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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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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论文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它不仅是一个实践问题,也同时是一个理论问题。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论文篇1

  浅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摘 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新思路。

  [关键词]十八届四中全会 依法治国 法治思维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迫切要求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在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时强调,要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国梦,必然包括法治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仅指实现物质层面的民富国强,还包括实现制度和价值层面的文明复兴。因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党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深化改革,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要坚守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国,这是一个破和立辩论统一的过程。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全面深化改革涉及领域广、范围宽、力度大,各项改革系统性、关联性强,任务十分艰巨。这就更加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靠法治来凝聚改革共识,分担改革风险,推动改革深化、巩固改革成果。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党中央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维稳是第一责任。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特点是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的转变时期。 这个时期,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转变,加上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政治民主化、世界多极化进程不断加快,各种利益、思想、观念日趋多元,我们正处于战略机遇期、发展黄金期,也面临矛盾凸显期。这个时期会充满着大量的社会矛盾,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提高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守法的自觉性,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依法惩处不法分子的犯罪活动。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状分析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历程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掀开了我国新时期依法治国的序幕,这次会议解决了我国当时法制建设从“不要法”到“要法”,从“无法”到“有法”两个重大问题,为以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奠定了基础。1992年春邓小平南巡谈话,促进了我国新时期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使我国法制建设从“计划法”走向“市场法”,从“人治”到提出“法治”。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治理国的基本方略。1999年3月,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载入宪法。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推进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这次会议提出了依法执政,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国依法治国的里程碑、升级版。这次会议在我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把依法治国作为主题,第一次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它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提出了许多新观点、新主张、新思路。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要问题

  第一,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

  第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

  第三,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

  第四,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全面的部署,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公正是法治的生命,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单行本.

  [2]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

  [3] 《国家治理现代化十讲》(党员干部读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4] 《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

  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论文篇2

  试论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依法治国

  摘 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专题进行研究,并发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号召,可以说将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从文化心理和社会传统看,我国历史上是一个缺少民主和法治传统的社会,这就使法治文化建设困难重重。文章从法治文化价值体系建设、理顺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加强法治政府和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多角度的分析。

  关键词 法治文化 依法治国 建设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一种人类社会治国理政模式,是人类文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法治文化是相对于人治文化而存在的一种进步文化形态,是一个社会呈现出来的一种文化状态和精神风貌,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一、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义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现代民主法治的灵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需要,是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内在动力,也是全民守法的内在因素。法治文化具有教化和调控的功能,具有软约束力,在精神与思想深处制约着人们的行为方式。法治文化对于法治中国建设具有推动作用,人们的社会行为总是要接受文化的指令,法治文化可以使人们在更深层面上把握法律的要求,根据法治的精神推动立法、司法和执法走向更高的水准;法治文化还可以使人们具有判断力,当人们面对复杂多变的现实或出现立法空白和冲突时,就会借助于自己的法治文化理念做出是非或可否判断。因此,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一个既具有时代性、又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课题。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建设缺乏基础

  我国法治文化建设缺乏一定的基础。数千年的封建帝王统治,对大多数人仍有相当大的影响,封建“人治”的观念在一部分人的心中根深蒂固。在中国历史上,并没有现代法治的概念,只是一种人治型文化,但却蕴含着丰富的类法治文化――它不是法治的,却与法治存在类似之处。类法治文化大都以次文化形态存在,成为主流人治文化的纠偏力量。由于我国古代法治文化存在根本缺陷及其它社会原因,它在历史发展进程中未能发展成法治文化,相反却逐步萎缩。

  我国法治文化建设还处于稚嫩阶段,存在着诸多与现代法治精神不相和谐,甚至相悖的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不仅抵消着现代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而且在不同程度上,动摇了人们对法治的信心。分析产生这些矛盾和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关键在于还未形成与现代法治要求相适应的法治文化。

