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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期货论文相关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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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期货论文相关范文

  期货市场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市场运行存在很多问题,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功能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农产品期货论文相关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农产品期货论文相关范文篇1

  浅谈完善与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对策

  [摘要] 农产品期货市场具有价格发现与规避风险的基本功能,同时还具有产业导向、国际定价、知识更新的延伸功能。针对当前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中出现的上市品种不健全、市场主体不成熟、交易机制不全面、期现联系不紧密、法律机制不完善的现实问题,提出了壮大机构投资者、增加大宗农产品交易品种、改进宏观调控方式、引导期现市场对接、完善法律法规和规范监管体系、开展投资者教育培训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 农产品 期货市场 功能 制约因素 发展对策

  我国期货市场经过15年的发展,尤其是农产品期货在提供价格信息、保护农民利益、探索农业产业化发展新模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明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期货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温家宝在2007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指出,发展农产品期货有助于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并且提出积极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开发农产品期货新品种,降低农业生产经营的风险。因此,有必要积极探索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发展。

  一、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功能

  农产品期货市场对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主要在于通过自身的特定功能发挥出来的。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功能包括基本功能与延伸功能两个方面,基本功能就是价格发现与规避风险的功能;延伸功能包括产业导向、国际定价与知识培训功能等。

  1.价格发现。

  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农产品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农产品期货市场汇集了大量的经营者、生产者、投机者,在公平的规则下对农产品标准合约进行竞争性交易,可以比较客观真实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农产品期货市场上的交易者,在商流和物流分离的情况下,根据农产品生产的平均成本、预期利润、供求信息预测价格走势,形成的价格较真实地反映供求情况,具有较高权威性,可以成为场外交易价格的基准。

  2.规避风险。

  农业生产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的统一,产业化进程中的农业市场风险将远大于自然风险,而农业市场风险集中表现为价格风险。由于农产品生产周期长,生产至上市具有时滞性,生产开始时的价格制约上市时的供给量,生产者承担的风险不确定性较强。风险转移的主要形式是套期保值,根据基差――即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之间的差额变动情况,决定临近实物交割时的操作方式,若盈利则对冲平仓,若亏损则实物交割。三是宏观效应日益显现。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可以规避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通过期货市场的交易行为,将不确定风险转移、分散给风险偏好者,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3.产业导向。

  通常农产品期货市场已上市品种都具有产业优势,而上市后的交投活跃程度可以进一步检验其是否真正具有产业优势与发展前景。交投活跃的农产品,预示着有进一步发展的市场需求,因此说农产品期货市场对产业发展具有导向作用,从而有利于农业资源向优势产业集聚,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

  4.国际定价。

  随着资本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国际期货市场的价格波动对国内期货市场的价格波动影响在不断增大。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暂不具备国际话语权,这一问题的解决又依赖于期货市场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壮大与发展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扶植主要优势品种,逐渐做到国际、国内市场接轨,必将形成区域或国际定价权。

  5.知识更新。

  农产品期货市场比现货市场在知识和信息等方面,对参与的农业生产者与经营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产品期货市场不仅需要参与者具有一定的期货知识,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操作技能。因此,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可以促使我国的农产品生产者与经营者,打破现货市场的传统思维,加快对期货市场的运作的知识更新。

  二、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的制约因素

  在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历程中,农产品期货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每年农产品期货成交量占总成交量的比重均在五分之四左右,交易的品种已有九个,是期货市场中交易品种数量最多的一类。虽然农产品期货市场在我国期货市场体系中存在品种合约、交易规模的优势,但与日益发展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大体系,以及期货市场国际化的发展趋势相比,依然如下一些不适应发展的制约因素。

  1.上市合约品种不健全。

  一些主要农产品期货品种,如大米等还没有推出。由于我国上市新品种采取的是行政审批制,缺乏成文的审批标准及程序规定,市场化程度低,也严重限制了我国期货品种结构的优化。品种结构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如美国2003年的农产品期货和期货期权品种就有50多个。交易品种的有限性也限制了期货市场交易量。期货品种结构的不完善不利于我国农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削弱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价格形成机制中的竞争力。

  2.市场主体发育不成熟。

  期货市场上中小散户所占比例过大,缺乏稳定市场的机构投资者,造成市场主体缺位。一是我国农民生产经营规模小,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的知识和观念基本没有形成,生产者直接参与者很少;二是粮食购销和加工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机制没有完全形成,部分企业从事期货交易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三是法律上禁止期货公司从事期货自营业务,没有形成规范的机构投资者。私募基金的操作虽然成为市场活跃的重要源泉,违规操纵市场行为得不到有效市场主体力量的制衡,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

  3.市场交易机制不全面。

  从世界各国期货交易所的情况来看,几乎全部农产品期货品种都具有对应的期货期权交易,以分散和对冲农产品市场的风险。而我国目前期货市场还没有推出期货期权品种的交易,这在客观上严重制约了国内投资者采取更灵活的方法规避市场风险,企业在参与套保保值和避险时也感到极为不便。

  4.期货现货联系不紧密。

  我国现有各类农产品现货批发市场的发展存在地方化趋势,市场分隔严重,市场价格预期性、指导性不强。但农产品期货市场由于功能不完善,也不能准确反映未来价格变化趋势和规律,无法为农民提供有效的比较价格,加工企业无法利用期货市场规避现货市场风险,从而形成了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几乎分隔的发展路径,彼此联系不够紧密。

