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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监理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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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监理毕业论文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断增长的工业生产与人们生活电力需求,对电力工程建设的数量与规模起到了促进作用。为了提升电力工程的建设质量,电力工程监理必须以高质量来促进全过程的管理水平。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力工程监理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电力工程监理毕业论文范文一:管理电力工程监理论文

  一、当前电力工程监理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由于监理单位中大多数监理人员都是刚从设计院或从事教学科研出来的,只有少部分为注册上岗的监理人员,大多数监理人员并并不具备监理执业资格,甚至有的监理人员未经过培训就直接上岗,导致在电力工程建设中监理人员不能按照监理执业制度管理,致使电力工程监理制度流于形式。除此之外,由于电力工程的监理人员流动性较多,大多数都是临时聘用的监理人员,监理人员责任心较差,给电力工程监理工作带来了严重的挑战。

  二、加强电力工程监理管理的改进

  (一)完善电力工程监理管理体制

  完善的监理管理制度是落实电力工程监理管理的前提条件,根据电力工程的实际特点完善安全监理制度。由于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深,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监理制度的发展,工程监理也难以与国际接轨。因此,为了有效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通过完善工程监理法律法规体系来促进监理行业的发展,使监理单位在电力工程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然而,在工程监理法律法规体系中,应明确规定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第一,监理单位需要对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成本、施工进度进行控制,进行工程建设信息和合同管理,积极协调相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第二,明确电力工程监理的工作范围,包括设计方案讨论;检查施工图方案;参与对承包商的招标评标;参与施工图交底、组织图纸会审;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及构件数目及质量等;第三,监理单位必须与业主签订监理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监理工作范围,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合同必须按照《火力发电、输变电工程监理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的相关规定,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内容;第四,实行总监理师负责制,设立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组成的监理机构,在施工现场设立监理项目部,并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各自履行自己的监理职责。

  (二)加强电力工程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一、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存在缺陷及问题

  1.1监理单位定位不合理

  我国实施以业主为主、委托监理为辅的管理体制,而在FIDIC1999新版黄皮书与红皮书中,尽管沿用了“工程师”管理合同的表述,但其隶属于雇主人员,在实际监理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业主越权干涉之现象。有些业主则认为,监理是自己花钱雇来的,理应听从业主;而与此同时,监理有时也会不经意包揽业主职权范围的工作,这事实上也属于越权行为。电力工程涉及国家及人民的生命安危,有其独特的内部规律,不可向政府盲目搞业绩工程一样,以政治任务为中心,使承包商及设计单位及监理等部门无所适从。

  1.2监理市场相对混乱,监理人员素质偏低

  有统计数据表明,电力建设监理市场中,信誉较高的监理单位仅占10%,剩下的90%左右的监理单位都不符合监理标准及要求。随着电力行业及监理制的发展,监理行业逐渐演变为一种新型产业行业。几乎所有的电力基地开发公司均开始组建监理公司,监理人员的组成也日益混杂。很多监理机构中,拿到职称资格的人仅为3到4人,在职监理人员很多都是由下岗、内退人员甚至是职业学校的学生组成,以至于民间流传这样一种说法:实在没事可干了,才去做监理。监理市场中存在众多资质、职称不合格的在职人员,这无疑扰乱了监理市场秩序。

  1.3监理行业取费水平持续走低

  现阶段,监理行业的取费标准及取费水平长期停留在低水平线上。拿水电工程来说,现行监理工程师的综合取费标准为每人每年7-8万元,而设计收费水平却高达50万/人年。监理长时间在建设工地上工作,条件相对艰苦,目前的取费水平只能维持监理人员的基本开支,而无法增加对实力建设与再发展的继续投入[2]。监理取费持续走低的原因在于:1)长期未修订取费标准(1992年),导致价格水平与现行市场标准严重不符;2)监理招标采购方式不符合监理行业的基本性质。监理属于智力型服务行业,旨在提供技术与管理服务。国内目前所采用的监理招标采购方式通常是将监理报价视为中标单位的选择依据,开标评标方法和施工、设备供应单位的选择方式基本相同,这就导致监理中出现了各种标不公平的价格竞争现象。

  二、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的创新策略

  2.1逐步提升监理取费标准,促进工程监理市场规范化发展

  第一,应重视和推行技术服务市场准入政策,避免资质不高的监理企业进驻市场。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有效提升监理行业的取费标准,并在工程概算阶段贯彻执行。在招标办法中,应明确在取费标准上下浮动范围外可实行淘汰的相关规定。第二,应引进并实施国际上惯用的技术服务招标采购的先招技术建议标,确保在保障技术服务质量的基础上,逐步清除技术服务领域中以低报价中标为主导的不公平竞争现象,推动我国监理项目管理服务市场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从而有效促进电力管理与工程技术的全面进步。

