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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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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的论文

  社会是由长期合作的社会成员,通过发展组织关系形成团体,在人类社会中进而形成机构、国家等组织形式。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会的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社会的论文篇1

  高校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课程建设的探讨

  【内容提要】 依据社会性别主流化的理论倡导,我国高等教育应该针对大学生性别主体意识淡漠、公共政策敏感度低、相应课程体系不完善等状况,在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课程建设中,强化社会性别主体意识的启迪、理论视野的拓展、本土化的案例教学和互动参与式方法等教学内容,加强课程实践中主体能动性的培养,引导大学生用科学合理的社会性别视角反思、评价和参与各项公共政策。

  【关 键 词】社会性别/公共政策/课程建设gender/public policy/course construction

  一、高校亟待普及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课程

  (一)大学生缺乏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和反思

  在我国,“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想一直盛行。即使是正接受高等教育的当代大学生,也很难摆脱这些观念的束缚。虽然他们大多出生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初期,社会性别意识多元化倾向明显,但依然经常受到传统的性别刻板印象的影响,期待“有责任心”的男性理想化特质和“温柔”、“善良”的女性理想化特质。[1]其中,女大学生自身的性别平等意识尤其缺乏。相当多的女生认同传统的性别角色定位,并以传统性别角色期待规划自己的职业人生,在择偶时往往会受传统的“男强女弱”、“男主女从”、“郎才女貌”、“学得好不如长得好,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等观念的影响,自身性别平等意识模糊不清。[2]

  近年来的一些调查显示,大学生中“从没有听说过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比例高达53.45%,没有一人“知道并且了解其具体内容”。在评论大众传媒对妇女的宣传时,50%的大学生认为“没有”或者“说不清楚”是否有歧视女性现象。[3]37除了临近毕业的大学生对就业中的性别不平等问题有较深刻的体会外,他们更多的是习惯了将既有的“男女差异”当做“常规”,而不是一个需要讨论和解决的公共问题。大学生是日后参政的重要力量,女大学生群体的未来参政及公民参与会极大地推动政治文明和社会进步。因此,我们在当前教学过程中要加强对大学生社会性别平等意识的引导,这不仅仅是要建立男大学生的社会性别平等意识理念,更重要的是唤起女大学生主体自觉的独立、自主和平等意识。

  (二)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主题的相关教学资源亟待整合

  在“社会性别主流化”教育的推进过程中,教学课程的设置意义重大,社会性别主题相关课程的教学支撑非常重要。目前,高校开展的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课程及其相关配套教学资源仍需要进一步整合。

  在我国,女性学的硕士教育早于本科专业教育。1998年,北京大学在社会学系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女性学”的硕士点;2001年,李慧英教授首倡在中央党校开设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全国开始了该领域研究生层次的教学实践。2006年4月,国家教育部确定“女性学”为高校新增专业,中华女子学院成为我国内地第一个开设女性学专业的本科院校。至此,女性学正式进入国家的高等教育体制,着力培养学生的性别平等意识和自主意识。[4]

  除了“女性学”专业教育的开展,有关社会性别主题的课程也在各高校展开,比如,对女性学、女性社会学等课程进行了通识教育教学的探索,中国女性文化、女性学、女性学导论等“国家级精品课程”开始出现。相应的,一些本土的教材、著作也开始出版,如《女性学》(罗慧兰)、《女性学》(骆晓戈)、《女性学概论》(魏国英)、《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李慧英)、《提高社会性别主流化能力指导手册》等。此外,与性别主题相关的网站也初具规模,如中华女性网、中国妇女研究网、性别研究网、妇女社会性别学学科发展网、中华女子学院网站、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性别与农村发展研究网、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网等。

  这些资源的出现表明,我国高校社会性别课程教育已初具规模。我们可以利用这些高平台的教学研究成果,整合高校教育资源,弥补现有女性学等课程的教学局限,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的教育教学,推广高校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通识课程,引导学生用社会性别视角分析公共政策,加强对公共政策的反思、评价和参与。

