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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论文:孔子的思想体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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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孔子对易道的阐发如果只是停留在一般的道德层面显然是不够的,事实上孔子也没有停留在这里,正如有论者所说:“以道德的角度阐扬易理,不是孔子的发明,孔子作《易传》的真正价值并不在此。”“孔子作《易传》,为道德的合理性提供了最终的形而上学依据,并因之确立了深邃、严密的贯通天人的‘性命’(尽性至命)修养学说。”④这一点,章太炎先生早就看出来了:

  孔子赞《易》之前,人皆以《易》为卜筮之书。卜筮之书,后多有之。如东方朔《灵棋经》之类是。古人之视《周易》,亦如后人之视《灵棋经》耳。赞《易》之后,《易》之范围益大,而价值亦高。《系辞》曰:“夫《易》何为者也?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大道,如斯而已者也。”孔子之言如此。盖发展社会、创造事业,俱为《易》义所包矣。此孔子之独识也。①

  今天,也有学者推定“尽性知命”为“性与天道”的理论形式主要体现在《周易·说卦传》和《中庸》之中,并且开辟了以“形而中论”的哲学思路对这方面思想进行正本清源的工作,对《周易》“形而中者之谓卦”到“形而中者之谓人”再到“形而中者之谓神”进行了贯通的推定,认为“道”与“器”的关系,是以“卦”承诺形而中的主体,以推定形上之道和形下之器,因此,形而中者谓之卦。形而中之主体者,人也。故以“卦”承诺的主体可推定:形而中者谓之人。也就是说,形上和形下统一于形而中之主体,形式为卦,承诺和推定者是人。在这里,“形”作为主体推定的基础,以形而中者谓之卦作为承诺和推定的形式,从而推定形上和形下,构成形上、卦、形下统一的哲学体系,使《周易》的哲学模式得以外化,再现了中国哲学的独特体系。《周易》哲学具有与西方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完全不同的体系性,就在于以其形而中者谓之卦和形而中者谓之人的形而中论哲学体系,推定和承诺了主体的“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的科学价值。这就使《周易》成为哲学性及科学性统一的思想形式。②①

  总之,由于 “尽性知命”的“性与天道”之学的高深和需要悟证,孔子确实没有进行“普及”,而是与颜回这样有“中人以上”素质的学生进行过探讨,于是在庄子里面便出现了孔子的“心斋”和颜回的“坐忘”之说,其他“中人以下”素质的学生自然就“不可得而闻也”。这说明,孔子“性与天道”之说是子贡得未曾闻,并不是孔子得未曾言。至于子贡得未曾闻也许有许多原因,其中比较重要的应该是怕他的素养不高的学生会误解这方面的思想,损害了思想本身,更有可能使学生误如歧途。在中国思想史上,由于在《论语》中子贡说“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公冶长》)和曾子“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里仁》),再加上后儒把儒学纳入治国之术(汉代)和心性学的发展(宋明理学),遗落了孔子思想体系的形上基础。

  第二是仁礼中庸层面。

  这一层面是这样结构的:以“仁”为支柱的修己之学与以“礼”为支柱的治人之学,被以“中庸”为基本原理的“中和论”有机地结合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其中修己是治人的前提和条件,治人是修己的目标和归宿;而修己和治人两大部分思想内容的构建又是以“中庸”为基本原理的,“和”是完成整体构建的方法论原则和标准。

  1、以“仁”为支柱的修己之学

  1.1 孔子对执政者提出了“正己”的要求,孔子认为,在任何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中,执政者与臣民的关系是最基本的。而在二者当中,孔子又最注重执政者的作用,认为执政者的好坏决定了社会治理的好坏。因此,他对执政者的政治道德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这就是“正”。当季康子问政与孔子,孔子对 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颜渊》)又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不正,虽令不从。”(《子路》)又说:“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同上)这就是说,执政者必须从端正自身开始,通过其人格魅力和道德感召力去治理民众(正人)。这样,才能造就一个良好的秩序社会。这就是古代的所谓“典范政治”的基本要求。执政者正,便可不令而行,风行雨施,及与下民,“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颜渊》)

  在这个基础之上,他进一步推论,认为政治过程是一个由修己到治人的连续过程。“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宪问》)在孔子看来,修己为为政之本。安,就相当于今天的社会稳定。社会何以能稳定?不是靠压迫和欺诈,而是要在“修己”基础上建立社会的正义和规范——礼乐刑政一整套东西。朱熹注云:“圣贤之道,进则救民,退则修己,其心一而已矣。”可谓深得圣贤旨意。

