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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没留底是事实劳动关系吗?

时间: 永强1221 分享

签了合同没留底是事实劳动关系吗?

  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一项基本责任,而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应该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保留一份,那么签了合约没留合同是不是事实劳动关系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签了合约没留合同是事实劳动关系吗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就不会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双方形成的是正常的劳动关系,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才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

  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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