  2.2注重人才培养,强化监理企业自身服务建设

  在创设公平的外部竞争环境及行业发展氛围的基础上,监理企业还应立足长远目标,不断强化自身的实力建设与服务水平的提升。人才是技术服务行业的核心资源,监理企业应从机制与手段上采取有效的措施,逐步吸引、培养更多高素质、职业化人才。与此同时,监理企业还可设立核心技校,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探索适用于监理工作的高科技手段及监理方式,真正实现以知识、技术为主导的智力服务目标。此外,监理企业还应强化自身的内部管理体系建设,构建中心数据库或地项目一线的C支持服务机制,要全面提升服务意识及企业信誉,用实力、信誉及优质服务来博得社会的认同[3]。

  2.3业主与监理分工协作,提升监理工程师职责履行的公正性

  对于工程建设项目而言,建设项目管理可分为业主管理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这两部分。业主和监理合理分工,有助于催促监理工程师更好的履行职责,同时也能避免两者间的争端与干扰。业主应充分授权监理人员,让其负责监理工作范围内的所有事务,提高其履行工程建设合同义务的积极性。监理除应根据规范及合同对建设工程进行管理外,还应认真监理施工合同中的业主及设计方,要公正、公平处理工程建设中的各项事务。业主则应赋予监理相应的职权,并为其履行义务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能顺畅正常运行。

  2.4制定和实施法规性文件及规范,科学开展各项项目管理业务

  尽管近年来国家积极倡导实力型监理公司向项目管理企业转型,不过受政策法规和监理企业自身实力、资质等因素影响,电力项目管理业务在我国并未取得很好的进展。为此,除政策推动及提高监理企业自身实力外,还应出台相应的法规性文件及标准,逐步细分和明确项目管业务中的责任、风险及取费标准等。应通过试点的方式来深入研究项目管理方式及方法,逐步完善相应的法规体系。与此同时,应完善监理行业的监督机制。我国目前电力工程监理工作已有较多的法律条文规定,但关于市场机制及运行方面的法规却比较少。为此,应做好经验总结,进一步完善电力工程监理机制及法规体系,推动我国监理行业走向制度化、标准化发展道路。

  三、结论

  总之,对电力工程来说,监理工作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目前,我国电力工程监理工作中还存在很多缺陷与不足,深入分析这些问题,并由监理人员全程监督和指导项目关键部位的施工及运行,方能实现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的预期目标。

  在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管理中,监理人员的文化素质及道德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电力工程的建设质量,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既要加强安全知识技能的学习,也要加强安全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通过制定绩效考核制度来充分调动监理人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只有提高了监理人员的文化素质,监理人员才能做好电力工程监理管理工作,监理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只有不断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给予业主和施工单位更多的专业指导,做到“三控、两管、一协调”的管理,提高电力工程质量。在电力工程建设中,只有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得到了提升,同时也具备相应的法律道德观念,才能促进电力工程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通过对电力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监理作用,以促进电力工程建设持续、稳定的发展。

  (三)加强电力工程全过程的监理管理

  针对电力工程全过程的监督管理,首先必须做好策划管理工作,包括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工作方案、专业监理实施细则、质量旁站方案、质量通病防治控制措施以及审查施工项目策划文件。还应在初步设计阶段,监理人员通过与设计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对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经济指标的合理性进行核查,理清业主的意愿和要求,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设计人员按照业主的意愿和要求进行设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施工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全面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前的安全防护设置及施工布置,从而为电力工程施工做好铺垫。其次,加强电力工程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做好项目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造价管理、技术管理等监理工作,对电力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动态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控制电力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施工进度,以保证电力工程的顺利竣工投产,从而促进电力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

  三、结语

  在国际市场竞争下,为了实现我国电力工程与国际相接轨,推行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然而,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当前我国电力工程监理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包括参加电力工程项目建设方监理观念的落后、电力工程监理管理体制的缺陷、全过程的监理未全面推行及监理人员素质较低等,这些因素严重制约了电力工程建设的发展。因此,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完善电力工程监理管理制度,以保证电力工程的监理工作有效开展。

  电力工程监理毕业论文范文二:电力工程监理论文

  一、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存在缺陷及问题

  1.1监理单位定位不合理

  我国实施以业主为主、委托监理为辅的管理体制,而在FIDIC1999新版黄皮书与红皮书中,尽管沿用了“工程师”管理合同的表述,但其隶属于雇主人员,在实际监理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业主越权干涉之现象。有些业主则认为,监理是自己花钱雇来的,理应听从业主;而与此同时,监理有时也会不经意包揽业主职权范围的工作,这事实上也属于越权行为。电力工程涉及国家及人民的生命安危,有其独特的内部规律,不可向政府盲目搞业绩工程一样,以政治任务为中心,使承包商及设计单位及监理等部门无所适从。

