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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巡视组组长的信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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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巡视组组长的信优秀范文

  人们在写信方面的需求也呈现出日渐走高的趋势。巡视组已经到了我们的面前了,你也是可以给他们写信的。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写给巡视组的信范文,供您参考!

  写给巡视组的信范文一

  尊敬的驻山西省高院巡视组康建成首长:

  您好!

  今天我王海亮接到巡视组的回信很高兴!甚是激动!这是我因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纠纷案,诉讼山西吕梁市两极法院长达近三年!八次庭审,一审三次判决,二审两次发回重申,最后经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薛少丽审理,故意违法篡改证据,强行将原告价值50多万的大型55吨牵引事故车辆低价变相违法判给被告,最终作出终审的枉法判决!……!无奈原告于2015年12月23日向山西省高院提起再审!现在案件已经高院、登记,审查,受理,编号分配案件到高院民事庭第四庭文劼法官承办!至今四个多月!4月7号终于打通法官电话要我送交补充材料(购车发票,保险合同等重复的证据)这是本案当事人第一次与办案法官见面!但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如此的傲慢无理!恶劣的态度让我疯狂气炸!“调案不调案是法院的事,调案经法院机要室时间会很长,让你复印一下这点材料你都不配合,算了……!”不到两分钟我下坏了!我强忍怒火!只想立刻离开!刚走到门口“我有事不在,你复印好的材料从下面门缝里塞进来”我极度的无奈!只能受命去赶快复印材料,当我复印好材料急速送到,门已紧闭!只能从命弯腰90度将材料塞进门缝!此刻我的血压急剧上升!心在剧烈的疼痛!脑袋在膨胀一时天旋地转!不知怎么从六楼一下转到地下一层找不到高院大门!迷糊中自言自语:这是什么地方?突然听到有人问你在找谁?我急回头看到有人已到我面前, 你找谁?问我?对!唉!我找不到高院大门了!他微笑的对我说:你走过了,返回上一层向左拐,谢后人家我才走出了高院大门!此时 我极度的愤怒和绝望!站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台阶上闭目沉思!尽可能的要自己愤怒的情绪平静下来……!

  温暖的阳光淋浴着我极度委屈,愤慨的身躯!

  渐渐的融化了我内心的暴怒!理智,让我进入深刻的思考,一个甚是普通而简单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纠纷案件,为什么?山西省三级法院,经十四位法官审理,均对本案持有故意压案拖延,故意袒护被告,甚至故意作出违法行为!在本案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是黑势力, 行政干预,还是金钱的诱惑?难道中国的法律真的就像二级法院法官薛少丽讲的:“法律是书本里的东西”吗?法律真的是一张空文吗?不!我绝不相信!不行!我的找院长讨个说法!但我又想错了!回头看看高耸而威严的高级人民法院,门口站立着让人感到胆寒的法警!哪能让你随便进入?那就打电话!结果

  再次让我陷入绝望!我到高院立案大厅,信访大厅询问院长分管院长办公室电话,竟然没有一个高院工作人员敢告诉我

  ! 不用说院长手机,就高院办公电话都不敢告诉!让我百思不解!……!正在愁楚之时遇到诸多前来高院申诉,信访当事人告诉我巡视组进驻高院,你试试找找巡视组。此刻我激动的内心无法用语言表诉!急忙到巡视组下榻宾馆了解情况,当看到巡视组的公布内容后,我却犹豫不定!因为我要反映的情况暂不属于巡视组受理范围!但是!为了一个普通而简单的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案,整整三年!经两极法院十三位法官,八次庭审,一审三次违法判决,二审两次发回重申,最终二审作出枉法的终审判决!就依法向高院提起再审也已经四个多月!如还不能依法公平,公正,正义作出判决?对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为了家庭,为了生活,为了子女的未来!他一生能有几个三年耗费在极度折磨人的诉讼之中!中国的法律如何能让全国老百姓得以信服?依法治国如何能实现?中国梦如何能实现?何况还有成千上万的二十年的,十八年的,十五年的八年的诸多冤假错案仍在积压?得不到法律的公平,公正,正义的给予判决?……!!!。

  再次激发起我对司法的腐败!司法不公的愤慨!此刻我已无法控制我激怒的情绪!终于拿出手机拨通了巡视组的电话!仅拨两次就收到让我回复短信!我立即返回旅馆整理好材料,却不知如何下笔!

