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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轻重是如何被定义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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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严厉性的客观解释
  为了寻求各国刑法差异的解释,我们将上述4种罪刑关系模式简约为两种基本的模式:一类是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另一类是私权或亚私权刑法。显然,这个差异意味着不同立法者对刑法的不同理解,也反映出各国刑法背后所隐含的不同价值取向。到底是突出公权保护还是私权保护,这对刑法来说是一个问题。这时,我们面前出现了两条进路:一条是比较孰优孰劣,论证应该突出公权保护还是私权保护。应当承认,我们习惯于这种思路,但这是一条并不明智的思路。因为从宏观上看,刑事立法中的价值取向不大可能是一种无缘无故的选择。一个国家立法者偏好某种罪刑关系模式,很可能与该国社会环境的影响有关。[16]如果各国的选择纯属偶然,就没有必要进行比较观察。比较的意义就在于发现大量事件背后的必然,进而深化对刑法现象的理解。因此,完成了上述各国间刑法严厉性的比较,我们试图从另一条进路通向问题所在:哪些因素与刑法严厉性有关?为什么有的国家在定义犯罪的轻重时选择了公权或亚公权刑法,而有的国家更倾向于刑法的私权保护功能?
  1.历史因素
  一般认为,法律是一定历史传统影响之下的法律。在这方面,我们首先考察了法系与死刑的关系。结果发现,50部刑法中,有28部属大陆法系刑法,只有7部规定有死刑,占大陆法系刑法的25%。而17部英美法系刑法中,就有8部规定了死刑,占英美法系刑法的47%。另有5部刑法属其它法系,全部规定了死刑。这个关系的P值为0.005,说明统计显著。就是说,在样本范围内,与其它法系相比,死刑有相对较小的机会出现在大陆法系刑法中。接着,我们还考察了法系与刑法价值取向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28部大陆法系刑法中,有20部可以归入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占大陆刑法的71%。而17部英美法系刑法中,也有11部可以归入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占英美法系刑法的64%,这个差异在统计学上没有任何意义。就是说,我们不能说,何种法系影响下,更容易导致刑法的公权保护取向或私权保护偏好。
  除了法系的影响以外,人们还会想到,自身的发展历史中,是否经历过封建君主集权时代,国家对生命的珍重程度可能不同。因而,刑法中规定死刑的机会也可能不同。但是,观察的结果是,除一个国家这方面记录缺失以外,在经历过封建君主王朝的27个国家中,有10个国家刑法中规定有死刑,占37%而没有经历过封建君主王朝的22个国家中,也有9个国家的刑法中规定了死刑,占41%。两者几乎不存在统计上的差异,说明至少在样本范围内,有没有死刑与封建不封建无关。换个角度看,经历过封建君主集权时代的27个国家的刑法中,有18部属于公权或亚公权刑法。而没有经历过封建君主集权时代的22个国家的刑法中,也有15部属于公权或亚公权刑法。从比例上看均为三分之二,没有差异。可见,是否经历过封建集权时代,也无法解释刑法的价值取向更重于公权保护还是私权保护。
  2.空间因素
  除历史因素外,法还是一定地理空间中的法。在这方面,我们首先考察了死刑在世界各大洲的分布。结果是,除美洲和非洲的样本过少忽略不计外,亚洲11个样本刑法中有10部刑法都规定了死刑,欧洲21个样本中只有2部刑法中有死刑,大洋洲11个样本中有4部刑法中有死刑。这与上述法系传统的观察之间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印证,说明欧陆国家刑法对死刑的态度相对审慎。进一步看,有死刑的20个国家国土面积平均为2207518.4平方公里,而没有死刑的其余30个国家国土面积平均为1141383平方公里。尽管前者几乎相当于后者的两倍,但对该关系进行的T检验结果的P值大于0.05,说明我们还不能肯定,死刑国家都是国土面积意义上的大国。
  3.人口因素