  1.2 孔子还对以执政者为主体的社会各阶层提出了“克己”的要求。这就是有名而也有误解的那句话:“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颜渊》)这句话可以说是孔子思想的纲要,涉及到了礼、仁,而以“克己”作为复礼归仁的实践要求。对于“克己”的“克”历来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是释为“胜”、“克制”,一是释为“能够”、“堪能”。从《论语》的有关论述看,把“克”解释成“克制”似乎更符合孔子的本意。其实,孔子自己对“克己”自有一套论述的。

  在他看来,“克己”的一种方式是“约”,即约束。《里仁》云:“以约失之者鲜矣。”朱注:“谢氏曰:“不侈然以自放之谓约。尹氏曰:凡事约则鲜失,非止谓俭约也。”这就是说,能够自我约束不放纵就可以少犯错误。他又说:“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朱注:“君子学欲其博,故于文无不考;守欲其要,故其动必以礼。如此,则可以不背于道矣。程子曰:“博学于文而不约之以礼,必至于汗漫。博学矣,又能守礼而由于规矩,则亦可以不畔道矣。”(《颜渊》)颜渊说:“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子罕》)朱注:“侯氏曰:“博我以文,致知格物也。约我以礼,克己复礼也。”可见孔子是从学与礼的相反相成中来谈的,学要博,礼要约。“约之以礼”与“克己复礼”是意思是一样的。都是指以礼来克制、约束自己的思想行为。

  “克己”的另一种方式是“自戒”。孔子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季氏)》自戒便是自爱,便不会走入人生的误区。孔子在回答樊迟问如何“辨惑“时,讲的不是分辨是非之道,而是自戒。他说:“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非惑与?”(《颜渊》)“克己”还要自省、自责、自讼。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里仁》)朱注:“思齐者,冀己亦有是善;内自省者,恐己亦有是恶。”前者是积极的向善,后者是消极的自防。曾子还更明确地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学而》)朱注:“尹氏曰:曾子守约,故动必求诸身。”是说曾子注重内在修养,事事反求诸己。反省,是人的自我意识成熟的标志。经常反省,有错改之,无错则免。他还语重心长地说:“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卫灵公》)但一般人很少有自责精神,孔子感慨地说:“已矣乎!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公冶长》)

  孔子“克己”最彻底的要算“不争”、“无争”了,这与道家思想甚为接近,是早期儒道关系还不紧张时手道家的影响,也说明儒道思想的有同一的一面。子曰:“君子矜而不争,当而不群。”(《卫灵公》)这是辨证而正面的要求。又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八佾》)可见,不争也不是绝对的任何如何竞争,而是认为应有正当的符合礼乐文明的“争”。

  1.3 孝悌是修己的又一基本内容。孝指尊敬顺从父母,悌指尊重兄长,是中国古代处理家族内部两大关系的基本要求。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学而》)“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子罕》)由于当时的家族组织与行政这关系密切,在家能孝悌者,在政治上必定能敬重君主、公卿,所以,“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学而》)因为孝悌与政治相通,因此当有人问孔子“子奚不为政”时,孔子回答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为政》)

  在孝悌中间,孔子更重视孝,认为这是“本”:“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朱注:“孝弟行于家,而后仁爱及于物,所谓亲亲而仁民也。故为仁以孝弟为本。”孝悌成为仁民爱物的根本。那么,如何做到孝呢?一是合礼。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为政》)生前死后都能以礼待之,便是孝。二是真情实感。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同上)即就是说,赡养父母要有敬重的感情,不然,与对待犬马就没有分别了。

  1.4 在社会生活中处理人与人关系时要爱人。当樊迟问仁时,孔子说:“爱人。”(《颜渊》)历来对仁的解释众说纷纭,然而爱人是其基本的精神,是修己之学的根本。这里的“人”是一种泛称,是一个类概念,是超越了阶级、种族的局限。

  孔子认为“爱人”的具体表现和方法就是“忠恕”。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里仁》)所谓“忠恕”,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这样由己及人,人己对待。对己,要求“克己”;对人,要求“爱人”。二者统一于“仁”之中,是修己之学的两个支点。

  1.5 以“仁”的精神,贯彻于政治生活的过程当中,就是要做到尊五美、屏四恶。

  子张问于孔子曰:“何如斯可以从政矣?”子曰:“尊五美,屏四恶,斯可以从政矣。”子张曰:“何谓五美?”子曰:“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子张曰:“何谓惠而不费?”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欲仁而得仁,又焉贪?君子无众寡,无小大,无敢慢,斯不亦泰而不骄乎?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子张曰:“何谓四恶?”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尧曰》)这些是对君子从政的一种带有理想色彩的要求,是以“中和”为原则,融道德与政治为一体,混修己与治人为一团,是其后儒家修齐治平的先导,对中国士人政治思维影响既深且巨。