  5.相应法律机制不完善。

  我国期货市场没有统一的期货法律,对交易所、期货公司的发展数量、模式缺乏科学规划,监管力度不强。期货市场的管理主要依靠行政规定,使得对于操纵市场和期货经纪公司欺诈客户等犯罪行为的处罚没有依据,不能有效制止类似现象的发生,法院在处理期货纠纷案件时也会遇到很多困难。

  三、完善与发展农产品的对策建议

  展望未来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这是长期过程,需要多种条件的支持,很多工作需要加强和改进。

  1.提高机构投资者参与市场的比例,以优化投资者结构。

  期货市场参与主体的结构是否合理是期货市场价格发现、规避风险等经济功能正常发挥的基本要素。必须大力提高机构投资者参与市场的比例,以优化投资者结构。一是要研究发展期货投资基金。可考虑类似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模式,设立专门的期货投资基金,充分发挥专业期货投资机构的优势。二是应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要对国有粮食企业参与期货市场给予多方面支持,尽快出台国有粮食企业参与套期保值交易的规定。要引导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稳妥地参与农产品期货市场。要帮助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利用好农产品期货市场。

  在我国,农业生产中较为普遍的是小规模的分散农户,让农户直接参与期货市场显然是不现实的。但可以通过合作组织、专业协会来拉近他们与期货市场的距离,不一定让农户参与期货市场,但可以引导他们通过一些中介来了解市场的信息和行情的变化,真正让农民分享到期货市场发展的好处。三是可考虑引入期货市场的QFII制度。已经实施并取得成功经验的股票市场的QFII制度对期货市场通过QFII制度引进外资提供了借鉴。应考虑引入专门投资期货市场的QFII,同时也可考虑允许现行QFII投资中国期货市场。

  2.增加大宗农产品交易品种,扩大期货市场交易规模。

  上市品种的多寡决定着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程度。要在规范发展原有交易品种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上市品种。国家在政策上也应该完善新品种上市机制,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借鉴国际经验,逐步将上市农产品期货品种的机制由审批制转变为核准制,改变目前多部门参与的品种上市审批制度,建议由期货监管部门成立审批权限集中而明确的上市决策机构,建立高效的市场化品种创新机制。对于那些上市条件成熟的商品期货品种,特别是那些市场化程度高、价格波动大,在国民经济中作用明显,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产品,有条件的要尽快上市。加强力度开发生产量和消费量大的大宗农产品期货品种,加快推出稻谷、油料等农产品期货,农用塑料、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期货,白条猪、肉鸡等畜产品期货。越是大的品种,就越需要由期货市场机制来发现价格,从而有效规避价格波动风险,避免由国外机构人为操纵市场损害我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利益。

  3.改进宏观调控方式,引导期现市场对接。

  如果仅从农产品现货市场的供需结构来进行宏观调控,很可能造成调控失效。因此,国家对农产品市场的宏观调控,要充分发挥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参照期货市场价格信息进行宏观决策,对农产品的生产结构提供指导。利用期货市场来指导市场价格、引导农业生产。制定主要农产品最低保护价,选择吞吐储备粮、棉、油、糖等农产品的时间和价格等,可以参照期货市场价格信息,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稳定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与供求关系。

  同时,政府要引导农产品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对接。首先,要向农业生产与流通企业普及期货交易知识,培养农产品流通企业运用期货市场的能力;第二,建立期货交易的信息化网络平台,以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设施;第三,在期货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企业之间培育、发展各类流通合作组织和代理商,为农业生产企业架起通向期货市场的桥梁,从而使正确运用市场机制来促进农业产业化成为现实。

  4.完善法律法规,规范监管体系。

  随着期货业的加速发展与对外开放,需要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予以保护。要尽快出台《期货交易法》,奠定期货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法律地位。在《期货交易法》出台之前,应修改完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于期货市场的法律地位和期货交易组织者和参与者的法律保障、交易所的组织形式、经纪机构的业务范围、从业人员管理、境外期货交易、监管架构和职责、违法违规惩处等做出法律规定。同时,继续加强期货业协会的自律功能,明确证监会、农产品期货交易所和期货业协会的职责分工,加强各机构和组织间的协调配合,逐步建立起一个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为目标的完善的分层次监管体系。

  5.开展投资者教育,加强业务培训。

  要有组织地开展期货投资者教育活动,以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和期货行业信息传导的功能,培养具有抵御市场风险和驾驭市场经济能力的新型农民。加强期货信息传播,建立健全期货与现货一体化的、全面的资讯服务体系,让农民与农业企业了解现货、期货动态,学会利用期货信息指导生产。国家和农业主产地的新闻媒介,应加大对期货知识和典型案例的宣传,组织好农民与农业企业的培训。期货交易所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开展期货知识培训。

  参考文献:

  [1]张德江:期货市场与农产品价格风险防范.《农场经济管理》,2006年03期

  [2]刘庆富等: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之间的价格研究--中国农产品市场的经验.《财经问题研究》,2006年04期

  [3]高伟:推动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中国经济时报,200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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