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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疲劳的励志小说读后感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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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疲劳的励志小说读后感大全

  (一)

  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莫言这部小说里有两句话,这两句话就在紧紧相邻的两章中。第一句出自第三十章:“但我清楚地知道,它是一个勉从猪舍暂栖身的英雄。”说这话的,是叙事“主人公”之一的“西门猪”,“它”,是指另一头叫做“刁小三”的猪。第二句话,是他在第三十一章里说的:“他说这个戏是特殊的历史时期的产物,带着荒诞但又庄严的色彩,是一个活生生的后现代的标本。”说这个话,还是“西门猪”,而这句话中“他说”的“他”,是小说中的“莫言”。由于这两句话相距不远,虽说现在记忆力比不了年少时,但是,在读到第二句时,总还算记得第一句。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你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

  一、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分,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着名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可以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尤其是与莫言同时代过来的人,对此,会感触尤深。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可是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最庄严者,当数书中说及在1976年9月9日,那蓝脸的一骂一哭,那抒发的何止是愤懑!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

  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

  听听,这可有半点荒诞的滋味儿?一丝一毫也没有!一骂一哭中所阐述的,在那整整的一个时代内,只有这主人公、这执拗无知的犟农民、这举国唯一的单干户心里明了!这是对举国误读的声讨!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不惜洋洋洒洒铺展几十万字之巨的精言妙语,就是为了这一声讨,就是为了对这一举国误读、以至贻害一国的庄重反思。

  当然,假若莫言能不让蓝解放,不让大头儿,也不让“莫言”出来当叙事主体,那么,这荒诞叙事,就完美了。作为作者的莫言,可以说这出于这部小说叙事的必需,出于让叙事更灵活更精彩。那么,作为读者的我,可以说是因为对传统叙事尚有所畏惧,是对自己荒诞叙事能力的信心还不够足。总之,是如此一来,就让你的这荒诞叙事在我们读者的心中,有所不完美了。我们只有寄望莫言有下一部更完美更彻底的荒诞叙事大作的问世。

  二、就是猜想,莫言大学读的肯定不是中文,攻的不是文学,而是农学院的畜牧专业。不然,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怎么会那么地顺从,那么地听他使唤?他牧的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为什么会是那么地机敏有型,那么地聪明伶俐?武功高深者,拈花可以伤人。精于畜牧者,驴牛猪狗之类,胜于使人。中国二十世纪的后半世纪,全入于莫言所牧所养的驴牛猪狗眼中,心中。莫言者,神牧矣!当然,人畜牧,为役使,为肉食,为皮毛。莫言畜牧,却是为了让它们看世界,观世事,品人生。书中的叙事者,评说书中的莫言,说他从来不是好农民。作为读者的我,绝对认同。我评说他是畜牧工作者,但是,因为他不务正业,所以,肯定不是好畜牧工作者。不过,还好。子不语怪力乱神,莫言因之只役使驴牛猪狗,没有让众畜尽出。说来莫言应该还算是孔孟信徒,至少是孔孟。

  三、想对莫言表达愤怒。这些天来,莫言所牧之驴牛猪狗,害得咱家老汉我神经过敏。他的驴,是如此折腾不休。他的牛,是那般执拗倔犟。他的猪,是那么聪明那么善于撒欢,他的狗,是那样地狂傲精神。在办公室,听到走廊有脚步声,就感觉到会不会是他的驴在蹶蹄。走在路上,看到一棵树枝叶摇晃,就猜测会不会是他的猪在撒欢。走回家,关上门,听到有所响动,就害怕是他的牛,在用角顶门撞墙。此刻,时至子夜,窗外霓虹渐熄,万籁俱寂,只有淅淅沥沥的雨点砸在遮阳棚上,发出丁丁冬冬的滴响,忽有声音从远处传来,竟恍觉是他的狗,边飞奔边狂吠而来……如此神神道道,叫人如何度日。得赶紧将这《生死疲劳》合上,置之高阁。

  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还是装着魔鬼呢?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认真思考的。对于我来说,一时间还很难把这本书的精髓吃透,但我会在今后的生活中慢慢去品味,去琢磨,做为中国人,莫言是中国人的骄傲!

