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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推进社会诚信建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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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诚信社会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社会诚信建设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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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诚信建设论文篇1

  论传统诚信文化思想在现代诚信社会建设中的价值

  诚信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传统。诚信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思想中最重要的品质之一。诚信同样也是我国传统道德的基础和根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中华民族形成了“重承诺、守信义、以诚立业、以信取人”的道德传统,形成了稳定的社会结构和延绵不绝的中华文明。“千金一诺”、“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之类的美谈佳话永留史册,并体现在了现代的生活中。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诚信美德, 对于培养人们的诚信意识, 建立一个诚信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传统诚信文化的内涵概览

  (一)诸子百家的诚信思想

  诚信文化的形成首先要归功于先秦诸子。正是他们对诚信思想的阐发, 才使之融汇为一条横贯中华民族数千年的诚信道德源流, 影响于后世[1]。

  1.孔子的诚信思想。

  关于诚信的地位,孔子认为“信”是“仁”的必然要求,是立身的关键,是建立朋友关系的基础和维护法治的基础。所以在孔子的诚信思想里一直充斥着“义以为上”、“义以为质”的诚信标准。

  另一方面,孔子提出了“谨而信”,“敏于事而慎于行”等观点,在诚信的具体施行上留下了诸多对后世影响深远的思想[2]。

  2.孟子的诚信思想。

  孟子诚信思想的核心为“仁义”,强调自我反省,认为想要成为贤人就应当专注于真心实意的道德修养,包括在心理上与他人相互沟通,在思想上相互理解,在感情上相互体谅,而诚信在孟子看来,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道德准则。孟子提道“诚者, 天之道也;思诚者, 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 未之有也;不诚, 未有能动者也。”孟子以此告诫人们, “诚”是顺应天道与人道的基本法则[3]67。

  3.管子的诚信思想。

  《管子》中记录了诸多关于诚信的论述,体现了诚信在齐文化中的重要影响,这些思想是齐国强盛的思想基础,使其能够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超越其他国家,从而成为战国七雄之一。更重要的是这种诚信的品质,至今依然为我们今天的三个文明建设所借鉴,有着十分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当代价值。在《管子枢言》中:“先王贵诚信,诚信者,天下之结也”。管子认为历代先王都是贵诚信的,诚信是天下稳定巩固的基础。所以在管子看来,做官为政的人必须诚信,必须为人民群众所信任,所以“临事不信于民者,不可使任大官”[4]30。我国古代的诚信思想还散见在其他一些著作中。如韩非子在《韩非子·帝王术》中认为: “小信成则大信立, 故明主积于信。”老子则告诫人们,“信言为美, 美言不信”,“信者, 吾信之;不信者, 吾亦信之,德信。”这些都反映了传统文化中对诚信的道德追求。

  (二) 中国传统诚信文化的理论内涵

  以先秦诸子的诚信思想为主体, 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和丰富, 形成了广博的诚信文化内涵, 构成了中国传统诚信文化思想的理论体系。其内涵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诚信是立身处世之本。孔子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意思是说做人却不讲信用,不知道那怎么可以。孔子认为,一个人做人处事没有信用的话,就无法和他人进行正常友善的交往,在社会中也将会失去安身立足之地。

  孔子把“言必信,行必果”作为规范弟子言行的基本要求。荀子曾经强调“父子为亲矣,不诚则疏”。意思是家庭中的父子关系、兄弟关系等离开诚信便不会和睦。孟子在“五伦”中也主张“朋友有信”,提倡用诚信来维系朋友之间、陌生人之间的关系。

  第二,诚信是立业之基。荀子说“商贾敦悫无诈,则商旅安,货财通,而国求给矣”,《周易·乾》中也提道“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可见古人很早便认识到诚信能够促进商业兴旺、国家繁荣,也相信只有秉行诚信之义才能立业。而我国历代的一些著名商人都在践行这一原则,也因此,他们才能富甲一方。如程其贤十六岁开始经商,往来于闽越荆豫之间,“诚信自矢,不罔利,而业日振”;江长遂经营盐业于宛陵,“待人接物,诚实不欺,以此致资累万。”

