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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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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论文

  改革开放30年以来,随着宏观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保险业不断发展壮大。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保险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保险论文篇1

  浅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现状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就被提了出来,在落实具体的改革方案中,由于各地区间的政策不同,贫富差距不同等因素未曾达到满意的改革成效,随着我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问题暴露出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机制,有效落实改革方案中的具体要求已经成为了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核心内容。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意义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有助于平衡市场竞争环境

  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除了是为解决老有所依的职工心理诉求,同时也是避免事业单位和个人由于不可抗因素而带来的收支不平衡。是国家在市场宏观调控下的产物,目的是为了维护市场内的平衡,而现阶段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企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差异太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程缓慢,因此,收支不平衡导致人员流动性差,待遇层次被拉大,不利于市场竞争环境的平衡,是维持社会安定的潜在威胁。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有助于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的改革

  机关事业单位是我国行政执法的主要部门,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成效,但同时,我国的事业在各省、各市、各县、均有分布,大大小小的机关事业单位中工作人员数量庞大,存在管理上的不透明,用人制度上的不完善,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进程缓慢,更是加重了是国家财政上的负担,各地区之间的改革进程不统一,出现地区间待遇的差别,容易引发矛盾。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

  与企业采用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不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依旧采用的是单位发放,这种形式带来的是结构化单一,与社会化市场经济体制相背离,再者,随着用人的需求加大,事业单位的负担加重,容易出现滥用职权知法犯法的错误。同时,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通常不需要自己缴纳保险而在企业单位中,缴纳保险是企业员工收益的重要支出,这更加促使了企业单位与机关事业单位上的不平衡,加重了企业单位员工的心理负担,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各地区之间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不均衡

  我国存在地区之间贫富差距大的现状,虽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是由中央统一制定标准的,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通常是由单位所在的省级财政部进行管理和发放的,这在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中形成阻力,我国在改革初期在全国5个省级地区进行的试点改革工作同样也因为地区间的政策不同,发展情况存在差异等问题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机制不健全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符合当前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但是在机关事业改革的推行过程中,由于改革机制的不完善,导致具体改革例行办法没有落实到实际的工作中。随着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数上的不断增多,统筹形式过于单一已经满足不了日常的工作需求,资金依旧完全依靠财政上的拨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容易引发社会问题。

  三、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有效措施

  (一)建立和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法律机制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首先要确定的是改革的方向和目的,针对的是全国范围内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方向是完善和统一统筹形式和减轻机关事业单位及国家财政的沉重负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消除侥幸心理,对出台的法律法规要积极面对,通过单位内部的调节来落实改革政策,统一参保要求,实行透明的用人制度,增强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形式,降低养老保险中的潜在风险,通过扩大基数来实现各地区收支的平衡,同时,明确各级财政部门的职责,建立和完善责任监督机制,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的顺利推进。

  (二)引进社会化保险制度

  在企业内部引进社会化保险制度,通过建立和完善共同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保险相融合的体制,进一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通过建立个人账户,减少公共养老保险所在的份额来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激发工作热情。逐步实现养老保险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共同负责的局面。同时,建立缴费与待遇成正比的制度,鼓励工作人员参与到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中去,从根源上促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四、结束语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实际上是降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益,但是从国家发展和社会经济建设的进程中来看,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有助与国家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减轻了机关单位和国家财政的负担,更是维护了市场经济的平衡,消除了企业单位与机关事业单位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安定。

  关于保险论文篇2

  试谈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风险及对策

  金融业目前正处在一个飞速发展的新阶段,各商业银行紧紧把握住这一次的金融发展的机遇,使得代理保险业务获得了巨大的中间业务收入,但是在代理保险业务巨大收入的背后,存在的隐患却在日益凸显。

  一、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存在的问题

  代理保险业务,是由商业银行在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之后,为其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业务。在商业银行办理保险业务过程中,银行和保险人签订保险兼业代理协议,客户(自然人或法人)或其委托人通过银行来购买相应的保险产品,其购买到的保险契约中所要享受的责任和红利以及其他服务均由保险人负责提供。

  (一)发展动力不足

  目前商业银行代理保险的业务发展主要依靠两条政策来支持,第一就是高奖励的政策,第二就是业绩考核末尾淘汰的政策,在商业银行加大对保险业务的推销时提高了对业绩考核末位淘汰制度的推行,使得代理保险业务逐步成为员工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部分员工由于市场或者个人能力不足在无法推销出自己的保险产品时,纷纷自掏腰包购买保险,基层单位也会采取鼓励或者诱导的方式来促使员工购买保险产品,这样的话,短期内对保险产品的购买力度是十分充足的,但是从长期发展的角度来看,一是员工队伍容易固化被动完成任务的机械认知,而忽视银行业务多元化的战略意义,养成潜意识对抗心态;二是不能充分发挥银行队伍素质高、客户资源潜力大的优势,开拓客户不是浅尝辄止就是涸泽而渔,十分不利于对客户群的基础培养与良性挖掘;三是全员上阵,上下齐抓,结果是责任不明确,效果不明显,上下内外皆有意见,长此以往,后劲不足,根本不能保障保险业务长久的发展下去。

