性的统一。社会历史运动是有目的有意志有激情的人的自觉行动,社会矛盾运动是有价值导向的主体性的发展过程,一切真正意义上的社会革命都是为了打破压迫人、奴役人、剥削人的制度和关系,都是以增进人的幸福快乐和谐为宗旨。

  因此,面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践的和谐哲学,不仅要求从革命思维向建设思维的转变,而且要求从斗争思维向人本思维的转变。人本哲学坚持人的价值是最高价值的理念,坚持人的价值实现的历史性和过程性。全部人类进步史是人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进程中达到自我解放的历史,是一部从人性复归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从阶级的解放到全人类的解放,从经济解放到政治、文化解放的历史。

  社会主义所以有不可遏止的吸引力和旺盛的生命力,就在于高举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的旗帜,在于克服阶级的利益分立而达到一切人的公平和谐。把人作为发展主体和发展目的的和谐社会,保证人民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当家作主的神圣的民主权利;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防止社会特殊利益集团的形成,更多地关怀困难群体,保证正义成为社会主义的最高价值并落实到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

  我国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经济因素和体制性因素仍然长期存在,由每个人发展条件的差异而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差别和矛盾仍然长期存在,和谐哲学并不否认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而是在共建共享社会和谐的大目标下致力于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形成体现效率与公平相结合的分配机制、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等一系列的制度和机制,从而为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创造经济条件、制度框架和文化氛围,最大限度地发挥主体能动性,促成矛盾各方的合作,在差异性中达到互动、互补、互利,促进社会全体成员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依,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

  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论文篇3

  摘 要:和谐社会的提出拥有极其深厚的哲学基础,这要求我们从哲学的角度来对和谐社会进行深刻的理解 。文章在对和谐社会进行剖析的基础上,阐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

  关键词:和谐社会 ;哲学基础;理论创新

  一、和谐社会的概述

  (一)和谐社会的含义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实现个人自身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社会内部各系统、各阶层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和自然的和谐以及整个国家与外部世界的和谐。和谐构成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它关系着我国思想道德体系的构建和文化建设。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构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目的即在于对中国自古所崇尚的和为贵、和谐为美等和谐社会理想的弘扬。

  (二)和谐社会的特征

  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必须要对和谐社会的特征进行准确的理解。具体而言,和谐社会的特征具有以下几点:首先,民主法治。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将民主法治加以充分发扬,在此基础上,促使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得以确切落实,从而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其次,公平正义。所谓公平正义,即指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准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与其他社会矛盾之间的关系,促使社会公平和正义得以确切维护及实现。再者,诚信友爱。即和谐社会要求整个社会能够相互帮助、诚实守信,实现全体人民之间的平等友爱与和谐相处。

  二、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

  (一)辩证唯物观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本质上世界应当是物质的。恩格斯说:“世界的真正的统一性是在于它的物质性”。(《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83页)物质的第一性,意识的第二性,意识是物质的反应。认识来源于实践,又进而为实践服务。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如此循环,以至无穷,这构成了人们准确认识世界并能动地改造世界认识过程。基于该认识过程,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角度来看,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应当唯物的,而且也应当是辨证的。社会主义社会应当是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的统一。世界普遍联系于一体,是永恒发展的。这构成了唯物辩证法的两条最基本的原则。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辩证法分析可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揭示了社会的结构、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以及人类自身的辨证关系。

  (二)矛盾观

  1.矛盾观

  矛盾是对立统一体,矛盾的双方相互排斥,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矛盾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并且贯穿于事物的整个发展过程之中。矛盾具有特殊性,不同事物的矛盾不同,同一事物不同期间的矛盾不同。矛盾是普遍性与特殊性辨证统一。社会的基本矛盾,构成了一切社会矛盾的总根源,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社会的性质不同,其基本矛盾也不同。