  第三,诚信是为政之道。正如贾谊在《过秦论》中写到,曾经一统天下的秦王朝如今的灭亡,不是因为弱小而无力抵抗其他军队的来袭。雍州和函谷关的险固,还是和从前一样。而陈涉的地位也不比当年的齐、楚、燕、赵、韩、魏、宋、卫、中山的国君更尊贵,锄头木棍并不比钩戟长矛更锋利;那迁谪戍边的卒子的作战能力并不比九国部队更强;至于深谋远虑,行军用兵的策略,陈涉也比不上九国的武将谋臣。可是条件好者失败而条件差者成功,功业完全相反,这是为什么呢?这正是因为秦国不施仁义,不懂诚信治国,而失去民心的必然后果。

  二、传统诚信文化对构建现代诚信社会的价值

  (一)传统诚信道德有利于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体系

  1.诚信是市场经济关系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的根本就是通过价值规律的作用,促进各种社会资源配置的优化,激发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竞争热情,提高劳动效率,最终为社会经济提供动力源的一种经济运行方式。从信用经济的角度看,现代市场经济离不开传统文化中的诚信这一弥足珍贵的品质。因为,作为现代市场经济最重要的软环境,信用制度从多方面影响并决定着硬环境的发展和演变。对于市场及其主体而言,信用是一种无形的财富,在一定程度上,信用可以决定市场参与者的发展能力和空间;信用是财富的来源,通过商品市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信用可以打通企业和个人的财富之路;信用同样也是财力,它可以通过社会的信用网络来实现“用小钱支配大钱”“用明天的钱来支配今天的钱”的双重放大过程。

  一旦信用缺失就意味着失去了走向市场化与国际化的通行证。而诚信,是信用体系的重要道德基础。在中国当前的市场经济背景下,若要使竞争作用得以正常发挥,就需要公平交易的秩序,从而使市场行为能够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而要做到平等,就要求市场交易主体双方恪守诚实信用原则。所以,市场经济是立足于诚信的法制经济,是维系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需求,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根基。

  市场 经济愈发达就愈要求诚实守信,这是现代文明的重要基础和标志。“以诚为本,以信为天”,没有诚信,就没有秩序;没有诚信,亦就没有交换、没有市场;没有诚信,经济活动就难以健康 发展、没有诚信的 社会就如同一颗飘浮在空中的尘埃,浮华躁动。因此,要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市场机制正常运行,就必须要倡导诚信原则。

  2.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主体的道德准则。

  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市场经济离不开诚信,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诚信度已经成为所有市场主体实现持续快速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之一。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取得的巨大成就,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艰苦奋斗、诚实劳动紧密 联系在一起的。千百万群众扎实苦干,共同致富,奔向小康,靠的就是诚信。我们要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这里的“有序”,核心内容就是讲诚信。然而,不讲诚信、欺骗、欺诈已成为制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比如,商业欺诈、制假售假,骗税逃税,伪造账目,变相传销……这种种行为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我们必须正视这些诚信问题,积极寻找合理有效的手段解决这些问题,采取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推进诚信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可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发展,我国诚信建设的任务也更为繁重与艰巨。

  3.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道德建设的重点。

  为什么现代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诚信为重点呢?因为这不仅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弘扬,也是对当代中国道德建设 实践的正确反映。加强道德建设,就是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为根本原则。以“守信光荣、失信可耻”为基本要求,以此来增强全社会的诚实守信意识。

  在上文中笔者已经谈到,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我国传统道德中,诚实守信被看作“立身之本”、“举证之本”、“进德修业之本”。虽然时代变迁,岁月更迭,但中华民族讲究诚信的精神却不能因此而中断。

  在如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更加需要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美德。首先,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市场经济是讲究信用的经济,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要注重发挥包括诚信在内的社会主义道德对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巨大作用。市场经济越发达,对诚实守信的道德要求就越高。其次,诚实守信是 职业道德的一项基本要求。它要求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在自己的 工作岗位上,都要诚实劳动、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现象。最后,诚实守信是做人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它要求人们在为人处世的过程中做到诚恳、诚实,做事要实在,做人要厚道,等等。实践证明,把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点来抓,能够带动和促进整个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取得实际效果和实质进展。

  (二) 传统的“以信治国”与当代的诚信政府

  中国古代辉煌时期的唐朝,唐太宗李世民经常说:以诚信治天下,要让臣民们都不欺诈。号令不诚信如一,民众无所适从,国家怎么能治理得好呢?我们都知道唐帝国是当时世界最为文明强盛的国家。因为诚信精神始终贯穿着这一时期的中国,这样的品质使得当时的唐朝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没有贪污的王朝,这一点是难能可贵的。这样的诚信品质感染着当时的世界,很多外国人来到中国,以中国人为荣,以中国人的诚信品质作为自己学习的榜样。那么这样的诚信品质要如何运用在现代,如何去建设我们的诚信政府呢?笔者认为我们至少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实践诚信精神。