  (二)文化传统的影响

  法治文化是社会文化的子系统,其本身就是去身份化的一种社会治理模式。但是长期的官本位文化和身份制度,导致了在我国普法过程中的很多问题的产生。在一些地方,学法成了群众的“专利”。本来应当成为学法先进、守法模范的领导干部的“缺位”,不仅使一些地方领导层法律知识匮乏,法制观念淡薄,依法办事水平低,而且还会产生“上行下效”之效应,对法治文化建设的影响相当严重。重视“言教”,忽视“身教”的效果,行政执法或司法实践与法律规定相悖,严重打击人们对法律和法治的信心,严重破坏人们的法治观念。任何一次违法执法、枉法裁决,都可能葬送数年来苦心经营的普法成果。

  我国法治文化建设必然与我国传统人治文化遭遇,我国传统人治文化是现代法治文化建设的严重障碍。用托马斯.潘恩的名言概括两者的区别就是:“在人治社会里,国王是法律;而在法治社会里,法律是国王。”

  (三)建设过程中困难重重

  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离不开文化的子系统之一――法治文化建设,这是法律制度、法律精神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实施的程度和人们对法律信仰水平的总和,是与人治文化相对立而存在着,体现着法治精神和理念,原则和制度,运作实践和生活方式的进步文化形态,其实质和核心是一种现代人的法治文化共识、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所以说,法治文化建设,是建设当代文明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同时也是一项基础性的工程。

  我国当前法治文化建设相对来说更具社会主导推动性、艰巨性和长远些。一方面,我国没有法治文化传统,不可能通过某些文化载体传递,在自发中孕育出法治文化现象,但是,任何文化又是在人类进化过程中衍生或创造出来的,人能后天习得。因此必须也可能由倡导法治的社会主导力量推动的自觉行动,逐步形成法治文化。另一方面,文化又是一个连续不断的动态过程,具有一定的惯性、民族性,当一种新文化出现的时候必然与传统的文化发生碰撞,新文化必须在与之相对立的旧文化的矛盾与冲突中,找到自身存在的理由逐步深入人心,最终取而代之,成为某阶段的文化现象,其艰巨性是可想而知的,也不是能一蹴而就的。

  三、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有以下几个路径

  (一)构建法治文化价值体系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价值体系包括民主、权利、公平正义、法律至上等。法律只有在实施中体现上述价值,满足了人们的安全,使损害得到救济,利益分配的扭曲得以矫正,其权威性、公正性和神圣性的价值才得以彰显。

  (二)完善法治理论与法治体系建设

  由于中国法治文化的缺乏,目前,我国对法治文化内涵的研究基本都是以西方的法治文化为坐标的,所以,在法治理论的探究中,要注重继承吸收传统的法治元素,并大胆借鉴和移植“外来”的先进法治文化,同时使之民族化、本土化,夯实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基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总目标,并把它作为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同时也是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理顺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新形势下,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四)建设法治政府

  法治的重心在于用法律制约权力,政府是执法主体,必须做依法行政的楷模。对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是: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使执法司法者明确:一次不公正的判决比多次不公正的举动祸害尤烈,因为后者不过是弄脏了水流,前者却破坏了水源。

  (五)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法治文化的建立不但要以良法存在为前提,更要以良法的公正实施为目的,为重点。作为执法司法的公职人员始终处于决定和影响法律实施的主导方向。因此,作为一个必须满足法治要求的和谐社会,就必须要实现执法和司法的公正,而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忠实于法律的法治工作队伍尤为重要。

  (六)强化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应积极整合社会资源,走上街头,服务群众,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应以“宣传法律,弘扬法治,服务民生,促进和谐”为主题,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开展法制宣传集中服务活动,因地制宜地组织法律咨询,法制展牌,法制文艺演出,法制灯谜,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送法进万家”活动,宣传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供便民为民富民的服务,促进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风尚的形成。

  参考文献:

  [1]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 武婧.建设法治文化 推进依法治国[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3-04-18.

  [3] 用法治文化推进依法治国[N].光明日报,201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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