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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过拔毛和纠四风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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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过拔毛和纠四风工作汇报

  治理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必须站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下是小编整理的雁过拔毛和纠四风工作汇报范文。欢迎借鉴。

  雁过拔毛和纠四风工作汇报

  按照县委办《华容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华办〔20xx〕21号)、岳司通(20xx)3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专项整治,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成立了局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党组书记、局长夏金华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勇任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情况综合、评估验收。坚持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层层抓落实。坚持领导带头自查自纠、带头改进作风、带头真抓实干,形成全局上下推进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我局坚持面向群众,开门治作风,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并通过在门户网站公开党员干部承诺书、设立举报信箱、公示举报电话等途径,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是否赞成、是否高兴作为衡量整治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局党组更是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逢会必讲作风建设,在全局形成了转作风的氛围。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坚持边整边改。坚持把监督检查和边整边改贯穿整个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坚持边查边改,强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一是开展专项整治。着重抓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整治。二是清理、修改完善局相关管理制度。我局对机关的《内部管理制度》等制度,在广泛征求局机关工作人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新的管理制度。

  二、自查结果

  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局专项治理办公室按月组织人员对本单位“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自查并建立台账,自查结果显示没有发现“雁过拔毛”式腐败情况。

  三、今后打算

  尽管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没有发现“雁过拔毛”式腐败情况,但也给也给局全体工作人员打了一剂很好的预防针,我局将进一步大力加强廉洁勤政和党风党纪的学习和落实,特别结合全县开展的 “三严三实”活动和“两学一做”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学习宣传中纪委、省纪委及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对全体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

  雁过拔毛和纠四风工作汇报

  20xx年全县作风大提质“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以下简称“两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下阶段工作打算汇报。

  一、传达全市“两项”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议精神

  10月17日、18日、21日,市纪委、市专项整治办连续召开会议,组织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就“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调度安排。会议由市纪委李学民主持。会议通报了市纪委20xx年“两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9起,处理195人,因作风问题问责707人。发现问题线索478件,受理举报543件,立案421件,处理350人,移送司法机关49人,通报典型案件242件。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黄凌志就当前在信息报送、宣传、简报通报、工作推进等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传达了市委、市纪委书记李超在全市中秋国庆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违规线索汇总表上签署的批示,李超书记批示指出:“这些暗访活动在各县市区开展的效果很不平衡,这说明安排部署还存在问题,今后,各县市区开展暗访工作要认真研究方案,力求取得实效,绝不能走过场,声势大、无效果”。

  市纪委副书记周亦彬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当前“两项”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部门履职意识不强,限于本单位自查自纠,而没有将压力传导到本系统各单位去。二是推进举措不力。流于形式,浮于表面,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少。三是查处成效不明显。针对下一步工作,周亦彬副书记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压实“两个责任”。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责任。要将压力传导给县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两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底作风考核、绩效考评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之中。二是要对前期工作“回头看”。三是要持续加大整治力度。聚焦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及时移送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四是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工作不实、推进不力的进行追责和通报。对“两项”整治工作滞后的县市区由市纪委书记对县委书记进行约谈、市纪委副书记对县纪委书记约谈。五是要边整边改整章立制。同时,对各县市区纪委分管副书记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站位要高;二是定位要准;三是重点要突出;四是监督指导要有法;五是协调调度要有章法;六是工作作风要实。

  二、前段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作风大提质“纠‘四风’、治陋习”活动开展情况

  1.强化机制提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各乡镇和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今年来,开展专项督查6次,召开专项调度工作会议9次。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建立了县委带队检查,县作风办协调县直单位纪检组长交叉核查,特邀作风监督员随机暗访,县作风办固定小组每周暗访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形成了“周暗访、月通报、季点评、年考核”的常态化推进模式。共开展集中督查23次,日常监督检查30次。三是强化作风问责机制。在日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一系列作风问责机制,如《干部作风问责模式建设》、《干部作风建设责任倒逼制度》、《永兴县纠 “四风”治陋习专项监督检查制度》等。目前已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30余项。

  2.强化联动增效。一是宣传教育“大格局”。由县作风办牵头,各乡镇各单位充分利用全县宣传平台和资源,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作风大提质活动,形成了联动宣传、全面覆盖的大格局。二是明查暗访“大协作”。联合各职能部门,紧扣工作纪律、违规饮酒、地质灾害、防汛等工作,开展了14次联合监督检查活动,效果明显。如联合政法部门重点整治了国家公职人员涉赌涉毒问题,立案查处19名国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案件,立案查处40名参与赌博的工作人员。三是问责处理“大力度”。强化责任追究,落实问责结果,开展作风问责结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假问责、虚问责”等敷衍行为进行严厉查处。通过检查,发现和处理主体责任8人、监督责任4人。

