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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大学生犯罪心理的参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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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大学生犯罪心理的参考论文

  近些年来发生的大学生犯罪案件,虽然起因各异,行为和犯罪性质有很大的差异,但掩藏在这些现象深处的是共同的犯罪心理所起的关键作用。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有关大学生犯罪心理的参考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有关大学生犯罪心理的参考论文篇一

  《大学生犯罪心理透视及预防对策思考》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校园日益“社会化”。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率呈现上升趋势,犯罪领域涉及盗窃、抢劫、赌博、伤害等,犯罪向多样化方向发展,已引起社会的共同关注。通过对当前大学生犯罪特点及犯罪心理透视进行分析,提出预防大学生犯罪的对策思考。

  关键词:大学生犯罪;心理透视;预防

  中图分类号:D6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3-0235-02

  一、当前大学生犯罪的现状与犯罪特点

  中国大学生年龄一般介于18~22周岁。若从中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看,大学生这一群体具有负完全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大学生学习时间一般长达四年之久,且学习环境又较为封闭,社会就业和现实社会发展对大学生在此期间的心理变化会产生很大影响。结合近年来各类大学生刑事案件分析,大学生犯罪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犯罪人数逐年增加,犯罪类型多样化以及犯罪手段残忍加剧。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青少年犯罪占整个社会刑事犯罪的70%左右,其中大学生犯罪在近几年逐渐上升,约占17%;中国高等学校学生违法犯罪的,占高校总人数的1.26%。其中盗窃案件就占到50%,打架斗殴、杀人伤害等人身伤害的犯罪仅次于盗窃犯罪案件。而走私、贩毒、高科技智能犯罪也在呈上升趋势。

  通过对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发现大学生刑事犯罪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从犯罪类型来看,以侵财型犯罪和伤害型犯罪为主。目前,在大学生犯罪类型相比较中,盗窃罪“遥遥领先”居第一位。盗窃行为在大学生中成为一种比较严重的现象,盗窃的目标往往是钱包、银行卡以及一些贵重物品,例如手机、便携式电脑甚至教学实验室中有较高价值的教学仪器等。除此之外,故意伤害罪所占比重也相当大。

  2.从犯罪主体来看,涉案大学生的范围有扩大趋势。前几年,犯罪大学生多出自二三年级或民办大专院校,而今,来自重点高校甚至名牌高校的犯罪大学生较以往有所增多。今年4月成都市某重点高校九天内接连发生两起在校大学生致人死亡的案件。此外,在大学生犯罪中,女大学生犯罪现象有上升趋势。

  3.从犯罪动机来看,非贫困化趋势较为严重。以往大学生犯罪,尤其是财产型犯罪,其作案动机常出于家庭贫困的原因,近几年,笔者发现非贫困化的作案动机越来越严重。非贫困化的动机有多种:有的出于追求享受,爱慕虚荣;有的为打击报复,泄私愤;有的可能是因为学习上的竞争或是恋爱方面的原因;有的则是出于空虚无聊,寻求刺激。

  4.从犯罪经验来看,大学生犯罪多为初犯、偶犯,犯罪手段较为简单,且大多数犯罪后悔罪态度明确,可改造性较大。

  二、大学生犯罪心理透视及原因分析

  (一)大学生犯罪心理透视

  1.情绪具有不稳定性。情绪是激发心理活动和心理行为的动机,情绪构成一个基本的动机系统,它能驱动有机体发出反映,在最广泛的领域为人类的各种活动提供动能。情绪的作用在于能够放大内驱力的信号,从而更强有力的激发行为。现在的大学生犯罪大多数都表现为激情犯罪,即情绪不稳定,易冲动,感情用事,自控力较差。他们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情绪具有明显的不稳定性,并且他们对于一些认识比较偏激,不能用正常的眼光去看待问题,换言之,即是缺乏理智,具有明显的一时冲动等特点。在失去理智的情况下,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是否会触犯法律,会造成什么后果缺乏考虑,加之心理只感到愤怒、怨恨、嫉妒和恐惧,从而就向引起这些情绪的客体进行发泄或者是向与之无关的当事人进行发泄,从而导致了犯罪行为的产生。

  2.具有不良情绪。这里说的不良情绪主要是以性格孤僻、焦虑不安、抑郁情绪、敏感多疑、强迫自我、内在心理压力和自卑等为主。据《江南时报》报道,在中国,有焦虑不安、恐怖和抑郁情绪等问题的大学生占学生总数的16%,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调查显示,只有不足15%的患者得到了适宜的治疗。而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研究员王玉凤研究也表明,大学生中有16%~25.4%的有心理障碍,尤以焦虑不安、神经衰弱、强迫症等为主。当这些不良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行为人就会出现情绪发作,进而产生犯罪动机并实施犯罪行为。

  3.具有强烈的享乐欲望。现在许多高校周围的餐馆、游戏厅、网吧几乎被学生占满,而教室里往往空空荡荡,许多学生更愿把精力投入玩乐而不是学习上;另外,学生高消费心理突出,把穿名牌服装,买高档商品(如手机等)看成一种时髦。但是大学生几乎都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来负担这种高消费,他们唯一的经济来源只能是靠父母给予的生活费。而每个同学之间各自的家庭经济条件不同,这就直接导致了物质条件的差距,那么就会给某些同学在心理上造成了极大刺激和打击。在有限的金钱和现实之间便形成了巨大的落差,为了享乐,这种落差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不知不觉的慢慢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大学生犯罪心理分析