  第一,建立政府工作的透明公开制度。

  建立诚信政府不是只做“形象工程”,而应该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积极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行政执法部门和窗口行业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主动地全面、准确、真实地向社会公开,真正做到“阳光作业”。

  第二,要建立完善政府责任制度。

  有权必有责, 用权受监督, 侵权须赔偿, 这是对诚信政府的基本要求。当前特别需要强化政府的 政治责任, 要建立和完善行政首长在政府工作出现重大违法、失职、滥用职权等情形时罢免、引咎 辞职、责令辞职的政治责任制度;要健全所有公务员因违法失职、滥用职权等行为而受到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的制度;要健全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重做、损害赔偿的行政责任制度[6];要建立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因轻微违法失职或官僚主义等而向公民、法人或其他 组织赔礼道歉的道义责任制度。

  第三,建立监督制度。

  有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完善的责任制度后,当然还需要建立一个监督机构来保障这些制度的更好运行。如何完善对政府的监督机制,就应该要多层次、多种形式、多个侧面实施全方位的监督。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经常地,本着诚信精神,实实在在地深入下去了解广大群众对政府领导干部的反映,也就是从群众中去监督政府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而不是走马观花。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机制,在全社会大力倡导鼓励群众直接举报的风气,严肃认真地调查处理群众举报的情况,做到有举报必有回应。只有真正做到政府、群众和社会的全方位监督,才能够建立真正的诚信政府。

  (三)传统诚信 文化与现代信用制度

  随着科技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在发生着变化,人们的流动、迁徙成为了经常的事情。生产力的高速发展,带来了更多的剩余价值,商品交换越来越频繁,这就使人们变得虚伪。有时候,很多人都会讲求诚信,但是到了关涉切身利益的时候,他们常常把自己拥有的“诚信”抛到了九霄云外,用虚伪来包装自己。那么在这样的市场交易中,交易双方的信息是虚假的,动机是有目的,尤其是这样虚假不纯的目的又能换来好处而不会承担责任时,交易的各方就会产生机会主义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人类所崇尚的诚实的价值观念就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当传统诚信精神文化在有可能被打破的时候,人类为了维系诚信这种自古以来的高尚品质,就凭着自身的智慧创造了另一种规范——信用制度。所谓信用制度就是指关于信用及信用关系的“制度安排”,是对信用行为及关系的规范和保证,即约束人们信用活动和关系的行为规则。既包括正式的,又包括非正式的。前者如有关信用的法律、信用 管理制度等,后者如信用观念、信用习惯等。其中信用管理制度是国家为确保信用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如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保证等信用活动中的工具采纳、机构设置、法律责任、监督管理等。由此可以看出, 信用制度是通过契约或者条款、以维护契约或者条款的法规体系来保障诚信精神的一种手段。

  要做到诚信,必须在对己和对他两个方面都做到诚信,对己,就是要对自身进行道德自律,做到“诚”;对他,就需要通过缔结契约、制定法律法规等来约束社会群体,保障“信”,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创造出诚实的交流 环境、维护诚实的价值观念。诚信是现代市场经济社会运行发展的基础, 因此要实现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良好运行发展, 必须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诚信伴随着中国走过了历史,走进了现代,也必会走向未来。而作为新时代的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把这种贯彻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诚信文化与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时代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赋予传统诚信精神以现代思想。形成一种适合和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诚信观。这样,传统的诚信文化思想才能在现代诚信社会建设中体现出它的价值。

  社会诚信建设论文篇2

  浅谈诚信建设的社会性条件思考

  社会诚信缺失,不是简单的社会问题,而是关乎“天下兴亡”的根本问题。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80年代,生产生活及思想文化环境将诚信缺失者的施展空间压缩到了难有“用武之地”的程度。当下中国诚信的社会性条件和要素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崩解了,而新的相应的社会性条件与要素还没有建立起来,社会诚信机制的构建需要综合施治。

  社会诚信关乎“天下兴亡”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社会发展在取得了巨大成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诚信缺失是其中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我们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在网络中调查了100个“见义勇为”案例,发现“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例不在少数, 从彭宇案到许云鹤案,再到广东的小悦悦事件,热心助人者被受助者反咬一口的事件让人印象深刻,反映出社会冷漠和信任缺失的严酷现实。

