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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交往的礼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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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养体现在每个日常生活的细节中,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总要跟各式各样的打交道,这其中的交际礼仪可有大学问,以下是学习啦网为您搜集整理的人际交往礼仪,欢迎阅读!

  1.自我介绍

  自我介绍的基本程序是:先向对方点头致意,得到回应后再向对方介绍自己的姓名、身份和单位,同时递上准备好的名片。自我介绍时,表情要坦然、亲切,注视对方,举止庄重大方,态度镇定而充满信心,表现出渴望认识对方的热情。如果见到陌生人就紧张、畏怯、语无伦次,不仅说不清自己的身份和来意,还会造成难堪的场面。

  做自我介绍,应根据不同的交往对象内容繁简适度。自我介绍总的原则是简明扼要,一般以半分钟为宜,情况特殊的也不宜超过3分钟。如果对方表现出有认识自己的愿望,则可在报出本人姓名、供职单位、职务(即自我介绍三要素)的基础上,再简略地介绍一下自己的籍贯、学历、兴趣、专长及与某人的关系等。自我介绍应该实事求是,既不能把自己拔得过高,也不要自卑地贬低自己。介绍用语一般要留有余地,不宜用“最”、“第一”“特别”等极端的词语。

  自我介绍有一些忌讳需要注意和避免:

  ①不要过分夸张热诚。如大力握手或热情拍打对方手背的动作,可能会使对方感到诧异和反感。

  ②不要中止别人的谈话而介绍自己,要等待适当的时机。

  ③不要态度轻浮,要尊重对方。无论男女都希望别人尊重自己,特别是别人尊重他的优点和成就,因此在自我介绍时,表情一定要庄重。

  ④如果一个以前曾经介绍过的人,未记起你的姓名,你不要做出提醒式的询问,最佳的方式是直截了当地再自我介绍一次。

  2. 他人介绍

  他人介绍是经第三者为彼此不相识的双方引见、介绍的一种介绍方式。他人介绍通常是双向的,即将被介绍者双方各自均作一番介绍。做介绍的人一般是主人、朋友或公关人员。他人介绍的顺序:

  为他人作介绍时必须守“尊者优先”的规则。把年轻者介绍给年长者;把职务低者介绍给职务高者;如果双方年龄、职务相当,则把男士介绍给女士;把家人介绍给同事、朋友;把未婚者介绍给已婚者;把后来者介绍给先到者。

  由他人做介绍,自己处于当事人之中,如果你是身份高者、长者或主人,在听他人介绍后,应立即与对方互致问候,表示欢迎对方的热忱;如果你是身份低者或宾客,当尚未被介绍给对方时应耐心等待;当将自己介绍给对方时,应根据对方的反应做出相应的应对,如对主动方伸手,你也应及时伸手相握,并适度寒暄。

  介绍时应注意事项:

  ①介绍者为被介绍者介绍之前,一定要征求一下被介绍双方的意见,切勿上去开口即讲,显得很唐突,让被介绍者感到措手不及。

  ②被介绍者在介绍者询问自己是否有意认识某人时,一般不应拒绝,而应欣然应允。实在不愿意时,则应说明理由。

  ③介绍人和被介绍人都应起立,以示尊重和礼貌;待介绍人介绍完毕后,被介绍双方应微笑点头示意或握手致意。

  ④在宴会、会议桌、谈判桌上,视情况介绍人和被介绍人可不必起立,被介绍双方可点头微笑致意;如果被介绍双方相隔较远,中间又有障碍物,可举起右手致意,点头微笑致意。

  ⑤介绍完毕后,被介绍双方应依照合乎礼仪的顺序握手,并且彼此问候对方。问候语有“你好、很高兴认识你”、“久仰大名”、“幸会幸会”,必要时还可以进一步做自我介绍。

  介绍具体人时,要有礼貌地以手示意,而不要用手指指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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