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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史人物论文“林则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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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则徐在三十余年的为官生涯中,历官十四个省,担任过浙江杭嘉湖道、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总督,钦差大臣,官至从一品,也曾因功获“罪”,被遣戍新疆伊犁,但无论他身处何处,担何要职,都心系百姓,心系社稷。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近代史人物论文“林则徐”,希望大家喜欢!

  近代史人物论文“林则徐”篇一

  《试论林则徐的货币思想》

  【摘要】鸦片战争前后,中国的白银大量外流,导致国内出现严重的“银荒”。为了扭转现状,林则徐提出了自己的货币思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对洋钱的态度,提出自铸银钱,对钱票的认识和看法,严禁私铸、收小钱等。虽然他的努力没有获得成功,但其思想价值却不能被忽视。

  【关键词】林则徐 货币改革 自铸银钱

  鸦片战争前后,中国的白银大量外流,导致国内出现严重的“银荒”,从而造成“钱贱银昂”“商民交困”的状况。为了稳定货币,挽救国家财政,林则徐提出了一系列货币改革主张。

  一、听从民便,稍示限制“洋钱”

  洋钱之入中国久已,因其具有计算简单、携带方便、成色重量准确等优点,以致“自闽、广、江西、浙江、江苏渐至黄河以南各省,洋钱盛行。凡完纳钱粮及商贾交易,无一不用洋钱。”当“银荒”现象出现时,很多人认为是由“洋钱”导致的,并提出对“洋钱”实行抑价或禁止其流通的建议,以防止白银的外流。对此,林则徐反对以“骤平洋钱之价”和“骤禁洋钱流通”的办法解决“银荒”危机。

  关于“抑价”问题,林则徐认为,“各处情形不同,时价亦非一定,若不详加体察,欲使银价骤平,诚恐法有难行,转滋窒碍”。他以江苏为例阐明自己的立场:“江苏商贾辐辏”,洋钱“行使最多”。平价之时,一枚洋钱可换纹银七钱三分;价昂之时,可至七钱六分七分以上。这一现象在“闾阎市肆久以通行”,“恬不为怪”;若勒令定洋钱之价,“恐民间生计因而日蹙停闭,即抗阻不行,仍属于公无裨”,“一旦价值亏折,贫民见小,尤恐情有难堪”,故此时抑价多窒碍。关于禁止“洋钱”流通问题。林则徐认为:“银钱贵在流通”。他说:洋钱之所以流通广泛,“盖民情图省图便,寻常交接,应用银一两者,易用洋钱一枚,自觉节省,而且毋须弹兑”。众商民也认为:“百年以前,洋钱尚未盛行,则抑价可也,即严禁亦可也”。然“自粤贩愈通愈广,民间用洋钱之处转比用银为多,其势断难骤遏”。故林则徐认为,“今若创立例禁,则于商民买卖,海关税务,未免皆有窒碍”。

  当时商品经济发展迅速,传统货币在使用上极为不便,而洋钱正好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但是,林则徐也不同意“洋钱”在我国长期流通,应使洋钱“悉照纹银为准”,“不得浮于足纹之上”。否则,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极为有害。故“拔本塞源,理应将洋钱全行禁用”。然洋钱久行“不能骤然阻止”,也只能在听从民便之中稍示限制,以免“藉端滋扰”。

  二、自铸银钱,试造“银饼”

  既然洋钱不能“抑价”也不能“禁止”,更不能在我国长期流通,于是林则徐提出了自铸银钱的建议。

  林则徐认为,“欲抑洋钱,莫如官局先铸银钱”。具体办法是:“每一枚以纹银五钱为准,轮廓肉好,悉照制钱之式,一面用清文铸其局名,一面用汉文铸‘道光通宝’四字”。并“将银钱先于兵饷搭放,使民间流通使用,即照纹银时价兑换,而藩库之耗羡杂款,亦准以此上兑”。在试行时“洋钱并不必禁”,等察看民间是否乐用“新钱”,“再为斟酌定制”,以免“亏折”。尽管林则徐将“铸银钱”说成是“推广制钱之式”,以“期于便民利用”,“并非仿洋钱”。但是,道光帝仍以“改铸银钱,太变成法,不成事体”予以驳斥。