  一次突发的交通事故 ,虽真诚感谢苍天的护佑,从死亡线上救回了我一条命!但在整整三年的诉讼中,饱尝了一个常人无法承受的心灵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折磨!过分的激动和悲愤!含泪一气写完了给巡视组的信。

  天都亮了,激动的情绪也已平静,刚想躺下休息一会,肚子却开始难受疼痛,才知道十六小时没进食,起身拿着材料先吃饭,饭后上班时间也到点了,赶忙找到复印处打印好材料和信件装好档案送到巡视组设置的信访举报联络箱中!。

  尊敬的巡视组康建成首长!

  我王海亮忠心的感谢您!感谢您带领的巡视组所有成员!

  说真心话!我真的没想到也没敢想!二十天,只二十天我就收到巡视组的回信!你们能在肩负着巨大工作重任之下,百忙中关照一个普通百姓的诉求!甚是感动!你们的回信不仅给了我安慰!更让我看到了希望!谢谢你们!

  在此我王海亮真诚的给首长

  和 全体进驻山西省高院巡视组领导再三叩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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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写给巡视组的信范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

  感谢省巡视组能来到宁都县巡视工作,我们是来自宁都县青塘镇的养猪户代表,由于长期遭受以何坤荣为首的黑社会势力的恐吓、威胁等困难,现在就目前所遇到的情况向巡视组做以下陈述:

  一、事情经过回顾

  2015年4月17日(农历2月29日)正是青塘街日,由于何坤荣联合兽医站镇压全镇养猪户不能私自屠宰生猪,全镇屠夫到宁都县屠宰场批发猪肉到青塘市场卖,导致镇上养猪户的生猪积压,无法屠宰,养猪户何年秀于当天早上九点左右在街上碰到镇长谢睿,反应养猪协会和屠宰场的一些问题,何坤荣碰到这情况,当着镇长的面连续两次推何年秀在地上,导致多处受伤,并嚣张的说:“你是养猪协会成员也无权干涉公章和账目,没有你说话的份“。还叫毫发无伤的老人去住院,说是其儿子打伤,以此想讹诈何年秀的医药费。半个小时后何坤荣召集一批无业青年,手持钢管、刀具围攻何年秀儿子,经派出所驱散才没有发生血案,丧心病狂的他更是放出狠话说24小时内杀光何年秀全家,铲平她家。使得何年秀全家人心惶惶,当晚更是拖家带口搬至亲戚家避难。

  二、青塘镇养猪协会的成立

  青塘镇养猪协会于2009年3月在何坤荣(青塘镇南堡村干部)饲料店挂牌成立,协会采取养猪户缴费加入,由何坤荣任协会理事长,成员为各加入养猪户,以何坤荣为首,联合青塘镇兽医站和政府各领导,打着为养猪户服务,为养猪户谋福利的口号,私自刻印公章,开设私人账户和密码,虚报全镇母猪和死猪数量,骗取国家巨额生猪补贴,隐瞒各项财务账目,私自贪污所有补贴,政府下拨的各种疫苗,私藏自家冰箱,直至疫苗过期为止还是以每瓶五元、十元的价格卖给养猪户,全镇每年因为过期疫苗,死了好多猪,给养猪户带来巨大的损失,国家巨额的补贴使何坤荣的贪污之心越来越大,欺压养猪户和屠夫的势力越来越强,由于全镇养猪户法律知识的淡薄,使得何坤荣无视法律的存在,心存侥幸,逃脱法律的制裁。

  三、青塘屠宰场的成立

  2013年8月,以青塘养猪协会、青塘兽医站、政府的名义成立青塘屠宰场,屠宰场选址在青塘镇谢村下山坝路口,该地段属于国家耕地良田,依山傍水,交通便利,经何坤荣出面,找到该良田所属生产小组队长,谢村村委会,暗中协商给予好处费,让生产队长做良田所有人的思想工作,以每亩一定的价格给予一次性买断,村民抵制不住巨额金钱的诱惑,答应出让自己的良田,在还没开始做屠宰场之前,养猪户百般阻挠,还是没有阻止,但是何坤荣通过用金钱买通各方关系,如愿以偿,最终同村委会签订协议,良田出让成功。

