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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论文学术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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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文学是在中国社会内部发生历史性变化的条件下﹐广泛接受外国文学影响而形成的新的文学。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现代汉语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现代汉语论文篇1

  浅谈现代汉语新词语

  摘要:新时期以来,汉语的词汇系统迅速地丰富和发展起来,大量新词不断涌现,并涉及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广受瞩目的社会文化现象。本文将从新词语的界定及其与流行词、生造词的关系三个方面展开研究。

  关键词:现代汉语;界定;流行词;生造词;新词语

  前言:

  新时期以来,社会政治、经济、外交大踏步发展,就在这样的文化大背景下,新词语层出不穷。年度热词、流行词近年来每年都会评选,并借助相关网络媒体广泛流传。2015年2月份,一个由明星成龙代言的洗发水广告加特效后的拟声词“duang”,一时间引起轩然大波,无论是在综艺节目上还是在社交网络平台,使用频率都相当高。新词语如此强大的影响力,启发我们立足于语言本体的描写与解释,去深入探究新词语的存在价值以及其产生的偶然性与必然性及其形成途径等各个方面。纵观现代汉语时期词汇学的研究,以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为依据,对新词语的研究已经从三、四十年代的萌芽期进入到现在的深入发展期。但现代汉语新词语的研究仍然还有很大的领域需要去开拓,很多有争议的问题需要去解决。比如:新词语的界定,新词语的存活时间,新词语与基本词汇之间的融通,新词语的发展趋势等诸多问题。鉴于此本文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研究。

  一、明确新词语的界限及它的定义范围

  尽管对新词语的研究已进入一个深入发展研究的阶段,但是新词语的界限范围至今学界仍然存在分歧,如:出现在词汇系统中存活多长时间的词语可以算作新词语,流行语能不能归入到新词语的范围中等。对此,学界众说纷纭,刘叔新先生认为:“一个词语不仅从无到有地出现,而且得到人们普遍认可,广泛地使用开来,在语言词汇中立稳了脚跟,就可以认为是新的。”李建国先生认为:“所谓新词新语,就是新出现的、符合民族语言构词法的、表义明确而能进行交际的词语。”符淮青明确指出:“新词就是新创造的词。它或者指示的对象是新的,或者代表的概念是新的,同时它的形式也是新的。形式是旧的,有了新义,新义和旧义有明显的联系,这样的词不是新词。”葛本仪认为:“所谓新词就是指刚产生的词,或者是产生后使用的时间还不长久的词。新词应当是虽产生不久但已被社会公认和使用的词,那些新产生的未被社会公认的生造词,不能算作新词。”综合起来,从对新词语的性质、特点上来看,笔者认为,对于“新词语”的界定应根据社会发展速度、词汇系统发展速度以及社会文化角度综合考虑,还要在研究方面具有可操作性。所谓“新词语”中的“新”是一个相对概念,应该从时间上、空间上、使用原则上确定其界限,可以概括为是指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新进入到现代汉语普通话语言系统中,在形、音、义方面出现新的变化,并且表意明确,得到人民普遍认可使用的词语。具体表现为:形式、意义、时间上的“新”,对于形式旧、意义新的词语,要看新词义和旧词义之间有无联系,毫无联系的可以看作新词,否则不宜看作新词,而只能视作原词新派生的意义。

  二、流行语与新词语

  现代流行语是语言变异的一种形式,它是旨在从某个时段内使用人口、使用范围、使用频率方面来判定的,既有地域方言的特点,也有社会方言的特点,与新词语的定义方面有很大的交集。鉴于此,判定流行语是否与新词语有交集,首先,要判断该流行语流行的范围,如果是全民性的,又至少在形、音、义某一方面有新的变化,便可称作新词语,如果只是某一小的地域范围内使用,而不是广为人知,表现出极大的任意性,那么它的存在并不说明它必然会成为语言的合法成员。