  尽管“铸银钱”的建议未获采纳,但是林则徐在江苏上任期间还是试造了“银饼”。周腾虎在《铸银钱说》记有“林文忠公造银饼,其制渺少,全无法度,后又无法以行之,宜其不行也”。郑观应《盛世危言》亦记载:“侯官林文忠公巡抚江苏,见民间洋银日增,遂铸七钱三分银饼以代之。初亦使用,未几而伪者低者日出,遂使良法美意废而不行,可为太息。”这些记载对林则徐“铸银钱”的结果或颇有微词,或惋惜失败。虽然这次实践没有成功,但却是中国近代币制改革运动的先声。

  三、支持使用钱票,然须防其流弊

  当“银荒”严重之时,一些大臣以“钱票”造成“银价日昂”为由,提出严禁使用钱票的建议。道光十八年,宝兴上折奏请“严禁各钱铺,不准支吾磨兑,总以现钱交易”。对此,林则徐上书反对禁用钱票的措施,并阐明了自己对钱票的认识和看法。

  首先,林则徐承认钱票有它的弊端。“钱票之流弊,在于行空票而无现钱。”虽然有此弊端,但是林则徐认为“治亦不难”,“但须饬具五家钱铺,连环保结,如有一家逋负,责令五家分赔。……并拘拿逃脱之铺户,照诓骗财物例计赃从重科罪,自可以遏其流。”其次,林则徐认为钱票与“银荒”无关。“钱票之通行,业已多年,并非始于今日。”“岂能因用票之故,而将银之仅可兑钱一串者,忽抬至一串六七百文之多?”既然钱票与“银荒”的现象无关,那么禁用钱票也就没有依据了。最后,林则徐指出钱票对货币流通的积极作用。钱票之流通,在于“钱重难携,每以用票为便”。在“银荒”之时,钱票更不能禁止。因为钱票有利于商业活动,可以弥补现金的不足,并能减轻“银荒”的现象。他说:“查近来纹银之绌,凡钱粮、盐课、关税一切支解,皆已极费经营,犹借民间钱票通行,稍可济民用之不足。若不许其用票,恐捉襟见肘之状,更有立至者矣。”林则徐从有利于货币流通和商品交换的观点出发,主张在防其流弊的前提下任其使用以发展商业贸易。显然,这种主张肯定了钱票的积极作用,亦符合商品经济发展的方向。

  四、严禁私铸、收缴小钱

  关于私铸洋钱的问题,林则徐认为:“奸民”私铸洋钱是为了牟利,但当民间“兑验洋银,极为精细”之时,商家自己就会将成色差的“私银”剔除不用;再加上“仿铸洋钱”者,皆“照白银出洋”治罪,则“足以杜其弊”。至于“最为钱法之害”的“私铸小钱”,林则徐提出由朝廷“设局收缴小钱”,“每小钱一斤给制钱六十文,铅钱一斤给制钱二十文。”令各商铺“随时收买”,待收缴有成效之时,则“捶碎缴官”,由官府“照例给价”;再加上严密查拿,“自可渐期净尽”。林则徐的这一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自连年收缴以来,细查各属旧存小钱,均已缴销净尽,现在市廛行用俱系制钱,尚无小钱羼杂,是收缴已著成效。”

  五、结语

  面对西方的侵略,清政府既拿不出行之有效的举措,又对改革方案多方掣肘。在此情况下,林则徐提出以自铸“银钱”为主要内容的货币改革思想符合我国货币发展的方向,也是挽救清廷财政危机的一个希望。他既从理论上倡导“铸银钱”,又在实践上进行尝试,实开近代中国币制改革之先河。它反映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同时亦有抵制“洋钱”,维护本国币制独立的积极意义。可惜,林则徐的货币改革思想被道光帝否决,其实践活动也因多种原因以失败而告终,但是这却不能抹杀他在我国货币思想史上的价值。

  近代史人物论文“林则徐”篇二

  《浅谈林则徐江苏治水》

  [摘要]林则徐一生为官三十余年,历官十四省,在江苏担任巡抚长达五年之久,其在江苏治水功绩可以说是他水利建设中比较重要的。本文着重从林则徐在江苏治水的情况,以小着大,来体现他在水利方面的贡献。

