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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等院校教师税法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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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等院校教师税法教学改革

  一、税法课程的地位和作用

  目前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开设的《税法》课程,是管理系会计电算化专业的核心课程。会计电算化专业学生的培养方向主要是税务会计方向,《税法》课程是学生学习《税务会计》、《税收筹划》等课程的基础。《税法》课程既不是单纯的知识传授,也不是纯技能训练,而是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素质。学习《税法》课程能够使学生全面系统地理解国家的税收方针和政策,掌握相关税收法律制度,强化学生在未来会计工作中依法处理税务事务的意识,使其具有较强的工作岗位适应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应用税法知识帮助单位或个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维护单位或个人的权益。

  二、税法教学改革现状及问题

  (一)税法教学改革现状

  第一步,精选教材,建立教材库:我们选用了曹颖编著,立信会计出版社出版的“十二五”规划教材《税法》,该教材结构合理、内容充实,充分利用上海为税法改革试点的优势展示前沿的税收理论知识。同时,我们积极搜集整理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书、财会类核心期刊,作为扩充性资料陈列供师生借阅,扩大教师的教学素材,开阔师生的视野。

  第二步,改革教学内容:税法课程所涉及到的知识点比较多。会计教研室在教学内容上进行了精心的编排,理论部分讲得少而精,实务部分则多讲精练,教学内容按模块整合后主要包括五个部分:(1)流转税应纳税额的核算及流转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2)资源税应纳税额的核算及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3)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核算及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4)特定目的税应纳税额的核算及特定目的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5)财产和行为税应纳税额的核算及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其中流转税与所得税模块是重点教学内容。

  第三步,改革教学方法:在教学方法上,会计教研室以课堂理论教学为基础,以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和多媒体教学为依托,以模拟实训和岗位实习为平台,淡化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记忆、存储,强化实践实训,形成了一整套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体系。

  第四步,改革考核方式:严格课堂管理,加强教学考核。采用过程考核和考试成绩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过程考核分为考勤、平时作业、笔记、课堂提问(分组演示)、课堂实训、随堂测验等部分,考试为闭卷考试,以灵活多样的选择题、实务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为主,题型设计上避免死记硬背的知识题型,基本题占到60%,综合题占到35%,提高题占到5%。

  (二)税法教学改革存在的问题

  1.税法复杂且变动频繁,教材更新滞后。中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参差不齐、宏观政策不断变化、税源状况千差万别、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各具特色,导致了中国税收政策一直处于调整与改革之中,造成税法教材的更新滞后,给教材的选用和教学过程带来了较大的困难。虽然会计教研室在每个学期末尽量选用出版日期较新的教材,但由于教材编撰与出版的时差问题导致教材内容没有得到及时更新,即使是实用性很强的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等考试教材也明显滞后。

  2.教学内容存在重叠,缺乏充分的实践教学。由于我院会计电算化学生以税务会计方向为培养目标,会计教研室除了设置税法课程,还设置了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两门课程。税法课程结束后在下一学期即开设税务会计课程,该课程既包括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介绍和税额计算,又涉及到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前者已在税法课程中作为重点讲授,但由于学生分学期学习,知识遗忘严重,教师不得不在税务会计课程中重复讲授税法的有关规定与计算,造成课程特点模糊,教学效率低下,学生厌学等现象。

  虽然我们在税法教学内容上进行了精心的编排,理论部分讲得少而精,实务部分则多讲精练,但实践教学内容仍然停留在教学生填制各种纸质纳税申报表上,知识模块相互独立,对整个办税流程并未作出全面展示。同时,在税务综合模拟实训中,虽然我们探索了以一家企业的综合涉税业务为背景,引导学生分析税种、计算税额、填制纳税申报表,但由于学生社会阅历较浅,税法与其生活经验基本没有相交汇的部分,实训效果不够明显。

  3.教学方法、手段较单一。税法教学多以讲授为主,教学方法手段单一,没有充分发挥学生的教学主体作用,虽然我们使用了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和多媒体教学,但对于这样一门遍布法律、法规、规章,需要学生大量记忆的课程,学生仍然没有清晰的概念。一些学生自我约束力能力较差,基础比较薄弱,在启发式教学中基本不与教师互动,把案例教学当作听故事,喜欢教学课件中的图片与视频,自动忽略掉枯燥的法律条文。