  3.强化创新发力。一是创新责任追究方式。注重抓早抓小,把谈话和函询运用到作风问责之中,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共函询10人,谈话50余人。二是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明查暗访前采取随机抽签、灵活运用“点穴式”、杀“回马枪”等暗访方式。三是加大问责通报方式。全县已问责59人次,其中科级干部33人,下发典型案例通报3期,对20起“四风”突出问题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进行了通报。

  4.强化重点推进。一是注重全覆盖。对整治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延伸到全县的公职人员和全体党员,做到人员全覆盖。着力推进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实现党员干部“工作圈”与“生活圈”、8小时之内和8小时之外全覆盖。二是坚持深发力。立案查处101件,已给予71人党政纪处分、22人问责处理,党风政风得到根本好转。三是做到紧结合。把“纠‘四风’、治陋习”与乡镇换届风气监督、“两个责任”落实和监督评议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主题活动任务要求明确列入20xx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二)关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宣传发动。一是迅速成立机构。省市会议召开之后,我县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安排了专门的办公室,并抽调4名同志到县专项整治办。各乡镇、相关单位也及时成立了相应机构,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纳入了重要议事议程。二是层层动员传达。20xx年4月15日和5月31日,我县召开了“两项”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和推进会,及时传达了省市有关精神,部署了下阶段工作,相关单位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和表态发言。各乡镇和相关单位也及时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并召开会议发动。三是积极营造氛围。通过制作大型宣传牌、新型媒体宣传等方式,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各乡镇各单位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并采取电子显示屏、板报专栏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同时,扩大整治宣传效果,已在国家级媒体发表宣传报道13次,在省级媒体发表宣传报道8次。

  2.注重监督检查。一是深化线索排查。县纪委印发了《永兴县纪检监察系统***举报“大起底大排查大包案大化解”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搜集,共清理***件 221 件,发现问题线索65个。县专项整治办加强与县***局、县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县纪委***室的合作,扩大线索来源。3月份以来,全县共发现问题线索198起,受理举报138起,已整改129起。各乡镇、各相关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共发现问题线索60条,共自查项目资金 64类,合计505074.6万元,发现问题资金2类,合计462万元。二是突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省纪委提出的“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批行为”的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扎实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开展“地毯式”自查清理,坚持边清边查的原则,通过清理自查发现一批问题,惩治一批腐败,纠正一批歪风,堵住一批漏洞。在工作方法上,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督查,重点督查清理自查、发现问题线索、查办案件、建章立制等工作,同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度工作,调整工作思路。在整治重点上,始终把群众最关心关注的农业补贴资金、扶贫资金、危房改造资金、民政救助资金、项目资金等作为重要监督检查内容,并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月活动,要求各乡镇和专项整治成员单位要查处1-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并规定为硬任务,年底算账。三是强化督促检查。5月9日-13日,县专项整治办牵头组织5个工作组,对19个成员单位、15个乡镇(街道)、15 个村(社区)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县予以通报。8月22日开始,由县专项整治办牵头组织4个工作组,对各乡镇、16个成员单位“两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第二阶段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线索24起,已交由相关部门初核,督查情况已在全县通报。

  3.加大查处问责。一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县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共立案36件,给予20人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3人。如油麻镇原党政办主任(兼)社保站站长邓启军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社保资金24991元并据为己有。20xx年8月,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我县的“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查处数量,在全市居前例。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要求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发现问题线索不组织人员查处、隐瞒事实、包庇他人等问题的,要严厉追责,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以此确保我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纠‘四风’治陋习”整治工作

  1.整治“七大陋习”方面问题。主要是涉赌涉毒方面的问题,为官不为、谋私逐利、索拿卡要等方面的问题查处较多,违规用权、违规吃喝等方面问题查处较少,查处跑官要官方面的问题为零。马田镇、高亭司镇、便江镇、湘阴渡街道筹备办查处“七大陋习”方面的问题较多,县直单位查处“七大陋习”方面的问题较少。

  2.监督检查方面问题。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在重要节点开展作风监督检查时声势较大,组织了53个监督检查组对县直单位、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1123个场所进行了检查,但是只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9个。