  [关键词]林则徐;江苏;治水

  林则徐在三十余年的为官生涯中,历官十四个省,担任过浙江杭嘉湖道、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总督,钦差大臣,官至从一品,也曾因功获“罪”,被遣戍新疆伊犁,但无论他身处何处,担何要职,都心系百姓,心系社稷。他所到之处,处事雷厉风行,考察灾情、救济百姓;兴修水利、开垦农田;惩恶除弊,改革创新;获得“林青天”的美誉。

  林则徐禁烟可以说是深入人心,其虎门壮举可谓响誉世界。但在他一生中,水利建设的贡献也是不可忽视的。1811年,林则徐考中进士,第二年他携眷由福州洪山桥登舟北上,一路上详细记录沿途所经的河闸名称及里程航速,此时他已经关注水利问题,后浚西湖、理淮水、治黄河、防江汉、推广坎儿井,无处不显现出他治水才能。江苏是林则徐为官最长的省份,从1823年担任江苏按察使,到之后的江苏布政使、江苏巡抚、两江总督,尤其是1832年到1836年,担任江苏巡抚,这是林则徐在同一职务上任职最长时间,也是其水利建设比较集中、小有成就的一段时间,本文着重探讨林公江苏治水功绩,体现林公水利建设中“民本”思想。

  一、考察水情,初显治水才能

  1823年初,林则徐任江苏按察使,成为掌管一省司法大权官员之时,就认识到江苏水患之严重,也知道水利建设关系到朝廷漕运大务和千万百姓的生命财产,不可不慎重,不可不尽心。

  江苏的吴淞江、黄浦江和娄江(刘河)总称三江,经常淤塞成灾。当年夏至初冬,江苏大水,州绅士建议挖刘河故道以泄上游之水,林则徐接受其提议,很好得解决了江苏大水问题。1824年7月,林则徐为彻底解决水患问题,向地方督抚提出疏浚三江水道意见,以解决太湖泄水问题,并即向清廷具奏:“窃照三江水道淤塞,上年雨水成灾,积水未消,皆由各河淤塞使然,必须设法疏浚,俾资宣泄,旱涝有备……”。⑴8月初,江浙大吏孙玉庭奏请林则徐筹浚江浙水道。道光帝批称:“即联特派,非伊而谁?,所请甚是。”⑵可见林则徐凸显的治水才能已被最高统治者所欣赏。后来,由于林则徐母亲病故,按制回榕丁忧,故此项水利仅疏浚黄浦江止。

  1832年,林则徐接任江苏巡抚,上任不久,江南一带酷热逼人,大地龟裂,旱象显著;而江北洪泽湖附近州县却因湖水大涨,村庄田禾被淹,酿成水灾。而桃源县的土豪劣绅却纠合多人聚众持械,强挖过水,引黄水灌淤地亩,黄河之水急湍汹涌,顿时把决口冲开九十余丈,注入已经水满为害的洪泽湖中。林则徐急往察看,“目击溜势奔腾,急湍汹涌”⑶,洪泽湖灾区迅速扩大,淮扬一带一片汪洋。1833年夏秋之际,江、扬、淮、徐一带大雨滂沱,长江上游又涌来滚滚大潮,水雨交加,冲毁上元、江宁、江浦等县的长江圩堤。到9月中旬,又连日狂风暴雨,使长江沿岸十分之七八的府县被淹没,一片汪洋。10月至12月间又连遭风雨,江苏全省受灾共63个州县,8个卫所。接二连三的天灾,使百姓朝不保夕。林则徐写给友人的信中也提及:“洪泽湖中秋前异涨,不亚去年”“江湖盛涨,江北之被灾已不待言”⑷。由此可见,水利失修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江苏一带百姓生活生产。林则徐认识到“水利为农田之本”,“水道多一分疏通,即田畴多一分之利赖”⑸。根据当时灾情及实际情况,林则徐提议应以江南为主,兼顾江北,并制订“以疏为主”的治水方针,先挑浚刘河和白茆河,再整治江南镇江段的运河、修建练湖、改建闸坝等等,同时林则徐还提出除了疏浚刘河、白茆河等主干流外,也应配套疏浚其下的支流。一旦江南河道疏浚,江北各区治水紧随其后,做到急缓有序,环环相扣。