  法律控制说到底是对人的控制,因此,人口因素也可能影响刑法的罪刑关系模式选择。在这方面我们的发现是:第一,20个死刑国家的平均人口为178498150人,而非死刑国家的平均人口为26620150人,前者是后者的约6.7倍。但要注意,该关系的T检验结果P值为0.08,略高于须小于等于0.05的要求。因此,我们只能有条件地说,死刑国家基本上是人口大国。为慎重起见,我们又测量了有死刑国家的人口总数与刑法中死罪个数之间的相关性。结果是,两者的皮尔逊相关系数为0.46,P值=0.04,说明人口总数的多少不仅与死刑的有无有关,还与死刑数的多少呈显著正相关,说明人口越多不仅越可能有死刑,[17]死罪的数量还越多。第二,样本中死刑国家的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91人,而非死刑国家的人口密度仅为每平方公里150人。但T检验结果显示,这个差异并不显著。所以,当我们说死刑国家的人口密度较大时,也要注意到这个事实。第三,除14个国家的数据缺失以外,在29个城市人口多于农村人口的国家中,有8个国家规定了死刑。而在7个农村人口多于城市人口的国家中,就有4个国家规定了死刑。可见,死刑现象还有可能与一个国家的城市化进程有关。第四,除13个国家的数据缺失以外,在29个人口老龄化社会中,有7个国家规定了死刑。而在8个非老龄化社会中,也有6个国家规定了死刑。这个关系的P值为0.02,这说明,刑法的严厉性程度与人口的老龄化程度之间很可能有关,其中的原因很值得做深入研究。第五,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国家的人口总数均值为104631934人,而私权或亚私权刑法国家的人口总数均值仅为58454438人。进一步看,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国家的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89人,而私权或亚私权刑法国家的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02人。尽管这两个差异的T检验结果显示P值都大于0.05,但我们仍有理由注意到这些差异。就是说,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国家很可能人口多,密度大。而私权或亚私权刑法国家更可能人口相对少,密度小。总之,很难阻止人们相信人口因素对刑法绝对严厉性和相对严厉性的显著影响。
  4.民族因素
  作为社会控制的手段,刑法还可能与民族问题有关。数据显示,第一,有数据的18个死刑国家中,民族的数量平均为54个,而有数据的29个非死刑国家中,民族的数量平均仅为17个。[18]该关系的T检验P值为0.08,略高于统计学要求。所以,我们有一定理由说,死刑国家的民族异质性程度很可能大于非死刑国家。第二,有数据的16个死刑国家中,最主要民族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平均为78.7%,而有数据的26个非死刑国家中,最主要民族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平均为90%,有的甚至是单一民族国家。其T检验的P值为0.07,略高于统计学要求。这个结果为上述民族数量的观察提供了某种佐证,同样引起我们关于刑法严厉性程度与民族结构之间关系的浓厚兴趣。第三,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国家民族数量平均为13个,而私权或亚私权刑法国家民族的数量平均为62个。这个差异的T检验结果十分显著,P值小于0.05。此外,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国家中,最主要民族所占人口总数的比例为88%,而私权或亚私权刑法国家中,最主要民族所占人口总数的比例为79%,但其T检验结果不够显著。这些事实意味着,民族异质性越强的国家,刑法越可能规定死刑,同时也越可能选择私权保护的价值倾向。相反,民族同质性越强的国家,刑法规定死刑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同时选择公权保护价值倾向的机会也较大。
  5.经济因素