  二、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课程教学的具体设置

  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课程的教学目的,就是让学生了解国际社会与中国政府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的种种努力,以及在禁止和消除性别歧视方面采取的政策;认识到目前很多社会性别问题的根源是父权制下的性别分工和家庭制度;逐渐树立起社会性别主流化意识,并理解现行的公共政策与性别规范之间的互动关系。[5]3—10。

  为此,课程的内容设置需要充分考虑到如下三个环节:将社会性别视角引入公共政策的意义和基本理论,运用社会性别理论和方法评估相关政策法规方案,社会性别主流化的机制与过程。这三个环节的具体落实和推进可从下述几个方面入手。

  (一)主体性与自我认同的发展——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先行

  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的教学开展离不开学生自身社会性别平等意识的改变。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具有鲜明的立场与价值倾向,即反对性别歧视与性别偏见,注重维护女性的利益,主张男女两性平等、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大学生的社会性别平等意识是需要培养的。[6] 传统的社会性别认同是男性用非强制性的社会认同来支配控制女性。我们首先可以通过该课程的“导言课”,引导学生发展自己的性别主体意识,树立正确的自我性别认同,并在课后及时开展相关的讲座、辩论等第二课堂活动,使学生认清自己的社会性别角色。课程的顺利开展,可以推动大学生科学社会性别认同的发展,打破传统男性的支配性身份认同,认识到男女性别的差异。当然,我们还需要在教学中将这些差异与社会性别结构联系起来,让学生了解到,根深蒂固的社会性别结构的改变不仅有助于妇女适应社会现状,还有助于更深层次的公共政策改善。

  (二)西方社会性别理论的铺垫——课堂导读为辅

  发端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社会性别(Gender)理论,兴起于女权主义运动的实践,并已逐渐发展成为西方学术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分析范式,乃至于形成了一种批判的知识论。西方的这些理论积淀有对一些社会问题的本质和根源的回答,这对我们更加全面地了解公共管理的价值、手段和目标有着很大的启发意义。

  鉴于目前很多学校还没有开设社会性别相关课程的现状,建议在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这门课程的内容讲授中,先引入西方社会性别理论的简单回顾,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具体的社会性别分析框架,即一个包含识别和理解社会性别不平等形成原因和过程的知识体系,目的在于找出导致女性不利社会地位的社会、政治、文化等结构性原因,以利于发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从根本上改变性别不平等的状况。[7]

  这一部分内容的教学形式,可以采取课外集中阅读为主和课堂经典导读为辅的方法。教师把西方相关的经典代表作推荐给学生,如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西蒙娜·德·波伏娃的《第二性》、加里·斯坦利·贝克尔的《家庭论》、福柯的《规训与惩罚》等。学生们课后对参考书展开具体阅读,以班内小组为单位开展读书会,进行互动交流。在课堂上,教师展开经典理论和代表人物的串讲。比如,西方社会性别理论是和妇女运动史密不可分的,教师在课堂上可以为学生梳理妇女运动史,使学生认识到:这一思想启蒙于空想社会主义者,他们在批判封建主义等级制和男女不平等制度的前提下,特别是在批判资本主义对包括女工在内的劳工的剥削和压迫基础上,提出了男女平等的思想;随后马克思和恩格斯科学地指明了妇女解放道路,还完成了关于妇女问题认识论与方法论上的飞跃。[8] 这样,就可以使学生在经典理论代表作的选读过程中,逐渐建立起一套较为系统的社会性别分析的理论框架。

  (三)公共政策分类分析——案例教学为主

  奈娜·卡比尔从社会性别角度,将社会政策分为社会性别盲视政策、社会性别中立政策、具有社会政策意识的政策、针对特定性别的政策、社会性别再分配政策等几种类型。刘莉、李慧英把公共政策分为五类,分别对应不同的性别状况,包括性别歧视政策、性别中性政策、过度保护政策、性别平等政策、社会性别意识政策等。杨文明则把社会政策按照社会性别意识程度,从低到高依次分为以下六种:社会性别歧视政策、社会性别盲视政策、社会性别平均政策、社会性别过度保护政策、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政策和社会性别战略分配政策。[9]73—74