  在一个诚信缺失的社会,就如李科特所说,每个人犹如沙漠中的一粒沙子,看似很大的社会群体,实则是一个个自生自灭的孤立个体,这样的社会群体,是没有凝聚力可言的。一个社会即使经济生活都较富裕,但如果人与人之间没有诚信,相互欺诈、相互提防,没有共同的基本价值观,人们的社会生活会幸福吗?社会群体会有凝聚力吗?这样的国家和民族能够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吗?我国著名思想家顾炎武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他所说的“天下亡”,是指社会的“纲纪”亡,即社会没有了共同的基本价值观,所以社会诚信缺失,不是一个简单的社会问题,而是关乎“天下兴亡”的根本问题,是比经济上的贫穷落后更为可怕,或同样可怕的问题。

  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社会诚信建设的社会性条件分析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诚信被视为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我们的祖先早就认识到:诚信是建构社会规范的基础,也是社会规范得以实行的保证,社会诚信存则社会规范存,社会诚信亡则社会规范亡。孟子说“诚者,天之道也,人之道也。”《逸周书》中说:“乡党之间观其信诚。”意思是,人与人交往互动要诚实不欺,讲求信用,真诚相待。孔子说“民无信不立”,万不得已的情况下, 宁肯“去兵”、“去食”,也要坚持保留“民信”。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也说:“夫信者,人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总之,我们的祖先关于诚信为社会生活秩序良性运行之基础的论述有很多,几千年来也一直将社会诚信作为社会秩序建设的第一要务。

  在传统社会中,社会诚信的建立与保持的社会性条件主要有:熟人社会生活场域和主导价值观的一体化。

  熟人社会生活场域。在安土重迁、以农业为本的社会中,人们长期生活在同一社会中,而且是聚族而居,人与人之间,同一家族成员有血缘关系连接在一起,同一村落的不同家族成员之间,多有姻缘关系相连接,即使没有血缘关系、姻缘关系,也有地缘关系、业缘关系相互连接。在一个以诚信为社会生活秩序良性运行基础的社会中,邻里相处,如有人见义不为,或不讲诚信,很快就会被全体社区成员所知晓,这就相当于他自决于这个熟人社会群体,他也就无法获得别人的协助与良性交往,这样的人是没有办法在这个社区中长期生活下去的。也就是说,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虽无当下所谓“诚信档案”,但一个人的诚信档案存在于全体社区成员的心里与口碑中,而且可以代际相传,诚信缺失的风险成本很高。

  主导社会价值观的上下一体化。中国传统社会的社会价值系统的特点是一主多元,而处于社会主导地位的儒家社会价值观,是上下一体的。从国家举办的科举考试,到各层次的公私立教育,都将诚信放在首要地位。无论是儒家经典,还是道教、佛教教义,无一不把诚信教育作为第一要务,官府也将促使民风“纯朴”作为社会治理的首要任务,而是否保持社会诚信是民风纯朴与否的最基本测量指标之一。诚信缺失者,被视为“刁民”之列。职业教育也都以诚信放在首位。考察经营最成功的晋商、徽商,无一不是以诚信待客、童叟无欺作为经营之道的。在传统社会中,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城市,抑或是官场中,都是熟人社会占主流,故此,失信也会存在,但诚信缺失问题并不足以影响到社会整体秩序的良性运行。

  新中国成立以后至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社会的诚信程度仍然很高,当时社会诚信建设的社会性条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单位制基础上的熟人社会。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实行人民公社制,以“生产队”为基础,在自然村落中生活的人们被组织为一个个生产队,社会关系依然由血缘、姻缘、地缘和业缘主导,和传统社会一样,是一个熟人社会场域。城市社会的人们,每个职工都属于一个“单位”,单位内部也形成一个熟人社会场域,长期在一起共处与共事的熟人之间,很少有人敢不讲诚信。

  诚信缺失的成本依然很高。由于计划经济与人事档案制度的建立,加之人员的社会流动受到限制,农民被限制在土地上,农村是从传统延续下来的熟人社会,城市则是单位制组织形态下建构起来的新型熟人社会,不讲诚信的人,与传统社会一样会受到很大的社会舆论压力。诚信缺失者不但得不到尊重,而且也不会被安排在重要工作岗位,或不会得到顺利提升、晋级等,更严重的可能会进入“个人档案”材料中,不管你调换到哪个单位,个人档案都会如影随形地跟着转到调入单位去。

