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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感悟文章:无端弄笔是何人

时间: 晓晴1082 分享

  一个写作者,如果现在还能坚持用纸笔写作,那无异于现代社会的异端。事实上,在我所接触的作家中,1960年代以前出生的还在手工作业的已经寥寥无几。朱天文和朱天心姐妹算一对,她们写东西还是用规整的方格纸,一笔一划、一丝不苟地由上到下、由右及左,如现代的勒石刻字。七八年前我在上海时,出版朱天心的《击壤歌》,央她在篇首加一篇自序,她在竖格稿子上写完之后传真给我,我再在电脑里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后来又看到朱天文《淡江记》的序言,序言也是一篇手稿,写在一样的稿纸上,正体书写,笔画繁多,却又一笔一笔疏密有致。我一时感慨,难得今日还有这样爬格子的作家。

  作为我自己,早已是告别了纸笔作战的,不是不能,是做过——至少潜意识里做过一番成本核算,觉得不值得。我估计绝大部分写作者也都做过这番换算,所以我们看到的很多书,都不是“写”出来的,而是“敲”出来的。“写”和“敲”其实大有不同,文字怎么流淌出来会带有不一样的韵律和节奏,写出来的东西像静水流深,虽然不声不响,但是却不断不隔、不滞不溺,而敲出来的东西像山洪和雪崩,看似山雨欲来,其实是雷声大雨点小,姿态远远大于内容,是为赋新词,是强说愁肠。

  是的,我说在是工具,制造文字和文学的工具。古来笔墨纸砚,到了今天换成的是电脑、鼠标和键盘,大不同。先说毛笔。用毛笔写成的,诗多、词多、赋多、帖多、便笺多,文章相对少。如果钢笔发明得早,王羲之写兰亭序可能就不是324个字,而是几千字的宏文;如果电脑发明得早,王羲之写的可能不是千字宏文,而是一本几十万字的书;当然很有可能出现的另一种情况是,有了电脑,根本就诞生不了王羲之。

  毛笔写出来的东西,干净,精炼,言简,意远,几乎没有废话,几个字里就包含着多重意思,海量信息。用什么写字,我估计对人的思维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用毛笔写字的人,相对条块分明,杀伐决断,如果比作一根萝卜的话,心不是空的、糠的,实实在在,密密麻麻,掂手里有质感。毛笔写的东西,适合品,要细品慢嚼,对联、中堂、闲章、鼎文、尺牍,都是毛笔写的。我们常常说人如其字、字如其人、见字如晤面,就是说在字背后站着一个或堂堂正正或鸡鸣狗盗的人。

  次说钢笔。私以为,钢笔最适合写随笔和杂记。文章不要长,可以有闲话和水分,可以泥沙与巨石齐下,然而风神俱在,血肉可以不结实紧致,然而骨头还是硬的,像早年的木心,像早年的阿城,像更早年的鲁迅。桃花明月、田园风物是毛笔时代的底色,钢笔则是属于工业时代和早期都市文明的书写,古人能静、能慢、能隐、能藏,现代人是喧哗、骚动和不安的,骚动是一种时代的情绪,落到个人身上多少都有一点,只是浓淡的比例不同。这骚动,正衬了钢笔的笔尖流出来。

  可能真是这样,一种工具对应一种文体和一个文学世代。当然,除了适合写随笔杂记,钢笔也是适合写小说的,写西方的那种小说。也许有人抬杠,说也有大把用毛笔写章回体小说的,施耐庵、罗贯中、兰陵笑笑生、曹雪芹、吴敬梓等,一样都写出了皇皇巨著、四大经典。但我始终以为,如果以西方的小说作为小说的正统,那么中国人不适合也写不出精彩的长篇小说——当然这又不全是笔的问题了。叉开说,我们的小说其实是来自于诗、词、散文、杂记和话本、元曲,擅长言情言志,字本身能会意,要炼字,每个字就像一个中国人,单独成龙成凤,放在一起就打架、内讧、窝里斗,这样的文字能写诗,能写文章,但是一写长就散,气势恢宏地走向分崩离析。