  (二)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整治工作

  1.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不平衡。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线索少。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线索的有高亭司镇、油麻镇、悦来镇、便江镇、塘门口街道筹备办、黄泥镇、太和镇等7个乡镇,其他10个乡镇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不全面,没有发现“雁过拔毛”问题线索。在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线索较多的19个成员单位有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等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等单位自查时没有发现“雁过拔毛”问题线索。

  2.查处成效不明显。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查办案件数量不多,问题线索整改不快,追缴、清退资金少,问题线索督办不及时、不到位、超期办理的现象存在。截止11月7日止,马田镇、高亭司镇、便江镇已立案查处的“雁过拔毛”案件数较多,悦来镇、洋塘乡、湘阴渡街道筹备办、塘门口街道筹备办、太和镇、大布江乡、龙形市乡、七甲乡等乡镇还没有立案查处“雁过拔毛”案件。除便江镇以外,大部分乡镇对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核查处理较慢。除县教育局对2件交办的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县公安局立案查处了1件“雁过拔毛”问题外,其他县直单位没有立案查处 “雁过拔毛”案件。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房产局、县民政局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整改落实较快。

  3.资料报送不规范。有的乡镇和县直单位 “雁过拔毛”专项整治工作底数不清,数据上报不严谨、不准确、不及时。在“雁过拔毛”月报资料方面乡镇只有便江镇每月及时报送,县直单位中也只有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局、县移民局等6个单位能及时报送。县水利局、油麻镇、马田镇、樟树镇、大布江乡、七甲乡等乡镇和单位存在迟报、未报、资料不全等现象。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传导压力、严明纪律、落实责任,推动“两项”专项整治工作整治纵向延伸。

  一要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压紧压实县级分管领导责任,督促检查联系或分管的乡镇、县直单位开展“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要压紧压实各乡镇和成员单位责任,及时召开乡镇和“两项”专项整治成员单位调度会议,通报当前工作开展情况,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将“两项”整治工作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

  二要紧扣整治重点。要紧紧围绕“纠‘四风’、治陋习”的“七大陋习”和“雁过拔毛”的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案件查办。将11月份作为案件查办突击月,要求全县各乡镇立案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案件1-2件以上,“雁过拔毛”成员单位向县专项整治办提供2-3条可立案或问责的线索。

  三要加大整改力度。当前我县“两项”专项整治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集中在临设机构或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等问题的清理;扶贫开发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违规公款吃喝方面等问题的查处。接下来,各单位、各乡镇要认真查摆问题,切实加大整改力度,明确整改责任,罗列整改清单,完善整改制度,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四要强化追责问责。要把握时间节点,每月底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两项”整治情况进行通报,对重点乡镇由县纪委挂牌重点督办。对“两项”整治工作开展效果不好的乡镇和单位,由县纪委书记对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县纪委副书记对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两项”整治工作查处数据为零的乡镇和上报可立案或问责的线索为零的县直单位,由县专项整治办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存在问题的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倒查,严厉追究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五要推动建章立制。对“两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县委和市专项整治办报告。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及时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以促“两项”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需要提请研究通过的事项。

  永兴县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因人员调整,需重新明确下文,特此提请研究通过。

  雁过拔毛和纠四风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和省农委的部署,我们认真抓实市农委系统及农村基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农委系统共发现案件线索378起,受理165起,转送38起,交办20起,直接办理7起,立案173起,处理75人,党纪政纪处分73人,移送司法21人,追缴违纪违规金额206.39万元。现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心组织,把专项整治工作层层推进到基层农村

