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 > 论文大全 > 毕业论文 > 经济学论文 > 国际经济 >

中日经贸关系面临的挑战与机遇(2)

时间: 若木1 分享

三、中日经贸关系面临的机遇
(一) 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进一步开放,不仅为中日经贸合作开辟了更广阔的渠道,而且为日本对华投资提供了巨大商机。
中国加入WTO后,中日在贸易与投资领域的合作效应十分显著。2002年,中日双边贸易额达到1019.7亿美元,创下新的历史记录。日本已连续9年位居中国10大贸易伙伴之首,中国也已成为日本的第二大贸易伙伴。世界银行估计,到2005年,日本将从中国获益610亿美元,远大于美国及其他发达国家。中国加入世贸后,各国对中国产品的进口关税也在下调,中国纺织、轻工等传统产品对日出口也有大幅增长。目前,纺织品、服装类商品在中国对日出口中的比重达30.7%,显示了两国经济的互补性。
在贸易潜力巨大和互补性强的优势条件下,为双边合作提供了有利条件,这就需要加大优化双方资源配置的力度。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日对华投资过分谨慎,仅把中国作为廉价劳动力和资源的加工地,因而中国的很多市场如汽车、通讯等被欧美国家占领。近些年来,日本在国内大力进行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不断推出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新产品。许多日本企业正逐渐把生产线转移到中国,以加快实现生产国际化。目前,日本对华投资已开始出现积极的变化,投资行业已从过去的简单加工领域逐步转向汽车、半导体、电信器材等技术含量较高的领域,投资主体也转向丰田、东芝、松下等日本著名企业。
事实证明,日本经济的复苏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对华经贸合作;同时,与日本的经贸合作也对中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和扩大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中日两国发展经贸合作有利于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实现共同发展。
(二) 中国的市场机遇增加
近年来,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为双方经贸合作提供了广阔的市场需求和资金吸纳能力;中国加入WTO后市场开放进程进一步加快,中国扩大开放的政策和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这将有利于增强外国投资者对中国未来的信心;此外,中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区的政策也全面付诸实施,政府赋予的各种优惠政策以及西部和东北部地区在市场、资源、劳动力等方面所具有的开发潜力,将吸引越来越多的日商来这一地区进行经济合作。
中国政府一贯致力于建设有利于各国对华贸易往来和投资的良好环境,依法保护包括日本企业在内的一切在华外商的合法权益。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和世贸组织的重要成员,中国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对外开放,发展同各国的正常贸易往来。各国商品都会在中国市场受到公正的对待。
(三) 共同推进亚洲经济一体化
亚洲正日益成为世界经济的中坚力量,大多数亚洲国家经济增长速度要快于世界经济总量和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的幅度,亚洲在国际贸易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在1990年至2003年期间,亚洲经济在世界出口中所占的比重从23.8%上升到29.4%。但是这一发展在亚洲内部并不是普遍的,亚洲在国际贸易比重中的上升主要得益于中国和东盟国家国际贸易的发展,包括中国、东盟、新兴工业经济体和其他一些亚洲发展中国家,东亚国家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比例从1985年的9%增加到2001年的19%。
亚洲贸易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区域贸易发展迅速。特别是在东亚地区,其区域内贸易的增长速度甚至超过其全球贸易增长的速度,在1985年到2001年期间,东亚地区区内贸易在世界贸易总量中的比重增长了3倍,达到6.5%,区域内贸易在出口中所占的比重也增加到35%。
中日两国的GDP占东亚的83%,人口占东亚的70%。中日作为两个东亚大国,具有强盛的国力和举足轻重的对外影响。没有中日合作,“东亚共同体”的远景终将成为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中日共同推动“东亚共同体”,意味着中日融入地区合作机制,在其中作为东亚两个主要大国与其他成员国和睦相处和共同发展。今后一段时期,推进东亚合作进程的主导力量仍是东盟,但中日两国各自采取的政策和努力将日显重要。
由此可见,一方面,中国巨大的市场容量随着加入WTO给日本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中国丰富的自然和人力等资源给日本提供了海外的发展基础,有利日本打造世界工厂;而日本的先进技术、管理模式和发展经验给中国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借鉴,有利于产业结构由初级向高级调整。另一方面,中日两国作为东亚最重要的国家,两国之间的经贸关系的正常发展对本区域的经济将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如果能携手合作,东亚合作进程就将加速,建立东亚共同体的目标就有可能顺利实现。
(一) 如何看待历史问题
中日关系不仅仅是中日两国的事情,而且是东亚各国,甚至世界各国关注的重要双边关系。中日双方都应该正确看待彼此之间存在的历史问题。日本应该对那场战争有一个正确的态度,不支持台独,不做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事情;而中国少数人的民族主义情绪高涨,比如说抵制日货,可能会造成其它国家对中国的投资信心,也可能由于所谓日货是跨国公司的产品,造成日货国货不分,损害自身的利益。
