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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文化概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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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文化概论文范文

  中国历史悠久,中国文化丰富灿烂,中国历史文化是我国的重要文化。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历史文化论文,供大家参考。

  中国历史文化论文篇一:《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问题的思考》

  论文导读:在今天,我们应该珍惜和保护这些见证历史的精华沉淀,体现其应有的宝贵价值,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发展好历史文化名城。对于这座古老的历史文化名城,我们主要从其保护的现状,目前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对策来进行分析。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策

  无论在哪个国家,每个城市都有其自己发展的轨迹,都有自己鲜明的个性特色,特别是世界历史名城、文化古都,不仅没有彼此雷同的,而且都是各自民族传统文化在城市计划与建筑中的卓越体现,其个性特色强烈、突出。它们都按照各自民族优良思想、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成果,继承并创造性地发展。民族文化、风土人情沿着历史文脉构成不同的变迁历程,进而形成不同建筑风格、街区形态和内涵丰富的都市风貌。在今天,我们应该珍惜和保护这些见证历史的精华沉淀,体现其应有的宝贵价值,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发展好历史文化名城。以济南为例,从龙山文化古城遗址算起,济南的建城史已有4600多年,中国5000年文明史在济南可以得到完全的印证。1986年国务院批准公布济南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历时已有21年。对于这座古老的历史文化名城,我们主要从其保护的现状,目前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对策来进行分析。

  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现状:

  (一)政府高度重视泉城保护,加强名城保护和维护工作

  1988年,济南组建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班子,1994年《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得到了国家批准,这是全国第一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它鲜明地突出了“从保护城市特色,保存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出发,点、线、片相结合,加强对文化古迹、历史性街区、传统风貌地区的保护,形成名城保护的完整体系。”强调名城保护的重点是“古城区及其自然地理环境、历史性街区、泉水、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和城市风貌基本特色。”并指出要将济南最有特色的“山、泉、湖、河、城有机结合”,在名城保护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逐步形成“和谐的人文与自然相互依存的整体”。《规划》的出台和贯彻执行,对济南市的名城保护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它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后来又被纳入了《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成为济南市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依据。

  (二)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泉城济南在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过程中,重视传统风貌的整体保护,处理好建设和保护的关系,采取多种形式抢救性修复各类历史遗迹,整治街区环境,取得了较好成效。如2001年,对泉城路进行了拓宽改造,使这条老城区内的主要商业街在反映历史文化特色、展现现代化风姿的有机结合中重新焕发出了勃勃生机。以趵突泉、黑虎泉、五龙潭、珍珠泉等四大泉群为重点加以保护,划定以南部山区和玉符河地区为重点的泉水补给保护区。针对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出现的泉水断流情况,围绕实现恢复和保护泉水喷涌,弘扬泉文化、打响“泉城”品牌的目标,全市上下正全面实施保泉战略并抢救修复了46多处被填埋、占压的泉水。

  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存在的问题

  由于各种原因,济南在城市发展和城市保护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开发性破坏较为严重

  许多城市在现代化的名义下进行着剧烈的改造,一批批古老街巷和古朴民居被拆除,济南也不例外,大规模的高楼大厦取代了一些古街老巷,特别是一些历史文化名城把一些具有历史韵味的街道一部分或全部的拆除,使古城区的一些古街道大力兴建的现代化高楼,也使得一些文物单位被高层建筑物包围而失去了原有的文化生态环境,破坏了古城的历史格局和原有的空间尺度。例如由于近现代特殊的历史条件,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泉城济南,“家家泉水,户户垂杨”的古城风韵已成追忆,着实令人叹惋。  城市中的历史保护区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体现着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包含着众多的历史信息,是名城中的重点保护对象。但许多名城由于不断地改造、侵蚀保护区,许多历史保护区被挤占,使得规划确定的保护区范围不断地缩小,或者全部被拆除。在济南有绝大部分历史街区被完整保留,体现了历史的真实风貌,但还有一小部分被统统拆光,使其失去了当时的历史环境,结果往往是毁坏了有价值的真实历史遗存。

