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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喜欢陈奕迅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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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喜欢陈奕迅的文章

  有一个歌手,他不够帅,不够酷,身材有点胖,头发有点卷,老是乱糟糟一团堆在头上。他就是陈奕迅。喜欢陈奕迅的人不在少数,喜欢他的原因也各有各的不同。下面就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写喜欢陈奕迅的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写喜欢陈奕迅的文章一:有种好男人叫 陈奕迅

  【你不会相信,嫁给我、明天你有多幸福。】

  有一种朋友,他不够帅,不够酷,身材有点胖,头发有点卷,老是乱糟糟一团堆在头上。

  他插科打诨从来不正经说话,可是安静下来的那一秒,你突然发现,他心里什么都懂。他只是不说。

  KTV里总是有他,所有热门歌曲他都会唱,别人唱的时候他跟着哼哼,常常情不自禁就拿过麦克喧宾夺主了。

  到他的曲目,总是一边唱一边扭得很猥琐也很可爱。

  某一秒钟他沉浸进去了,歌声中闪现着沧桑和深邃触碰到你的灵魂,你会发现,专注的男人让人迷恋。

  可是下一秒他又做个鬼脸,挤眉弄眼,继续搞怪。乱改词,瞎变调,把高音唱破。

  其实你知道他的实力,只是他不想活得那么正式,在朋友面前玩专业玩深沉似乎有点不好意思…

  他是那么放松的存在,总是笑嘻嘻色迷迷,把你当哥们儿,分享所有趣事和糗事,聊美女,聊数码,聊F1。

  他大声说笑,旁若无人,在公众场合你会觉得有点小丢人想要制止他,最后却忍不住跟他一起笑得很疯癫。

  他是那么温暖的依赖,难过的时候,他手足无措,不懂安慰,也不敢问出什么事了,只是拍拍胸口“你想听什么,我唱给你听。”

  然后就真的专心唱歌了,小学生声乐考试一样认真的咬字换气,一首一首直到嗓子沙哑。

  你会安心地把头靠在他肩上流泪,听着他唱《兄妹》,喝醉了他背你到楼下。

  他不是没心没肺,他只是佯装没心没肺,妥帖的让你忽略他的存在。

  他是累了靠在腰上的枕头,伤心时吸干眼泪的一盒纸巾,生气了乱捶乱拧的布娃娃…

  他是你随手揪过来的任何东西,他唯独不是他自己。

  他是客厅里年深日久的那张沙发,只要窝在上面,就知道自己回家了。

  他永远在你一伸手就够得到的地方,却一直被视而不见。

  等你搬了新家,买了新家具,才发现自己灵魂的一部分早就陷落在那张旧沙发里了。

  见面的时候偶尔会抱一下,熟悉的温柔触感,有时忍不住想抱得紧一些,再久一些,却还是点水般弹开。

  而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个想要停留在你额头的吻,一生一世都沉默地含在他嘴角。

  有时候你会想,累了,就嫁给他了好不好?

  看着他熟悉又陌生的侧脸,仿佛从来没有真正看清过他的样貌,那一刹那,不是没有一点点动心。

  终于他抬起眉眼,冲你傻笑得很憨实,于是你也笑了,笑自己发傻了。

  可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你忽略掉他傻笑之前那一秒深情的凝望,可能就忽略掉了一辈子的幸福。

  可是也许错过,就是一种幸福。

  他在你的生命里永远是陈奕迅,而不是任何一个经历过的,早已经面目模糊或可憎的庸常男人。

  有时候过分体贴和纵容其实就是不给机会,他用他的方式拒绝着种种可能性,保护着你们,保护着你。

  看上去可以随意蹂躏,搓圆捏瘪的一团肉肉,浮游人世的道行有多深。

  他为你做的,你永远不会知道。你永远不会知道,在其他女人面前,他也许就是神。

  这一辈子,你总会有一个,或者两三个朋友,叫做陈奕迅。

  当爱情过期作废的这个世纪,他的声音陪你终老。

  你不叫他Eason,陈胖子,陈小胖,奕迅,哥,老大。

  你永远嘟着嘴叫他,陈、奕、迅,三个字,连名带姓,像幼儿园小朋友一样的亲。

  有一种歌者叫做陈奕迅

  香港乐坛的黄金一代过去了。那些叫做天王天后,歌神教父的传奇巨星都上了封神榜。靠翻唱他们出身的陈奕迅坐实了K歌之王这个诨名,当他走到了不逊色于前辈的高度,这个山寨的荣耀反而彰显了一种平民王者的低调。