  1.自尊心与自卑感的矛盾。随着大学生独立意向的增强,他们的自尊心也迅速增强。大学生非常关注别人对自己的评价和自己在别人心目中的形象,渴望得到他人的尊重与认可。但是,当他们跻身大学校园,发现自己只是大学生这一群体的普通一员,良好的自我感觉将会不复存在,而新的竞争压力又会使不少大学生产生心理的失衡,从而转向自卑导致自己心胸越来越狭窄。

  2.社会认知上的自我中心观。所谓社会认知上的自我中心观是指在个体与他人或社会的关系上往往只从自我的立场出发,而不能从他人或社会位置去思考问题或处理问题的认知方式。社会认知上的自我中心观正是阻挡个体客观认知他人与正确把握社会规范的一个心理问题。由于不能从他人或社会角度去分析问题,在进行某种社会行为时,也就不能或无法了解他人对此的真正态度,不能意识到或了解社会规范对此行为的评价,对社会规范的遵从难免不会发生问题。曾经轰动一时的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伤熊行为反映出他在社会认知上仍然没有超越儿童时期的“自我中心状态”,其心理水平与社会角色极不一致。

  3.自我意识的混乱。自我意识是指个体对自身的意识。自我意识表现为自我概念、自我评价和自我理想的辩证统一。所谓自我意识的混乱是指个体无法形成正确的自我概念和适宜的自我态度,以致不能达到自我同一性的确立而获得安定、平衡的心理状态。

  4.心理脆弱,无法应对挫折。大学生犯罪,主要原因有自控力较差,心理脆弱,无法应对挫折。大学生中独生子女是绝大多数,远离父母独立生活之后,对挫折没有准备,一旦遇到比较大的事件,容易产生过激行为。如大学生吕某强制猥亵妇女一案,吕某与女朋友在热恋之中突然失恋,面对突如其来的感情打击,吕某难以接受,某日凌晨恰好遇见被害人,一时无法抑制心中的冲动,便起了歹意。最典型的案例莫过于曾震惊全国的马加爵凶杀寝室室友案。

  三、预防大学生犯罪的对策思考

  1.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目前,中国针对在校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仍很薄弱。在开设课程方面,各个高校都普遍重视专业课、外语课等,而往往忽视思想道德的教育。而开设的法律基础课和思想政治课针对性不强,内容僵化,一般局限于讲授一些法律基础知识,导致一些大学生接受教育的效果不理想。特别是学校招生规模逐年扩大,而校方对学生的德育等管理却未加强,存在重知识“输入”而轻思想品德的“塑造”,致使一些大学生在对物质享受的盲目追求中迷失了方向,犯罪的数量才会与日俱增。同时,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制教育同样也是道德教育的基础。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使大学生不仅掌握一些重要的、基本的法律知识,而且要培养出一定的法律意识,使他们的脑子里装上法律这根弦,遇事知道用法律来衡量,从法律的角度思考能不能干、该不该干。在刘海洋伤熊案中,他在被拘留后说,自己学了法律基础课,知道民法、刑法等,但不知道伤害狗熊是违法犯罪的,但现在知道了,自己很后悔。由此可知,刘海洋并未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用于指导自己的行为,从而不知道自己的行为究竟是做得还是做不得。

  2.加强对大学生心理引导,培养良好心理素质。我们在教育体制改革中必须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改变大学生成长中存在生理营养过剩与心理营养不良、生理早熟与心理晚熟亚健康状态。同时,大学生自身要重点加强对犯罪心理的自我防范。针对大学生心理发展的特点,学校要有意识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开设心理咨询机构。正确的心理引导,可以培养引导大学生控制情绪,消除其人格障碍,学会宽容,提高大学生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学会处理现实与愿望的矛盾,学会自我调适,做事前理智思考,以乐观和坚强的积极态度去面对所遇到的困难;可以使大学生放弃偏激和自卑心理,笑对人生,热情生活,多交朋友,使自己的心理常常处于轻松愉快之中;培养大学生正确的恋爱观,使他们正确处理恋爱与性问题,正视恋爱关系,保持稳定的情绪及健康的心理。

  3.加强学校的内部管理。美国犯罪专家萨瑟兰的“不同接触理论”和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都揭示了个体形成犯罪心理与不良的环境因素有关。预防犯罪首先必须保证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切实加强学生的管理。面对当前高校校园治安的新形势、新特点,学校应当更新观念,加强教育,不断增强师生员工维护校园稳定的自觉性。从健全规章制度着手,改进工作作风,把握学生思想脉搏,切实解决学生的各种困难,及时发现并改善处理各种矛盾。积极构建“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的治安防控网络,是做好校园治安稳定工作的物质条件保证。另外,加强高校保卫队伍建设,是做好校园治安工作的主要依托力量。

  4.加强与当地司法机关的积极协助。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同时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预防大学生犯罪方面的作用,对于大学生犯罪的防治具有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与高校合作,创建全新的大学生犯罪预防体系模式。通过检校合作为大学生开设预防大学生犯罪专题讲座、警示图片展览、选取典型案例组织大学生参加庭审旁听,分批组织各院校大学生到警示教育基地或监管场所,参观在押人员的监区生活,现场听取服刑人员的忏悔和指导模拟法庭等形式有针对性的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指导大学生妥善解决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引导大学生学会自我保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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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张俊国.大学生法纪观念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保卫学研究,2009,(3):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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