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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领导信件范文满分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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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工作中有好的建议和想法的时候也是可以给领导写一封信的。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给领导信件范文,欢迎阅读!

  给领导信件范文一

  尊敬的复旦大学领导:

  你们好!

  很荣幸能以这样的方式向你们推荐我校优秀的学生—XXX同学。

  XXX同学,女,是一位令老师赞赏,家长欣慰的好孩子。她具备优秀的思维品格、超强的学习能力,成绩优异,每学年都被评为“学习标兵”;她意志坚强、底蕴深厚、有上进心,是我校党校“优秀学员”;她做事认真、成熟内敛、有很强的组织合作协调能力,高中三年,一直担任团支书,多次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曾作为我校团代表出席市团代会。

  尤其是她爱好广泛,涉猎广博,读文学、读历史、读哲学,增长了她的智慧;孔子、老子、柏拉图,深刻了她的思想;虽是理科学生,但对国学、诗词情有独钟,文学知识储备好,有近三十万字的摘抄与文学随笔。XXX同学因为博览,所以全面;因为厚积,所以有发。在初三时就有文字发表于市区知名纯文学刊物《清漳》,高中阶段,不断有文字在校刊《励志》县办刊物《清漳》及国家级报纸《教育周刊》上发表。

  她思想深刻,喜欢独立思考,对许多事情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在我校举办首届的中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上,其出色的创新能力赢得了大家的一致赞誉。

  我认为,一个优秀人才,首先应是心态阳光,热爱生活,对未来充满希望、信心和勇气,而XXX同学就是这样,她热爱生活,富有爱心同情心。曾为失学的同学竭尽全力,为遭遇不幸的同学无私捐助,多次组织并参与班级、学校的爱心活动。

  而且,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前提下,XXX同学的学业成绩也是优异的,在我校理科实验班,她的学习成绩始终名列前茅。我认为,XXX同学是一位有较大发展空间和较强发展潜质的优秀学子。我相信,有了全面的素质和扎实的功底,加上贵校的宽松环境,XXX同学必将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因此,我以校长的名义向贵校郑重推荐,希望贵校给她以机会,让她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我也衷心祝愿她能通过贵校的选拔,进入理想的大学学习。

  致礼

  敬礼

  XXX

  年月日

  给领导信件范文二

  各位尊敬的领导:

  我在贵院受理的冯会其不服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法院〔2014〕辛刑初字第00193号刑事判决上诉一案中,担任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的二审辩护人。本案贵院于2016年1月20日开庭,我参加了全部庭审过程。在庭审过程中,我充分尊重法庭和法官,尽量配合人民法院,完成开庭工作。但是,当庭个别审判人员的所作所为,严重侵害律师的辩护权利,甚至有损我作为律师的基本人格尊严,由于当庭抗议无效,特郑重向诸位领导反映。

  一、法庭记录与证人陈述严重不符,且指出后拒不改正

  在庭审中,证明被告人冯会其受贿的关键证人李强出庭作证,辩护人经审判长同意向李强发问:“请问你给冯会其的2100万元究竟是行贿款,还是拆迁补偿款?”李强回答:“当时给他这2100万就是拆冯会其的华明宾馆,拆完以后冯会其找我谈赔偿,这是最后双方商议的赔偿了这些”。但是,在我庭审结束后查看此部分笔录时,却发现书记员对该证人此段记录,与证人的陈述大相径庭,根本无法确认此款项的性质。由于此款项的性质决定了本案被告人的罪与非罪,因此我立即找主办法官邵彩然要求对此段笔录进行改正,以符合证人陈述原貌,但是遭到拒绝,说证人已经中途签字退庭,无法核对和改变。我当即提出反对。证人对自己部分的笔录有权修改,这是不假,但是这一环节是辩护人发问环节,是一个互动的模式。如果辩护人认为证人的回答说清了控辩双方争议的问题,则不再发问,反之则可能继续发问。现在由于法庭不忠实记录证人的发言,导致辩护人的发问毫无意义。那么对于这种改变后的笔录,辩护人作为发问人,也有权进行审核和改正,否则辩护人的发问还有什么意义?

  令人遗憾的是,部分审判人员的不当司庭,使辩护人的努力前功尽弃。

  《刑诉法》第二百零一条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最高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三十八条开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制作笔录;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分别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第二百三十九条法庭笔录应当在庭审后交由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

  法庭笔录中的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证言、意见部分,应当在庭审后分别交由有关人员阅读或者向其宣读。

  前两款所列人员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拒绝签名的,应当记录在案;要求改变庭审中陈述的,不予准许。

  按上述规定,证人李强应当在出庭作证之后,等待书记人员制作完整笔录,各方核对无误之后,方可签字离开。但事实上,证人李强在作完证之后,即在审判长的许可之下,离开法庭。待到辩护人发现上述问题之后,李强已经人去楼空无处找寻,才导致前述问题的发生。

  请问,哪个法律规定,审判长可以让证人在未制作完成和各方未核对过的笔录上签字盖章?这是严重的程序违法!

