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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哲学关注的三个问题是什么

时间: 书荣1192 分享

语言哲学关注的三个问题是什么

  往往语言哲学会关注三个问题,是什么呢,那么就让小编来告诉你吧。

  语言哲学关注的三个问题是什么

  这段文字指出了围绕专名的几个核心问题:

  (1)专名指称的外延应该归于何处,是外在世界还是人类的认知

  (2)对外在世界的认知有哪些象征系统以及表征

  (3)专名是否需要以及如何通过象征系统进行指代

  大多数的语言哲学家其实并不关注第一个问题,这是个重要的形而上学问题,但是和语言使用关系不大。普特南在论述中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有着强烈的倾向,他认为外延是脱离人的认知认识的,但是这确实不是大多数语言哲学家的关注的重点。第二个问题。第三个问题是多数语言哲学家关注的重点,descriptivist认为专名是一个或者一簇限定摹状词的缩写,专名需要通过摹状来固定指代;而外在主义者则不然,他们认为专名与摹状无关,专名是通过物理的、人与人之间的因果链来保证一个固定的指代的,他们其实是认为专名的指代就是一种传统习俗,是历史性的、群体性的:时间纵向而言,专名的指代在不同时间指代同一个事物,这是有时间跨度的因果链所能保证的;空间横向而言,同一社群内,不同的人能够用相同的专名指代同一个物体,而这也是人与人之间物理的因果链所保证的。

  外在主义的缺陷

  但是约翰塞尔认为,外在主义者所支持的因果论中的因果链对于专名指代而言,逻辑而言既不必要也不充分;虽然克里普克、唐纳兰等等外在主义者认为因果论并不是一个完整的理论,而只是在描述专名在社群中传递、传承的过程与现象,塞尔指出因果论其实也没能描绘专名系统指称的核心精华。

  塞尔为什么说causal chain对于专名指代而言不充分?我们需要给出一个例子:指代物和A使用的专名之间虽然有一个完整的因果链,但是A并没有用这个专名来指代原处baptism中的事物。简单来说,就是我们需要一个有因果链,但是专名指代发生变化的例子,这样的例子其实太多了,历史上我们的专名指代的事物一直在变化,事物形态的改变、消失、融合、区分等等都会逐渐改变一个专名的指代,事物本身的变化确实影响着指代,但是这可以说是一个历史语言学的问题,把我们的问题复杂化了。我们最好能找出一个事物并不没有重要变化,但是专名直接换了指代的情况:很简单的一个例子,历史上“马达加斯加(Madagascar)”最初指的是非洲大陆的一个部分,但是在马可·波罗(Marco Polo)却用“马达加斯加”来指代非洲东端的一个岛屿。在这个简单的情况中,告诉马可·波罗“马达加斯加”这个专名的人是用它来指代非洲大陆的一块的,这里确实有一个完整的因果链存在,但是马可·波罗、包括现代人都没有用这个专名指代最初baptism时被命名的物体。因此因果链不完备。

  这个论证合理吗?塞尔确实在文中忽略了一个可能存疑的问题:什么是“同一个”专名?一个专名就是它的语音形式和书写形式吗?我们可以说马可·波罗其实是创造了一个语音和书写形式都相同、但是却是另一个名字的专名吗?或许在同一时刻下,如果有两个人有相同的名字,我们会说他们是重名,也就是使用了同一个名字(专名),但是在不同时刻下,会有两个不同的专名有着相同的发音和书写形式吗?到底什么是同一个专名什么是不同专名?它们必须有什么样的区别?而什么样的专名我们会说是同一个专名?如果我们把专名等同于它的发音和书写形式,那么塞尔的例子可以证明因果链是不充分的;如果不等同,那么它则需要我们更深入的分析。

  塞尔为什么说因果链又是不必要的?其实这个论证就更简单了,因为并不是每一个专名我们都能追溯到它的baptism——专名被赋予给一个物体的场景,不是每个专名我们都能知道最初它的指代。假设A说:“关于拉姆西斯八世,我们没有任何历史资料与档案,甚至都没有传说,我们对这个法老一无所知。”这句话直觉上是非常合理的,如果我们稍微了解拉姆西斯七世和拉姆西斯九世,我们就知道拉姆西斯八世存在并且在拉姆西斯七世和九世执政之间当政,这个专名可以用于指代,但是这里并不存在一个完整的因果链了,我们没有任何因果链可以连接这个专名的使用和它的baptism。很多专名的命名并不是任意的、而是有体系和系统的,比如说街道名称、君主称号等等与序列相关的命名,我们在使用这些专名的时候可能并没有一个完整的因果链只想baptism时的事物,但是我们依然可以依靠已知指代的专名以及专名的命名方法、原则来进行指代。这就和斯特劳森在On Referring一文中提到的专名的三种分类维度有关了,其中有一个便是摹状内容,而有命名系统的专名比一般专名有更多摹状内容,而它就帮助了专名的指代,因此有时可以在没有因果链的情况下进行指称。