  社会主导价值观一元化及宣传教育的有力有效。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对“封、资、修”思想的批判,实现了主导价值观的一元化,并与计划经济与单位制相配合,达到主导价值观的上下一体。学校教育也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唯一准则,违背者会受到批判甚至惩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白求恩、张思德、雷锋等成为社会榜样,全党全军全国人民都学习他们的精神。在强大行政力支配下,社会思想与价值领域得以净化,效果远超过传统社会的任何时期。诚信作为社会基本道德与价值取向,比传统社会更得到强化。所以,在解放后至改革开放之初的20世纪80年代,中国社会中没有出现诚信危机,主要是因为社会的生产生活环境及思想文化环境将诚信缺失者的施展空间压缩到难以有“用武之地”的程度。

  当下中国社会诚信缺失的社会成因

  最近二十多年来,中国社会中各行各业的诚信缺失愈演愈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均变成了受到普遍关注的大问题,以至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先是将社会的“诚信建设”纳入十七届六中全会的议程,提出“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的要求,然后由国务院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当下中国社会诚信缺失的社会成因是什么?

  简单地说,就是前述各种社会诚信的社会性条件和要素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崩解,而新的相应的社会性条件与要素还没有建立起来。

  单位制度的瓦解与资源配置趋于多元化。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村的集体制经济瓦解;城市的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及倒闭使城市人的单位制走向瓦解,以往的个人经济收入单纯由单位或集体配置的情形不复存在,人们开始走出“单位”或集体,以自然法人的身份直接面对整个社会,以往的“档案制度”的功能也随之式微,除了政府机构与正规事业单位,传统意义上的个人档案制度在新办企业中几乎退场,即使在事业单位也出现为引进人才而为其“重新建档”的现象。以往的诚信管理与惩罚机制随之瓦解了。

  陌生人社会的形成却没有与之配套的社会价值系统。当人们摆脱了单位或集体的“束缚”后,社会流动性随之增强,哪里有可以获利的资源,人们就开始向哪里流动。农民摆脱了原来的生产队的束缚,可自由地进城务工或成为个体经营者。城市人摆脱了原来的单位制束缚,可以自由流动,自谋职业。政府对社会成员的行政性人身管理减弱,人们在急速地走出熟人社会环境,进入陌生人社会中。但中国传统社会价值系统都建立在熟人社会基础上,对于在陌生人社会中如何做人做事,没有成熟的准备。传统修身思想与“内诚于心”、“外信于人”的信条在陌生人社会环境下被质疑甚至遗弃。改革开放前的社会诚信管理系统也是建立在熟人社会基础之上的,当时超常人所及的高尚道德要求与英雄榜样,在单位制的人身控制与高度一元化主导价值系统的灌输下,成为人们学习的楷模,虽然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做不到,但绝大多数的诚信缺失的劣根性受到了有效抑制。当人们走出熟人社会,进入陌生人社会时,原来的抑制性机制也随之瓦解。

  市场经济诱发的急功近利与自私自立意识的过度膨胀。市场经济是与陌生人社会相适应的经济生活方式,好的市场经济是与法治社会相区配的,而法治社会建设的前提,是公民普遍认同的法治精神。我国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同时,强调以法治国,不断加强法治建设,这无疑是正确的,但问题是,中国的民众还没有普遍形成法治精神,法的神圣性没有占据主导价值地位,一个只有法条而缺乏法治精神的社会,在实行法治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是苍白的,甚至是扭曲的。司法公信的确立难度会很大。市场经济讲求以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产出,是功利或效率优先的。市场经济与陌生人社会相匹配的制衡器,就是法律与法治精神,特别是法治精神。如果多数社会成员的法治精神缺位,只剩下市场与陌生人社会在场,就会形成坏的市场经济,人的自私自利和急功近利的劣根性就会膨胀,社会诚信就会降低。