  陈奕迅的歌声总是那么亲切,平实,不华丽不做作。声线细腻沉稳,音色温润饱满,共鸣浑厚,咬字清晰,有一种老派的诚恳。声音,气息,技巧的运用都是为了诠释歌曲蕴含的感情,从来是够用就好,绝不刻意炫耀。最难得是不着痕迹,所谓无招胜有招。

  有些歌者声线非常独特或是高音空灵,真假声转换完美,技巧非常炫,听得花哨处,会有技惊四座的效果,喝彩声四起,掌声雷动,而歌手会更加卖力地飙高音,颤声,转音,变调来取悦观众。而陈奕迅总是端端正正,老老实实唱歌的样子,一旦开腔,听者会沉入安静,直到一曲终了,泪流满面而不自知。

  很多人听了陈奕迅的歌,觉得好听,简单,不难唱,仿佛自己喊喊也能成,可真的唱起来,才惊叹,这样的难度是如何被他消解得悄无声息?

  音乐比赛总有人唱他的歌,音色更动听的有之,气息更圆融的有之,技巧更让人头晕目眩的有之,可是没有人,唱得那么撼动人心。

  几乎每个人都听过他的歌,都觉得,恩,歌不错,人,印象不深。他不是那些个人风格浓重的歌手,唱什么歌都有强烈的标签在上面。

  陈奕迅把自己脱出来,放进每一首歌里,讲好音乐里每一个故事,他的声音,真水无香,永远是不着痕迹。

  用心血和感情歌唱,他就是这样一个灵魂歌者,无论做人做事,都举重若轻。

  “我唱得不够动人你别皱眉,我愿意和你约定至死,谁人又相信一世一生这肤浅对白,来吧送给你叫几百万人流泪过的歌”

  “我竟然会爱上那种感觉安静的很绝对”

  “为怕寂寞我们做了很多,最没空寂寞,想有人爱我就有人爱我,我恨我不知道想要什么”

  “谁都只得那双手靠拥抱亦难任你拥有要拥有必先懂失去怎接受”

  “东京之旅一早比一世遥远”

  “送你破黑胶廉价发出歌声依稀送你破灯泡便宜地照亮你天地

  仍然能送你儿时玩具老地方抱着一起安睡”

  “一个人失眠,全世界失眠。如何想你想到六点?如何爱你爱到终点?”

  “不如这样,我们一直拥抱到天亮,证明感情总是善良,残忍的是人会成长。”

  “升职那刻,新婚那朝,成为父母的一秒,要拍照的事,可不少。”

  “愿意用一只黑色的铅笔,画一出沉默舞台剧。灯光再亮,也抱住你。愿意在角落唱沙哑的歌,再大声,也都是给你。请用心听,不要说话。”

  看着听着这样一个邻家男孩豁出命去唱歌,用他的专注和真诚撬开我们封闭已久的灵魂,在音乐如潮中拥抱着震颤。

  听过与我常在才知道什么叫做不能分开

  夕阳无限好明年今日防不胜防

  我想说

  人来人往心的距离从何说起

  我说

  不如这样不要说话

  写喜欢陈奕迅的文章二:喜欢陈奕迅

  有人说“:陈奕迅的歌,又不算是怎么好听,除了《十年》以外,都是很平常的啊,你怎么就那么钟情于他,为什么,为什么,真受不了你,妖怪!”我不置可否:“芹菜,你不是怕芹菜的那股味儿吗?”“对啊,不过我那口子倒是很喜欢,总是一大把一大把地买回家的。”我微笑“:陈仔的歌啊,就是一棵棵芹菜啊!”友人嗤之以鼻“:靠!就你想得出这么新鲜的比喻。”

  是啊,陈奕迅的那一首首歌曲,又何尝不是一片片绿油油的芹菜呢?而我就偏偏和一些人一样,喜欢芹菜那微薰的味道。《兄妹》、《伤心证明书》、《你的背包》、《K歌之王》,一首首苦情情歌,一个个音符,荡在略显哀伤的旋律中,流淌着,跳跃着,把你引向一个崭新的音乐王国,令你如痴如醉,最后你忘了痛,鼓起勇气很认真地去对待生活。