  一是加强领导,促进专项整治工作打开局面。市农委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两名委班子成员和农机、畜牧、农经局(站)长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抽调5名业务骨干专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和指导,安排了专门办公场所和专项经费。先后制定下发了方案、组织参加省市县乡农委系统四级视频会议,8次召开专门会议分析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完善细化措施,明确了市、县市区农委(局)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将专项整治工作压力逐级传导到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身上。市农委专项整治办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掌握工作动态,加强信息综合,搞好协调服务,建立了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线索督办、情况通报等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的部门和单位,列为重点,盯紧看牢,加大现场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为有效推进整治工作,先后于6月28日、8月23日、11月8日三次召开了县市区农业局长、纪检组长参加的专治工作推进会,通过层层发动,整体推动,全面调度,摸清情况,发现问题,交流经验,强力推进了全市农委系统和农村基层“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层层传压,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基层农村延伸。“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农委系统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研究部署,制定贯彻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逐项抓好落实,把压力传导到系统内各个部门单位和乡、村,责任压到基层,督促基层党组织发挥关键作用,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真正把担子担起来,落小落细落实。平江县由县专治办牵头,相继召开了乡镇纪委书记和农口相关单位纪检组长参加的“贯彻落实省农委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做好‘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清理核查工作会议”等5次专题会议,反复强调县乡村必须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级级落实责任,党组织一把手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是宣传发动,力促全市农委系统和农村基层整体推进。一方面着力抓好农委系统和农村基层廉政教育,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依规办事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准则》、《条例》以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配合组织、人事等部门将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教育融入农村基层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全过程。比如: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全市农村集中建房、美丽乡村建设支部书记培训班教学内容。另一方面,通过召开全市农委系统专题视频会议、座谈会、调度会,印发相关资料,充分利用市农业信息网、“阳光三农网”等媒体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市农委专治办5月5日在《岳阳农业信息网》《阳光三农网》上公开了举报电话和邮箱,在市农委机关和下属单位办公区张贴公告、设立举报箱,各县市区农业局、各乡镇都能按照要求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活动开展以来,通过信访举报,全市共收到案件线索53起,立案7起。

  (二)突出重点,认真做好清理自查阶段工作

  一是全面摸底的基础上认真自查自纠。按照省农委要求,市农委紧紧围绕“雁过拔毛”式腐败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委党组统筹协调、部门负责、分类分级清理的原则,市县乡村四级开展本系统内项目资金大清理、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大清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做到农委系统和农村基层全覆盖,纵向到村到组,横向到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力促清理自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从4月份开始,对2013年以来市农委涉农项目进行全面摸底, 6月初,按照“个个项目有交代,笔笔资金有去向”的要求,将2013年以来涉农项目资金摸底情况进行认真清查,各县市区农业、农经部门,按照要求对涉农资金项目进行了全面摸底,先后自查自纠涉农项目资金16.2亿元,其中2013年3.6亿元,2014年3.7亿元,20xx年8.9亿元。华容县农业局强化了三项措施(整治责任、自查纪律、督促检查)。坚持“从头到尾,一个不漏”的原则,从资金拨付情况、资金额度、使用情况、账务情况、档案资料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并逐项逐笔例出明细,做到了资金来源清楚,去向明晰。君山区农业局以群众反映比较多的涉农惠农资金为重点,开展了重点核查。在核查中发现个别渔业企业存在渔业油补资金现金发放现象,基层组织存在对惠农资金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的现象。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目前已办结处理10人,追回违规资金37.42万元,正在调查的有10起。全市农经系统,全面完成了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共清查项目860个,涉及金额6.8亿元。汨罗市经管局清查了2013年至20xx年6大类涉农资金涉及金额3.9亿多元,共发现问题30多个,涉及查处的违规资金700多万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件4人,纪委立案4件,查处7人,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清查和整改当中。

  二是认真开展督查。市农委专项整治办组织开展了三次督查活动。6月初,由六名委领导带队,组成6个督查组对全市12个县市区进行督查。通过座谈了解、个别走访、查看工作台账和会议记录、抽查涉农项目等方式,对农业、畜牧、农机系统两个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成立、人员配备、经费保障、清理自查、工作督查、问题核查等方面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抽查了县市区涉农项目使用情况。通过督查,对领导不重视、工作措施不得力、报告问题线索为零的单位进行了严肃批评和专门督导,印发1期督查通报。7月底,市农委专治办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区“三资”管理、村级财务审计、惠农减负工作进行了专门督查。国庆节前,由市农委专治办组织对县市区涉农资金项目开展了全面抽查。9月27日至10月20日,由市农委专项整治办组织对全市农委系统和农村基层今年以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第二次督查,对2013年以来涉农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村级财务清理和审计、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市通报,下发整改督办函两份。与此同时,市畜牧水产局对全市畜牧水产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1次督查,并编发了1期通报。市农机局先后对全市农机补贴的管理情况及系统内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3次督查。

  三是构建长效机制。上半年,市农委全面厘清、完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三公”经费开支、接待管理和出国(境)事项等有关人、财、物管理制度。配合协助财政等有关部门,完善惠农补贴信息公开备案制和惠农补贴发放“一卡通”制,强化惠农政策检查通报和重点监控,对惠农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县市区实行重点监控。

