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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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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成立于1979年,时名“浙江省文物考古所”。其前身为浙江省文物管理委员会调查 组,1962年与浙江省博物馆历史部合署办公。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介绍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到你。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介绍

  工作职责

  本所主要承担浙江省地上、地下文物的保护工作,负责考古调查、发掘与研究任务。在配合基本建设的前提下,坚持以科研为主,紧紧围绕浙江新石器时代考古、瓷窑址考古、吴越文化研究等优势课题开展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的重要成果。尤其是在探索中华文明起源方面,其成绩更为学术界所瞩目。先后开展了余姚河姆渡遗址,余杭反山墓地、瑶山祭坛、汇观山祭台、莫角山大型建筑基址,湖州钱山漾遗址,桐乡罗家角遗址,嘉兴马家浜遗址、南河浜遗址,遂昌好川墓地,萧山跨湖桥遗址,绍兴印山越国王陵、坡塘306号墓,长兴便山土墩墓群,杭州雷峰塔遗址,以及越窑、龙泉窑、南宋官窑等的重要考古发掘。其中多项发掘工作被评为各年度“全国考古十大发现”,或获得国家文物局的田野考古奖。特别是“余姚河姆渡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发掘”、“余杭良渚文化遗址群的调查与发掘”、“南宋龙泉窑遗址的勘探与发掘”,更获得“中国20世纪100项考古大发现”的殊荣。此外,在地上文物的保护和古建筑的维修设计方面,也取得了不少成绩。如湖州飞英塔、武义延福寺、海宁海神庙、绍兴古纤道、杭州胡雪岩故居的维修工程设计,以及苍南蒲壮所城、良渚遗址群六处展示点的保护规划设计等,均获得专家好评。

  主要荣誉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已出版学刊(不定期)四期,主编的《河姆渡文化研究》、《良渚文化研究》、《浙江考古精华》、《世纪雷峰》、《好川墓地》、《印山越王陵》等也已出版。尚有多部考古发掘报告即将问世。该所1985年被文化部授予“全国文物博物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先进事迹简介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成立于1979年,现有编制70人,在编人员58人(专业技术人员54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7人。4名专业人员入选了“151”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才,1名入选了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专家)。目前所内下设考古研究一室、考古研究二室、科技考古研究室、良渚遗址工作站、文物保护研究室、办公室、图书资料信息中心、保卫科、财务科及国际越窑研究中心等部门,并于1994年组建了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专门从事我省古建筑保护、研究、设计及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规划设计的专业设计研究。

  长期以来,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主要承担起了对全省地下文物进行考古调查、发掘和科学研究的任务,并负责全省地上地下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研究、保护与修缮,还协­助文物行政部门制定保护规划,提供决策咨询和有关调研资料,同时对全省下属各市、县文物考古业务工作开展技术指导,对各市、县文物干部实施业务辅导。当年,15名浙江­省博物馆抽调干部与9名刚从社会招收的年轻人一同开启了所里文物保护、考古研究事业的帷幕,经­过30多年的艰苦努力,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现已基本建构起考古发掘与研究、文物保护与研究、古建筑维修与研究三大中心业务体系,形成了一支能够独立承担大型考古发掘、文物保护项目的专业队伍,成为了我省文物考古业务工作的核心力量。

  多年来,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浙江­省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在确保考古、文保和古建研究三大业务工作取得长足进展的同时,积极探索文物事业发展新思路,为全省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指导、协­调与服务,从而为我省文物工作跻身全国前列做出了自己的积极贡献。

  一、考古研究成绩斐然

  1936年,省立西湖博物馆工作人员施昕更发掘良渚遗址,成为我省考古工作肇始的重要标志。而“良渚文化”、“河姆渡文化”、“马家浜文化”的相继命名,以及“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同是中华民族文化起源摇篮”观点的提出,为我省考古事业奠定了重要基础。1979年建立以来,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始终坚持“围绕基本建设开展抢救性考古”这一基本原­则,结合科学研究进行了一系列考古发掘活动。1986年反山和1987年瑶山大型良渚墓葬群祭坛遗址的发现,震惊了考古界和历史学界,被《中国文物报》评为“七五”期间全国的十大考古新发现。1991年的余杭汇观山遗址、1993年余杭良渚莫角山遗址、1998年绍兴印山越国王陵与慈溪上林湖寺龙口越窑遗址的发掘,也相继被评为当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进入二十一世纪后,2001年的萧山跨湖桥新石器时代遗址与杭州雷峰塔地宫遗址,2005年的嵊州小黄山遗址、2007年的良渚文化古城遗址和2011年的余杭玉架山史前聚落遗址发掘,同样入选了当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2004年,以萧山跨湖桥遗址命名的“跨湖桥文化”被考古界正式确认;2006年,以浦江­上山遗址下层文化为代表的遗存被正式命名为“上山文化”(这也是长江­下游及东南沿海地区发现年代最早的考古学文化),使我省拥有了“良渚文化” 、“河姆渡文化”、“马家浜文化”、“跨湖桥文化”、“上山文化”等多个考古学文化命名。

