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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地方金融的风险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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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地方金融的风险管理论文

  地方金融对于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随着我国地方金融的快速发展,地方金融的风险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方金融的风险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地方金融的风险管理论文篇一:规范地方金融管理的思考

  【文章摘要】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特别是地方金融以其定位于区域、服务于微小、成长于地方的特点而受到当地政府的特别青睐,各地相继成立专门机构,出台相应法规推动其发展。在促进地方金融发展壮大的同时,探索建立合理、有效的管理模式,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对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金融;管理;经济

  1 地方金融管理基本情况

  1.1 地方金融管理范畴

  (1)地方正规金融机构。此机构是指依法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非中央管理金融企业,主要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该类机构有明确的监管主体和相对健全的监管制度。

  (2)地方准金融机构。此机构是指经营业务具有金融性质,但不受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直接监管。近年来,为弥补“三农”、中小企业等领域金融服务不足问题,国家降低了地方准金融机构的设立门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具有准金融性质的机构呈现高速增长态势。目前,该类机构一般由地方政府负责监管。

  (3)其他地方性机构。此机构是指以合作制形式存在,主要为合作会员提供资金融通服务,如在民政或扶贫办登记注册的农民资金合作社或贫困村发展互助资金社。该类机构通常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业务发展上也欠规范。

  1.2 地方金融管理特点

  (1)管理主体上。城市商业银行、村镇银行、信用联社、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等正规金融机构由“一行三会”按照分业监管的原则实施管理。

  (2)管理手段上。一是根据法律规章对地方金融直接进行监督管理,如对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和典当行的管理。二是通过财政部门,以出资人身份委派高管人员积极参与到地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事务中。三是充分利用其行政管理职能,如出台指导意见、发展规划等,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引导。

  (3)管理方法上。地方政府以整治信用环境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辖内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金融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如湖南省政府一直以来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促进金融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近十年努力,取得明显成效,社会公众信用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政府主导、人行协调推动、部门参与的创建模式。

  1.3 地方金融管理存在的问题

  (1)职责重叠,易形成工作推诿。如部分地区明确规定金融办负责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与变更审批及监管工作,但目前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审批和日常监管仍由经信委负责。由于职责存在重叠,在以后工作中易形成工作推诿。

  (2)制度缺陷,准金融机构管理不到位。目前,对准金融机构如担保公司、典当行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法规,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管机制,造成准金融机构运作比较混乱,一些准金融机构偏离主业,进行高息借贷、变相融资。

  (3)条块分割,部门沟通协作不充分。如各地虽已建立金融稳定联席会议,但联席会基本没有召开过,难以发挥其实际作用。“一行三局”虽也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但信息共享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很难保证。

  2 目前地方金融管理模式及利弊分析

  2.1 地方金融管理模式

  (1)“分类管理、专办协调”模式。分类管理指的是不同类型地方金融机构由不同的管理部门负责,各职能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各自行使监督权。

  (2)地方政府主导模式。地方政府充分利用其行政管理职权,通过成立金融办,授予金融办相应职责来主导地方金融管理。

  (3)金融控股集团模式。这一模式以天津泰达和重庆渝富两大控股集团为代表。天津泰达控股集团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授权行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职能。

  2.2 利弊分析

  (1)分类管理模式的利弊。分类管理模式的优势在于适应错综复杂的金融资源配置国情以及金融管理专业人才缺乏的局面。但随着监管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这种模式日益暴露出问题。

  (2)上海模式和金融控股集团模式的利弊。两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实行大金融监管战略,具有规模效益,能有效节约成本。上海模式下,上海市金融办通过国资委授权管理资产,集资产、人事、业务管理于一身,既是国资出资人,还具有金融市场监管职能,由此变成一个复杂的利益体。

  3 规范地方金融管理的政策建议

  3.1 健全地方金融管理制度

  针对地方金融快速发展的局面,首先,国家应出台地方金融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各地或各区域发展重点,加强对地方金融发展的引导,防止出现一哄而的上局面,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可持续健康发展。其次,完善地方金融机构管理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业务流程和操作标准,加强对地方准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的管理,规范地方金融机构发展。