  三、生造词与新词语

  生造词是指仿造词,临时创造的,在形式上和被仿的词有近似的特点,内容上又富有新意。仿词有创造也有生造,是一种重要的构造新词语的修辞方式。如:“低估一高估”“新闻一旧闻”“遗老一遗少”“先进一后进”等这些词语通过反义联系构成,并且被社会广泛认可与接受。但像“老细”、“进让”、“拉坐”等这些词语则是生造,不为大部分人所接受。所以,语言是社会的产物,对新出现的词语,应该从语义、构词、语音、使用频率和范围、社会文化含义等方面来分析和评判它造得好不好,规范程度高不高,进而判断它是可接受的还是要被淘汰的,创造的还是生造的。只有为社会大众接受并符合新词语的运用特点才可进入到新词语的行列。

  四、结语

  语言作为文化的载体,承载和反映着特定的文化社会现象,随着社会的发展、技术的革新及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加之网络媒体的大力发展,人们在生活交往中也不断地创造、接受和使用新词语。新词语的出现,折射出一定的社会现状和人们的心理意识!研究现代汉语新词语是一项重大而有意义的事情,本文只是选取了三个小角度浅谈自己对新词语相关方面的一点认识,希望可以帮助人们认识理解新词语,在这个海量的信息时代,正确、有效得使用新词进行交流沟通!

  参考文献:

  [1]刘晓梅.当代汉语新词研究[J].厦门大学学报,2003,(6).

  [2]刘叔新.汉语描写词汇[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90.

  [3]李建国.新词新语研究与辞书编纂[J]. 辞书研究 ,1996,(3).

  [4]袁慧.汉语新词语的重新审视[J].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5,(10).

  [5]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6]邵宜.近年的新词语研究[J]. 学术研究 ,2004,(9).

  [7]于根元.新词新语和语言规范[J]. 语文建设 ,1985,(2).

  现代汉语论文篇2

  浅谈汉语的句法结构分析

  摘要:回顾汉语语法研究的历史可以看出,由赵元任先生首创、朱德熙先生完善了的汉语句法结构理论,为其后直至今日的汉语语法研究铺开了一条坚实而宽广的道路。这是因为,该理论准确把握了汉语句法结构的实质。

  关键词:汉语;句法结构;分析;语用关系;宾语和补语

  一、句法结构的观念,使汉语语法描写“以简驭繁”成为可能

  赵元任先生成书于1948年的《国语入门》,该书是迄今所见最早用“结构”来描述汉语造句法的,书中提出五种“造句结构”:主谓结构,并列结构,向心结构,动词宾语结构,连动式。丁声树等将句法结构扩展到六种:主谓结构,并列结构,主从结构,动宾结构,连动式,动补结构。朱德熙1982年出版的《语法讲义》基本沿袭了赵、丁两家的方案,只是小作调整为:主谓结构、述宾结构、述补结构、偏正结构、联合结构、连谓结构。

  朱先生明确提出了“词组本位”的思想:“由于汉语的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一致,我们就有可能在词组的基础上来描写句法,建立一种以词组为基点的语法体系。这就是说,我们可以把各类词组(主谓结构、述宾结构、述补结构、偏正结构、联合结构、连动结构……)作为抽象的句法格式来描写它们的内部结构以及每一类词组作为一个整体在更大的词组里的分布状况,……。

  丁声树等(1952/1961)认为,“……可以看出我们语言构造的特点。一个结构套着另外一个,或是这个结构跟那个并列,并不需要很多结合的成分,合榫的地方都是天衣无缝的。”

  赵元任(1968)认为,“这些基本结构可以重复和/或结合以形成更复杂的结构。但是不会引起什么新的类型,……”

  朱德熙(1982)认为,“实际上句法结构可以很长很复杂。因为结构的基本类型虽然很有限,可是每一种结构都可以包孕与它自身同类型或不同类型的结构。这些被包孕的结构本身又可以包孕与它自己同类型的或不同类型的结构。这样一层套一层,结构也就越来越复杂了。”