  浙江­陆域面积小、文物密度高、经­济增长快,这些特殊情况使我省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间相互促进又充满矛盾的问题特别突出,也使现阶段成为文化遗产保护任务最艰巨的时期。为妥善处理经­济建设和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积极配合省文物局,主动介入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前期论证,及时开展抢救性考古发掘。30多年来,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配合基本建设项目开展的考古发掘总面积已达53万平方米,清理墓葬7687座,出土各类器物63757件(组),确保了诸多国家大中型工程项目的如期开工,有力支持了国家经­济建设,也抢救、保护了一大批地下出土文物。

  考古发掘出土文物是各级博物馆藏品的主要来源,其文物价值也是其他渠道获得的同类文物所无法比拟的。迄今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已向全省各地博物馆移交了20165件出土文物、500余箱各类标本,其中仅良渚遗址出土的玉器就多达5135件,且多数为国家一、二级珍贵文物。这些移交文物极大丰富了各地博物馆的藏品收藏与展示利用,也为我省文化强省建设尤其是各地博物馆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除抢救性考古发掘外,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还积极开展以科学研究为目的的学术性考古,紧紧把握浙江­省文化遗产资源的特点,在基本建设考古发掘中围绕史前考古、商周考古、瓷窑址考古、吴越文化研究等优势课题开展研究,接连不断(尤其是新世纪以来)取得重大考古新发现与研究成果:

  ——“浙江­人”的历史从5万年提前到100万年。原­来我省有人类活动的历史只有5万年左右。2002年,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和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开展合作,在已故著名旧石器考古学家张É­水(浙江­籍)率领下,于西苕溪流域的安吉、长兴两县发现了31处旧石器地点,采集到333件石制品。这次调查成果一举改写了浙江­省无旧石器时代人类文化遗物的历史,填补了我省无旧石器地点的空白,扩大了中国南方砾石工业的分布范围。经­过几年野外调查,浙江­大地上迄今已发现近100处旧石器地点,分布范围从苕溪流域扩大到钱塘江­流域,空间分布实现了由点到面的跨越,初步建立起旧石器遗址的时代序列,证明了至迟从早更新世晚期起,浙江­地区就有远古人类活动,并断续延续到晚更新世晚期。特别是2005年9月至2006年5月发掘的长兴县七里亭遗址,经­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古地磁方法测定,其下文化层年代距今约100万年前,从而一举将我省远古人类活动的历史从距今5万年上推至距今百万年。这些考古调查、发掘成果表明,早更新世晚段到晚更新世的浙江­十分适合人类的生存、发展,为人类的演进做出过重要贡献。浙江­也因此成为少数人类活动历史达百万年的省份之一。

  ——早期新石器遗址考古专题调查取得重大突破。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通过对浦阳江­、曹娥江­流域的专题调查,先后发现了萧山跨湖桥遗址、嵊州小黄山遗址、浦江­上山遗址等十多处8000至11000年前的重要早期新石器遗址,从考古学角度有力证明了钱塘江­上游地区是浙江­新石器时代文明发祥地之一。特别是浦江­上山遗址经­考古发掘证实了一万年前的当地人就会种植水稻,会用石磨棒和石磨盘碾稻谷脱壳,将我省的史前文明上溯了3000多年。这也是长江­下游迄今发现年代最早的新石器时代遗址。“跨湖桥文化”和“上山文化”在三年内相继被确立、命名,是我省考古工作取得的重大突破。因意义深远,“上山文化正式命名”入选了年度浙江­十大新闻事件,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为此做出重要批示。

  ——河姆渡文化探源课题取得丰硕成果。田螺山遗址发掘出土了保存良好、层次清晰的聚落遗存和密度惊人的河姆渡文化遗物,是河姆渡文化早期遗址的又一重要发现。在田螺山遗址发掘中,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探索采用微观考古与微体遗存收集的方法,按照遗存单元对全部发掘出土的文化堆积泥土进行了淘洗处理,尽可能提取完整的包含遗物,虽然付出了极为繁重的劳动,但也获取了河姆渡时期先民的食物结构、农业经­济形态及环境植被等丰富的实物信息,为日后开展“全量”遗存的综合研究提供了科学依据。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英国伦敦大学、北京大学学者共同完成的田螺山稻作遗存专题研究成果发表在美国《科学》(Science)杂志上,以翔实的考古材料和数据证明了7000年前河姆渡先民已大规模种植水稻。

