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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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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是为了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供你阅读参考。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 20150206号
  采购人:苏州科技学院
  项目名称: 2016年度石湖校区绿化养护服务
  采购类别: 服务
  苏州科技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前附表
序号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 2016年度石湖校区绿化养护服务
2 采购预算 人民币:贰拾陆万伍仟圆整/年,(¥265000.00元/年)
3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4 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谈判文件中有关联合体规定均不适用。
5 现场踏勘 各响应人于2015年12月21日上午9点,在石湖老校区大转盘前会合,集体踏勘。采购单位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
联系人:罗剑 联系电话:68418328
6 响应文件份数 三 份 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7 谈判响应货币 人民币
8 谈判保证金 √不需提交,谈判文件中有关保证金规定均不适用。
□需提交,各潜在供应商应按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将保证金缴纳至指定账号。
保证金金额:
9 服务费 服务费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10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
11 响应文件有效期 45 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起算)
12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5 年 12 月24日 930
地点: 苏州科技学院行政楼2210室
13 谈判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5 12 249 30
地点:苏州科技学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14 成交原则 在响应最后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且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中,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5 谈判小组与供应商的谈判轮数 二 轮(可根据谈判的实际情况调整)
16 评审办法 详见第六章
17 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 日内
  
目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四章 谈判采购内容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评审办法
  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
  谈判邀请函
  :
  苏州科技学院就其所需2016年度石湖校区绿化养护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2016年度石湖校区绿化养护服务
  二、采购编号:20150206号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陆万伍仟圆整/年(¥265000.00/年)
  四、谈判文件获取信息
  1、发售时间:自谈判文件发布之日起至 2015 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时作自动放弃,未报名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发售地点: 苏州科技学院行政楼2210室
  发售方式:现场报名(外地企业须先传真报名),传真电话:0512-69379120,谈判当天现场交纳报名费。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如需邮寄另加邮资5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4、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应出示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须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五、响应文件的接收及谈判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 2015年12月24日 8 时
  2、接收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24日 9 时30分
  3、接收人:苏州科技学院 古老师
  响应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4、谈判时间: 2015 年12月24日 9 时30分
  5、谈判地点:苏州科技学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6、谈判地址: 苏州市科锐路1号
  六、联系及监督
  1、采购人
  名 称: 苏州科技学院
  地 址: 苏州市科锐路1号
  联 系 人:
  (1)古老师 联系电话:0512-69379123 传真电话:0512-69379123
  联系地址:苏州科技学院(科锐路1号)行政楼二楼2210室 邮政编码:215009
  (2)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68418328
  2、采购监督电话:0512-6937906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提 示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1. 说明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 苏州科技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组织的采购活动。
  1.2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科技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2. 词语释义
  2.1采购人: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2.4谈判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具体组织实施谈判采购活动。
  2.5响应:供应商根据谈判采购单位发布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参与谈判的行为。
  2.6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7天:日历日。
  2.8服务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履行服务的最终地点。
  2.9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10实质性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
  2.11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4.合格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4.1 详见前附表规定。
  5. 供应商代表
  5.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格式)。
  6. 谈判费用
  6.1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7. 联合响应
  7.1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响应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7.1.1 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应具备承担本谈判项目的相应资格条件。
  7.1.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谈判响应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谈判响应协议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苏州科技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7.1.3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谈判,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谈判响应。出现上述情况者,其谈判响应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谈判响应均做无效响应处理。
  7.1.4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2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8. 谈判文件
  8.1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向谈判采购单位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8.2 谈判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不是直接从谈判采购单位处获得的,谈判采购单位对谈判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负责。