  (二)必要的保护资金短缺

  保护资金短缺是济南以及其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过程中所共同面临的一个问题。由于保护和维修资金不足,导致名城中许多有价值的历史文化街区自然破败,难以为继。一些景区景点内也因维护资金不足而出现局部的风蚀等现象,因没有资金保障未能及时修整保护而正趋于衰败。

  (三)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保护力度不够

  我国的文化古城保护立法体系采用国家立法与地方立法相结合方式,国家制定全国性保护法律及其法规性文件,地方在立法权限范围内制定地方性法规、法规性文件。与英、法、日等国家的法律制度相比,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法律制度要相对滞后,主要是与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相对应的全国性法律、法规不完善。在由文物、历史文化保护区及历史文化名城组成的三个保护层次中,文物保护法律体系相对完善,名城与保护区目前仅有数量很少的法规性文件,缺乏与之相对应的法律、法规。由于无法可依,缺少了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强制手段,致使破坏历史文化名城的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很难做到依法行政,难以追究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也使得保护工作的开展显得力不从心。

  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对策

  (一)加强名城全面保护,整体性保护,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

  历史古城一般都具有独特的地理条件和相对完整的建筑形制,在保护工作中应注重保持其完整性,如泉城济南古城区为护城河,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主要内容。古城区的保护体现了整体保护的思想,既保护古城区,又保护与古城区密切相关的外部自然地理环境;既要继承古城区的传统格局,又要保护古城轴线、路网、水系,还要严格控制古城区建筑容量、建筑高度、建筑风格及空间尺度。另外还要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如集全社会之力保泉护泉,在全体市民中积极开展爱泉护泉的宣传教育活动等,让公众参与到保泉护城活动中来,进而在全民中形成一种自觉行为。

  (二)拓宽名城建设的筹资渠道,增加保护和维护投入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是一项高投入的系统工程, 在英国和日本,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是保护资金最主要的来源,款项数额巨大,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我们则要结合自身的情况,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社会捐资、股份筹资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资金参与名城建设。如保泉工作开展时通过济南市财政拨款380万元,社会各界捐助200多万元等多方筹集资金为泉水的保护提供资金支持。我们要把这一方式推广扩大到名城街区及整个古城的保护当中,另外也应学习制定各类相关政策,为名城保护提供多渠道、多层次的资金筹措方式。如减免税收、公用事业拨款、贷款等形式。

  (三)完善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通过制订法规,明确保护的基本原则,明确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应保护的主要内容,形成完整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框架,确立保护资金的立法保证。另外法律文件内容的操作性要强,对保护管理的程序、国家、地方及民间团体的各自职责与相互关系,以及保护资金的来源及违反处理的规定内容要更为详尽与严格。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重要问题。国外许多国家在这方面做得很好,如法国巴黎老城区、意大利的罗马古城的保护与建设,都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就我国而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对城市经济发展和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其历史价值和现实价值将得到较好的体现和进一步的升华,对于城市研究和旅游资源开发规划提供较高的参考价值和借鉴价值,因此,我们全社会都应积极有效的保护好和发展好历史文化名城。

  参考文献:

  1、周干峙.城市化和历史文化名城.《城市规划》.2002.4

  2、潘宝明.历史文化名城的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旅游学刊》.1999.3

  3、肖勇.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拓展.《城市研究》.1999.4

  4、王景慧.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概念.《城市规划汇刊》.1994.4

  中国历史文化论文篇二:《中原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探究》

  论文导读:“历史文化名城”是一个响亮的城市品牌。河南省地处中原。洛阳、开封、南阳、商丘、安阳、郑州、浚县先后被定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探究名城建设得失。在此笔者以南阳名城建设存在的问题为例。探究规范中原名城保护和建设行为的对策。