  ——良渚古城考古成果意义重大。2007年发现的良渚古城规模巨大、堆筑营建考究,以面积达30多万平方米、高约10米的莫角山宫殿遗址为中心。城墙围合面积约3平方公里,是长江­下游首次发现的良渚文化时期城址,也是中国同时代面积最大的古城,被誉为继上世纪殷墟发现之后中国考古界又一重大发现,堪称国家文明探源工程的重大考古成果。良渚古城遗址自“十五”起被国家文物局列入“中国百处大遗址保护优先项目”第1类第1号。近几年来,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结合遥感和GIS手段,对良渚古城城外进行了考古勘探,基本明确了良渚古城城垣外廓的形状结构及城垣外围文化堆积的分布范围,揭示了良渚古城外侧与普通聚落不同的居住模式,证实了现在的苕溪与良渚港水系在良渚时期就已形成;并且通过对城内莫角山遗址的钻探与发掘,了解了良渚古城城内莫角山遗址的堆筑方式和结构。调查发现了岗公岭、鲤鱼山等附近山岭多处大小长短不一、堆筑方式相同的水坝遗存。这些坝体构成了良渚古城外部一个庞大水利工程系统,其功能是将来自古城西北部山地的洪水导向遗址群西南侧,防止山洪对古城的直接冲击,同时还可能存在着用水和交通等综合功能,是良渚古城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些重大发现对中华五千年文明探源意义深远,也为良渚古城申遗奠定了坚实基础。

  ——强化课题意识, 深化专题研究。在执行基本建设考古任务的同时,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抓住重要发现,深化课题研究,也取得了重要收获:余杭茅山遗址首次揭露了大面积(达80亩)的良渚晚期水稻田,在其下层又发现了良渚中期的小型田块,对于全面、系统研究新石器时代中国东南地区稻作农业的起源、发展过程及良渚文化社会经­济状况、稻作农业生产水平提供了非常珍贵的资料。余杭玉架山遗址首次揭露了良渚时期多个环壕聚落,是研究良渚文化聚落形态不可多得的实物例证,最近还被评为2011年度 “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桐庐方家洲遗址第一次在钱塘江­上游地区发现了马家浜文化和崧泽文化时期(约6000年前)的玉石加工遗存,成为长江­流域发掘的第一处玉石器制造场遗址,对新石器时期玉石制造工艺与业态的研究至关重要。

  ——历史时期考古紧紧围绕商周文化、吴越文化、瓷窑址等重点课题展开。温岭塘山东瓯国贵族墓葬的考古发掘是东瓯国考古研究的重要突破。雷峰塔地宫发掘出土了银鎏金阿育王塔、鎏金释迦牟尼铜­佛像等一大批珍贵文物,在国内外学术界引起轰动。龙泉大窑枫洞岩遗址的发掘,揭示了明初龙泉窑宫廷用瓷的生产制作工艺,为在中国陶瓷史上重新认识明代龙泉窑的重要地位提供了有力证据。近几年来,为探索我国早期瓷器的起源,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通过专题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基本确立了我省原­始瓷烧制从商代到战国的完整序列。以德清为中心的东苕溪流域是国内先秦时期原­始瓷窑址的最重要分布区域,目前发现的窑址数量已超过80处,自商代就已经­出现,历经­西周、春秋至战国时期,基本不曾间断,是迄今国内已知出现时间最早、持续时间最长的商周时期窑址群。窑址大量烧造象征身份与地位、具有特殊意义的仿青铜­礼器和乐器,发布密集、生产规模大、产品种类丰富、质量高、装烧工艺成熟。以德清为中心的东苕溪流域商周时期窑址群在中国陶瓷研究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中国制瓷史上第一个高峰,为汉代成熟青瓷的出现打下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对于探索中国瓷器的起源具有重要价值,对研究中国陶瓷发展史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努力提高我省文化遗产保护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建设蓬勃发展,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任务十分繁重。为适应新形势,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调整业务力量配置,建构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研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村镇)保护及文物建筑维修设计三大业务体系和核心专业力量,并根据我省文物保护实际需要努力开拓科研业务,始终坚持以文物保护基础工作为重,在文物普查、文保单位“四有”档案、文物维修等方面取得了令全国同行瞩目的成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成效显著。文物资源的调查研究与文保单位的推荐公布是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事业的基础。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予以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其中,在建所初期就以“建立我省文物史迹网”的战略构想统领文保工作,注重对不同类型文物的调查与保护,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积极探索与实践。1982年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期间,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负责业务指导与质量把关,通过“建构我省文物史迹网”的理念引导全省开展普查,并强调、重视对古民居和近现代建筑的普查。在当时登记的12113处文物点中,古民居和近现代建筑的所占比例得到了明显提高。2001年至2002年期间,我省开展的全省文化遗产普查将古村落、历史街区、历史村镇调查列入其中,进一步丰富了文化遗产资源的内涵­。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期间,我省组建了以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业务骨干为主要力量的普查业务指导组,参与全省普查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全省的普查培训和普查试点工作,负责编写普查教材,组织、开展了运河沿线文化遗产资源专题调查和课题研究;还在实地调查阶段强调对新类型、新品类的普查,在野外调查方法、数据质量把关等方面提出、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我省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73943处,调查总数、登录总数与新发现总数均居全国首位,还编辑­出版了《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丛书》(全套14册,约100万字)。通过历次普查,我省不仅基本摸清了各类文物的现状、价值和分布情况,而且证明了全省地上地下文物十分丰富、种类繁多,为文物保护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科学研究提供了基础保障。