  9.现场考察
  9.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所述时间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9.2谈判采购单位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谈判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谈判采购单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9.3 经谈判采购单位允许,供应商可为考察目的进入谈判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谈判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考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9.4供应商应在现场考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谈判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谈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10.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0.2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与谈判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接近谈判时间的公告为准。
  10.3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均将在苏州科技学院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上发布,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11.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1.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2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响应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可能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谈判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12. 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谈判响应函;
  12.2谈判报价表;
  12.3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12.4 供应商相关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
  12.5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6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2.7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2.9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10 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12.11谈判委托代理人须为该公司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
  12.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2.13 2014年以来类似绿地养护项目合同复印件。
  注: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12.1—12.13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响应文件将因资格条件不符或未实质响应谈判文件而被拒绝。
  13.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3.1响应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共同装订成册。
  14. 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14.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货物、劳务、运输、管理、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4.2响应报价编制要求
  14.2.1根据提供的谈判文件、采购清单及有关资料单独编制相关项目实施的谈判报价并汇总填入《谈判报价表》;
  14.2.2谈判报价明细中标的物顺序和数量均应按本谈判文件提供的采购清单顺序和数量。如发现响应报价中有错算现象,一旦成交,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错算这部分的经济损失。
  14.3供应商应对谈判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如果采购要求分采购单元响应的,则供应商可以按谈判文件要求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采购单元,也可以投全部采购单元,但各采购单元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14.4一项响应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响应报价。
  14.5响应文件中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15. 保证金
  15.1本项目如需提交保证金,供应商应按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以供应商的名义,按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以下条款的规定交纳至谈判文件指定账户(银行转账或网上银行支付至保证金账户)。谈判采购单位将仅对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开具“保证金收据”。
  15.2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15.3联合体响应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5.4保证金的提供人必须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一致。
  15.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谈判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15.5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谈判采购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5.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5.6.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5.6.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5.6.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5.6.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意串通的;
  15.6.5 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服务费的;
  15.6.6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6.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6.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见前附表,在此期间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
  16.2在特殊情况下,谈判采购单位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将被拒绝,但保证金仍予退还。
  17.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的规定和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编制响应文件“正本”和 “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7.3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谈判采购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证明。
  18.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8.1供应商应将全部响应文件及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进行密封。密封带的封皮上写明采购编号、谈判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响应文件应密封完好,封袋上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8.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谈判采购单位将不承担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并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19. 响应截止时间
  19.1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规定的谈判地点。