  (三)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利用“阳光三农网”和农委系统网站等媒体,印发《惠民政策宣传手册》、农民负担监督卡等方式,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在惠民利民、深化作风建设方面出台的政策规定。尤其是对各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惠及的不同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宣讲,努力使农民群众及时知晓政策的基本内容、补贴的种类和额度、受理的部门、申请的条件和程序等。与此同时,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就及时查处,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将违纪违法人员绳之于纪、绳之于法。 二是强化执纪问责。在整治工作期间,市农委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案源,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线索具体的案件全力展开调查处理,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零容忍”处置到位。9月23日,市农委专治领导小组通报了12起贪污侵占各类强农惠民资金和集体资金的“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例,通过案例通报,彰显执纪问责的刚性。

  三是进行集中督办。全市农委系统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督办协调,及时排查交办一批典型问题线索,按照线索涉及的领域,进行汇总分类、分析筛选,及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级纪检部门。通过对重点村进行村级财务审计核查,发现案件线索81起,其中乡科级4名,科以下3名,村干部74名,受理20起,移送4起,立案17起,处理11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的9人,移送司法1人,追缴违规金额26.64万元。平江县对全县所有村进行了“三资”清理和财务清查,共涉及清查项目431个,查出违纪项目12个、违纪违规的村21个,通过初核,立案4起,涉案资金49.6万元,查出违纪人员23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有的单位“一把手”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仅仅停留在会议部署上,有的专项整治办照抄上级方案,没有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加以细化;有的单位片面认为“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有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对问题视而不见,出现了“零问题”。有的单位领导不能正视挪用涉农项目资金等问题,出现了问题不认真整改,存在想方设法回避的现象。二是责任落实有待加强。全市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单位还没有找准专项整治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工作力度不够,措施不硬;有的地方和单位力量薄弱,农业、畜牧、农机、农经以及乡镇相关力量还没有有机整合,没有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有的单位存在等待观望思想,群众发动不够深入,问题线索发现不多,案件查处力度还不大,成果还不明显。

  三、后段工作措施

  (一)突出整治重点。后期的整治重点将放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村级审计中发现的农村“三资”管理混乱问题;二是惠农补贴发放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三是涉农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二)狠抓问题整改。要对清理自查阶段和各级督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形成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单位出现的问题要下达整改函,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对个人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核实清楚,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到位。

  (三)强化制度建设。 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结合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建立涉农项目管理长效机制,抓好制度实施工作,搞好实施运行后的意见征集,及时对制度进行修订和规范。

  四、工作建议

  一是项目审批部门要加大对项目的审查力度。建议省级有关部门尽量减少“带帽项目”,加大项目的公示力度,项目审批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对项目实行跟踪监督。

  二是落实和完善项目报备机制。涉农项目下达后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应及时将项目基本情况向本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备,使其及时了解项目动态,便于跟踪管理。

  三是抓实村级村务公开。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我们发现,村务公开做的好点村,问题就少,而发现问题多的村,最大的特点就是缺乏公开机制,群众不知情矛盾多。要通过专项整治活动,促进村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

  2017年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根据局党委统一部署和安排,从今年5月份开始,我场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深入宣传发动,认真自清自查,切实完善规范。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场高度重视,召开场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和工区主任会进行专门动员和部署,围绕专项整治任务,将任务和责任进行分解,明确职责,明确要求。重点查处和纠正在林业项目申报、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中是否存在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截留私分的问题,以及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违反中央八项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等几个方面。成立了由场长周桂廷、书记李春辉任组长,纪检监察员阳钢武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活动日常工作,组织抓好活动的实施与检查。同时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及时接受人民群众的举报和监督,形成党支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协调配合,全场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

  二、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自查自纠

  在这项活动中,我场坚持问题导向,从5月组织场机关开展涉林项目资金大清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做到决不漏过、决不放过。一是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二是开通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接受当事人投诉举报。三是场里统一组织,由办公室、计财股、营林股组成的工作组,对2013年1月以来林业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杜绝违规使用、扣留、挪用等情况。经自查自纠,我场未发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行为。

  三、严格监督管理,确保整治效果

  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对每个问题制定专门方案,不分时间界限,实行专项整治,做到责任到人、到股室,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同时我们成立督查考核小组,按方案安排和要求,严格进行督查,根据督查情况和群众评价等综合量化计分,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章立制,确保专项整治长效化、制度化。

  今后,我场将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防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从集中整治向用制度规范转变,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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