  关键词:中原,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探究,南阳,问题,对策

  “历史文化名城”是一个响亮的城市品牌。是对一个城市文化底蕴的认证。是城市现代化进程的美丽光环。河南省地处中原,洛阳、开封、南阳、商丘、安阳、郑州、浚县先后被定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挖掘和弘扬中原优秀历史文化,探究名城建设得失,永保历史文化名城荣誉,对各历史文化名城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在此笔者以南阳名城建设存在的问题为例,探究规范中原名城保护和建设行为的对策,与大家商讨。

  一

  自1986年南阳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南阳人非常重视和精心呵护这块由先民们创造的荣誉丰碑,在保护文化遗存与规划现代城市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显著成绩。目前南阳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开始走上有规划、有重点的发展轨道。但是,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名城保护不善,除自然损坏、抢救不及时外,建设性破坏持续不断。

  为了解决交通问题和“旧城改造”的需要,南阳城市的基本框架和格局发生改变,新城和旧城之间已无明显边界。城内已经找不到几处值得保护的历史街区,为数不多的古文化街区正面临着被拆除的危险。据统计,自2002年3月南阳市政府公布首批9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至今,仅在市区内,这些文物以及未被列入名单的文物古迹,被完全拆毁的有良贾店、泰古车糖公司、南关小寨门、刘少奇下榻过的交通旅社等处;濒临毁灭的有南关寨墙、甘露寺、宛城驿、杨家大院、董作宾故居等处;破败不堪、急需保护的有红庙、接官亭、南阳县文庙、三皇庙、万兴东药店、河大王庙、天妃庙、徐家大院、鲁班庙、复兴昌、盐店、好莱坞照相馆、玄妙观石刻等多处。

  (二)开发无序。南阳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从宏观上看,未形成整体感较强的布局,基本上是单独开发,单立成景。中心城区开发较好,县区开发较弱。对外宣传各自为战。开发技术水平不高。例一:医圣祠在开发上呈孤立状,周围没有相应配套的其它人文景观与之形成珠联壁合之势,使其难以发挥优势。例二:张衡在历史上大名鼎鼎,但因其不在南阳市区,未能作整体开发,配套设施不足,利用率低。

  (三)利用不足。南阳市作为拥有2800年悠久历史的历史文化名城,有许多历史文化资源没有充分利用。例一:历代出土的大批文物,许多养在深闺,久处库房。广大市民、青少年和外地游客难以了解南阳悠久的历史以及深厚的人文底蕴。例二:南阳汉文化资源非常丰富,目前主要停留在汉代画像石的研究和开发上,汉代政治、经济、人物等方面的历史遗存尚待挖掘和综合利用。例三:对历史文化名城及名城的名人、文物的研究不足,尤其是开发利用历史名人资源方面大有潜力。比如,在旷日持久的争执中,襄樊一直斥巨资建设景区,而且每年还举办“中国襄樊诸葛亮文化节”。而南阳直到近两年才下大决心对卧龙岗附近进行拆迁改造,至今仍没有一个关于诸葛亮的文化旅游节……

  (四)南阳在历史文化名城的舆论宣传方面和其它城市相比投入不够,力度不够,市民“名城意识”淡薄。

  近年来为提高知名度,南阳搞了不少活动,旅游业效益比较明显,初步实现旅游输出大市向旅游输入大市的转变。但是和其它城市(如焦作等地)相比在宣传手段和宣传力度上仍有差距。据调查,许多大中小学的教师长期在南阳工作,却不知道南阳市被国务院命名为历史文化名城已有21年之久,在外地工作学习的南阳人大多亦是如此。很多生活在名城中的居民更是不知道自己日常的生活环境中的历史文化蕴涵。广大市民的“名城意识”相当淡薄。