  这实际上说的就是句法的“递归性”。具有递归性的句法结构,一定是抽象的结构体系。

  詹卫东(2005)认为,并非只有作为“实体”的“语法单位”才能充当“本位”。“关系”是贯穿全部语言研究的,是任何语法体系都不可能回避的“基础概念”。“语法单位”之间的关系可能比“语法单位”本身(实体)更重要。

  以朱德熙(1982)所代表的“词组”本位语法体系为例,体系的根基实际上是“主谓结构”“定中结构”“状中结构”“述宾结构”“述补结构”“联合结构”……等基本结构关系。

  朱先生自己也早就说过:“这种语法体系把词组看成是抽象的,一般的东西;把句子(包括句子的整体和它的部分)看成是具体的,特殊的东西。在描写词组的内部结构和语法功能的时候,不考虑它是不是句子或句子的组成部分,只把它当作抽象的句法结构看待。可是词组随时都可以独立成句或者成为句子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个过程就是从抽象的词组‘实现’为具体的句子或句子的组成部分的过程。按照这种看法,词组和句子的关系就不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而是抽象的语法结构和具体的‘话’之间的关系。”

  (朱德熙1985)这种句法结构观,无疑是产生于汉语缺乏系统的形态标记这一基本事实上的。句法结构观的直接后果,至少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同一种句法成分里容纳了不同性质的东西:

  (一)谓语里不仅有动词、形容词,还有体词谓语、主谓谓语;(赵元任1948)

  (二)主语不仅可以由名词充任,还可以是动词主语、主谓主语;(赵元任1948)

  (三)宾语除了真宾语,还有准宾语(时量、动量成分);(丁声树等,1961)

  第二,同一种句法结构里容纳了不同的关系:

  (一)连动式包括七种语义关系:

  (1)时间次序;(2)条件;(3)地点;(4)方法;(5)目的;(6)比较;(7)前置外动词(即“把”字句)。(赵元任1948)

  (二)连谓结构包括多种句法类型:

  (1)介词结构+谓词;(2)动宾结构+谓词(即递系式);(3)V1带“着/了”的;(4)由“来/去”组成的;(5)由“是”组成的;(6)由“有”组成的;(7)由“给”组成的。

  (朱德熙1982)这只是从汉语结构主义语法经典著作里随意挑出来的一些例子,事实上,“同一种句法成分里容纳不同性质的东西”和“同一种句法结构里容纳不同的关系”反映在汉语结构分析的诸多例证里。这两个特点,在其他语言里并不多见。

  二、汉语句法结构反映的是语义关系还是语用关系

  普通语言学著作中一致认为,语法关系可以从三种形式特征去观察(Andrews1985/2007):(一)语序;(二)格标记;(三)一致关系。汉语没有格标记和一致关系,着眼于语序来考察语法关系天经地义。

  吕先生说的很清楚:汉语语序反映了句法的语用基础。

  陆俭明先生的一系列研究表明,汉语句法结构更多地反映的是汉语的语用结构。

  汉语中大量存在句法结构同类递归现象的根本原因:同一种句法成分可以容纳不同性质的语法成分;同一种结构可以容纳不同的语义关系或次结构类型。将这一问题倒过来看,就是:不同性质的语法成分,不同角色的语义成分,可以进入相同的句法结构里遵从相同的结构关系。

  1,主位结构→“话题-说明”关系

  2,述宾和述补→“预设-焦点”关系

  3,定中结构→“参照物-目标”关系

  4,状中结构→“伴随信息-事件”关系

  三、结语

  即便从《语法讲义》正式出版算起,也差不多有三十年了。近年来,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傲人的拓展,研究范式也是百花齐放,大多还是以朱先生的理论框架为出发点的。我们在发展传统学说方面走的步子越大,就越是能感受到朱先生观点的深刻意义和特殊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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