  3.2 明确地方政府行为边界

  地方政府要真正树立起科学合理的金融发展观,明确地方金融管理的行为边界,有所为有所不为。将地方金融管理工作的重点从争取资金投入转为协调和服务,以市场化的金融资源配置为主导,不干预金融机构的具体业务操作,依据地区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规律制定本地区的金融业发展规划,着力加强地方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建设,为地方金融体系整体功能的发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3.3 完善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工作机制

  因掌握的资源较多,由地方政府主导地方金融发展具有天然的优势。但由于地方金融管理涉及部门较多、内容较丰富,地方政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一行三会”、工商、税务等部门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相互间的协调和合作,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3.4 充分发挥人民银行职能

  一是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联系,根据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分支行与地方金融机构联系紧密的优势,继续加大差别化货币政策的执行力度,增强货币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二是密切关注地方金融发展态势,发挥“最后贷款人”职能,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提示风险,切实维护辖内金融安全和稳定。

  地方金融的风险管理论文篇二:地方金融的规范与管理探讨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地方金融和准金融机构发展迅速,然发展与风险是并存的,内在要求地方政府必须承担更多的管理责任。对此,如何规范与管理地方金融,建立科学完善的金融体制,无疑是推动地方金融健康发展的形势所需和硬性要求。本文正是基于此,分析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现状,指出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弊端,提出地方金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对策,为规避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的稳定提供参考。

  关键词:地方金融;规范管理;分析探讨

  地方金融的繁荣发展,具备了服务微小、地方成长、区域定位的特点得到了各地政府的关注,因此各地陆续出台了相关的法规,设立专门的机构实行地方金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地方金融的健康有序发展,防范金融危机,维护金融稳定。

  一、地方金融规范与管理概述

  地方金融具体指的是在一定行政区域的范围内建立的,服务于地方居民和企业的地方金融市场或者是金融机构,从管理的对象看,基本可以分为三大类机构。一种是以农村、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基金公司等为代表的地方正规金融机构,这类机构都是依法取得了业务许可的非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其特点是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一种是不在监会、证监会、银监会等管理机构的直接监管范围内,但是正规的地方金融机构,这类机构具备了相对健全的监管体制和管理主体,主要经营具有金融性质的业务,从管理方法来看,地方政府主要以信用环境的整治和社会信用的推动为体系建设的重点,加强了辖区内的金融生态建设,其管理特点以湖南省为代表。为了完善“三农”和中小型企业中的金融服务,国家逐步降低了地方金融机构的门槛,许多融资性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都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最后一类的地方机构我们归纳为其他的地方机构,这类机构多是以合作制的形式存在,以民政补助、扶贫办的新农合以及贫困地区的互助资金社为代表,合作会员提供资金融通服务,通常没有管理部门,所以对于这一类地方金融机构的规范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和急切。

  二、地方金融规范管理现存问题

  (一)管理职能较为分散

  就目前来看,对于私募证券、股权投资、小额贷款等地方金融的管理工作,主要由地方金融的工作办公室来负责,而其他类别的准金融机构,则是将管理职责分散给了地方政府的其他几个部门负责。比如说,由商务部来管理典当行,由财政部负责担保公司,由国资企业管理产权交易等等,这种模式必然会带来管理力度的分散,加大了协调力度,降低了金融管理的水平。

  (二)职责定位比较宽泛

  地方金融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可以看出地方金融的管理部门具备了以下几方面的职能:一方面,为政府提供了公共服务,一方面,对金融企业实施管理,另一方面,履行了国资企业的职能。地方金融工作室被赋予了多重角色,造成了职责的定位过于宽泛而且职责的差异性也过大,政府的主要职责就是营造出金融发展的良好氛围,金融管理的专业性较高,集中权利制的管理对于地方政府金融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地方政府迎来了巨大的挑战。