  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制度和社会的基本矛盾是新的,社会的机构、内涵、构成也是新的。在社会主义社会,其生产关系与经济基础,并不是私有制,其社会的经济基础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上层建筑方面,构建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和法律制度,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在这种历史条件下的社会基本矛盾,不应当是对抗性的,而应当是非对抗性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矛盾,是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新型矛盾,它是人们内部的矛盾,这被称为社会主义社会新型矛盾观。在社会主义社会,我国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主题便是人民内部的矛盾。准确认识人们内部矛盾并加以妥善处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点。

  2.新矛盾观的新特点

  (1)矛盾的斗争性与同一性的内涵

  矛盾的斗争性与同一性具有新的含义,和谐社会要求以和平的方法进行非对抗性的斗争。

  社会是一个矛盾统一体,它由矛盾的斗争性与同一性组成,二者缺一不可。然而社会的性质不同,其矛盾的斗争性与同一性也具有不同的属性和含义。在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矛盾的斗争性并非敌对阶级之间的对抗性斗争,而表现出非对抗性,要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不应以积极的方式,而应以和风细雨式的、以和平的方法、民主的方法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在社会的改革以及发展过程中,不断地完善法制,调整政策、充分调动社会中介的作用,从而解决大量的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实现在新的和谐。

  (2)矛盾的斗争性与同一性的动力作用

  社会发展的动力随着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与阶级对抗社会中的阶级斗争不同,在社会主义社会,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阶级斗争只存在于一定的范围之中。所以,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是和谐和统一,特别是在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矛盾的主导即是和谐。这是由于和谐有利于提升自主、自立以及自强的能力,从而提升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和谐有利于提升整个社会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最终有利于和谐整体的形成。

  (3)矛盾斗争性与同一性的关键

  和谐社会矛盾斗争与同一性的关键:和谐是斗争的目的,斗争是和谐的手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社会的首要任务即是对人民政权的巩固,对经济的建设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如此新型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和谐社会的构建基于矛盾斗争性与同一性,而这一关键又在新的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斗争作为一种方法,有利于不和谐因素的克服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同时,应当明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和谐与不和谐之间的矛盾将长期存在,这要求通过非对抗性斗争以实现解决。

  (三)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

  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其“和谐”应当是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随着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和谐社会的构建是对立统一规律的矛盾斗争性与同一性的关键,随着社会步入新的时期,环境的确发生了重大变化,也给构建者提出了不少的新问题和新观点。首先,社会主义新型矛盾主要在于非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这种内部矛盾是对整个社会主义新矛盾观以及和谐社会矛盾的总的概括。和谐社会要求将社会主义的发展辩证法同社会内部的新型矛盾观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从而从哲学的角度和哲学的层面对和谐社会有一个完整准确的认识,从而更加自觉和准确地去完成历史使命。其次,根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部矛盾本质的非对抗性,它决定了和谐社会的斗争应当是非对抗性的,应当通过和平的、民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进行妥善处理,应当结合及经济和法律的多种手段来处理,而不能滥用用暴力的、外部冲突的以及敌对的方法来解决。对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的混淆,往往会导致犯根本性的错误。只有当那些非对抗性的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或原本的对抗性矛盾,我们才能以对抗性的方法来进行解决。再者,正因为上面所述各种原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的推动力,总的落脚点在于矛盾,具体而言,和谐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在于和谐、团结和统一,而不在于对抗性的阶级斗争。矛盾的主导方面在于和谐,它构成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首要推动力。第四,矛盾的斗争性与同一性的关键点基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所发生的一系列根本性的变化。斗争之目的在于和谐,和谐之手段在于斗争,此二者不可颠倒。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通过对矛盾的斗争性与同一性在新的社会发展阶段所具备的特点进行分析可知,“斗争的绝对性、同一的相对性”所依存的条件发生了改变,甚至已经不存在了,在和谐社会原封不动地将“斗争的绝对性”搬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是不正确的。应该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和谐”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

  参考文献:

  [1]刘文剑,王 晓.浅谈《乐记》的和谐思想及其现实意义,考试吧论文网,2008

  [2]胡天郃,浅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天府新论,2009

  [3]袁祖社,"公共性"信念的养成:"和谐社会"的实践哲学基础及其人文价值追求,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 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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