  我们在探讨中国公共政策中的社会性别问题时,应综合上述分类标准,结合本土化的公共政策予以分析。在教学过程中,应以案例教学为主来解读各种公共政策。比如,“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一孩半政策”、“退休年龄政策”、“关于选拔女干部的文件”、“社会生育保险”、“女工劳动保护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等,都是很好的本土案例,都可以为我们分析和评价公共政策提供日常素材。我们还可以运用社会性别理论和分析工具对这些政策的制定周期及其执行效果进行学习、研究和思考。

  (四)社会转型期社会性别公共问题——分专题互动式教学

  教师将中国社会转型期社会性别公共问题归类为课堂师生互动专题,让学生用公共管理的视角来解决这些社会性别公共问题,并提出如何制定具体、有效、合理的公共政策。和学生最紧密相关的是就业和教育问题,他们都对此有着各自的社会性别体会,教师可以围绕此类问题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比如,“女大学生就业难”这一社会公共问题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学生们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教师可以在课堂上分析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上遭受歧视的原因:首先是女性由于承担了生育和家务的负担,面临着工作和家庭责任的冲突[10],其次是目前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制度,政府、企业等方面存在的责任等。[11] 教师可以列举20世纪50年代后期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工作中歧视涉及的领域:教育获得、职业指导和培训,获取安置服务,加入工人组织和雇主组织,职业晋升,雇用期保障,集体谈判,同工同酬,与就业有关的社会保障、福利设施和津贴,其他工作条件,包括职业安全与卫生、工时、休息期、节假日等[12],引导学生带着专业知识真正融入具体公共问题的思考和政策的制定过程中,特别是使女学生认清就业困难的形势,通过提高个人资本存量来抵御未来可能陷入的就业歧视风险。[13]

  分专题课堂师生互动式教学不仅有利于该课程内容的教学,也有利于实现课程教学目的——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独立思考,培养其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这还是一种“批判性的教与学”的尝试,在课堂上师生是平等的,打破了以往的教师权威灌输、学生自行组织讨论和报告的单向模式。

  (五)实践中的“因性施教”、联合督导

  性别平等的公共政策强调的重点在于追求两性平等,但不是仅仅专指女性,当男女有一方处于极其不利的位置时,主流化就会成为有性别区分的活动和平等权利行动。[14] 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实践过程中,不能过分渲染女性的不平等地位和歧视女性的政策,更不能引导学生进行过激的女权保护,男女两性应具有同样的选择自由。同时,在实践过程中,又需要针对不同的实践内容选择有性别区分的实践干预对象。干预对象可以全部都是女性,或男女都有,或全都是男性。比如,教学实践环节注重女大学生的社会参与,案例教学中可强调对于男大学生的决策意识引导。坚持“因性施教”,但不是“偏性施教”,使男女学生都获得平等发展。

  具体而言,在实践环节中可以把社会性别公共问题归类设置为若干独立单元,比如女性参政问题(女干部选拔和女性参与公民社会建设)、就业问题(女性就业歧视)、教育问题(失学女童)、生育问题(歧视女婴及因生育女孩受到歧视的母亲)、家庭暴力问题等,在这些单元环节中重点加强对女大学生的引导。有些实践领域,比如社区服务管理、各类民间公益和社会工作等,是女性具有比较优势的实践领域。我们可以鼓励女大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参与,把课程知识与社会实践联系起来,对现有的相关公共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更多地关注身边的社会性别问题型事务,提高自身参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这拓宽了女性参与公民社会的群众基础,也为选拔女干部提供了后备力量。当然,此类“因性施教”,需要我们在单元实践教学中注意教师和校外实践机构督导的共同合作。

  【参考文献】

  [1] 黄会欣,余新年,席斌,刘电芝.当代大学生性别角色类型与性别角色观调查[J]. 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0,(5).

  [2] 朱红亮.关于高职院校女大学生社会性别观的调查[J].职业,2010,(21).

  [3] 许春芳.社会性别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政策[A].张再生.社会性别与公共管理[C].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7.

  [4] 张李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设独具特色女子大学[J].中国妇运,2009,(1).