  二、多方筹资,力促水利建设

  江苏是财赋重地,每年北运京都的漕粮中,有一半来自江苏。因此水利失修不仅严重影响百姓日常生活,更重要是危及清朝统治。但水利工程耗资巨大,且工期长难度大,光凭借朝廷之力恐难以维计,故林则徐在治水中,多方筹措经费,除由官府兴修外,还采用官民捐资、以工代赈等方式既解决资金不足,又赈济了灾民,促进了一方的社会安定。

  1834年春,经丈量刘河自吴家坟港口起至白家厂,又盐铁老南基起至吴家坟港,又老虎湾至红桥湾及陶家嘴、钱家嘴等处,长一万五百余丈,工费估银十六万五千余两;白茆河由支塘东胜桥起至海口止,长七千八百余丈,工费估银十一万两。⑹林则徐决定刘河由官府借支兴办而白茆河由官民捐资兴办。林则徐向常、昭二县绅富劝捐疏浚白茆河工费。二县绅士集议捐输标准为:“常邑千亩以上之户,每亩拟捐一百文,又另捐抚恤钱二十文;百亩以上之户,每亩拟捐钱五十文,又另捐抚恤钱一十文。昭邑千亩以上之户,每亩拟捐钱一百文,又另捐抚恤钱八十文;百亩以上之户,每亩拟捐钱五十文,又另捐抚恤钱四十文。”⑺由于劝捐银两仍为不足,林则徐又劝两县的典当、场户、铺户等“量力捐输”,自己还带头捐资了一千两银子。之后林则徐会同陶澍议修筑练湖蓄水、减水诸坝及修复涵,改建济运闸来改善镇江一带运河河道的通航之时,也劝谕民间捐修。

  兴修江北水利工程时,考虑到江北连年灾荒,百姓拮据,不可能像江南一样由民间捐修,故林公提议于司库芦课正项银内借款,并按兴修后受益民田分年摊征偿还。

  由于水患严重,许多灾民食不裹腹,流离失所,林则徐提议让体壮灾民参与水利疏浚,并对参与治水的民工大多实行以工代赈,这样使得民夫踊跃赴工,可赚钱养家糊口,既解决了灾民生计问题,也解决了水利建设中大量劳力缺口问题。

  三、督查实地,兴水利保民生

  在1834年春,林则徐开始着手刘河和白茆河的挑浚工程。四月九日,白茆河疏浚工程动工,十六日,刘河工程也开工了。林则徐为了防止官吏督办失责和从中贪污,还亲自乘小舟前往工地查勘。他在勘察过程中,对于工段两岸的情况均记录,以备日后检查工程质量所用。而在刘河、白茆河相继浚通河身后,林则徐又前往检验。他从吴家坟港登岸,验查刘河各段挑工,并赴海口给桩石。当他发现刘河浚深后,堤岸愈高,愈有崩塌的危险时,便马上命令逐段挑砌加固。而当发现海口石坝、涵洞的料物准备不足之时,又马上命令赶紧购运。这些在林公日记中均有记录“道光十四年三月二十日,晚登舟赴刘河查工……”、“三月二十二日,晨起,肩舆看工,六渡桥早饭,申刻至刘河镇小坐,又至白家厂看海口拦坝,晚折回,亥时仍抵舟次……”、“三月二十三日,……晨起赴岸上阅工,即回舟,开行,赴白茆港……”、“三月二十四日,辰刻抵白茆河工次,即登岸看工。……赴海口视潮势,议筑坝,仍看工。……”,“三十日,……白茆河已完工,接开徐六泾河道。“四月初九,……赴刘河验收挑工……”、“四月十一日,卯刻登岸验收各段挑工,晡时抵海口验桩石……”、“四月十二日,乘小舟一路探量水势,自四尺至七尺许”……、“四月十四日,登岸验收挑工……”⑻,由此可见林则徐对于两河的疏浚工程是何等认真,何等重视。刘河、白茆河的疏通,对江南经济的恢复,起了一定的作用。  1834年7月,江苏大雨,刘河、白茆河发挥了调节雨量的成效。林公奏折中亦有提及:“适七月二十三、四、五等日,苏、松一带大雨倾盆,太湖附近诸山陡发蛟水,处处盛涨,拍岸盈堤,当即飞饬太仓、镇洋两州县,将该涵洞全行启放。据禀:滔滔东注,两日之内消水二尺有余,而秋汛大潮仍无倒灌。是刘河之容纳,与涵洞之宣泄,实已著有成效。”⑼