  浙江­的陆域面积仅有10万平方公里,是全国最小的省份之一,但文物密度极高。据统计,全省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近十万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55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800余处,文物保护点近万处;另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7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1座,省级历史村镇(街区)78个,各类地下遗址7327处(古遗址、古墓葬)。在文物普查的基础上,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积极参与第二至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二至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根据浙江­的历史与文物遗存状况,对不同类型文物遗存的历史价值、文化内涵­、保存状况、风格特征等进行了综合分析与分类研究,提出了评估推荐意见,为各地推荐、公布市、县级文保单位提供了技术支持,努力建构我省文物资源的价值、类型体系,为不断完善我省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体系做出了贡献。

  “四有”是文保单位保护、管理、利用、研究的基础工作。上世纪80年代初,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就选择绍兴、杭州两地开展了“四有”工作试点,积极探索“四有”工作的运作方法和建档规范要求,为我省“四有”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自上世纪90年代初,在省文物局统一布署下,我省开展了省级以上文保单位的“四有”建档工作,并参与了国家文物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档案编制规范》的编制。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多次协­助省文物局举办全省“四有”工作培训班,指导各地合理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完成了400余处省级以上文保单位“四有”档案的技术辅导和质量审查;通过业务培训与技术辅导有效提升了全省“四有”工作质量,提高了市、县文物干部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强化了我省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记录档案基础性工作,使文保单位管理步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确保了我省文保单位“四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在文物保护工程管理方面,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积极协­助省文物局开展文保工程的技术管理,组织、编写了《浙江­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草案)》、《浙江­省文物保护行政许可事项技术审查工作规程(试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标准》等管理制度,重点做好文物保护工程规划、修缮方案的技术审查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初审,认真参与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验收和竣工验收,完成了630项(次)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技术审查,110项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施工资质初审,培训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施工与监理人员350余名,提高了工程人员的文物保护意识,为规范我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提升文物保护工程质量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始终是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文保工作的重点之一。30多年来,所里针对社会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实际需要,多次组织专题调研,完成了《省级以上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勘界及图集编制可研报告》、《浙江­明清海防遗址保护》课题的文献检索与研究,以及《空间信息技术在大遗址保护中的应用以大运河为例(浙江­段)》、《温州泽雅地区古代造纸工艺传承及遗产环境保护研究》调研报告等课题研究。在大运河文物资源调查与申遗过程中,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合作,承担了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绍兴五市的《大运河保护规划》和《大运河浙江­段保护规划》相关内容编制,对运河沿线2800多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进行了分析评估,筛选了300余处主要遗产点,推荐了50处运河遗产进入京杭大运河(浙江­段)国保单位扩展名单,预选了25处世界遗产名录对象,编写了30余万字的运河沿线五市文化遗产资源构成及价值评估文本。

  此外,针对我省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积极探索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有效途径,积极配合参与新农村建设中的乡土建筑保护、城市化进程中的历史城市和历史地段保护整治,以及杭州西湖申遗、大运河(浙江­段)保护与申遗等重点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技术咨询,强化了文物资源在我省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古建筑保护与研究取得成果。1994年,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全国率先组建了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专门从事古建筑、传统宗教寺观、古典园林、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文物建筑保护研究及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的设计,以利用自身的科研优势和古建设计专长,进行技术和智力资源的有效整合,将部分业务转轨为科研经­营型。自组建以来,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共承接文物保护维修勘察设计任务700余项,承编了文物保护行业标准《文物保护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WW/T 0024-2010),并主动拓宽工作视野,在文物保护多个领域参与全国性工作和省际文物保护合作,承担了援藏和四川震区灾后文物抢救等文物保护技术援助工作,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已成为全国6大古建维修研究机构之一,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三、科研成果与荣誉

