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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与保险的论文

时间: 秋梅1032 分享

风险与保险的论文

  保险业作为一种重要的服务行业,在现代金融业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其职能主要包括资金融通、社会管理以及经济补偿等,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风险与保险的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风险与保险的论文篇1

  浅析我国保险公司股权融资与风险承担

  1引言

  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运用,保险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进一步深化,保费收入保持快速增长。截止2015年5月初,一季度保险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8425.4亿元,同比增长20.4%。赔款与给付支出2311.2亿元,同比增长24.3%。总资产108703.1亿元,较年初增长7%。净资产14364.7亿元,较年初增长8.4%。预计利润总额870.9亿元,同比增长142.6%。

  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WTO,这意味着中国保险业必将向国际化迈出更坚实的一步。保险国际化必然首先要求遵循国际化的规则,随着我国向国际社会做出的开放国内保险市场的承诺逐步兑现,我国保险市场将逐步走向激烈的场竞争。一方面我国将放开人民币业务的寿险和产险业务,另一方面,外资保险机构允许介入中国保险市场的地域将会扩大,中资保险公司所面临的竞争将变得十分激烈。中资保险公司如何在这个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格局中实现生存与发展,如何在进一步开放的趋势中进入资本市场充实资本金,借助资本市场增强综合竞争能力,是我们巫待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

  2.文献综述

  企业融资方式即企业融资的渠道。它可以分为两类: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前者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后者主要指股票融资。

  章卫东、杨秀英(2003)对我国上市公司1996-2000年的股权融资与债务融资进行了统计,从统计结果来看,显示了我国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债券融资比例较低。黄少安、张岗(2001)对1992-2000年中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变化趋势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融资比例大约占40%,而股权融资基本稳定在50%左右,1997年出现了73%的高权益融资现象;并与美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进行了对比,1970-1985年期间美国企业通过债务融资筹集资金在企业外源筹资中所占比例为91.7%,远远大于股权融资所筹集的资金。他们通过对统计数据的分析及与美国上市公司比较,得出结论:中国上市公司的融资行为存在明显的股权融资偏好,相对忽视债务融资。融资顺序一般表现为股权融资、短期债务融资、长期债务融资。徐华、李思荟(2013)的研究表明,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董事会规模等对于保险公司的风险承担有重要影响,且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公司承担的风险越大。

  3.数据来源、变量定义

  本文数据来源于31家财产保险公司2014年的公司年报。这31家财产保险公司分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大地财险、中华联合财险、华泰财险、众安财险、国寿财险、北部湾财险、富德财险、长江财险、诚泰财险、锦泰财险、泰山财险、浙商财险、紫金财险、英大财险、中煤财险、鼎和财险、安诚财险、华农财险、渤海财险、都邦财险、阳光财险、信达财险、安邦财险、永诚财险、中银财险、民安财险、太平洋财险、华安财险、天安财险。

  在变量的定义方面,因变量是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标准对数,自变量是股权融资比例。控制变量有净利润率,负债率,总资产周转次数。

  4.实证结果与分析

  本文采用简单的线性回归模型来实证检验股权融资比例对保险公司风险承担的影响,则:LnY=α+β1X1+β2X2+β3X3+β4X4+ε

  经过实证检验,对于主要观测变量X1,LnY与X1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正相关;LnY与X2,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正相关;LnY与X3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负相关;LnY与X4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负相关。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保险公司的股权融资比例与风险承担能力显著正相关,说明保险公司提高股权融资比例越高,保险公司风险承担能力越强。这与我们一般的认识是一致的,公司负债经营水平越高,则公司承担的风险水平越高。对于净利润率X,,可以看出,净利润率水平越高,保险公司风险承担能力越高。公司的持续盈利,对于公司的经营肯定是利好的,并且有利于公司抵御风险。而对于负债率X,,当负债率水平提高时,保险公司风险承担能力呈下降趋势。公司负债比例较高,或者是公司的资产配置与负债的配置结构不匹配,则容易导致公司的现金流短缺等问题,这在很多公司都是普遍存在的问题,甚至一些看似很强的公司,由于现金流不足的问题而陷入财务危机。因此,负债率也是衡量公司风险承担水平的重要指标,负债率越高,风险承担能力越弱。总资产周转次数与保险公司风险承担呈显著负相关关系,表明财产保险公司展业做得越好,公司的风险承担能力越差。这是由于保险公司的业务特点决定的,保险公司高负债经营,保险业务收入越高,表明负债越多,风险承担能力越弱。