  [5] 李慧英.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

  [6] 周小李.高校女性学课程受众特征分析[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0,(6).

  [7] 李明舜.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妇女权益立法保障[J].人权,2010,(2).

  [8] 谭琳,丁娟,马焱.论新时期中国妇女运动发展的主题:平等、发展与和谐[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9,(4).

  [9] 杨文明.社会性别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政策[A].张再生.社会性别与公共管理[C].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7.

  [10] 刘伯红,张永英,李亚妮.从工作与家庭的平衡看公共政策的改革与完善[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0,(6).

  [11] 潘锦棠.促进女性就业的政府责任[J].甘肃社会科学,2009,(2).

  [12] 王黎明.第91届国际劳工大会综述[J].工会博览,2003,(21).

  [13] 祝平燕,王芳.风险社会学视角下离婚妇女贫困化问题探析[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0,(5).

  [14] 鲍静.应把社会性别理论纳入我国公共管理的研究与实践[J].中国行政管理,2006,(8).^NU1

  关于社会的论文篇2

  简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论文 关键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科学 发展 观

  [论文摘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后提出的又一个重要理论命题。新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要科学判断和全面把握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紧要问题是切实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与社会和谐的关系。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属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 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不可逾越的重要阶段,在此阶段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一定的现实基础,但同时又必须认识到这一过程的艰巨性。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基础

  社会和谐是整个人类所追求的价值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就其最终的目标状态而言,应该是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形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性质上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它初步具备了和谐社会生成的现实基础。

  (一)思想基础。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基础。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最新成果,两者是一脉相承的科学体系。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我们党团结和带领人民取得了改革开放和 现代 化建设的伟大成就,成功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系统概括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 规律 的探索成果,反映了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当今世界和中国发展的时代精神,是全党全国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不断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先进的思想和理论为群众所掌握,从而化为自觉的行动,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深厚的思想基础。

  (二) 政治 基础。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之间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构建和谐社会的领导力量。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 经济 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大多数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各阶层、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有着共同的政治方向和价值诉求。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破了一个不和谐的旧世界,其执政的最终目的就是要领导人民建设一个和谐的新世界。党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奠定了领导地位并形成了强大的领导力,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在长期的执政过程中对社会资源形成了强大的整合力。所有这一切,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支持。

  (三)物质基础。

  1984年6月小平同志讲到:“我们提出四个现代化的最低目标,是到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所谓小康,从国民生产总值来说,就是人均达到800美元。这同你们相比,还是低水平,但对我们来说是雄心壮志。”[1]P64在这里,邓小平提到了把小康水平作为人们生活水平的一个衡量目标。1987年4月16日,邓小平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说:“到本世纪末,中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将达到800至1000美元,看来1000美元是有希望的。……我们社会主义制度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是共同富裕,那时候我们叫小康社会,是人民生活普遍提高的小康社会。更重要的是,有了这个基础,再翻两番,达到人均四千美元的水平,在世界上,虽然还是几十名以下,但中国是个中等发达国家了。”[1]P216可见,在小平同志的语义中小康水平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物质基础。

  小康生活水平在上世纪末基本达到后,我们国家接着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人们生活达到小康水平之后的更高的目标追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快速提高和综合国力的显著增强可以缩小社会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完善社会保障、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生活质量的改善提高了人们的素质和觉悟,以上这些均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较为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构建和谐社会的艰巨性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备和谐社会生成的基础并不意味着构建和谐社会可以一蹴而就。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条件进行全面慎重的考量后,必须充分认识到和谐社会建设是一个长期艰巨的过程。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全面考察社会各个方面的条件。马克思曾经指出:“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以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2]P119如果没有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的前提,在实际层面“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的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2]P86另外,马克思也谈到社会制度对社会生活的作用:“制度只不过是个人之间迄今所存在的的交往的产物。而且是必然的产物。