  (五)经费缺乏。近几年市领导十分重视城市建设投入和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全市各景区点投入资金总额在南阳历史上也是前所未有的,但用于文物保护管理与开发的经费仍严重缺乏。一些已列为文物保护的建筑,仍被有的单位占用,无力收归文物部门管理;有的文物保护建筑严重损坏,濒临倒塌,无力维修加固;一些文物保护建筑周围的环境未能清理整治。例如社旗山陕会馆由于历史沧桑,其周围的一批古建筑有的损毁,只留遗址;有的年久失修,面临倒塌,亟待投入财力,抢救保护。各县区在这方面的投入更是少得可怜,有的甚至没有投入。

  此外,南阳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方面还存在着旅游从业人员文化素养亟待提高,城市建设规划部门缺少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专家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我省其它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二

  要成为一座有影响的城市,光靠发展经济是不够的,还必须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创出自己的特色。南阳最有条件,也最有希望的是在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上取得突破,打造人文南阳,使南阳的文化从背景走向前台,从历史走向未来。基于南阳历史文化名城现状、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

  (一)必须进一步树立“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观念,把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1、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及文物的法律保护,坚持依法治城。同时,建立文物保护程序及责任追究制。确立起“谁使用、谁保护”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并制订具体的保护办法、审批程序和法律责任。2、确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第一层次,保护文物古迹,保留历史遗存。第二层次,保护历史街区,延续古城特色。第三层次,保护城市景观风貌特色,发扬传统历史文化。3、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不单是硬件,也包括传统文化艺术和民风民俗等历史文化软件。以此推动民间传统文化艺术的传承和发展,丰富名城内涵。4、提高市民素质,增强全民保护意识,形成“保护名城,人人有责”的共识。5、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建立奖励机制,对保护有功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二)正确处理好历史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1、处理好保护与建设的关系,决不能顾此失彼。南阳市可以借鉴其它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按照“保老城、建新城”的方针,将新城区建设与旧城分开,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创造空间条件。2、在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必须做到科学、慎重、有序,一方面要特别注意防止建设性破坏。另一方面在利用问题上,不能急功近利,避免随意性。

  (三)加快名城形象建设。城市规划设计既要体现南阳传统风貌型名城的特点,又要有战略意识和适度超前意识,力求城市面貌的总体和谐;标志性建筑、城市景观和城市广场建设要突出时代特色、文化特色,体现民族风格和南阳城市个性;塑造好南阳城市的生态轴线、文化轴线。创造一个秩序优良、干净整齐、舒适优美、风景亮丽的城市环境;加强窗口行业的治理整顿,规范窗口经营作风,提高窗口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逐步形成爱岗敬业、维护南阳形象的良好风尚。

  (四)建构南阳古城格局,打造文化名城品牌。

  从宏观上讲,南阳古城文化资源主要有楚文化系列(楚国始都丹阳,即丹江边的龙城)、汉文化系列(瓦房庄遗址、汉宛城遗址、医圣祠、张衡墓、汉画像石砖等)、三国文化系列(武侯祠、魏公桥、风雏台、方城的火烧博望古战场遗址、新野的议事台和汉桑城等遗址)、各类古建筑群开发利用系列(除了保存基本完整的府衙县衙外,还有香严寺、菩提寺、水帘寺、社旗山陕会馆、荆紫关古街道、邓州福胜寺梵塔,五垛山等)。应分别列出重点保护和建设对象,使“四个历史系列,两个官府衙门”的古城格局充分显现出来,从格局上展示南阳的古都文化遗产和神韵。与此同时,坚持文化与旅游结合,文化与企业结合、文化与媒体结合、文化与招商引资结合,努力打造好南阳玉文化、汉三国文化、医药文化、衙门文化四张牌,让历史变成财富。