  (三)管理人才极为匮乏

  地方政府涉及到金融领域的管理职能与其他类型的工作相比具有特殊性的,要求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要储备大量的专业知识并且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实际应用能力,在地方政府以往的工作中,只是提供综合性质的服务,很少涉及到对于金融领域的规范和管理,也很少有具备金融专业知识的人才投入到地方政府的管理过程中,这就造成了地方金融管理在工作安排和人员配置上的不足。

  (四)风险监控技术不足

  地方政府在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上,面临着双重的挑战。一方面,地方政府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大力推动地方金融行业的发。然而,“攻城容易,守城难”。所以,地方政府另一方面又要保证对于金融潜在风险的防范。多年的时间可以看出,地方政府在管理导向上更多倾向于促进地方金融发展,而忽略了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地方政府的管理通常会具备地方色彩,经常出现的管理的不到位的现象。

  三、地方金融规范与管理的相关建议

  (一)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地方金融在近年来得到了大力的发展,急需相关的管理制度。国家必须要出台相应的地方金融管理方案,确定出各地方上的发展重点,强化对地方金融发展过程的指导,积极补充完善地方金融业的管理机制和配套的法律,经过逐步深入的研究,制定出规范化的操作标准和统一性的业务流程,全面促进地方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管理权限

  行为界限的明确主要是地方政府的工作,地方政府在工作过程中务必要切实树立起科学有效的地方金融发展观,明确规范的行为界限,突破地方金融传统的工作重点,逐步向协调服务的方向转型,确保金融资源市场化配置的主导地位,杜绝对于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的业务影响和流程干扰,参照地区经济的发展规律和实际的情况来制定本地区的发展规划,重点要加强地方金融的生态建设和信用环境的完善,创造出优化和完善的外部建设条件。

  (三)重视人才培养

  地方政府在实行地方金融的管理过程中,要整合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分散职能,统一协调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步调,集中管理设立地方金融管理办公室,来加大金融管理的力度和风险防范的能力。整合后的金融管理部门必须要具备专业的管理能力,这就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投入到地方性的金融领域,科学合理地制定出管理办法,全面实现对于地方金融的服务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四)加强部门沟通

  地方政府具有属地优势,如果能够将这种优势与中央设立的驻地方金融管理工作室的专业优势整合为一个整体,深入探讨各部门之间的监管信息交流,和专业领域的沟通,提升整个区域内金融管理的综合功能,增强整体协同效应和项目管理合力,使地方金融的规范管理工作统一为一个整体,避免交叉管理的现象,实现地方金融的有效性规范和管理。

  四、地方金融规范与管理的重要意义

  规范地方金融的管理,对于很多类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中小型的企业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发展以及准金融机构的协调管理都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充分发挥政府的信息优势和金融管理职能,促进金融发展和风险防范。完善地方金融的规范管理还有利于金融管理实效性的提升,我国当前采取的垂直金融管理的模式从实际来看存在手段滞后和信息失真的状况,影响了管理效能,当赋予了地方政府金融管理的职能,中央的金融管理机制就能够通过地方政府的金融平台进行交流,全面构建信息反馈的机制,综合提升了金融领域的规范及管理效率。我国垂直金融的管理模式的管理权力集中于中央,对于县市级的规划发展还不够完善,严重制约了地方性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全面发展。在这种背景下,对于地方上的金融管理机构的完善,以及地方政府对金融事业发展的积极性调动都有十分有利的作用,对于地方经济的健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各地的准金融机构和金融机构大量涌现,关于地方金融的规范和管理问题也不断显现,本篇论文介绍了地方金融的管理现状,总结了地方金融在近年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了当前地方金融规范管理模式的利弊,并且提出了地方金融规范管理的建议性政策,对于管理模式探索,以及地方金融的稳定性维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张玮.浅析规范地方金融管理体制[J].中国信息化,2013(04).

  [2]李洪强.浅谈地方金融的规范与管理[J].贵州农村金融,2012(02).

  [3]钟海英.我国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研究[J].南方金融,2013(02).

  [4]丁明华.地方金融管理所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研究[J].经济视野,2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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