  经过几个月的偷偷施工,简易的屠宰场场地建好,没有齐全的手续、也没有任何的污水处理设备,开始投入使用,产生的污水直接经过水沟排入河里,该河流最终流入赣江,给下游居民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给环境带来巨大的污染,黑屠宰场的成立,强逼全镇养猪户必须把生猪运输到黑屠宰场屠宰,不管死猪、病猪,统统宰杀流入百姓餐桌,给全镇百姓的健康带来巨大的危害,针对有反抗的养猪户,何坤荣召集本南堡村游手好闲青年,手持钢管,管制刀具,对反抗的养猪户实施暴力,政府和派出所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暗中助长黑恶势力的发展,养猪户只能自认倒霉,吃闭门羹,无法发泄内心的不满,希望巡视组对此认真重视。

  四、陈述人的心声

  感谢巡视组莅临宁都县巡视工作,你们的到来是给我们带来了希望的曙光,我们更希望所陈述的情况能够得到各领导的高度重视,深入调查以下内容:

  (1) 何坤荣作为养猪协会理事长私刻公章、私开账户和私设密码,销毁账单,全镇协会变成个人受益的协会,巡视组如何看待?

  (2) 屠宰场非法通过购买良田作为场所,无任何污水处理设备及措施直接排放到河流,非法获取养猪户和屠夫利益,扰乱市场秩序,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3) 何坤荣作为一名村副书记,知法犯法,以黑恶势力欺压养猪户,召集无业青年对养猪户实施暴力,威胁养猪户生命安全,政府到现在没有给出一个回应,是否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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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写给巡视组的信范文三

  尊敬的中央巡视组领导:

  您好:

  期盼你们来辽宁打虎灭蝇已经很久了。长期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省纪委、把信访局,当成一道屏风,将党群隔开、压案不办;将法院作为官员犯罪后的避风港,【涉法涉诉案件信访不受理,而在党政领导下的辽宁高法又拒绝受理当事人的依法申诉,造成受害人维权无路】任由党政干部长期胡作非为、欺压百姓;在这种极度反常的情况下,他们又不许当事人上访,把本该解决问题的精力放到驻京截访上,把饱含百姓辛酸的信访问题作为贪官再创收的第三产业,早在2002年辽宁省、市、县就有长期驻京的截访人员,2005年成立辽宁省委驻京办、辽宁高法驻京办,他们的任务就是堵截、愚弄、游戏蒙冤的访民:到省置职能机构去诉访根本就没有人用正眼看你,迫使我们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进京上访,又遭遇驻京办的堵截、愚弄、游戏已长达十多年,验证了时任三十家子镇党委书记、现任凌源市政协主席刘振赋的一句话:“你就告吧越往上越黑”。以上种种怪象在中国堪称史无前例只怪政,在国际堪称世界之最不要脸的行政行为。

  早在2004年,辽宁省委信访局的崇学时与朝阳市原副市长、专项治理办公室主任、信访办主任王永刚,凌源市副市长刘振赋,三十家子镇党委书记温成钟,白家油坊村会计刘宝才之间以扶贫为名,用拨给白家油坊村的五十万元“扶贫款”做经费,搞钱权交易,各方获得了不同利益:凌源市副市长刘振赋在任三十家子镇党委书记期间(1999年)的违法行政之实得到了朝阳市委市政府信访办、专项治理办公室用红头文件篡改国家司法机构为中介机构的包庇,也得到了辽宁省信访局崇学时等人的害人假证;上演了一场辽宁省四级党政官员联手蓄意制造冤案的丑剧。一时间,朗朗乾坤黑白颠倒;恢恢法网故意让人受冤。真正是:辽宁匪政祸国殃民,高叫法制中国,百姓维权无路。

  如今,中央新政让我们看到了光明;中央巡视组让我们有了希望。今天给你们呈递信访材料,希望能给你们打虎灭蝇提供线索,让我们的冤案早日昭雪。

  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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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写给巡视组的一封信范文四

