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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社会道德缺失的原因和对策探讨论文

时间: 谢桦657 分享

  我国当前面临着严重的青少年道德缺失问题。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很多,主要来自学校、家庭、社会、朋辈及个体自身。要解决青少年道德缺失问题,我们的对策是:发挥榜样的作用,发扬中国传统美德,发动社会与家庭参与,鼓励青少年身体力行。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当前社会道德缺失的原因和对策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浅析当前社会道德缺失的原因和对策探讨全文如下:

  摘 要:2014年春晚小品《扶不扶》形象地反映了当前社会道德缺失的问题。本文认为,造成当前社会道德缺失的原因主要有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法律制度和医保制度等四个方面,因此,我们应当从重视学校教育的引导作用、深化家庭教育的启蒙作用、发挥法律制度的保障作用和改革医保制度的赔付范围等入手改善当前社会道德的缺失状况。

  关键词 :社会道德 家庭教育 医保制度

  作者简介:胡永兴,助教,嘉应学院土木工程学院;韩伽伽,助教,嘉应学院计算机学院。

  一、2014年春晚小品《扶不扶》引发的思考

  2014年马年春晚语言类节目中,被网友热议最多的无疑是春晚小品《扶不扶》。同时,在各大门户网站推出的最满意、最受欢迎的节目票选中,《扶不扶》也稳居语言类节目第一,甚至在部分榜单中超越了备受女性喜爱的李敏镐的《情非得已》,成为最受欢迎的春晚节目。

  小品中,“你这走是能走啊,可你这是按表走啊 ”、“你这么顽皮你家里人知道吗”等台词俏皮幽默,给观众们带来了诸多笑声。这个小品之所以备受热议,不仅仅是因为它幽默风趣的格调,更重要的是它针砭时弊、直指国民心声的意义,其中,“这么和你说吧,哥以前开的是大奔”和结尾处的“人倒了还可以扶起来,人心倒了可就扶不起来了”更是直指社会热点,爆笑吐槽中传达正能量。

  就在小品播出后的第五天,山东省烟台市就发生了一起现实版的“扶不扶”:当地民警用实际行动回答“人倒了,必须得扶”,但被扶老人苏醒后的第一句话却是“小伙子,你怎么撞我”。无独有偶,2014年1月中旬,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漳溪乡村民吴伟青自杀了,之前几天,他陷入痛苦:他坚持自己扶起了一位摔倒的老人,老人和家属坚持他是肇事者。有关报道称,他用自杀以证清白。

  2006年发生于南京的“彭宇案”,曾一度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大讨论。从那时起,“老人摔倒后扶还是不扶”这个原本再简单不过的问题已成为令很多人纠结不止的二难命题。甚至有人说,“自‘彭宇案’发生后,中国社会道德滑坡三十年,中国社会道德生态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近年来,各地也发生了多起摔倒路人无人敢扶的事件。2011年9月,武汉市一位八旬老人迎面摔倒,路人无人敢扶,最后,老人不治身亡;2009年12月,杭州市62岁老人丁某因冠心病突发倒在了路上,围观群众无人敢碰,老人最终因延误了抢救时间而不幸去世。

  老人摔倒,扶不扶?这是一道令人羞愧的道德选择题。已被公认的一条国际经验和当下最理智的做法是:打电话让具有特殊身份的警察来扶。我们的脑海中不禁会出现一种画面:人们看到老人瘫伏街头后,纷纷掏出电话,而不是俯身伸手。这是怎样令人辛酸的场景?

  笔者在从事高校工作之前曾任教于一所省重点高中,在一次针对“老人摔倒后你该怎么办”的调查中,大部分学生的回答是“先拍照或找证人”。在他们正当形成道德价值观念的年纪,这种回答不禁发人深省。

  连续发生的不幸事件,给人们的道德底线重重一击。不禁有人问:现在的国人怎么越来越没有人情味了?人们的道德素质为何退化到如此地步?还有人调侃:到底是坏人变老了,还是老人变坏了?

  那么,我们不禁思考:导致道德缺失状况的原因有哪些?应当通过哪些渠道试着解决这些问题?

  二、当前社会道德缺失的原因

  社会道德就是主体为非个体的社会群体所具有的道德,是以一定目的和方式有机结合的群体为了维护共同体的利益所具有的一切道德属性的总和。本文所说的社会道德缺失则是指社会主体所表现出来的不符合最基本的社会道德基准的行为现象。笔者认为,导致当前社会道德缺失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法律制度等三个方面。

  (一)学校教育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在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物质享受的同时渐渐忽视了道德修养,取而代之的是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人们唯利益是从,处处充满着功利性。正如一位学者所说的那样,“在过去,满足违禁的欲望令人产生负罪感,在今天,如果未能得到欢乐,这会降低人的自尊心。”在这种社会大环境的渲染之下,学校教育也带着一定程度的功利性,尤其是在应试教育的驱使下,学生唯分数是从,学校所开设的课程将道德教育置之不顾,即便有些学校开设的有思想品德课,也因为不计入考试而成为摆设,或者课程内容仍是诸如“孔融让梨”、“悬梁刺股”等老故事,脱离了学生的日常生活实际。反之,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又常常被告诫“马善则被人骑、老实必被人欺,做老实人办老实事永远无法出人头地,最好的办法要么就是生吞活剥地做恶人,要么还是袖手旁观冷眼观世”等等,从而导致了学校道德教育的缺位和空泛,带来了人们道德修养的缺失。