  结论

  本文选取31家财产保险公司2014年截面数据,通过统计分析和构建模型实证检验我国保险公司股权融资比例与保险公司风险承担的问题。研究结果表明:(1)股权融资比例与保险公司风险承担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表明在我国的产险业中,公司股权融资比例越高,公司的风险承担能力越强:(2)净利润率与保险公司的风险承担能力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表明财产公司的盈利能力越好,则风险承担能力越强;(3)负债率与保险公司风险承担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即财产保险公司的负债率越高,公司的风险承担能力越强;(4)总资产周转次数与保险公司风险承担呈显著负相关关系,表明财产保险公司展业做得越好,公司的风险承担能力越差。这是由于保险公司的业务特点决定的,保险公司高负债经营,保险业务收入越高,则承担的保险责任越大,风险承担水平。

  风险与保险的论文篇2

  试谈道德风险与存款保险

  摘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金融体系的完善,但在具体的实践中,它会诱使银行的经营者从事过度的或者高风险的投资活动,从而导致道德风险的产生。针对这种问题,首先应当分析存款保险制度中的道德风险发生的机制,并就如何控制道德风险进行探析,最后得出结论。我国要加快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逐步克服目前隐性的存款保险带来的道德风险。

  关键词:存款保险;道德风险;金融稳定

  到目前为止,全球已经有超过70个国家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尽管彼此的具体保险细则存在差异,但其总体目标是一致的,即增强银行体系的流动性,保护储户的利益,进而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然而,在具体的实践中,这种制度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完美,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因为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存在。

  所谓的存款保险制度是指,一个国家为了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稳定而为银行或者其他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家银行或类似金融机构向保险机构缴纳保费,当银行面临危机或经营破产时,保险机构就向其提供流动性资助或代替其在一定限度内对存款者给与偿付的制度。

  一、文献回顾

  Diamond & Dybvig曾在1983年发表了一篇经典的论文来论证存款保险制度的优势和发展的必要性,①指出存款保险可以有效的防止银行挤兑的发生,并在提高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和维护金融稳定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Boot & Greenbaum则认为,存款保险制度在保护储户利益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导致银行的经营者从事过度的或者高风险的投资活动,引发道德风险,最终不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而后来的一些实证研究也确实印证了这一点,如Grossman的研究表明存款保险与道德风险之间存在明显的正相关。②

  吴军、邹恒甫(2005)针对中国的特殊国情,从银行的角度出发,在一个特定的模型框架下证明,通过分析两种不同的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对其资产投资的最优监管水平,指出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提高银行的监管水平,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

  许有传、何佳(2008)将目前中国的隐性保险制度③进行扩展,分别比较研究了不完全隐性保险与完全隐性保险的政策效果和环境依赖,认为在一定条件下,不完全隐性的保险能降低问题银行的风险承担激励,从而优于完全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

  钱小安(2004)从探讨存款保险的体制目标入手,阐述了存款保险制度的功能,并展示了从隐性存款保险向显性存款保险转变的市场取向,通过分析存款保险与其他保险的特征,提出了一系列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设计的制度安排。

  何光辉(2006)从存款保险额度的角度分析了存款保险制度的效用,他认为人为的给存款保险额度设定上限不会降低反而会加大银行体系的不稳定性,相反由市场内生的保险费额可以摆脱这种困境,在一定程度上缓和道德风险。

  二、存款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分析

  道德风险的定义源于信息经济学,是指在保险关系中,被保险人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优势,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做出损害保险人利益的行为,如二手车市场;或是在保险代理关系中,代理人利用信息优势而做出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如董事会经理间的委托代理问题等。而银行系统或类似银行的存贷款金融机构通常被视为公共品,透过它的信用中介,资源配置,流动性创造和支付服务功能支持经济增长,而存款保险作为一种国家金融安全网的制度安排,改变了储户、所有者、管理者和金融市场面临的激励,可能产生道德风险。我们将从三个方面去分析这种道德风险的存在机制。

  首先,从存款保险公司的角度,作为准政府机构,它的职责是维持银行体系和金融市场的稳定。由于它的准政府背景、非营利性、不追求利润最大化,故而保险公司的管理者与政府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他们可能会为了追求个人的利益,而对一些问题银行持过于宽容的态度,结果可能导致大量的存款保险基金的损失,反而不利于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其次,从银行的角度看,由于有了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银行一方面能吸收到比以前利率更低的存款,以较低的成本获取资金,有利于银行经营利润的提高。在商业银行的“三性”原则中,由于存款保险的存在,特别是当有完全隐性保险制度的保障时,商业银行的经营者认识到就算银行破产也不会给存款者带来损失,便无后顾之忧,将“三性”中的安全性抛给存款保险制度,一意追求盈利性,从而商业银行有了从事高风险项目投资的动机,显然这会加大银行破产的可能性。