  当下诚信缺失的风险成本与以前大为降低。传统社会的诚信缺失者要付出很高的风险成本,在那时的熟人社会中,一个人的“诚信档案”就在社会成员的心目中、口碑中,改革开放前的单位制社会时期,诚信缺失者的风险成本同样是很高的。而在当下社会中,不讲诚信者的收益远大于其风险成本。从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案到发生在天津的许云鹤案之判决结果就可以预见,因为有录像作为铁证,受助者却只是道歉了事,其诚信缺失行为没有付出任何让其感到有压力的成本。这些事例一次次地打击人们的热情,面对需要帮助的人,很多有一腔热心肠的人,也有可能会选择退避三舍,视若无睹。有见义不想为的,也有见义不敢为的,可能多数人的心态是怕无端地惹火烧身,才采取了“事不关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行为。

  社会价值系统的多元化与主导性社会价值观的地位不振。当前,中国社会的价值观系统快速趋向于多元化。中西方社会价值系统的某些因素被一些人按自己的利益要求选择出来进行了机械结合,在中国生出很多变种。如西方的个人主义、自由平等,是与其法制与法治精神相匹配的,来到中国,一些人只推崇个人主义,自由平等,却不想要法制和法治精神;中国传统的功利理性是与诚信及群体主义道德相匹配的,但当下有些人只想要功利理性,却不想要诚信与群体主义道德。不计手段,不讲道德,不问诚信,只求自己合适、自己发财致富的事情便不断地发生了,如毒奶粉事件,频发的豆腐渣工程等,就是由此产生的。

  与此同时,改革开放前无所不在的唯一的主导性社会价值系统,随着单位制与集体制的瓦解,对基层民众的影响力与辐射力大为减弱。官方新树立的高尚道德模范,不能通过单位组织转化为民众学习的行动,民众自己心目中的榜样也随着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而呈现五花八门的样态。如一些人有炫耀财富,羡慕高官富翁心态,同时还夹杂着仇官与仇富心态,个人超现实欲望得不到实现也不愿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而是转化为社会冷漠与诚信缺失。以上几个要素叠加在一起,便形成了当下社会诚信缺失愈演愈烈的现实状况。

  社会诚信机制建设必须综合施治

  社会诚信缺失,造成一些人见义不敢为,人与人关系超常冷漠,让所有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人们感到不寒而栗,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与恶劣后果,要求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各级政府要将“诚信建设”作为“摆在突出位置”的工作。有人说,当下中国经济建设的一条腿长,社会建设的一条脚短;经济建设的一条腿粗,社会建设的一条腿细,社会建设到了必须加强的时候了。那么社会建设的基础是什么?其基础就是社会诚信建设。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加强文化建设,而文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是社会诚信建设。社会诚信本身是一个社会道德问题,但社会诚信机制的建设却不能仅凭道德建设就能奏效,必须要综合施治。

  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这是党中央提出来的措施之一。也可以叫做建立覆盖所有社会成员的诚信档案。通过法律与行政手段,建立一套覆盖包括自然法人、企业法人、财团法人与社团法人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的征信系统。虽然一个人的诚信记录未必会让全体社会成员知晓,但至少可以通过一个权威部门掌握或了解各社会成员的诚信档案。征信系统必须严格管理,确保其权威性和诚信度。凡是要进入一个社会成员诚信记录的事件,必须经过权威机构鉴定。

  加大对诚信缺失行为的惩戒力度。亦可称为“提高诚信缺失者的风险成本”以法律或行政手段,让实施坑蒙拐骗行为的人承受远高于他所诉求的标的物数倍的处罚,并记入其社会诚信档案之中,直到其有明显改过自新的表现记录为止。

  提高对见义勇为者的保护力度。亦可称为“让见义勇为者减少风险、增加收益”。从根本上说,所有见义勇为行为,都是行为者为全社会做善事,凡因见义勇为致残或牺牲者,理当由全社会给予足够的照顾或抚恤,不能让他们个人因此承担经济损失,政府应当代表全体社会成员,充分地负起这份责任来。与此同时,还应设立见义勇为免责的法律条款。参考西方的“好撒玛利亚人条款”的立法精神,只要可以确认是见义勇为行为,无论其后果是否如其初衷,都应免除其刑事及民事责任,以消除当下普遍存在的陌生人社会环境中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并将其见义勇为行为记入其诚信档案中,让其荣誉得以终身携带。

  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融合中西方优秀的、适合中国当下社会诚信建设的思想与社会价值观,构建中国特色的诚信文化,建构起中国自己的诚信系统与诚信管理机制来,将道德教育与诚信社会建设植根与常人社会、草根社会,让中国数千年传承下来的诚信观念,通过中西优秀文化融合,在当下中国社会中发扬光大,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光荣、缺失诚信可耻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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