  19.2谈判采购单位推迟谈判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谈判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9.3在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谈判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
  20.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0.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应以书面的形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知谈判采购单位。(谈判开始后经谈判所作的澄清、说明、更正和承诺除外,以下同)。响应文件撤回的,供应商的原响应文件谈判采购单位将予以退还。
  20.2供应商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谈判采购单位,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采购编号)”和“谈判时启封”字样。
  20.3书面撤回通知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撤回响应文件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谈判采购单位或邮电到苏州科技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达日戳为准。
  21. 谈判程序
  21.1谈判采购单位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活动。谈判活动由采购人、谈判小组、供应商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1.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谈判活动,并在向谈判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时出示其保证金收据原件,否则谈判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21.3谈判小组审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此响应文件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
  21.4.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21.5根据本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价格商讨、技术、服务、合同草案等商讨;
  21.6谈判中,对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1.7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进行承诺说明并填写承诺函、填写最后报价(未填写单价的,合同单价按最后报价比第一次报价同比例下(上)浮);
  21.8最后报价及承诺函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且最后报价超采购预算者无成交资格。
  21.9 谈判小组经过与供应商的谈判,根据供应商的承诺、响应程度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成交原则和评审办法进行综合评定。
  21.11如谈判过程中出现本谈判文件未尽事宜,由谈判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22. 谈判小组
  22.1谈判小组由谈判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22.2谈判小组负责具体的谈判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2.2.1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
  22.2.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2.2.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22.2.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22.2.5编写评审报告;
  22.2.6告知采购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2.3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2.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2.3.2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22.3.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22.3.4配合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2.3.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3. 评审内容的保密
  23.1谈判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3.2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谈判采购单位和谈判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3.3在评审期间,谈判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供应商进行联系。
  24.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24.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视为放弃权利。
  25.项目的终止
  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5.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5.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5.1.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6. 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6.1谈判小组按照本谈判文件有关规定,将仅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6.2评审办法
  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本文件规定的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中,以提出最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6.3评价和比较采用合格性评审办法,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
  26.4评审时考虑的因素::
  如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27. 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27.1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按照评审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确定成交供应商。
  27.2经谈判小组评审并确定成交供应商后,谈判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成交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各参加供应商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成交结果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谈判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谈判的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谈判采购单位将在收到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谈判的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如供应商单位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谈判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谈判的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谈判采购单位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
  28. 合同授予标准
  28.1谈判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和按本谈判文件规定评选出的供应商。
  28.2在合同签订之前,谈判采购单位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材料或对谈判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谈判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不予退还其保证金,并重新组织采购。
  28.3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物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9. 成交通知书
  29.1确定出成交供应商后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前,谈判采购单位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9.3谈判采购单位对未成交供应商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30. 合同的签订
  30.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成交权处理。
  30.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