  关于修己方面还有忠、信、智、勇、恭、宽、敏、直等,可以说与前面所述组成了一个大的系统,构成了由个体出发的人生道德的一极,但这一极绝不是封闭的,纯粹的,而是开放的,与下面要讲的另一极——治人是相通相连的。

  2、以“礼”为支柱的治人之学

  以“礼”为支柱的治人之学实际上就是孔子的治国思想。孔子继承了西周以来把礼作为治国之经纬的思想,认为礼是治国之本,形成了以礼乐教化治国安邦的总体思路。

  2.1 孔子对周礼抱着很尊敬的心态,而在实际上又有所损益。在继承中创新,目的是为了救世。孔子是十分崇尚“周礼”的,在《论语》中多次谈到自己对西周礼乐的向往。子曰:“周监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八佾》)“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泰伯》)“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阳货》)“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述而》)这态度谈和感情毕竟是有一定的保守性的,因为周礼再好,也只是代表一个逝去了的时代,尽管那个时代曾经确实是辉煌的。

  如果孔子果真面对当时礼崩乐坏的社会形势,一味地维护周礼,那他肯定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保守派。但是,事实上,他对周礼也有许多不满之处,并在推崇周礼的前提下,对周礼进行了许多“损益”。如“周礼”重视祭祀鬼神,而孔子在回答樊迟问知时则主张:“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雍也》)子路问事鬼神的问题,孔子明确地告诉他:“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先进》)他的弟子都认为“子不语怪,力,乱,神。”(《述而》)孔子重人事轻鬼神,革新了“周礼”的基本精神。又如“周礼”规定的宗法制、世袭制在孔子这里也被打破了,他提出了的“举贤才”(《子路》)打破了亲亲尊尊,主张“学而优则仕”(《子张》),向社会打开了取士的大门。

  孔子通过对周礼的损益创造性地提出了“仁”的思想,使之他整个思想体系的制高点,并与“礼”配合,在修己的同时治人,在人的伦理道德完善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的良好秩序。

  2.2 孔子继承西周德治思想,总结春秋德礼思潮,提出了“德化”、“礼治”的治国思想。

  孔子不满当时“天下无道”,动荡不安的社会,抱着强烈的忧患意识和救世情怀,奔游列国,汲汲以求,倡导“德化”、“礼治”。他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为政》)他提出“为国以礼”(《先进》),集中表达了他对礼在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除了重视德、礼,孔子也没有忽视政、刑在治国理民过程中的重要性,他指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朱注:“道,犹引导,谓先之也。政,谓法制禁令也。齐,所以一之也。道之而不从者,有刑以一之也。免而无耻,谓苟免刑罚。而无所羞愧,盖虽不敢为恶,而为恶之心未尝忘也。礼,谓制度品节也。言躬行以率之,则民固有所观感而兴起矣,而其浅深厚薄之不一者,又有礼以一之,则民耻于不善,而又有以至于善也。”可见,孔子认为在治国理民过程中,德、礼与政、刑都是不可缺少的,不过,在这四者当中他是有先后的,这就是德、礼为先,政、刑为后。

  孔子先德、礼,后政、刑的思想还体现在下面几个关系上:在政治与经济关系上,他主张先经济后政治,也就是先富后教。冉有问为政首先要解决什么问题,孔子回答是民富起来,而后再进行教化。又子贡问为政,他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颜渊》)同样把足食放在首位。

  在惠与使的关系上,他主张先惠后使。孔子认为使民是必然的,但不能无条件地使,应该是先惠而后使,“惠则足以使人。”(《阳货》)

  在教与杀的关系上,孔子提出以直正枉,先教而后杀。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为政》)孔子回答:“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季康子问政与孔子,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颜渊》)

  3.3 孔子认为“治国以礼”既要注重形式,又要注重精神实质。他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阳货》)认为玉帛、钟鼓是礼乐所不可少的,但只是限于形式上是不够的,要注重礼的精神。

  礼的精神主要体现为“仁”、“恭”、“敬”、“让”、“情”等方面。“仁”是礼的最根本的精神内容。孔子是:“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八佾》)意谓不仁的人,怎么能谈得上礼乐呢?援仁入礼,以仁充礼,为孔子构建学说体系的最关键环节。

  “恭”是对人的庄重和顺。孔子主张“居处恭”(《为政》),“貌思恭”(《季氏》)但反对过分做作的恭顺:“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公冶长》)因此,要做到恭,必须依礼而行。有若说:“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学而》)

  “敬”是对人严肃、真诚,以礼相待。孔子主张敬父母,在孝养父母的同时要有敬,只养不敬不是真正的孝;敬上,赞扬子产“其事上也敬”(《公冶长》);敬友,赞扬晏子“善与人交,久而敬之。”(同上)。他自己也在行为上表现了以礼而行的恭敬,如“入公门,鞠躬如也,如不容。”(《乡党》)等等。