  (二)

  看完了莫言的长篇小说《生死疲劳》。

  应该是莫言得了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吧!因此莫言肯定是“热”了,他的作品肯定也是“热”了,不是说他没有得诺贝热文学奖的时候他就不“热”。二十多年前他写的《红高粱》,已经让他在中国家喻户晓。当然,不知道是他的《红高粱》让我们认识了巩俐和张艺谋,还是张艺谋和巩俐的《红高粱》知道了莫言。总之,最近看莫言的作品,一定是和他得诺贝尔文学奖有关。

  莫言得不得诺贝尔文学奖虽然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我在车载收音机上听到他得奖的消息,内心还真的欢心鼓舞了一回。虽然,这是“莫言这小子”自己的骄傲,可是,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也为他感到骄傲。

  以前也读过莫言的作品,《红高粱》二十多年年前就读过了,当时好像自己才刚听说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词。

  说到这里,不免想起当年的青春岁月的一段往事。

  二十多年前,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也和很多年轻人一样,内心对生活对未来充满渴望和梦想。

  现在的交通、通讯是这样的便捷。那时候,生活、信息、科技和现在没办法相比。二十多年前异地交流,还都是用书信的方式。当时我还在东北,有一个“笔友”,她叫“梅忆寒”——正梅花千里雪深时,须相忆。她的名字源于这句话,她那时候还在上高三。她曾邮寄给我一本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是合订本,其中有《红高粱》、《五个女人和一根绳子》……等五篇小说。

  也许是因为她的名字,也是因为她的寒梅傲雪的品性,我们彼此感觉很好。当时正值青春年少,那懵懂的情窦初开,那是何等纯真无邪的感情。那段感情,就像东北的黑土地一样淳朴,就像山上的清泉一样清澈,就像青草地上那一方蔚蓝的天空一样无暇……我曾在《青春的岁月》系列短文中写过,篇幅比较短,内心的感觉颇多,真的不能一一尽述。记得那段记忆是1988年到1990年之间,一年多不到两年的时间。时间过得太快了,二十多年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

  青春岁月的记忆,清晰而又支离破碎。有时候,犹如泛黄的落叶在脑海闪过,更多时候是尘封在记忆的河床。

  呵呵,都怪莫言这小子,让我又记起这经年的往事。

  还是说他这部《生死疲劳》吧!刚读的时候,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因为是以五十年代为背景的开始嘛。时代显然有点久远了,解放初期的土改我是没有印象的,因为当时我还没初生。不过,本人也经历“”。虽然当时还很小,但是,对当时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还是不陌生的。对“”时期人们的疯狂和盲目还是有感受的,对知青上山下乡还是有清晰的记忆的。

  莫言的这部小说,表面看来可以说通俗易懂,不时夹杂着我们人类最原始的最真性情的语言文字。这样的真,是许多人私下感想,私下敢说,却不敢大庭广众公开写出来,有的地方真的“太通俗”了。有时候,我自己读着读着竟然忍俊不禁的笑出声来。一边笑着,我嘴里一边说:“莫言啊莫言,你真是个‘歪才’”。(诚惶诚恐: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是歪才,不是我对莫言不够尊敬,我这也是真情流露,我对他的喜爱,是用我自己的形式表达而已。还有,“莫言这小子”这句话是他莫言自己在小说中常用的,所以,这几天我也读顺嘴了,在提他的名字的时候,也就顺嘴“溜达”出来了。如果莫言看到了,还请不要怪我不恭!不过他是不会看到的,人们都在读他的“名着”,他哪有机会看到我这样的闲言碎语。)犹如不一口气读完不快的感觉。

  莫言用了四十三天写完的这部五十万字的长篇,不是用电脑,而是用笔用稿纸,可以说确实够快的。不过他酝酿了四十三年,我用了三天时间读完了它,当然,刨除吃饭睡觉遛弯和每天必看电视新闻节目,我是用闲暇时间读的,我读的也不算慢。

  读完这部《生死疲劳》合上封底的瞬间,让我想起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马尔克斯描写的前后七代人,拉丁美洲百年的兴衰发展历程。莫言的《生死疲劳》是描写前后三代人,确切的说算上“大头”应该是四代人,我们新中国五十年来的发展历程。

  莫言的这部《生死疲劳》其实就是一部“生死轮回”。在这部《生死疲劳》里,用西门闹这个冤死的地主为角色,用他的灵魂转世投胎为驴、牛、猪、狗、猴的生死轮回,围绕他的家人,他的家乡,和他相关的人,用不同的视角看人生得势落魄、世间荣辱、生活百态…

  人或者动物,死后是否可以轮回,不得而知。不过呢,生活在世,人生百年却也有不同的轮回和际遇。以前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确如此。

  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总会有雨过天晴见到彩虹的时候;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但要居安思危,多行善举,也会有落魄的凤凰不如鸡的境况。

  这就是“轮回”,死的轮回也许“莫言这小子”知道,不过呢,我们应该更注重的还是生的轮回。

  我们呱呱坠地时起,每个人的内心都拥有一个天使的灵魂。渐渐地,有的就被世间的红尘蒙蔽了双眼,有的人的内心,被醒来的魔鬼占据。人生在世,其实我们的灵魂都在不断的轮回。

  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还是装着魔鬼呢!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认真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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