  (五)加强“名城”的舆论宣传,树立南阳人的名城观念和良好形象。

  要立足南阳,面向全国和全世界,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广渠道、多轮次、全方位地加强对南阳历史文化名城的持续宣传。同时,编写介绍南阳历史文化名城的系列丛书,发至各级学校、机关、社区文化中心等。还可组织力量拍摄与南阳有关的电视剧,利用一切可能的形式提升南阳的城市品味和知名度。对南阳的体育场馆、图书馆、科技馆、文化广场等大众文化设施加大投资,充实其内容,提升城市品位和文化内涵,为南阳全面开放、全城开放、全方位开放提供良好环境。

  (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工作,不能局限于单纯的行政管理,也要重视发挥专家学者和民间人士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可以成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或者历史文化名城督查领导小组。组织成员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文化管理部门领导、名城及文物古迹保护专家和城市建设专家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保护、维修及研究、评估等专业性工作,为政府涉及文物保护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咨询,以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名城保护出现新的失误。

  (七)多渠道筹集开发资金,确定保护经费。

  近年来南阳市虽然投入一定的资金对城区文物进行抢救性维修,但要对所有的文物古迹进行全面整修,除市财政支持外,更为重要的是广开渠道,通过社会捐款、开发筹资、银行借贷、土地租让、市场取得、政策融资等市场化手段多方筹集资金,吸纳社会、企业和涉外资金来共同开发历史文化资源。使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形成产业化(旅游产业、文化产业),使开发后的历史文化资源在合理利用的基础上呈良性循环,以资源利用的收入来保护资源和进一步开发资源。

  (八)把南阳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与进一步搞好“两节一会”紧密结合。

  南阳已经在省内乃至国内打响了“两节一会”这一节日品牌。在以后的节日活动中应进一步扩大南阳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宣传力度,把历史、文化、城市这样几个概念融合在一起,使它具有名城博览会的内涵。同时在筹备实施过程中,让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倾听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这样一种方式让南阳人民的性格变得更加开朗、开放、明媚。

  (九)筹建现代化博物馆,宣传普及文物知识。

  南阳市尽管有汉画馆、医圣祠、张衡墓及祠博物馆,但能够集中展示南阳文化风格、文化底蕴的综合博物馆至今未有。南阳市博物馆借窝武侯祠,缺乏一个综合展厅及宣传媒介。仅开辟了“东汉文物陈列室”,与南阳文化大市的地位极不相称。许多最具南阳特色,具较高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珍贵文物无法展出。因此,筹建现代化博物馆,极大限度地展示南阳自旧石器(南召猿人)、新石器时代及宛城建城以来绵延不断,辉煌灿烂的文物,客观地以文物说历史,以文物宣传南阳,将会起到很好效果。

  [参考文献]

  (1)李义祥,雷恩洲等编著《南阳文化丛书》。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3。

  (2)《南阳年鉴》。桂林:漓江出版社,1997—2003。

  中国历史文化论文篇三:《浅谈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

  摘要:历史文化名城是指具有深厚历史文化积淀和重要历史地位的城市,是中国特色的产物。当前,必须正确处理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建设之间的关系,在保护中寻求发展,实现历史文化名城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城市;城市建设

  历史是一种动态的传承。文化,就其本质而言,即是历史在当代的折射、认同、重新解释和升华。这是一个民族抑或一个地域的根本凝聚力的所在。我国历史悠久,具有丰厚的传统文化。几千年来,人民在各个朝代中,用勤劳的双手创造了无数的珍贵财富。这些光辉的历史文化遗产遍布祖国大地,为锦绣中华景上添花,使不少城镇成为世人瞩目的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和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随着岁月的流逝、战火的破坏、历史的变迁,在历史文化名城中,反映古代文明和时代特征的一些巍峨宫殿和古代建筑,有的已不复存在,有的已破损严重,有的已成为遗址,只能反映历史的足迹,很难反映历史的辉煌。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大力发展经济的新时期,城市正以空前规模在建设和发展,城市建设在争相现代化,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一片片古老的街巷被抹平,城市面临雷同化和通俗化的危机。同时,城市的特色在消失,城市的文化在消亡。中国,一个有着5000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文物众多,历史文化名城遍及全国,这些城镇拥有优美的自然环境、名胜古迹、乡土建筑,它们体现了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和历史。城市是历史文化积淀最多的地方,是中国各地方悠久历史的例证,是人类文化的结晶。但如今,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向大型化、现代化与经济化的发展,加剧了基本建设与文物保护工作之间的矛盾,一些文物建筑以及有宝贵价值的历史环境遭到破坏,城镇化建设正日益侵蚀着历史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环境,许多具有历史意义的传统文化名城的历史真实性正在消失。