  西方的每个单词都是一块砖、一方石,都是自行车链条上的一环扣一环——链条也是西方的产物,可以勾肩搭背、摩肩接踵,适合协同作战,甘于奉献自我,牺牲个体而成就整体,特别有组合力度。所以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那么多字,不会彼此解构,而是结构在一起,后浪追着前浪,一浪高过一浪,最后给你一个回味无穷的、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的高潮。所以钢笔天生是用来写小说的,适合写西方的单词。

  说一句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的话, 如果以西方小说作为标准来考量,中国人,别说当代和现代,就是上溯一两千年,可能也没有人写得好小说。当然也不能这样比,也不必这样比。事实上,我们是没有小说的,中国人讲的小说的“小”和西方人说的长篇的“长”是水火不容的,所以后世弄出“长篇小说”这个名称,在形式上是长的,而价值指向上是小的。

  我们的小说写不好,原因当然有很多,很可能的一个原因是因为笔。是这样,我们没有过现代社会。农奴翻身进入新社会,只把毛笔换成了钢笔,但文学思维和价值品性还是毛笔式的。钢笔漂洋过海不远万里地来了,然而钢笔的世代还未建立,钢笔式的土壤、气候、习性、生活还不够,所以写不好小说是正常的。如果有写得好小说的地方,我想那地方一定是上海,不为其他,只因为现代得早、洋派得早,钢笔有墨水可吸。不过用钢笔写长篇小说是跑马圈地,弄不好要累死马。写出百万字《平凡的世界》的路遥就是累死的,一个人躲在屋子里写来写去,路遥不知马力,不懂手工作业不如机器大生产。

  再说电脑。其实比电脑早一步又比纸笔更进一步的,是打字机。《情迷六月花》里的亨利和琼都是用打字机写作的,金斯堡也是用打字机写诗的。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敲,字针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地打,好在打出来的是纸,而不是电脑屏幕,没有网络,也不会分心。就那么一个下午一个下午地打,任凭窗外寒来暑往,鸢尾花开了又落,落了又开。十九世纪欧美出了那么多小说家,我估计至少有一半是靠打字机写出来的吧。

  自从有了电脑,作家凭空多了几个数量级——如果能敲字出书的都可以称之为“作家”的话。沃霍尔早说过,每个人都有15分钟出名的机会。能识文断字,有情绪,有感慨,在现场,每个人都可以搞创作,可以搞很多创作,著作等身、著作超身。海量的信息,海量的垃圾。写并不难,何况有了电脑,不动手,只动动嘴也可以。从以前的倚马千言,到现在倚电脑万言,水分越来越大。毛笔换成钢笔还算是酒勾兑水,无非比例之别,而又换成电脑写,可能就都成了水,以水当酒了。电脑写作刚兴起的时候,还是冒出过一些才人的,安妮宝贝们就是,那时电脑还只是工具,涂涂改改,改改涂涂,省了墨水和纸张。现在是电脑成了目的,写来写去都是电脑,没了人脑。

  仓颉造字,惊天地泣鬼神,他如果想到今天的字和书是这么一行行敲出来,不知会作何感想。不过我不恋古,也不悲观,最然我最向往的还是“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的简言大意,但我也相信文学和文学工具的相辅相成、此消彼长。简单说,当文学性足时,文学工具就简陋粗糙;当文学工具发达先进时,文学性就相对会弱。阴和阳而已,器和道而已,等到哪一天电脑落后了,敲出来的字也许就成文学了。只是这电脑文学跟钢笔文学和毛笔文学相比,养分注定会差太远,有文学史的价值,却没有文学史的高度。后世一眼望去,烟雾缭绕,层峦叠嶂,山头高高低低。低的更低,高的更高。

【本文作者: 林东林(微信公众号: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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