  (二)家庭教育

  青少年的道德素质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整体道德水平。面对当前我国公民道德缺失的现状,我们不得不审视我国青少年的道德教育。作为青少年成长的第一环境,家庭教育对青少年道德素质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孩子的启蒙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都深深地影响着孩子。如今的青少年学生大多为独生子女,都生活在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之下,而父母的过度保护使得学生的社会生存能力大大降低,也形成了一种自我的思想模式,认为所有人都必须以“我”为中心,而不去学习如何关心他人。面对“摔倒的老人该不该扶”的问题,有的父母会教孩子一定不要去“多管闲事”,免得“自找麻烦”,甚至会训斥自己孩子的“热心”。渐渐地,青少年必然形成了一种对他人漠不关心的“风格”,不懂得什么叫做尊老爱幼和扶危济弱。

  (三)法律制度

  “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如同社会规范的一对孪生子女,是一个问题的二个方面,它们之间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那么,我们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呢?我们总习惯用正义这架天平来作为衡量道德的筹码,却很少有人想到如何通过法律来实现捍卫正义的终极目的。于是,法律失范使得原本就很脆弱的道德风气更加不如人意。那么在当前“道德风气亟需补强的当下,为何不能让法律成为道德的救命稻草。在网络喧嚣的民意下,很多人都会将目光定格在善与恶的道德分界线上,鲜有人想到法律这一救济途径,以致事件的最终结果无法与正义契合,这无疑是最悲哀和可叹的。”因此,笔者认为,当前我国缺少一套完善可行的法律制度对道德缺失现象产生了负面推动。   (四)医保制度

  从南京的“彭宇案”到广东省河源市的“吴伟青案”,主角无一例外都是老年人。我们在讨论“究竟是坏人变老了还是老人变坏了”的同时,是否可以思考一下:为什么这些被救的老人要反过来诬陷自己的恩人呢?其实,在很多起扶老人被讹的事件中,医疗费都是纠纷的根源。反思广东河源吴伟青轻生的压力源头,巨额医疗费才是“元凶”。在吴伟青自杀之后,网上充满了对老人及其家属的指责,相当多的人甚至认为去扶摔倒老人就是自跳火坑。还有报道指出,老人在一些场合承认是自己摔倒的,诬陷吴伟青是“实在没钱看病”。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30条,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是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这样,部分老人在一时找不到肇事责任人的情况下,面对昂贵的医疗费,为了不自掏腰包,便选择了放弃了良心和道德的标准,攀诬见义勇为的好心人。 另外,目前我国大多数老人的养老成本还是由自己的子女承担。“一对夫妇在抚养一个孩子的同时需要照顾四位以上老人的421生活模式,让许多家庭不堪重负。考虑到巨大的治疗、康复成本所带给家庭的难以承受的压力,正是许多老人放弃道德选择的主因”。因此,要想避免“扶老人被讹”现象的发生,笔者认为改革医保制度是关键。

  三、重建社会道德的途径

  (一)重视学校教育的引导作用

  道德教育是“一种理想教育,以提升和培养塑造人为目的,使人具有德性和良心”。我们要注重发挥学校教育在培养公民道德修养中的引导作用。具体来讲,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将道德教育融入到日常的教学当中去,运用正确、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真正起到提升学生道德素养的作用。目前,我国大部分学校的德育课程,往往只注重对学生进行外部灌输,却不顾学生的心理和接受能力,这样导致学生产生逆反心理,达不到真正的教育目的。因此,“必须使学生放开手脚,让学生参与教学,让学生动起来,形成知识迁移。同时让学生在讲故事、朗诵、问答和角色扮演中,自己教育自己,逐步达到道德教育目标。”第二,加快应试教育想素质教育转变的步伐,尝试增加道德教育在日常教育教学中的比重,提高道德教育的实际地位,以增强学生对道德模块的重视,同时,在日常的教学内容中多引入一些正面的、学生耳熟能详的例子,加强对学生的积极引导,真正提高学生的道德素养。

  (二)深化家庭教育的启蒙作用

  家庭是孩子接受社会道德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有利于孩子优秀品质的培养。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因此,父母要首先从自我做起,为孩子营造一个培养优秀品质的和谐氛围,以自己的一言一去感染孩子,真正成为孩子形成良好道德素质的榜样。其次,在日常的生活学习中,父母要多用一些积极的案例来引导自己的孩子,对于孩子的一些不道德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告诉他们一些为人处事的道理和礼仪。

  (三)发挥法律制度的保障作用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而法律作为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特殊行为规范,对社会道德的重建是有一定的推动和保障作用的。目前,世界上就有一些国家针对“见死不救”或“诬陷好人”的行为建立了法律规范,以保证弱者和好人的利益,例如,“新加坡就立法规定,被援助者如若事后反咬一口,则须亲自上门向救助者赔礼道歉,并处罚款;法国的《刑法典》就有‘怠于给予救助罪’,其中规定对当事人将处以5年的监禁并处以50万法郎罚金;德国的《刑法典》也规定,对行为人无重大危险且又不违背其他重要义务而不进行急救的,处1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因此,我们应当建立一套完善可行的法律制度,使法律为重建社会道德的保驾护航。另外,还要有一些公正客观的执法者,因为“一个好的判决,能够将人心引向天堂;一个坏的判决,当然也可以将我们带入地狱”。

  (四)改革医保制度的赔付范围

  “大妈有医保!”这是2014年春晚小品《扶不扶》的结尾台词。我们在体会小品中这句话透露出的喜悦之外,我们也应该思考当前我国医保体系所存在的问题,这也是导致当前社会道德缺失的原因之一,此点在前文已做分析,在此不再赘述。那么应该从哪个方面解决这个问题呢?建议扩大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将由于第三人侵权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到医保支付范围之内,事后可以由医保基金向责任人进行追偿。这样不但体现了原本的立法精神,而且也畅通了医保报销流程,有利于解决被扶老人的后顾之忧,有效缓解当前“扶老人反被诬陷”的道德滑坡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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