  而为什么塞尔又认为因果链其实并没能描述专名指代的核心呢?假设有一个很原始的游牧民族,每一个人出生的时候,这个民族的所有人都会来到baptism现场,这个新生儿会通过明示(ostension)学习所有专名以及它们的用法;而且这个民族有个规定:没有人可以提起死去的人以及不存在的事物。塞尔认为,在这样有个情景下,任何专名的使用都与因果链无关,它们不需要经过任何因果链就可以直接指向原初baptism中involve的物体。所以因果链其实并非专名使用的核心,虽然有支持者会声称因果链确实用到了,就是因果链的起始环——baptism,但是塞尔认为通过baptism确定专名指代的过程完全不“外在的(external)”,而是通过描述、印象等等“内在”的象征体系来确定指代的,所以就算因果链在此处不重要,外在主义所支持的也不再“外在”,而是“内在”的。

  但是这个例子恰当吗?直觉上容易理解,但是逻辑上成立吗?被以上例子说服的读者可以跳过这一段。A在通过明示习得专名及其指称的时候,并不需要知道说话人通过这个专名指代什么(虽然一定是这样),只需要知道明示指代的这个事物以及使用教他专名的人使用的专名是什么,并且用这个专名来指代这个事物即可。但是,因果链真的没有被用到吗?通过某种方式了解需要被指代的事物是什么,然后根据习惯,使用相同的专名来指代这个事物,这其实是否就是因果链的一环呢?在没有明示的情况下,人们可能会通过上下文、通过对说话者的意向、背景知识的了解和推测了解被指代的事物是什么,然后用和说话人相同的专名来指代问题,在此之后使用此专名,外在主义者称是因果链保证了指代的相同,而在这个假设情景下,唯一的变化是推测变成了明示,但是本质似乎并没有改变,那么理应依然是因果链保证了指代的相同。所以,因果链真的没有被用到吗?

  意向性

  塞尔给出了三个直觉上可靠的例子来论证他的观点即,因果论并不是它的外在主义支持者们所说的那么重要,或者说描述了专名的使用方法。而从descriptivist的角度来看因果论,外在的物理因果链的解释力完全可以被内在的意向性所代替,什么是意向性?就是在一个因果链上,每一个人都必须intend to refer to the same thing as the last person on the chain using the proper name referring to。如果这个意向性的条件不满足,就会出现“马达加斯加”那个例子的情况(假设“马达加斯加”一直以来是同一个名字),所以说意向是必要的;而如果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意向,我们完全可以保证一个专名的指代固定不变,它每次的使用都指向同一个物体,因此物理的因果链完全可以被意向性条件所代替。这个意向性条件其实是寄生的(parasitic),说话者用这个专名来指代的行为其实“寄生”于这个语言社群中其他人的指代行为、他们用此专名指代的事物,如果说话者知道其他人的部分背景知识等等,

  而意向性其实是可以被融合进描摹理论的,在塞尔看来,意向性的条件其实可以被转化成一个特殊的有限摹状——the thing that other people in the linguistic cummunity using this proper name referring to。通过这样一个意向性的做法,塞尔试图将外在主义的因果论和传统的描摹理论进行融合,而新的这个描摹理论,这个有“寄生有限摹状词”的描摹理论包含了这两个理论的解释力,很多现象都可以被它解释。

  约翰塞尔突出了语言社群的重要性,说话人对这个社团内人员的背景知识了解的重要性,和唐纳兰有异曲同工之妙,唐纳兰是突出对话中双方读彼此背景知识的了解的重要性,而塞尔这篇文章更加广泛地涉及了专名、摹状词使用中语言社群的重要性。

  语言组织能力差该怎么办

  语言组织能力差的原因是因为思维的混乱。所以要解决这个问题,不仅仅是读报,阅读书籍就可以解决的。

  只有让思维清晰才能让语言符合逻辑。同时,一般语言组织能力差的人,语言的表达不仅仅是逻辑混乱的问题,还应该存在语言表达的不清晰,不生动,不吸引人的问题。

  解决以上问题的建议如下:

  1、购买一本书,叫金字塔写作原理,里面提供的方法很经典也很使用。但是阅读起来很难,所以要沉下去,花足够的时间精力来看。

  2、参加一些培训班,比如 有效表达,有效沟通类的培训班,不知道你所在城市,所以价格不知道如何。以深圳为例,一般情况下是2天时间,3000快左右吧。如果是内地城市,会更低。

  这种投入很有必要。因为一个人的语言表达和与人沟通的能力将对自己的工作和事业,乃至自己的生活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自己的锻炼虽然重要,但是周期和效果绝对不如参加培训来的快和好。所以这种投资还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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