现在社会上有人提出抵制日货,起因是想表达对日本一些人否认侵略历史等一系列错误言行的不满。实际上,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国生产要素相互交流、按价值规律进行配置,经济发展已逐步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许多外国品牌是在他国以合资或合作的形式生产的,企业利益交织在一起,这已成为世界各国经济生活中的普遍现象。因此,抵制商品将损害双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不利于我们的对外合作与发展。
因此,在对待历史问题上,要以国家利益为重。应该象国家主席胡锦涛所说的:“以史为鉴,面向未来”,这是处理中日两国关系的基本准则。
(二) 共同寻找合作空间,实现双赢
1、正确对待能源竞争
在近期,中日的能源竞争主要表现在东海之争。对中日两国来说,东海争端都是关系到主权领土以及各自战略利益的重大问题,短期内难以出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但是,只要两国能够坚持通过对话和平解决这一问题,并且在地区合作的框架内逐步摸索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和可能的方式,东海争端就有可能最终得到一个双赢的结果。由此看来,东海争端既是中日之间的冲突因素,同时也有可能成为两国合作的一个契机,即通过能源合作来促成两国更深刻的相互依存关系,甚至在此基础上逐步导向整个地区更加深入的合作。
保证石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的供应,是关系到国家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对于中日来说,能源问题是最需要合作的领域,也是最需要避免冲突与对抗的领域。开展合作是惟一出路,这是因为一旦出现对抗,结果只能是得不偿失。
2、正确对待两国贸易发展速度不平衡所带来的竞争
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经济飞速发展,成绩世界瞩目。日本就认为中国对其产生了威胁,有日本人提出“中国经济威胁论”。但我们应该看到中国和日本的竞争只是停留在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上,中国出口的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而非日本的知识密集型产品。日本通常出口的是高档商品,中国出口一般商品。另外,中国对中间产品、零部件的进口依赖性非常强,这使得中日之间真正的竞争程度非常低。事实上,日本在向欧美国家和中国出口高附加值产品的同时,又增加对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进口。从长远来看,无论是作为一个生产基地,还是作为一个消费市场,日本都离不开中国。这就充分说明中日之间这种经济互补性是客观存在的。
3、消除贸易保护,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目前,中日经贸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贸易摩擦。导致摩擦的原因之一是日本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抬头。日本2001年对中国三种农产品实施进口限制,2002年又对中国产菠菜、松蘑、青豆荚等蔬菜的残留农药实施歧视性标准检验,并要求进口商限制进口。日本绝大多数国民认为,限制中国农产品有百害而无一益。 原因之二是恐惧中国经济强大。由于日本经济低迷与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强烈反差,日本国内兴起所谓的“中国经济威胁论”。一些人认为,日本企业进入中国和扩大在华生产的廉价商品的进口,必将冲击日本相关产业;扩大对华投资将使日本失去技术、人力、资金、管理的优势,使中国更强大,因此主张限制企业向中国转移高新技术。
中方则应加快产业与贸易结构调整,开辟利用外资的新途径、新方式。由于中国对日出口商品结构的低下,致使从中日贸易增长中得到的“拉动效应”颇为有限。因此,应增加技术构成高的工业制成品出口,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技术含量,强化农民科学种田意识,实行统一管理,以避免成为技术贸易壁垒的牺牲品
综上所述,在经济环境不断变化发展的今天,中日分别作为亚洲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双边互补性不言而喻。进入21世纪,我国的发展战略将是实行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而日本经过十年左右的经济萧条终于走出谷底,正在努力走上自律性经济复苏轨道,因而也需要在中国市场上寻求自己的发展空间。这一切使中日之间的经济、科技合作走向新高度、跨上新台阶成为可能。
中日经贸关系应该是互利双赢的,它给双方都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日经贸关系已形成相互依赖的格局,合作也越来越紧密。日本许多名牌产品是在中国以合资或合作方式生产的,包括零部件也有相当一部分是“中国制造”。日本制造业、IT业的不少跨国公司,纷纷在华设立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日本还是中国传统商品的主要出口市场,仅农产品就有1/3以上是对日出口;轻纺产品、矿产品也源源销往日本。这充分说明,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各国生产要素相互交流、彼此资源有效配置,双方的经贸合作具有较强的互补性,有着广泛的共同利益。
中日两国都要正确冷静地面对历史,以发展本国经济作为前提,在竞争中寻求合作,在合作中共谋发展,实现双赢。
1.本文数据来源:《经济参考报》( 2003-1-22)中《中国发展快 中日都有利》胡鞍钢: 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 国情研究中心)
2. 本文资料来源:《人民日报》 (2004年07月02日)
3. 《对外经贸实务》第3页中沈琳《中日经贸关系发展路向何方》
4. 人民网2005年4月21日《强国论坛》--商务部经贸研究院研究员徐长文《中日经贸关系现状及未来走向》
4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