  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概念

  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国特色的产物。简单地讲,文物保护单位与历史街区是构成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批转《建设部、文化部关于请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的报告》中要求审定名城掌握的原则包括“不但要看城市的历史,还要着重看当前是否保存有较为丰富、完好的文物古迹和具有重大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护单位是有区别的。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现状格局和风貌应保留着历史特色,并具有一定的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街区” 。首先应该具有一定的历史地区,如具有完好风貌的历史街区、古建筑群;同时又有同类历史城市中文化景观的典型性;并且应具有历史城市在形态上的现存性,而不仅仅是历史地位的辉煌。

  当前指导我国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主要法规是1982年颁布的《文物保护法》和1989年颁布的《城市规划法》 。前者基本上是就文物论文物,忽视文化遗产的环境保护;后者也只是要求在编制城市规划时,应当注意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城市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观,而对于如何保护历史文化环境却没有作出法律说明。尤其没有明确各种破坏名城行为的法律责任。这种法制滞后的状况使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尤其是历史街区保护处于各自为政的无序状态。

  然而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开发与利用,远远比一片老林的保护来得复杂。在中国的2000余座城市中,只有62个城市荣膺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称号。这是光荣,也是责任。光荣赐于祖先,责任则出自未来的要求。

  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现状及意义

  目前,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现状是空前重视与空前破坏并存。空前重视表现在:领导越来越重视,舆论越来越重视,老百姓越来越重视,当然重视的着眼点各不相同;空前破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有两个方面:一是我国处于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期,同时城市建设的欠账太多,矛盾往往集中在历史文化名城旧城之中,给历史文化名城造成灭顶之灾。二是对文物概念和保护方法的认识问题。不同的保护对象只有采用不同的方法,才能达到保护的目的。国际上已经有一些公认的保护宪章和理论,我国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也吸收、消化和运用了其中的一些原理,在实际应用中并有所创新。

  在名城保护中要重视文脉的延续和发展,在世界史上有一个奇特的文化现象,那就是唯有中国没有出现过城市衰落。与之相比,古埃及的金字塔和神庙只留于旷野供人凭吊,巴比伦的奇迹“空中花园”已成为天方夜谭,中南美的印加文化只留下那些被认为是天外来客创作的永恒之谜。唯有中国的城市,每一座都有深扎沃土的历史根系,时间在空间中迭加,空间在时间中丰富着本已厚重的积淀。30年前,每个到过广西桂林旅游的游客都会被那里秀美多姿、如诗如画的景色所深深吸引。而如今,故地重游时,看到的却是高耸林立的豪华宾馆,游船满载着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穿梭于漓江的峰峦之间。旅游业的蓬勃发展给城市带来巨大的收益,但旅游对城市历史文化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桂林只是过度开发的中国旅游点中的一个缩影,福州著名的三坊七巷遭到严重玻坏,贵州遵义和浙江定海老街区被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襄樊市樊城千年古城墙一夜之间惨遭摧毁。