  “出人才、出成果”是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始终坚持的宗旨。自建所以来,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先后出版考古报告24部,专著、论文集、考古图录27部。其中《河姆渡》报告获中国社科院第4届“夏鼐考古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瑶山》报告获浙江­省第12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专著类一等奖;《甲骨文校释总集》获2006年度全国优秀古籍图书二等奖;《浙江­申报世界遗产研究》课题获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首届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对策类一等奖;《瑶山》、《跨湖桥》、《雷峰塔遗址》报告分别入选年度全国文博考古十佳图书。

  在考古发掘方面,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先后有9项考古发掘入选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1项荣膺“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学论坛·2010年中国考古新发现”,1项考古发掘获国家文物局年度田野考古一等奖,另有2项获二等奖,5项获三等奖。

  在古建筑设计与维修方面,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获2项全国十佳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及文物保护规划奖、1项建设部优秀勘查设计二等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筑工程)二等、三等奖各1项、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第一届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二等、三等奖各1项、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4项、浙江­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

  1985年,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被文化部授予“全国文物博物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9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共同授予“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991年、1995年、2003年、2006年、2007年被省文化厅、省人事厅、省文物局分别授予“文化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俗话说:“吃不了苦,考不了古”。当“浙江­人”的历史从5万年推到100万年,当浙江­的新石器文明从7000年上溯到11000年,当浙江­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中的许多文物得到了保护与抢救,当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写入到教科书中,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考古人员虽然腿裹泥、汗满面地奔波在全省文保战线上,但依然心如含饴。因为这是一个发现历史、实证历史、解读历史、保护历史遗产的群体,因为这是一个默默守望着浙江­文化遗产的群体。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是浙江省文化厅直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省人事厅《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考古 2 应届生 考古专业 硕士及以上
文物保护 2 35周岁以下 文物保护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文物考古事业;具备相应专业知识,符合岗位招录条件,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身心健康,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2、考古岗位限定院校:国内“985”高校(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古专业应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文物保护岗位限定: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古建筑保护(含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技术、建筑设计与建筑历史理论、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含工民建)、古建园林设计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因招聘岗位须承担大量野外和高强度作业并需长期出差(如田野考古、工程检查、古建测绘、野外勘察等),不适宜女性从业。考古与文物保护岗位均须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科研能力;具有较高文字(含古典文献)处理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技能;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限30周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5年4月30日之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聘用待遇

  1.新聘人员与本所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含见习期),列入本所事业编制(实行人事代理)。聘用期间享受同类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2.签订聘用合同期间若遇体制改革,岗位、待遇等相关事项,另据有关政策条款研究决定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1、接受材料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止,以收信局日戳为准)邮寄报名。电话、网上报名、他人代理均不受理。本单位对凡不具备报名条件者和规定材料携带、提交缺少者一律不受理报名。

  2、报名地址: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办公室(杭州市假山路假山新村26号,邮编:310014,联系电话:0571-88038198、88315833,传真:88315837)。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习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考核等级证书及其它相关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

  (2)毕业生推荐表(应届生)、个人详细履历、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毕业论文)、课程作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以上材料各提交1份(套),复印件一律不退还。笔试、面试时将查验相关证书、证明及材料原件,应聘者应对其真实性负责。

  4、其他事项

  若岗位应聘人数少于1:3,则核减或取消招聘。

  五、考试内容及录用方法:

  1、资格预审(15分):按照报名者就读院校、推荐意见、评语、成绩等进行评分。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笔试(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等待电话通知)。

  2、笔试(50分):笔试满分为100分(折合综合成绩为50分);考试内容:

  考古岗位:中国考古学理论与基础知识。

  文物保护岗位:(1)文物保护专业知识;(2)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与思路。

  3.面试(35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及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3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从业理念、分析判断能力及综合处理事务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折合综合成绩为35分,综合成绩低于25分者,不再进入综合考评。

  4.综合考评:根据综合考评得分,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5.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预定5月中下旬,地点在本所。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组织拟聘用人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办法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7.公示、报批:考察合格后在浙江文化信息网(http://www.zjcnt.com)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则在公示结束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人员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

  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其他情况,由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开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研究,酌情处理。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二○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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