  社会生活本质上是一种制度化了的生活,制度一旦从人的活动和社会关系中产生,不仅赋予社会关系以合法性、稳定性和普遍性,而且也成为人的本体存在方式和发展方式”。[3]P79从上可以看出社会制度的好坏、合理与否对于人们之间和谐关系的形成是非常重要的。目前而言,我国生产力发展总体水平不够高且很不平衡,东西差距、城乡差距比较大,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尽管已经确立,但是很多具体体制上还存在着弊端,政治体制的改革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也显得滞后。所有这些,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而言都是不利的制约因素。

  从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 实践层面看,必须注意到目前我国经历的深刻的变化。国内而言,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各方面的矛盾开始凸显; 工业 化、城镇化和 经济 结构的调整加速;社会 组织形式、就业结构、社会结构的变革加快;人民群众的经济 政治 文化需求更趋多样化,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我们正面临着并将长期面对一些复杂、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国际上而言,和平与 发展 虽然还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但是国际形势继续处于深刻复杂的变化之中,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加深和日益融入全球化,整个社会增加了很大程度上的不稳定性和风险性。来自外部的经济、政治、文化、信息、军事等方面的严峻压力可能加剧和放大国内深化改革所激发出来的矛盾。以上的实际情况,也决定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定是一个比较长且比较艰难的过程。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构建和谐社会的路径选择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与社会和谐的关系,要在 科学 发展观的指导下构建和谐社会,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树立和谐改革观。

  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在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中,改革是龙头。我国自选择市场取向的改革路径后,社会各个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增长还一度被西方媒体视为奇迹。经济上的成就使很多人以为经济增长了,改革也就成功了;蛋糕做大了,一切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这种思想的极端发展就是所谓的GDP崇拜,直到社会演变到出现危机后,到改革的合法性本身都遭到部分群众质疑的时候,对改革思路的调整才日见紧迫。经济增长固然是改革所应该追求的目标,但是,社会和谐更应该成为判断改革成败的一个重要标准。

  小平同志曾经谈到:“过去先强调发展,这是必须的。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分配问题,比不发展的时候还要多,还要困难。那么多的财富,如果被少数人得到了,大多数人没有,分配不公,导致两极分化,如果这样长期下去,将来要发生大问题……我们就应该采取各种方法,各种手段,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个问题。”[4]从中可以看到小平同志的基本观点是:改革是前提,但是能否在和谐中改革则更加重要。

  (二)树立和谐发展观。

  按照发展经济学的考察,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时,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将处于快速变动时期,与此同时各种社会矛盾也开始集中凸显。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保持稳定的任务更为艰巨,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可能也更复杂、更突出。在矛盾的重围中求发展是当前我国在发展问题上所面临的现实状况。小平同志曾经多次提到, 中国 的一切问题只有靠发展才能解决,发展是硬道理。

  在当时的条件下,这样的强调显然是必要的,现在来讲,这样的观点也还没有过时,但是,现有的改革发展所面临的 环境决定单纯的经济增长还不能解决问题,发展面临理念上的转换问题。目前所处的特定阶段决定了和谐理念要成为传统发展观念的必要补充,必须树立和谐发展观,要用发展来解决构建和谐社会所面临的问题;同时又必须用和谐 哲学 来统领发展思路。只有如此,才可以在发展中和谐,在和谐中发展。

  (三)树立和谐稳定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过一个从社会稳定到社会和谐的认识过程。改革初期,思想长期禁锢后的反弹导致″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有所抬头,并一度引发。针对这种情况,党和国家领导人强调“稳定压倒一切”,这一思路无疑是执政党基于特定 历史 时期的局势所作出的深层次认识。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历史条件的变换,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提出后,稳定观也面临内容和观念意识上的转换。目前应该要切实处理好稳定与和谐的关系,树立和谐稳定观。尽管稳定在于任何时候都是必要的,但是稳定了,也不见得就是和谐社会,稳定不等同于和谐。当社会初步稳定后,还必须向社会和谐这一更高层次的目标迈进。稳定是和谐的基本内容,和谐建立在稳定的基础之上。和谐是稳定的最佳状态,稳定只有在和谐的氛围中才可以生长。没有稳定,和谐无从谈起。没有和谐,稳定不可持续。

  注释:

  [1]《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

  [4]转引自王洛克:《和谐——改革的方向与成败的标准》,2004-12-07,南方社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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