  31. 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格式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苏州科技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科技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采购编号) 号的谈判活动。授权代表在谈判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谈判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2、资格证明文件
  (1)资格文件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谈判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单位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 企业状况一览表
  企业状况一览表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营业收入 2013年 万元 实现利润 2013年 万元
2014年 万元 2014年 万元
营业面积(含盆栽基地面积) 平方米 其中: 办公面积 平方米
基地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3)《项目组人员情况一览表》
  项目组人员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组所任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专业/资格 从事本工作时间 典型业务
与技术专长
1
2
3
4
5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谈判响应函
  谈判响应函
  苏州科技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我们收到贵公司 (采购编号) 号谈判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谈判活动。
  1、我们愿意按照谈判文件的一切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们的报价所报内容包括在承包期内清运、保洁服务需要的服务管理内容、耗材、通讯、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餐费、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等。
  2、如果我们的谈判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谈判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对谈判文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无任何异议。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我们同意按谈判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 天。
  5、我们愿意提供谈判采购单位在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6、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单位,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谈判供应商。
  7、我们愿意遵守谈判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8、我们承诺该响应文件在谈判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9、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中“合格供应商的基本、特定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10、如果我们成交,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成交服务费。
  所有有关谈判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谈判响应报价表
  谈判响应报价表
  报价项目名称:2016年度石湖校区绿化养护服务
  编号: 号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价格
1 2016年度石湖校区绿化养护服务 大写:
小写:¥ 元/年
备注:1、养护时间:一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响应单位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报价金额全部采取人民币表示,响应报价精确到元。
  3、响应单位可自行添加表格中项目明细的内容。
  5、
  项目负责人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盖章):
姓  名 出生年月
性  别 籍  贯
健康状况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就业状况
联系电话
有何特长
工 作 简 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6、
  类似业绩一览表
  响应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期 管理服务范围 合同金额(万元) 备注
1
2
3
4
5
  注:响应单位应提供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复印件,否则将不作为评审的依据
  7、
  服务方案措施规章制度
提示:
1、响应单位应针对本次项目特点及区域的具体情况编写管理及服务工作人员情况及管理措施等。
2、响应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具体格式可以自定。

单位名称(盖章):
  第四章 谈判采购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度石湖校区绿化养护服务
  二、采购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1、服务期限为期一年(自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2、各响应人于2015年12月21 日上午9点,在石湖老校区大转盘前会合,集体踏勘。采购单位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及风险,由各响应人自行承担。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3、服务地点:采购方在石湖校区所划定的范围,具体见图。
  三、服务内容及工作量清单
  1、绿化养护地块范围包括五个地块,具体见图。养护等级标准见附件1:
  (1)行政楼周边(一级养护)
  (2)图文信息中心周边(一级养护)
  (3)环境电子楼周边(二级养护)
  (4)体育场周边(二级养护)
  (5)学术交流中心周边(二级养护)
  2、项目概况:养护总面积:64700.00m2
序号 养护内容 单位 数 量
1 草坪及地被 48583.22
2 色块 15602.57
3 乔木 984
4 灌木 920
5 其他(竹类、球类等) 1756
 
 四、养护要求
  (一)总体养护要求
  1、养护单位应具备专业养护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工人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无违章操作现象,无安全事故。
  2、养护单位所提供的植物材料、生产资料、机械设备和工具必须满足花卉种植养护的要求,并且对环境没有污染。
  3、绿化养护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工作中应注意安全,一旦出现事故责任自负。
  4、树木要求枝繁叶茂树冠完整无病虫害,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通风透光;日常剥芽须及时到位,不得出现因剥芽、修剪而产生的树皮拉伤现象;冬季须对树木进行整形修剪和涂白,涂白高差不超过5cm;树木修剪的切口应靠节、平整,易冻害树木冬季应有防寒措施,春季对所有绿化树木施复合肥一次。
  5、灌木要求枝叶繁茂无病虫害,枝叶分布均匀,观叶期内叶色鲜艳,观花期内开花正常,同一品种要求整体形状及大小保持均匀一致。
  6、绿篱要求枝叶繁茂无病虫害,球类绿篱要求球形丰满、完整,球面光滑密实,做到同一要求的球类绿篱直径及球型保持一致;条状绿篱要求线形顺直流畅,棱角分明,高度一致,无明显起伏;日常修剪及时到位,须根据不同要求修剪成型。
  7、内外清坎、斜坡及路肩要求树木生长旺盛,绿地留草高度一致,乱垦乱种应及时清除。
  8、定期拔除杂草、清理杂物,确保草坪清洁。
  9、定期施肥、喷洒农药,确保草坪色泽茂盛,病虫害控制及时。
  10、定期修剪(割草),修剪后高度5—6厘米,修建平整,边角无遗留,并及时清理草屑。
  11、定期浇水(水源:取河水),确保土壤湿润无枯黄现象。
  12、雨季做好排水工作,确保草坪不被淹死。
  13、草坪无空颓、死亡草坪及时补种,植株无歪斜、倒伏现象,确保整齐。
  14、枯死树木根据季节进行更换。
  (二)季节性养护要求
  1、春:①逐步撤除防寒设施和防寒物,进行灌溉与施肥,为树木萌发生长创造适宜的水肥条件;②补植缺株;③对原有和新植树木进行抹芽、除檗;④风害树木顺势扶正,根部培土成馒头型,并立支柱;⑤做好春季病虫害防治工作,三月份即开始进行全面预防喷药;⑥做好雨季防涝的工作准备。
  2、夏:①抓紧浇水抗旱,雨水过多时加强排水防涝;②严防病虫害,特别是叶面病虫害的发生;③进行生长期修剪,宜尽量从轻,主要控制竞争枝、内膛枝、直立枝、徒长枝的发生和长势,以集中营养供骨干枝旺盛生长之需。
  3、秋:①继续做好抗旱排涝后期工作,旱时灌水,涝时及时排积水;②做好秋季植树;③防治病虫害,及时进行药物喷洒;④为施冬肥做好准备。
  4、冬:①进行冬季整形修剪,幼树的修剪以整形为主,对观叶树以控制侧枝生长,促进主枝生长为目的,修去病虫枝、徒长枝、过密枝、枯死枝以及藤蔓寄生植物,保持树形优美;②开环状沟施冬肥,保障来年生长;③做好防寒工作,对新栽不耐寒树种树干基部以上缠绕草绳御寒;④防治病虫害,消灭越冬虫包、虫茧和幼虫;⑤刷白:对生长良好的树干在主干基部以上1.2~1.5米处涂石灰液(浆)加盐刷白,做到涂布均匀,上缘平整。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人): 单位地址:
乙方(供应商): 单位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根据甲方苏州科技学院进行本项目采购(采购编号: )的采购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成交供应商,现依照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
  1、合同标的及数量;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成交通知书;
  ②乙方的响应文件;
  ③采购文件;
  ④乙方在谈判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3、合同成交价:谈判确定的报价;
  4、服务期限:服务期为期一年(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5、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验收标准:按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的标准;
  7、付款步骤: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为甲方按采购要求提供服务,甲方全年按季度分四次支付绿化养护服务款,全年合同价款分摊到每个季度,每次付款时间分别是季度结束后的10日内。
  8、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9、人员要求:
  9.1、乙方应保证本项目参与人员的稳定、投入力度和持续性。
  9.2、乙方应尽量确保项目负责人在服务期内不会出现人事变动,如有变动,需要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9.3、乙方应承诺现场派遣人员在用户方现场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用户方所在地的地方法规以及用户方制订的有关现场规定和要求。
  10、甲方权利和义务:
  10.1、对乙方养护绿化养护质量根据双方议定的要求每月度进行检查验收。
  10.2、对进场苗木的数量,质量进行监控。
  10.3、提供乙方养护水源便利,听取乙方提出的建议并给予答复。
  10.4甲方对养护的质量有权随时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要求。如逾期不完成,甲方有权根据养护工作标准扣除相应的养护款项。
  10.5养护的范围发生变动时需要书面告知乙方,同时获得乙方确认。
  11、乙方权利和义务
  11.1、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驻校证明及相关培训,驻校工作人员不能少于4人,需每天到校工作,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并遵守甲方管理条例,如有违反依照甲方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11.2、乙方在养护或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原有场地的物品、设施、设备。如由乙方原因造成损坏,将由乙方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或直接按照造价赔偿,另外还须承担相关损失。
  11.3、乙方在合同期内保证苗木成活率为100%,乔灌木除保证成活以外,还需要确保树形优美,健康。所有新增苗木在种植验收合格后除有特别有求的,都需要保固一年。
  11.4、保证场地的清洁,在养护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出现场,堆放到甲方指定区域。
  11.5、对于乙方因业务需要安排至甲方工作的员工,无论是乙方的正式员工或是劳务派遣人员,保证是合法用工。
  11.6、乙方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而引起的劳动争议或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与甲方无关。
  11.7、因乙方或乙方人员之行为,或未履行本合约约定之义务造成甲方、甲方人员或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损失,应由乙方或乙方人员承担刑事及民事赔偿责任,乙方负连带赔偿责任。
  11.8、如遇自然灾害,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增加养护人数,必要时进行加班作业,若处理不及时,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办法
  1. 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最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 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如评审内容条款均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则认为该供应商谈判文件评审合格。如某一条款内容评审不合格,评委须注明评审不合格原因。
  3. 谈判小组为3人或3人以上的奇数。如某一评审条款出现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条款是否合格。在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中以提出最低报价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终报价相同的谈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相同,则由采购单位在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范围内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4. 如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则谈判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二、评审内容
评审内容是否合格(是/否)备注
1、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2、谈判响应服务的内容、标准等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3、服务期限、履约方式、付款方式等其他综合内容承诺情况
4、其他(除供应商资格条件及采购服务内容以外的其他涉及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条款内容)
  (全文完)
  附件1:苏州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
项目 一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二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三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园林植物 乔木 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行道树树穴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不裸露,设施完好。 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行道树树穴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基本不裸露,设施基本完好。 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树穴裸露土地不明显。
花灌木 适时开花,株形丰满,,枝叶茂密,无缺株,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整齐一致。 花灌木开花适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 花灌木开花适时,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
地被
草坪
外观整齐,边缘线清晰,生长旺盛,草根不裸露,生长季节不枯黄,修剪及时,无杂草。 外观整齐一致,生长良好,修剪及时,边缘线清晰,杂草不明显。 草坪及地被植物外观较整齐,控制杂草,及时修剪。
花坛
花带
花卉生长健壮,色彩鲜艳,株行距适宜,花期整齐,图案清晰。无缺株、倒伏,无枯枝残花(残花量不大于10%)。全年观赏期240天(全年六次)。 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花卉生长良好,花期基本一致,无枯枝残花。 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花卉生长基本正常,枯枝残花清除及时。
病虫害防治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无明显虫害发生。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
设施
维护
园林建筑、雕塑喷泉、园路广场以及路灯等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和指示牌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园林建筑、雕塑喷泉、园路广场以及路灯等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和指示牌等园林设施基本做到维护及时。 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和指示牌等能维护及时,保持基本完整。
卫生
保洁
绿地及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一级养护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绿地及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绿地及广场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能做到保洁及时。
绿地
保护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等现象。绿地安保全天候24小时。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等现象。绿地安保全天候24小时。 绿地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等现象。绿地安保全天候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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