  我是听着他的歌曲,走过这两三年的。陈奕迅,这位香港本土新生代唱将型歌手凭借自己的功力和执着,在圈内红红火火着。乐坛前辈谭咏麟、齐豫更是对他肯定有加,最近他又拿下第八届华语音乐榜中榜“卓越歌艺奖”。就像人们说的,拿奖并不代表什么,但至少诠释了陈仔的努力是没有白费的、是成功的。的确,他用歌声说话,试图用音乐阐述点什么,而“一切尽在歌声中。”透过他的倾情歌唱,我们摸到了在疲惫中跳动的血脉,看到了忧郁点缀而成的失恋之痛,听到了歇斯底里的自我解放。闭上眼,我想到的是,他在红馆举办场演唱会时,倾情演唱的情景。这是一个灵魂在演绎路上行走并且摸索、摸索、摸索着……

  在生活中,陈仔又是那么乐观、幽默、阳光、充满朝气、富于搞笑。不仅给容祖儿起别名叫“大牙肉”,还称蔡卓妍为“包超人”,搞笑得一塌胡涂。不过容祖儿、蔡卓妍和陈奕迅都是好友,虽常常一碰面就斗嘴,但纯粹开玩笑,无损大家的友谊。谈到爱情,他与交往五年的女友徐濠潆感情依然不变。陈仔曾大方地公开表示:“我们两个人个性完全相反,她满瘦、我满胖;我爱热闹、她爱安静,所以我们才会相互吸引。”这些都是我们所愿意看到的明星形象、明星风采。真心希望陈仔能一路走好,给我们永恒的美的印象。

  我是喜欢吃芹菜的那一类,而像我一样爱吃芹菜者一定大有人在,大家都一路追随着陈仔的歌声,一路祝福着他!

  写喜欢陈奕迅的文章三:至少还有陈奕迅

  有一个歌手,他不够帅,不够酷,身材有点胖,头发有点卷,老是乱糟糟一团堆在头上。在如今遍地是美女帅哥的乐坛,他的确是不够出众,但当你静下心来仔细听他的歌你就会发现他身上散发出的魅力,一个始终用心血与情感歌唱,一个灵魂的歌者,他就是陈奕迅。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喜欢上听陈奕迅的歌。时常在一个人的深夜,带上耳机,听着他歌里的喜怒哀乐,伤感离愁,感到满怀的感动。也时常在昏黄的街灯下,边走边哼着他的歌,不是唱给不知身在何方的人听,只是沉浸其中,不知不觉。

  最初听到的他的歌是那首《你的背包》。说实话,那时我还小,不够成熟,迷恋的只是流行音乐,像陈奕迅这样一个用感情在唱歌的歌手并不能够打动我,并且我也体会不出歌中所唱出的那种对于朋友抑或恋人得愧疚之情。“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现在终于明白了,不是不还,只是拿走的爱该怎么去还。

  真正喜欢上陈奕迅的歌是从《十年》开始的。那时他已是家喻户晓的著名歌手,而我也从懵懂无知只知追逐流行时尚的少年蜕变成为生活为梦想而努力奔波最终沦陷却始终挣扎的青年,当看淡了繁华如梦,也就懂得了什么是孤独。可惜没有人喜欢孤独,而爱情却也不是治愈孤独的良药,爱情只是摆脱孤独追求心灵完善的许多方法中的一种。“如果对于明天没有要求,牵牵手就像旅游”,这是陈奕迅在《十年》里对于爱情的期待,可惜我们始终对未来有着太多的祈求,再执着的爱也经不住岁月的沉淀,“情人最终难免沦为朋友”。

  喜欢慢歌,喜欢他的《好久不见》与《不如不见》。同样的旋律,国语与粤语两个不同的版本,经他的深情演唱,却唱出决然不同的意境。“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暄和你坐着聊聊天”,这是我们都有过的经历,对于已经分开的恋人却依旧思恋,于是会时常在曾经走过的地方幻想着她会不会突然的出现,然后走上前去挥手寒暄。可即便真的见面又能怎样,“像我在往日还未抽烟,不知你怎么变迁”,岁月在无情的变迁,曾经的恋人再相见却不知该如何去聊天,只能说一句好久不见。

  对于音乐我是一个比较无知的人,一首歌的好坏我的衡量标准就是能否感到到我,而一首能够真正打动人得歌曲除了歌手深情的演唱之外还需有用情感填出的词。陈奕迅是一个始终用情感在唱歌的歌手,而在他的背后也有着林夕和黄伟文这样的优秀词人。因此,会有人这样说,在这样一个年代,至少还有陈奕迅。喜欢陈奕迅的歌声,喜欢林夕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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