  中央第五巡视组组长徐光春书记;你好

  我是家住河南省一位年近八十岁的老人,今为巡视组写信、主要是反映云南省高院及昆明市中院、办案违法使用证据、搞徇私枉法问题。

  具体事实:03年1月,一东北女宫运娟(03年是39岁)在郑州做期货生意,借用我15万元后携款逃跑到云南省昆明市住马敬恺家。我经过多年查徇、06年7月知道她在昆明市经商,由于我年岁大、便有我儿子陪同我到昆明,7月19日发现宫运娟一伙四人到一饭馆吃饭、我通过报警、110警车将其拉到昆明市盘龙区新迎路派出所。在派出所我提出让她立即还款,她对我说:她在昆明经营电脑生意,头一天刚买了十万元电脑配件、当时拿不出现金、提出要找当地学校的一位老领导为她担保、三个月内可将欠款一次还清。这时宫运娟打电话让马敬恺到派出所,马到派出所问明情况后、立即表态说:可以延期她三个月还款、我为她担保、到期她还不了你款、我替她还款、你们放心吧……。看到马敬恺是住当地学校的领导、我同意他当担保人。这时我们在派出所办公室借用派出所的信纸、钢笔,重新换写了借款条、马敬恺在宫运娟借款条的担保人处签字认可。事后马敬恺又将他的名片给派出所值班干警一张,顺手也给了我一张,从名片上我知道马敬恺原是云南省正厅级离休高官,司法系统的老领导。

  06年10月19日宫运娟借款到期后、分三次还我款2.5万元。余额推拖不还。08年9月23日我到昆明将债务人宫运娟、担保人马敬恺告上法庭。10月19日马敬恺接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下称一审法院)开庭传票后,马敬恺一是让宫运娟写了一封企图赖账的诬陷信、并把写信时间往前提了两个多月、写成08年8月9日。二是不让宫运娟出庭并让宫运娟离开他家。至今下落不明。09年1月盘龙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宫运娟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马敬恺将宫运娟写的诬陷信交上法庭。经过庭审、盘龙区法院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判一、被告人宫运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内偿还原告吴保山借款本金人民币125000元。二、被告马敬恺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告马敬恺在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人宫运娟追偿。案件受理弗2800元由被告宫运娟承担。详见昆明市盘龙区(2008)盘法民初字第1508号判决书。

  因马敬恺是云南省司法系统的一位正厅级离休高官,关系广、以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为由、诉至昆明中院。昆明中院为袒护高官马敬恺,竟不顾一审法院的公平、公正判决、而是把不出庭的被告当事人宫运娟的一封单方陈述信、做为依据、称‘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合谋骗取担保人钱财’。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判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又说‘而就宫运娟与被上诉人吴保山的借款来看、宫运娟认可该笔债务、故对一审判决第一项、本院予以维持’。昆明中院使用被告单方陈述信、违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六条有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的相关规定’详见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昆民二终字第675号民事判决书。

  由于昆明中院、践踏法律、违法使用证据、我于2010年3月29日向云南省高院提出申请再审申请书。云南省高院接到我的再审申请书后、一没有经过听证、二没有开庭,三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内提交书面答辩意见。云南省高院和昆明中院一样、使用被告当事人宫运娟的单方陈述信、做为依据、驳回我的再审申请。详见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云高民申字第267号民事裁定书。

  因云南省高院及昆明中院违法使用证据、搞徇私枉法判决、我于10年4月5日曾向时任云南省高院院长的徐前飞写信。02年1月26日又向云南省委秦光荣书记、仇和付书记写信、反映云南省高院及昆明中院判案违法使用证据、搞徇私枉法办案问题,均不见答复。我想主要原因是、马敬恺是云南省正厅级离休高官、司法系统的老领导,我不过是外省的普通老百姓。现在地方保护主义、官官相护、徇私枉法等、是近年来司法系统普遍存在的问题。

  为了揭露云南省高院及昆明中院判案违法使用证据、搞徇私枉法问题,我在网络《法律论坛》上已揭露100多次,目的是防止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徐光春书记:我强烈要求纠正云南省高院及昆明中院的徇私枉法判决书,惩罚两法院及办案法官。赔偿债权人经济损失。

  注:借款条,担保书、录音带、一、二审判决书及高院裁决书等云南省高院及昆明中院均有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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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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