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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财政政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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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构建民生财政政策体系是体制转型期的现实必然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体现中国的本土性和民生性。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民生财政政策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民生财政政策论文篇1

  浅谈民生财政本质

  摘要:在构建民生财政和财政实践向民生领域倾斜成为大趋势的背景下,民生财政成为学术界关注热点。本文主要以界定民生财政基本概念为研究对象,从财政本质的讨论为逻辑起点,通过分析推断得出:民生财政实质上是在公共财政的框架下以满足民生需要为根本目标的财政模式,是公共财政在我国现阶段发展过程中进一步创新与发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财政。

  关键词:民生财政 公共财政 民生需求

  对于民生财政的本质,学术界的解释很多,尚无定论。

  第一类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从与公共财政关系的角度来对民生财政的定义与内涵进行理论解释。贾康、梁季(2011)等认为民生财政就是公共财政,无所谓涵义与内容上的差异。他们指出民生财政不可能脱离公共财政范畴或者对立于公共财政成为一新事物存在,而是同一事物的两种称呼;不可能在公共财政之外单独存在另一个民生财政,也不适合把民生财政划分为公共财政的某一特殊发展阶段或组成部分。张馨(2009)则认为虽然民生财政与公共财政实质上相同,但是其具体涵义与内容上存在差异。

  马海涛、和立道(2010)认为民生财政是“窄口径”的公共财政。他们指出民生财政在严格意义上不能成为一个财政体系的标准名称,应该包含在公共财政体系标准之内,或者说公共财政在一定阶段的实施理念,是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在相关民生领域的倾斜。王雪珍(2009)认为民生财政是公共财政改革演进的新实践。由于公共财政在我国的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民生财政的出现是公共财政逐步向民生倾向、不断改革、不断进行适应性调整的结果,是当前我国财政改革的新方向。另外,李广舜(2010)提出民生财政是一种公共财政政策的观点。他认为民生财政其实是为保障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的的财政政策;是以公共财政为制度基础,以关注民生最直接、最亟需问题,并以民生支出作为保障和加强的财政政策。

  第二类观点是在宏观层面上,从财政目标来把握民生财政的定义。刘尚希(2008),李塔娜(2010)等认为民生财政,用经济学的语言表述即是促进经济增长基础上的国民消费水平率提高,防范消费差距过大,推进基本消费平等化,增加社会总福利,提高社会幸福指数的财政。单单财政支出上的民生化并不能称之为民生财政,只有把民生的理念贯穿到政策目标、财政决策、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中去,才是真正的民生财政。郝硕博、李上炸(2009)认为民生财政是政府强调的财政目标,借助各种财政工具、政策、措施来实现民众福利最大化。

  通过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来减少失业,或直接投入财政资金,增加在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的支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等等都是民生财政的具体体现。第三类观点是在微观层面上,从财政支出结构的角度来阐释民生财政的定义,认为在财政支出中民生方面的支出占到相当高的比例,甚至处于主导地位的财政,即可称为民生财政。如安体富(2008),郑明彩(2009),嵇明(2011)等认为民生财政就是指在整个财政支出结构中,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民生方面的支出占到相当大的比例,甚至处于主导地位。

  公共财政与民生财政的关系

  民生财政是财政实践模式之一,关于民生财政本质的讨论,离不开财政本质的探讨。我国学术界有关财政本质的争论,一般可以分为五类:“社会共同需要论”认为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是财政的本质,一切财政活动(分配和生产)都是为了社会共同需要的实现;“国家分配论”认为财政的本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活动;“价值分配论”从价值分配的角度出发,重点强调财政是对社会价值的分配,其中包括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价值;“剩余产品论”把社会剩余产品认为是财政的分配对象,社会剩余产品即全社会(包括私人)产品价值减去成本后的生产剩余;“社会再生产论”把财政活动界定在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认为财政的本质是对社会再生产的介入,其重点是财政对公共再生产和私人再生产过程的参与。

  我们可知上述五种财政本质说经过理论争论和实践检验,以“社会共同需要论”为基础的财政模式——公共财政成为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公共财政将财政本质定义在满足公共需要范畴内,以满足公共需要为标准给政府收支活动定位,理顺了财政与市场的关系,转变了政府的经济职能和财政职能,规定了财政以“公共性”为主的特征。公共需要是相对于私人需要而言,在这方面马克思曾发表过如下观点,他指出:“在任何社会生产(例如,自然形成的印度公社,或秘鲁人较多是人为发展的共产主义)中,总是能够区分出劳动的两个部分,一个部分的产品直接由生产者及其家属用于个人的消费,另一部分即始终是剩余劳动的那个部分的产品,总是用来满足一般的社会需要,而不问这种剩余产品怎么分配,也不问谁执行这种社会需要的代表的职能”。所以,有别于私人需要,公共需要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公共需要是社会公众在生产、生活和工作中的共同需要,这种共同需要不是简单指个人需要的纵向相加,而是对整个社会而言,对维持社会经济生活,维持社会再生产运行,对维持市场经济秩序而言,必须由政府行使其权力来满足的需要;第二,公共需要对每一个社会成员而言是共享性的、无差别的需要,在享用过程中具有非排他性,多一个人消费不会排斥其他人的消费;第三,公众对公共需要的消费需要支付报酬如付费或缴税,但是交换原则不是市场的等价交换,每个消费者的支付是不对称的。

  这些特征决定了公共财政的本质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通过财政的收支活动保证实现政府职能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行为。因此,当代中国财政的本质就是公共财政的本质。