  4.教学考核方式有待创新。针对我院学生基础比较薄弱的特点,我们已经采用了过程考核和期末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教学管理,更加注重过程考核,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期末考试内容基本是书上的例题或实训题的改版,学生只要背一背写一写就能得高分,很难考察学生分析处理涉税事项的实际动手能力。

  从目前的教学效果来看,我院会计电算化专业的学生学习税法课程后,基本了解了中国现行的税收法律体系,对单个税种的涉税业务处理掌握较好,能填制简单的纳税申报表,但综合运用能力不强,比如不能正确处理混合销售业务、兼营业务、视同销售业务,难以理解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区别,难以正确调整企业会计利润为应纳税所得额,只要稍微变换考核点,一些学生就不能随机应变。

  三、税法教学改革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教师应时刻关注最新税收法律变化

  在教材选择上,要尽量选择更新及时案例较多的教材,即使教材的更新滞后,教师也应注重讲解现行税法的规定,在课件上及时补充最新政策,使学生掌握税法的前沿知识。鼓励学生充分利用教材库阅读税法有关的考试教材,甚至尝试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的考试,为将来的工作奠定基础。

  (二)融合教学内容,加强实践教学

  笔者认为我院应有效整合税法与税务会计两门课程,甚至可以考虑直接用税务会计课程取代税法,同时,要严格区分这两门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重点,准确定位,把握课程特点,力求避免重复或把重复内容缩减到最小。

  针对实践教学内容不足的局限,应做好理论教学内容的取舍,对税收实体法采用“专题讲授+案例分析”模式,采取分行业分经营业务大类的方式,将税法课程中涉及的各个税种,按工作过程的不同任务实现知识与技能的整合。同时,应以寝室为单位组织学生到周边调研各单位的应纳税税种、征税对象、税率、纳税时间地点、税收优惠等作为实践教学素材,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让学生认识到日常生活与税法的交叉性。在理论模块完成后除了及时引导学生编制纳税申报表外,还应利用视频或情景模拟教学补充纳税申报流程等基本知识,让学生掌握全面的涉税业务流程。

  (三)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

  1.上好第一堂课,分析税法课程结构。在第一堂课上阐述课程设置的目的与意义、课程性质、学习方法、学习要求、课时安排、课外参考资料等,对后续教学提纲挈领,激发学生兴趣。同时,应采用结构教学法,提醒学生注重税法学科的整体性,不要将各章节的知识割裂开来,而是要相互联系,相互结合,既要注意把握各税种的共性,又要注意把握每一大类中的具体税种的个性。

  2.督促学生整理预习笔记。在下次课前提前安排预习内容,让学生通过课外搜集资料整理预习笔记,了解税法前沿知识,较好地训练学生的自学能力。

  3.创新案例教学法,采用判例教学法。应大量组织实施案例教学,以学生为主体,由学生找出案例中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并运用税法原理进行分析,由教师有针对性地对案例涉及的主要、核心问题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由教师提出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引导学生进一步思考。同时,还可采用判例教学法,改变目前税法教学案例“假大空”的缺点,采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相关政策时所依据的真实案例,既增加案例的说服力又让学生对税法出台的背景和条件有所了解。

  4.探索角色互换和情景模拟教学法。在案例分析时,要求同寝室学生组成小组上台演示一个经典案例或者调研案例,模拟教师授课;在纳税申报学习中,让学生扮演征纳双方的不同角色,模拟上门申报与网络电子申报流程,同时总结出申报过程应遵守的税法规定,从而将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融合到一起学习。

  5.将课堂理论教学与校外实习实训结合。利用网中网、金蝶、用友财务软件中的税务会计模块授课,讲练结合。同时应为教师和学生创造到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局实习的机会。授课教师与校外实习基地进行校企合作,可以获得第一手的教学资料,共同开发一批具有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的案例。学生则通过亲身体验,可以迅速地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技能。

  (四)创新教学考核方式

  应注重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将学生所学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把学生在单位调研、案例分析、情景模拟、顶岗实习的表现融入平时成绩考核范围,对基础理论部分可实行传统的闭卷考试,对计税报税税务会计处理等基础技能实行操作考核,并要求学生撰写实训报告。综合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理论考试与实践操作三个部分共同构成。通过考核促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他们既有学习压力又有学习动力。

  税法课程有着更新快、规定多、关联性强、难度大等特点,教师应牢牢把握税法课程特点,精选教材,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精心选择教学方法,做好学生的全面考核,努力培养出合格的税务会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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