  “情”这个字虽然孔子没有直接讲过,但从他的言行中,可以看出他是主张行礼必须灌注以真情的。当他的学生宰我认为“三年之丧”时间太长时,孔子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阳货》)把“三年之丧”的传统礼制精神归结为亲子之爱的生活情理。在祭祀中,他也一直强调一种虔敬之情,“祭如在,祭神如神在” (《八佾》),而并不在乎鬼神的有无。

  4.4如何实现以礼治国?孔子把“正名”作为起始。当他与学生游卫时,子路问:“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孔子说:“必也正名乎!”子路有些不解,孔子接着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子路》)这一主张要落实在政治上,就是要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颜渊》)。为此,在君臣关系上,他强调君臣之间要以礼相待,“君事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八佾》)至于父子、兄弟、朋友之间,一句话,各种社会关系都要以礼为准则,甚至要求人们“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

  孔子倡导的礼,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应该是“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而不能“自诸侯出”,更不能“陪臣执国命。”(《季氏》)由于法治与礼治在那个特定的时代是有对立的,所以孔子站在维护礼治的立场上反对晋铸刑鼎,这说明孔子确实有保守倾向。

  3、以“中庸”为基本原理的“中和论”

  3.1 中庸和执中。

  “中”和“庸”的观念在孔子以前已经有了,而“中庸”合称,成为一个基本范畴则始于孔子。《雍也》载: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这里说了两层意思,一是说中庸是最高的品德修养和认识原则,二是说中庸之德起源很早,中断已久,在当时已经很罕见了。中庸与“允执其中”意思相同。“允执其中”见于《尧曰》,是尧留给舜的政治遗嘱的核心内容,这一点虽未必十分可靠(因尧、舜、禹本身的情形尚无定论),但执中是相当古老的思想无可怀疑,《尚书》、《诗经》某些篇章都明确地把“中”作为一个政治道德概念来使用。“中庸”也就是“用中”。

  从《论语》有关记载可以看出,孔子把礼视为“中”,执中、用中是依存于礼的,执中即是执礼,中庸意即谨守礼制,不偏不倚,不激不随,恰当适中。《礼记·仲尼燕居》载:子曰“礼乎礼,夫礼所以治中也。”礼的基本作用是治中,中的最大社会意义就是守礼。

  执中、中庸的观念与“仁”也有密切关系。孔子还以“射”来作比喻,说明“中庸”,认为“射”的“中”与“不中”的关键在自己主观方面,必须“反求诸其身”(《礼记·中庸》)己心正则己身正,己身正在则矢无不正,射无不中。这里谈“中”,谈怎样才能“中”,实际上已经揉进了“仁”的观念。换句话说,“执中”应是一种内在的修养,应成为君子的自觉追求,而内心的“执中”就是仁。“射者,仁之道也。射求正诸己,己正而后发。发而不中则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礼记·射义》)正己好比仁,射中好比礼,仁是内在修养,礼是外在标准,仁是前提,礼是目的,二者之联结,便是中庸之道。

  3.2 “中庸”原理的实际应用

  孔子对“中庸”原理的实际应用,是在极端中寻求平衡。求“中”之方,首在于通过考察事物对立双方的连接点来确定,一求双方在更高层次上的平衡。如孔子认识到当时社会贫富的对立,“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里仁》)然而怎么来解决贫富之间的矛盾呢?他既不是简单地站在求富的立场,又不是简单地设法去贫,而是提出了一个“义”字,用“义”作为调整贫富矛盾的一个标准,对双方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寻求双方更高层次的统一。

  其次,避免“过”与“不及”。“过”与“不及”是事物趋于极端的表现,必须通过“执中”来维持事物的平衡。因此,孔子提出要避免过与不及。子贡问师商两人,孔子说:“师也过,商也不及。”子贡又问,师比商是否更好一点,孔子答:“过犹不及。”(《先进》)在政治行为上,更要避免过与不及。他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 (《泰伯》)

  第三,不可则止。处理事情要注意分寸,不要使行动突破质的规定性。为此,孔子提出不可则止。如孔子主张进谏,但认为不必强谏,谏而不听,臣应适可而止或退以洁身。他说:“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在止。”(《先进》)“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卫灵公》)“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述而》)对于朋友也是一样,“忠告善道之,不可则止,毋自辱焉。”(《颜渊》)

  第四,无可无不可。在《论语·微子》中,孔子把自己同一些逸民进行比较。伯夷、叔齐“不降其志,不辱其身”;柳下惠、少连有些灵活性,“降志辱身矣”,但仍“言中论,行中虑,废中权”。这三类人有高低之分,各有自己的行动原则是“无可无不可”。朱注云:“孟子曰:‘孔子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速。’所谓无可无不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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