  三、真实性和个性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关键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指的是保护名城的发展过程。所以要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既要使城市的文化遗产得以保护,又要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改善居民的工作生产环境。保护决不是守旧。城市规划部门和文化行政部门完成了许多富有成效的保护课题。但是,历史名城的保护仅仅有领导部门的重视是不够的,它必须成为全体市民的公众意识。历史往往在矫正中发展,也因此留下很多可以避免的遗憾,社会审美意识也常常在强烈而果断的“喜新厌旧”中否定之否定,正因为这样,历史名城的保护与发展,尤其呼吁着一批具有先见之明的明白人,呼吁具有宏观历史观的冷静思考。

  大量的事实经验证明,真实性和个性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关键。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实质是保护城市的历史信息,其内容是保证历史遗存、文化传统的真实性。可以这么说,从古建单体到历史街区乃至整个历史文化名城都存在着真实性的问题。不少城市在旅游开发的经济利益驱动下,不断进行古建修复、遗址重建,使古代遗存充满现代材料与技法。更有甚者,有些地方在恢复历史遗迹的大旗下大兴土木,制造假古董,同时对构成名城肌理的历史片段,大拆大建,割断文脉。国外的认识和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国外同行认为残缺也是一种美,建筑遗址、遗迹一般保留原有状态,对重建较多地持否定态度,体现着对历史的尊重。   个性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另一个重要方面。人文世界,虽由人造,但因人、因时、因地、因事各异。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最忌讳单调和千篇一律。中国传统建筑的富丽堂皇、雍容华贵是举世闻名的,但由于封建一统思想的禁锢,中国传统建筑也存在明显的缺点。即过于追求方正规则,而缺乏变化,城市布局模式化严重。每个城市都会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留下其特有的痕迹,而这正是城市的灵魂。“苏州宣言”就指出:“惟有各自的历史街区、传统文化,才能显示出该城市的身份和市民的文化归宿,如何把它保护好,使其继续长存下去,已经成为该城市整体发展中最根本的因素。”而一些城市总是抛弃自己的个性而热衷于模仿别处的名迹,如江南某一古城,在局部的古城墙修复中,仿照了北京长城的建筑型制,建筑了长城沿线特有的双层式敌台,并自誉为“江南八达岭”。这种脱离自身的发育基础、自作聪明的做法,在旅游开发上可能会红火一时,但对文脉延续、古城保护来说却是一大灾难,因为它掩盖了地方文化,丧失了历史可读性,实际上成为哪怕是最没有历史最没有文化的城市也可以拥有的大型仿制品。

  四、实现历史文化名城的持续发展

  历史文化名城是指具有深厚历史文化积淀和重要历史地位的城市。作为城市,发展是必然;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发展必须保护和延续历史文脉,采用适当的发展方式,实现历史文化名城的可持续发展。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可以使我们从它的存在亲眼感觉到城市清晰可读的历史,但我们还要立足现实,展望将来。

  城市发展不仅要以经济为基础,还必须以文化为动力、为目标。几千年的历史文化正经受着现代文明、外来文化的强烈冲击,民族文化继承就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唯有对民族自身文化的自尊与自信,对异域文化的兼容与吸纳,在城市的建设过程中也是既保护又不断更新我们的城市、我们的文化才能生生不息,源远流长。一位国际友人说得好:“我们现在有的现代化和高科技,你们将来肯定会有,你们拥有的珍贵历史遗产,我们永远也不可能有。”愿更多的有识之士加入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行列之中。

  参考文献

  [1]日本关于历史风土保存特别措施法(1966),《国外历史城镇与地段保护法规选编》,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历史名城规划研究所,1993.

  [2]赵中枢.从文物保护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概念的扩大与保护方法的多样化[J].城市规划,2001,(7).

  [3]阮仪三.中国历史古城的特点、问题、保护和建设[A].南京市政协举办的“先进文化与城市现代化”论坛(论文选摘)[C].2001.

  [4]郑孝燮.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传统、特点和风貌的保护[A].五十年回眸—新中国的城市规划[C].1999.

  [5]王景慧.历史地段保护的概念和作法城市规划[J].城市规划,1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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