  最后,从存款者的角度分析,尽管其在一定程度上损失了存款的高利率,但由于存款者的存款得到了保险,特别是在完全保险的情形下,存款的任何损失都会得到补偿,从而降低了对银行的监管的动机,这也从另一方面给银行从事高风险业务创造了条件。

  接下来我们用一个更为简单的模型来试图解释这一点:

  假设一,市场上只有两家银行分别为A银行和B银行;

  假设二,市场初始处于完全竞争状态;

  假设三,由于存款保险制度,所以银行的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不去考虑风险问题(也符合一般情形)。

  理想状态为:银行A和银行B均按照“三性”原则稳健经营,存款保险制度加大了对金融体系稳定的程度。但是现实却可能与此相反,一方面如前所述,此时银行不再担心破产,相反彼此为了提高竞争力,吸收更多的存款,往往制定一个较高的利率水平,甚至比没有存款保险制度时更高额度利率水平,这本身就与存款保险的正常运行不符合,更为严重的是,银行可能为了利润,从事高风险的业务,加大其破产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假设A较B更激进,①那么A银行必然会更受到存款者的青睐,这样便会有大量的资金进入高风险的银行A,②而此时一旦经济形势走弱,A银行将会发生挤兑甚至倒闭,存款保险的负担会显著增大,从而潜在有很大的清偿风险,显然这不利于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三、存款保险中的道德风险控制

  尽管存款保险的实施过程中有遭遇道德风险的可能性,但并不能否认它的优势,近年来全球存款保险制度的快速发展也证实了这一点,而且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道德风险也可以通过适当修改存款保险制度而得到一定程度的规避。

  第一种解决的思路是建立基于风险的存款保险制度,通过加大对于那些试图通过增加高风险业务的银行的经营成本来控制道德风险,这种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实行差别费率制,每一档次的存款保险费标准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每家存款机构的信用评级和资本充足率状况定期调整。如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根据存款机构的信用评级和资本水平把投保银行划分为3类,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也相应地划分为3级。此外,还加强了对银行的监管检查,资本要求,建立了新的风险评估报告制度。

  第二种解决的思路是对存款保险的赔偿额规定上限,比如,对每一个单独的账户规定不同的赔偿限额,限额之内的损失得到全额保护,而超出限额的部分不予保护,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存款人对银行或者类似机构进行监督的动力,如加拿大存款保险的最高限额为6万加元,英国为2万英镑,美国为10万美元,欧盟为2万欧元,超过限额的存款没有得到保险,这就促使大储户不得不关注银行经营的稳健性,从而调动大额存款人对银行经营行为监督的积极性,有效的抑制了存款人的道德风险。

  第三种解决思路是建立强制的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因为如果存款保险是自愿参加的,那么只有那些脆弱的,经常从事高风险业务的银行才会投保,如上述模型中的银行A,相反银行B由于坚持谨慎的态度,它将不会发生破产或者说破产的可能性极低,这样它投保可能会遭到损失,如此一来,银行B将会退出存款保险市场,于是出现了坏银行驱逐好银行的现象。

  四、总结

  由以上的分析表明,存款保险制度是一把双刃剑,而全球各国的经验也佐证了这一点。针对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如果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银行或其他股份制银行发生倒闭现象,政府必然出手干预,即存在所谓的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而这种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又加大了道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所以,我国要加快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规避道德风险,维持金融稳定。另外,不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对于存款保险如何确立最优的存款保险费率,一直都是争议的焦点,同时这也构成了下一步研究的方向。

  参考文献:

  [1] Diamond,D.W.,Dybvig,P.H,1983.Bank runs,Deposit insurance and Liquidity,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2] Grossman,R.1992,Deposit Insurance,Regulation,and Moral Hazard in the Thrift Industry:Evidence from the 1930s,American Economic Reviews.

  [3] 吴军,邹恒甫.存款保险、道德风险与银行最优监管[J].统计研究,2005,(2).

  [4] 许有传,何佳.不完全隐性保险政策与银行业风险承担行为[J].金融研究,2008,(1).

  [5] 钱小安.存款保险的道德风险、约束条件与制度设计[J].金融研究,2004,(8).

  [6] 何光辉.道德风险与存款保险额度的市场决定[J].财经研究,2006,(1).

  [7] 谢平,王素珍,闫伟.存款保险的理论研究与国际比较[J].金融研究,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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