  在刘河和白茆河竣工后,林则徐又筹划疏浚徒阳运河和练湖,委李彦章主持。林则徐曾亲自到丹阳,与李彦章一起观察地势,“舟行二十里至张官渡,复登岸,行四里许,观新筑之黄金坝及上练湖木桥,视长、骊二山来源,又于上、下练湖之间,地名盛七家涵者,议建上、下二闸,并挑挖引河,以备济漕之用。”⑽至1835年4月,此时的练湖蓄水已有一尺四寸,一改过去的淤塞旧貌,向民间调查其成效,“其土人云:已可灌田十万亩矣”。⑾

  林则徐的大力倡导规划,注重实际,事前筹划,事后验查,始终亲自过问,减少了偷工减料、徇私舞弊等弊端。使得江苏的水利工程能够顺利地完成。

  四、江苏治水体现林公水利建设中的“民本”思想

  江苏治水只是林则徐江苏政绩中的一部分,所谓以小知大,通过其治水严谨态度、事必躬亲,与民共事,其所体现的“民本”思想却是他为官之本。水利失修,农田被毁,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就是百姓,而百姓受灾,流离失所,必将造成社会动荡,动摇国之根本。林则徐治水不忘赈灾,看到江苏百姓受灾,稻田失收,百姓无力承担税赋之重,忧心忡忡,“昼见阴霾之象,自省愆尤;是宵闻风之声,难安寝席。”⑿为舒民困,他不顾道光帝谕旨在前“近来江苏等省几于无岁不缓,无年不赈,国家经费有常,岂容以展缓旷典,年复一年,视为相沿成例……该督抚等不肯为国任怨,不以国计为亟,是国家徒有加惠之名,而百姓无受惠之实,无非不堪下吏私充囊橐,大吏只知博取声誉。”⒀面对朝廷压力,同僚劝阻,林则徐踌蹰再三,仍决定为民冒险上奏,在奏折中他言辞委婉肯切:“窃维尽职之道,原以国计为最先,而国计与民生实相维系,朝廷之度支积贮无一不出于民,故下恤民生正所以上筹国计,所谓民惟邦本也。”⒁他指出民生问题与国家稳定息息相关,体恤百姓,减免赋税,可使民困暂缓,社会稳定,则国家亦可安稳。

  林则徐的“民本”思想可以说是他为官为政的基础,他认为水利兴修,可灌溉农田,米谷增收,百姓安居乐业,民安则国富,重民即爱国,他治水、赈灾、兴农无一不从百姓利益出发,真正体现了一方父母官之本色。

  注释:

  ⑴《为筹浚三江水道需费动用银款请具奏事》,《林则徐全集》第五册文录,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10月版,52页

  ⑵来新夏,《林则徐年谱新编》,南开大学出版社,1997年6月第1版,131页

  ⑶《淮扬水势已见平缓及督拿挖堤重犯折》,《林则徐全集》第一册奏折,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10月版,157页

  ⑷《致沈维》,《林则徐全集》第七册信札,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10月版,86-87页

  ⑸《刘河节省银两拨挑七浦等河折》,《林则徐全集》第二册奏折,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10月版,119页

  ⑹杨国桢,《林则徐传》,人民出版社,1995年10月第2版,138页

  ⑺《札苏藩司晓谕绅富捐输挑浚白茆河道工费》,《林则徐全集》第五册文录,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10月版,67页

  ⑻《甲午日记》,《林则徐全集》第九册日记,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10月版166-168页

  ⑼《验收刘河挑工并出力人员请奖折》,《林则徐全集》第一册奏折,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10月版,320页

  ⑽《甲午日记》,《林则徐全集》第九册日记,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10月版,183页

  ⑾《乙未日记》,《林则徐全集》第九册日记,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10月版,217页

  ⑿⒀⒁《江苏阴雨连绵田稻歉收情形片》,《林则徐全集》第一册奏折,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10月版,285、282、283页

近代史人物论文“林则徐”

林则徐在三十余年的为官生涯中,历官十四个省,担任过浙江杭嘉湖道、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总督,钦差大臣,官至从一品,也曾因功获罪,被遣戍新疆伊犁,但无论他身处何处,担何要职,都心系百姓,心系社稷。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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