  (二)产品特色不强

  从具体的数据可以看出,在目前各商业银行代理的保险产品中,寿险年金类或分红类产品占据绝大多数,而财产险及短期健康险占比较少。保险业务中销量最高的地点是商业银行的柜台,全员营销及机构部等专业部门拓展所占比例较小,这除了前类寿险产品可以使用银行存款的本金和利息外,也同突出收益率或红利的理念同存款的功用较为相融以及容易形成规模有关,这就造成客户来银行办理业务时,银行工作人员愿意积极推销年金型及分红类的产品,保险公司也愿意提供此类产品,共同忽视风险及保障类产品,长远来看,银行保险产品无异于银行储蓄类产品,分散与化解风险的功用没有体现,真正想从银行购买风险类保险产品的客户的需求极难得到满足,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路子也会越走越窄。

  (三)收益贡献不稳

  鉴于“寿强财弱”及分红类业务的一枝独大现状,银行保险中间业务收益贡献一直不很突出,表现为总量小,波动性大。以保险产品中的寿险分红险为例,银行每销售一万元的保险费,保险公司会付给银行三百元手续费,但是该险种必须满足投保五年或者十年以上,按照五年、十年来分摊,则年度收益差别较大;拿总量来分析,因为保险分红的高低具有年度性,容易造成银保业务的大小年,其收益也就差别很大;财险及短期健康险由于需要短期活动推动,短时间内业绩可能冲的很高,但后面较长时间都会十分低迷,容易形成波谷浪峰。

  (四)经营风险不小

  银行保险产品是一种完全格式合同,银行在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往往存在着责任条款讲得多,免责条款讲不透或根本就不讲的问题,这就为以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加之分红类产品和银行自身的服务产品相类似,容易混淆客户对保险产品和银行产品的分别,就会造成保险产品在潜移默化下就变成了银行的产品,客户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会变成保险公司的客户。由于客户并不能十分明白自己购买的是银行产品还是保险产品,当免责条款事项发生或收益低于预期时,客户会因为对保险产品的不满而延展到对银行产生不良的印象,个别客户会借银行营销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失误来要求银行进行赔偿,在不能达到要求时会演变成诉讼或群体性事件,给银行及保险双方造成经营损失乃至信誉损失。

  二、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相关对策

  (一)尊重市场规律,加快改革步伐

  银行与保险要共同加强对银保市场的研究,进一步加快银保产品供给侧改革步伐,要确保销售产品契合市场要求,能针对性地满足现阶段银行各细分客户群体的需求,突出保险产品的风险特性,通过商业银行优良的服务来吸引客户;加强销售过程监管,提高全员合规意识,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来提高客户对保险产品的认知,通过流程化制度落地确保客户明确在银行购买产品的保险属性,固化客户所购买保险产品具体收益和风险的知情权;提高商业银行的服务水平,使得客户能够享受到银行代理的高素质的服务,享受到比去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产品更优惠更舒心的超值服务,逐步培养客户对银行保险产品的依赖习惯,稳定银保中间业务收入来源。

  (二)提倡积极营销,实现互利共赢

  首先,银行应该选择与自身文化契合的保险品牌进行合作,切忌乱花入眼,合作过宽过泛。一个商业银行支行一般选择四家保险公司来开展合作,具体为寿险和产险各两家,这样基本符合银行起始代理保险业务的发展水平和服务要求,可减少保险业务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其次,银行要积极参与保险产品的研发,适时推出具有自身鲜明银行特色的产品,改革以往的销售理念与拓展习惯,变被动推销为积极营销;同时,银行还要实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充分利用下属支行或银行网点中资源的利用程度,避免低质量低水平的保险产品在银行柜台中出现,力戒简单粗暴的业绩考核和低俗噱头的推销方式,努力打造可持续的销售氛围。

  (三)加强技能培训,确保依法合规。

  临柜业务人员作为整个保险产品营销链中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和保险产品的销量息息相关,为了提高柜台人员的实务水平和业务技能,必须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销售话术和沟通能力。同时要规范销售流程,销售流程开端柜台人员就要如实向客户说明产品责任以及免责条款,不得对保险产品的利益进行夸大说明,柜台人员禁止使用虚假的含有误导性质的保险产品宣传资料,不能混淆客户正确分清对银行产品和保险产品的认知,要向客户清分保险产品的特殊属性。银行保险销售人员在从事保险销售活动时,应该按照银行员工的职业道德来要求自己,本着对自己对客户对银行负责的态度,正确引导客户建立起正确的保险消费理念。

  三、结束语

  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规范、改革与探索,对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发展和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银行和保险公司要积极探索双方在合作发展中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代理保险业务仅仅是保险公司和银行之间的一种基本的合作方式,保险公司和银行在未来可以建立起稳定发展的合作模式,实现由传统的强强联手运行模式向共融共生金融超市的转变,并最终实现在互利共赢基础上双方可持续飞速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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