  民生,是中国语言的特有表达,其字面意义指的是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从内涵来看,可以提炼出两层意义:一是对主体而言,指中国的全体人民,整个社会;二是对客体对象而言,包括了从人们生存的“温饱”问题到生活的“福利”待遇,具体指人民群众的吃、穿、住、生、老、病、死、用、行等生计问题。马斯格雷夫曾提出经济发展阶段论,他认为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公众对政府的需要也不同。在经济发展初期,由于生活水平比较低,以吃、穿代表的基本生存为人们的主要需求;在经济发展中期,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除了满足基本生存需求之外,公众对教育、卫生和安全等方面的需求开始增加;在经济发展后期,公众对上两个层次的需求要求会更高,同时对公平收入分配的要求会增加。

  从整体来看,我国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并长期处于此阶段;从经济增长速度上看,有些省份经济迅猛增长,但是在区域、城乡间存在着巨大差异;因此目前民众对政府的需求层次同时处于经济发展初期和中期阶段,即围绕吃、穿、基本教育、卫生等需要,这些需要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或者是保障人们生活,或者是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需要,因此称之为民生需要。可以说“民生需要”是在中国社会发展现阶段民众生活水平与质量相关的一系列共同需要,从这一层面上看,“民生需要”即中国现阶段的“公共需要”,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人民对生产、生活和工作中的共同需要。

  本文相关结论

  满足人类需求是市场主体与政府部门活动的根本动因,因为人类的各项活动目的就在于满足人类的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说,在社会发展进程中人类需要决定了市场和政府的基本职能。公共财政学把人类需要分为公共需要与私人需要,市场负责满足私人需要,而财政活动的目的是满足公共需要,财政政策目标以及其支出安排都为了解决市场不能满足的各类公共需要,所以这样的财政模式称为公共财政。那么,满足民生需要的财政活动就可以称之为民生财政,这也是民生财政提法的由来。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判断民生需要与公共需要的关系,推出民生财政与公共财政的关系,即民生财政是中国现阶段的公共财政。

  综上所述,“民生需要”是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公共需要”,而民生财政是现阶段政府实践公共财政体制的阶段性产物;因此,本文认为民生财政是在公共财政的框架下以满足民生需要为根本目标的财政模式,它是公共财政在我国现阶段发展过程中进一步创新与发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财政。

  实现民生财政的建议

  简单来说,财政主要是指以国家为主体的收支活动,通过收支活动实现财政目标,而财政支出规模与支出结构、财政收入规模与收入形式一并构成了一国政府职能指向和分配格局的具体体现。同理,民生财政的践行效果也取决于财政收支活动。所以,实现民生财政应该从财政收支两条线并行改革开始。

  (一)探寻财政支出的合理规模,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根据学者研究而得,财政支出的合理规模是由各种宏观因素综合作用而得,大体可分为:经济层面因素、政治层面因素和社会层面因素。从实现民生财政角度而言,主要由经济层面和社会层面因素组成。这是因为目前我国政局稳定、政体结构和行政效率以及政府干预政策处于逐步转变阶段,对财政支出规模的影响具有一定时滞性,影响弹性较小。经济层面因素由经济发展水平、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战略与政策组成。这说明一国财政支出规模的最佳状况需要结合其经济发展水平、现行经济体制和实施的发展战略与政策综合分析。

  如果我国发展基调已经由富国富民转变为富民富国,那么为了提升人民福利,大力发展建设新农村、促进教育卫生事业、扩大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护环境等任务成为首选,就意味着在当前时期需要适度提高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社会层面因素主要体现在人口、就业、医疗卫生、社会救济、社会保障以及城镇化等因素,尤其是人口因素,一个国家人口基数大、增长快,相应的卫生保障、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支出就大,是推动支出规模膨胀的重要因素。所以,从上述两个层面分析可得,财政支出规模与结构应从两个方面进行改革:一是将支出规模与结构向民生需要领域扩大与调整;二是继续落实计划生育政策,防止人口过度膨胀,同时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所带来的矛盾。

  (二)适度提高财政收入规模,注重与经济增长相匹配

  为了加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民生需要,加大投入势在必行。尤其是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事业和环境保障方面,都要求政府加大直接投入。所以在支出扩大的背景下,一定程度上提高财政收入规模占GDP的比重是十分必要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财政收入规模控制需要谨慎,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意味着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能过度干预市场,切忌杀鸡取卵,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政策环境,以发展为首要目标。因此需将财政收入适度提高,在投入民生领域为主要任务的前提下,集中政府有限财力,鼓励社会分散财力,采用多元化投资形式。对现行税制进行结构性调整,将税收增长率与GDP增长率相结合。税收制度越规范和完善,其与GDP增长率同步性越大,这是因为税收收入的增长主要源于经济增长所带来的实际增长。所以,在满足民生的目标下,民生财政的税收制度与税收征管应该兼顾经济增长状况与支出状况,采用以支出决定收入和以收入决定支出的双重原则,相互制约、相关影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落实财政活动的意义,才能实现民生的财政。

  参考文献:

  1.邓子基,韩瑜.公共财政与民生[J].当代财经,2008(8)

  2.丛树海.财政支出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王雪珍.构建民生财政—公共财政改革的新视角[J].理论研究,2006(11)

  4.郑明彩.民生财政:公共财政的出发点与落脚点[J].市场论坛,2009(7)

  5.李广舜.民生财政刍议[J].吉林工商学院学报,2010(1)

  6.魏立萍,刘晔.民生财政:公共财政的实践深化[J].财政研究,2008(12)

  7.刘尚希.论民生财政[J].财政研究,2008(8)

  8.张馨.论民生财政[J].财政研究,2009(1)

  9.嵇明.关于民生财政的若干思考[J].经济研究参考,2011(19)

  10.郝硕博,李上炸.对民生财政的思考[J].山东经济,2009(12)

  11.李塔娜.论民生财政[J].理论研究,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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