  我们已经发现,犯罪率高低乃至刑事司法的宽严都与经济发展程度有关,[19]但尚无证据表明刑事立法是否与经济发展有关。于是,我们对死刑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初步测量,结果是:一方面,有数据的19个死刑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平均约为14772亿美元,而有数据的29个非死刑国家的GDP平均约为6062亿美元,但T检验结果不够显著。死刑数与GDP总量之间的皮尔逊相关系数也较低,且不显著。另一方面,有数据的19个死刑国家的人均GDP平均约为9468美元,而有数据的26个非死刑国家的人均GDP平均为29776美元,经T检验,P值为0.000。前后两方面数据结合起来意味着,刑法严厉性水平与经济总量基本无关,但与人均资源占有量关系密切:人均物质资源占有量越高的国家,刑法中出现死刑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人们实际上享受的物质资源越是稀缺,国家就越可能加大刑罚资源的供给。反过来说就是,刑法严厉性的控制,关键不在国强,而在民富。民富则自然少刑、去刑,乃至无刑。除绝对严厉性以外,我们还考察了经济因素对刑法价值取向的影响,数据显示,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国家的GDP均值约为7430亿美元,而私权或亚私权刑法国家的GDP均值约为13301亿美元。但是,这个差距不仅没通过T检验的显著性要求,而且,两者的人均GDP均值之间也无显著差异。这说明,经济因素对刑法绝对严厉性水平具有显著影响,但无法用来直接解释刑法价值取向上的差异。
  6.文化因素
  从某种意义上说,刑法本身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因此,我们还观察了社会制度、政党制度、宗教、教育等因素与刑法之间的关系。结果是:第一,样本中只有4个社会主义国家,而且全部选择公权或亚公权刑法。而其余46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刑法中,也有29部属于公权或亚公权刑法。而且,这个差异在统计学上也没有任何意义,我们不能说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更倾向于公权刑法。其实,3个最典型的公权刑法中,没有一个来自社会主义国家。另外,我们还将样本国家分为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无党制等几种情况,结果十分类似。这说明,从证据本身看不出突出公权保护还是私权保护与社会制度、政党制度有什么关系。第二,样本中34个__国家中,仅有7个国家(约20%)刑法中有死刑,显著(P=0.000)低于其它宗教为主要宗教的国家。有数据的14个死刑国家中,最主要宗教信徒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平均为64.4%,而有数据的27个非死刑国家中,最主要宗教信徒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平均为75.8%,但T检验的P值并不显著。可见,宗教与人的行为控制以及刑法的严厉性程度的关系比较复杂。第三,有数据的14个死刑国家中,每个国家平均拥有高等院校319所,而有数据的28个非死刑国家中,每个国家平均拥有高等院校7952所。进一步看,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国家的高等院校拥有量平均每个国家623所,而私权或亚私权刑法国家的高等院校拥有量平均每个国家有14021所。至少从直观上看,非死刑国家以及私权、亚私权刑法国家的国民素质有可能高于死刑国家以及公权、亚公权刑法国家。或者说,国民素质越低,刑法越可能较为严厉,并相对突出公权保护。相反,国民素质越高,刑法越可能较为轻缓,并相对更加看重私权保护。
  以上经验观察的结果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原以为可能成立但没得到数据支持的关系,或者说是消极证否的结果。例如,封建传统与死刑及公权保护之间的关系、刑法价值取向与社会制度、政党制度的关系等等。另一类是原以为不存在或没意识到其存在但得到了数据支持的关系,或者说是积极证实的结果。印象较深的主要有:人口因素不仅与死刑的有无、死刑数的多少相关,还影响到刑法的价值取向;民族异质性程度也明显影响着刑法的绝对严厉性程度和价值取向;刑法的绝对严厉性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与经济因素尤其是人均资源占有量密切相关;国民素质的高低对刑法绝对严厉性及价值取向的影响,等等。当然,证实与证否之间的分界可能是相对的、模糊的。而且,数据支持某个关系的存在并不等于理论上能说清楚因果链条中的每个环节,得不到数据支持的关系也不等于肯定不存在任何意义上的关联。然而,我们只能看到什么说什么,把想象留给科学以外的领域。如果明天发现了某些今天没看到或自身发生变化的事实或证据,修改今天的理论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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