  1.2监理市场相对混乱,监理人员素质偏低

  有统计数据表明,电力建设监理市场中,信誉较高的监理单位仅占10%,剩下的90%左右的监理单位都不符合监理标准及要求。随着电力行业及监理制的发展,监理行业逐渐演变为一种新型产业行业。几乎所有的电力基地开发公司均开始组建监理公司,监理人员的组成也日益混杂。很多监理机构中,拿到职称资格的人仅为3到4人,在职监理人员很多都是由下岗、内退人员甚至是职业学校的学生组成,以至于民间流传这样一种说法:实在没事可干了,才去做监理。监理市场中存在众多资质、职称不合格的在职人员,这无疑扰乱了监理市场秩序。

  1.3监理行业取费水平持续走低

  现阶段,监理行业的取费标准及取费水平长期停留在低水平线上。拿水电工程来说,现行监理工程师的综合取费标准为每人每年7-8万元,而设计收费水平却高达50万/人年。监理长时间在建设工地上工作,条件相对艰苦,目前的取费水平只能维持监理人员的基本开支,而无法增加对实力建设与再发展的继续投入[2]。监理取费持续走低的原因在于:1)长期未修订取费标准(1992年),导致价格水平与现行市场标准严重不符;2)监理招标采购方式不符合监理行业的基本性质。监理属于智力型服务行业,旨在提供技术与管理服务。国内目前所采用的监理招标采购方式通常是将监理报价视为中标单位的选择依据,开标评标方法和施工、设备供应单位的选择方式基本相同,这就导致监理中出现了各种标不公平的价格竞争现象。

  二、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的创新策略

  2.1逐步提升监理取费标准,促进工程监理市场规范化发展

  第一,应重视和推行技术服务市场准入政策,避免资质不高的监理企业进驻市场。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有效提升监理行业的取费标准,并在工程概算阶段贯彻执行。在招标办法中,应明确在取费标准上下浮动范围外可实行淘汰的相关规定。第二,应引进并实施国际上惯用的技术服务招标采购的先招技术建议标,确保在保障技术服务质量的基础上,逐步清除技术服务领域中以低报价中标为主导的不公平竞争现象,推动我国监理项目管理服务市场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从而有效促进电力管理与工程技术的全面进步。

  2.2注重人才培养,强化监理企业自身服务建设

  在创设公平的外部竞争环境及行业发展氛围的基础上,监理企业还应立足长远目标,不断强化自身的实力建设与服务水平的提升。人才是技术服务行业的核心资源,监理企业应从机制与手段上采取有效的措施,逐步吸引、培养更多高素质、职业化人才。与此同时,监理企业还可设立核心技校,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探索适用于监理工作的高科技手段及监理方式,真正实现以知识、技术为主导的智力服务目标。此外,监理企业还应强化自身的内部管理体系建设,构建中心数据库或地项目一线的C支持服务机制,要全面提升服务意识及企业信誉,用实力、信誉及优质服务来博得社会的认同[3]。

  2.3业主与监理分工协作,提升监理工程师职责履行的公正性

  对于工程建设项目而言,建设项目管理可分为业主管理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这两部分。业主和监理合理分工,有助于催促监理工程师更好的履行职责,同时也能避免两者间的争端与干扰。业主应充分授权监理人员,让其负责监理工作范围内的所有事务,提高其履行工程建设合同义务的积极性。监理除应根据规范及合同对建设工程进行管理外,还应认真监理施工合同中的业主及设计方,要公正、公平处理工程建设中的各项事务。业主则应赋予监理相应的职权,并为其履行义务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能顺畅正常运行。

  2.4制定和实施法规性文件及规范,科学开展各项项目管理业务

  尽管近年来国家积极倡导实力型监理公司向项目管理企业转型,不过受政策法规和监理企业自身实力、资质等因素影响,电力项目管理业务在我国并未取得很好的进展。为此,除政策推动及提高监理企业自身实力外,还应出台相应的法规性文件及标准,逐步细分和明确项目管业务中的责任、风险及取费标准等。应通过试点的方式来深入研究项目管理方式及方法,逐步完善相应的法规体系。与此同时,应完善监理行业的监督机制。我国目前电力工程监理工作已有较多的法律条文规定,但关于市场机制及运行方面的法规却比较少。为此,应做好经验总结,进一步完善电力工程监理机制及法规体系,推动我国监理行业走向制度化、标准化发展道路。

  三、结论

  总之,对电力工程来说,监理工作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目前,我国电力工程监理工作中还存在很多缺陷与不足,深入分析这些问题,并由监理人员全程监督和指导项目关键部位的施工及运行,方能实现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的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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