  由于本辩护人于庭审结束后向主办法官要求查看庭审录像遭拒,现正式向诸位领导申请查看和复制全部庭审录像。

  二、审判人员肆意侵害践踏律师辩护权,令人发指

  2016年1月12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有力保障了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利,然而令人扼腕的是,本次庭审之中,审判人员肆意践踏律师执业权利的事情多次发生。

  《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官应当注重诉讼权利平等和控辩平衡。对于律师发问、质证、辩论的内容、方式、时间等,法庭应当依法公正保障,以便律师充分发表意见,查清案件事实。

  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官可以对律师的发问、辩论进行引导,除发言过于重复、相关问题已在庭前会议达成一致、与案件无关或者侮辱、诽谤、威胁他人,故意扰乱法庭秩序的情况外,法官不得随意打断或者制止律师按程序进行的发言。

  庭审中个别审判人员无视上述规定,顶风违纪,盛气凌人。现摘举几例:

  其一,冯会其的另一辩护律师于新峰律师在庭审中提出,将辛集市人民检察院2012年2月27日的同步录音录像作为证据提交,刚欲对此证据提交的理由作出解释时,便遭审判长粗暴打断。于律师停顿一下,待审判长说完后,平和解释理由:“该证据一审虽未采信,但我们在此举此证据有新的用意,主要是说明辛集检察院办案人员属恶意陷害。”话还没有说完,梁连山审判长便怒不可遏,对于律师大声训斥,于律师只好暂时停顿,待审判长说完之后,于律师准备再次陈述,刚一开口便遭梁训斥,为了顾全大局使庭审能够正常进行,于律师不再陈述。

  其二,我在辩护过程中,为了说明辛集法院对冯会其的判决自相矛盾,引用了其他法院对相似、类似罪名的量刑实例。本辩护人才说了一个内蒙政协主席王素毅受贿1000余万,判处无期徒刑的情况,合议庭中的张法官便将本辩护人的发言强行打断“中国不是判例法”云云。我出于对法律和法庭的尊重,没有与张法官争执,稍作平静之后,继续我的发言,还没说几句,张法官又大声打断我的发言,使我不能完整表达辩护意见。

  其三,个别审判人员无视习讲话精神,坏规矩、发妄议!

  为了说明辛集法院和辛集检察院在办案中的问题,在案件准备过程中,我认真学习了习在政法工作等相关会议上的讲话,草拟了辩论提纲,以习某句精辟讲话当引导,展开一个方面的论述。经过反复精简提炼,有三方面的论述。

  在庭审过程中,我刚刚展开第一层论述,审判长梁连山就面露不悦神情,表现出不耐烦,当我开始展开第二层论述,梁连山就直接打断,说:“你说这些东西干什么,这又不是政治学习!别说了!”我强忍气愤,稍平静后又准备发言,又遭到梁连山的训斥。

  各位领导,我不知道梁连山审判长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一听到习讲话的内容就心生怒气,是嫌我引用的不对,还是什么?我既然受人所托,就必须忠人之事,梁法官不让我说我依律师之权利,偏偏要说,列于以下,请诸位领导斧正。

  辩论提纲

  1、公平正义的问题

  在2013年2月23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中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谓公平正义,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什么冯会其受贿锒铛入狱,而李强行贿却逍遥法外?

  2、常识性的问题

  2014年1月24日在中央政法委会议上指出: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少数干警缺乏应有的职业良知,许多案件,不需要多少法律知识,仅凭良知就能判断是非。

  结合到本案,辩护人提出以下常识性问题: ①如果冯会其的行为是犯罪行为,那么谁的权益受到侵害?②公诉人说冯会其利用职务便利,冯会其作为一个村支书有多大权力。我们下面对比原南京市长季建业:

  季建业所涉罪名是受贿罪,检察机关指控,季建业利用职务便利,从1992年到2013年10月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2万余元。

  和冯会其相比,一个是富庶江南一线城市的一把手,一个是贫瘠华北三线城市的村干部;一个是正省级高官位高权重,一个是无品级走卒无权无势;一个是处心积虑21年捞好处折合1132万,一个是新官上任仅3年单笔捞好处2100万!如此看来,上诉人曾经担任的石家庄塔冢的村支书还真是吃香,给个省委书记都不换!辛集检察院和辛集法院的司法人员还有没有良知、有没有常识!

  3、担当问题

  在2014年1月7日中央政法委工作会议上指出:政法干警要勇于担当,不能当骑墙派。

  案件的处理应当实事求是,一就是一,二就是二,辛集法院认定冯会其受贿2100余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这就是两面三刀的骑墙行为。举例:内蒙古原政协主席王素毅受贿案,涉案金额1073万,判处无期徒刑;广西区政协副主席李达球受贿案,涉案金额1095万,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刚刚宣判的南京市长季建业受贿1100万元,在本人全部退赃的情况下,判处15年徒刑;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涉案金额2198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5年。而按照一审法院的认定,冯会其受贿2100万元,判处徒刑五年半。

  这说明什么?说明一审法院就是骑墙派。明明知道冯会其无罪,但又顶不住歪风邪气;严格按照法条处理,冯会其无阶无品,受贿巨大,又不认罪悔罪,应该判处重刑,这又明显违背常理。那怎么办?只能疑罪从轻,这不是骑墙这是什么?

  尊敬的诸位领导,我也是一名党员,我深深感到习在以来,英明果断,深谋远虑,许多讲话学习之后,非但没有耽误业务学习,反而使自己办案的能力大有提高,特别是依法治国重要理论的提出和丰富,更坚定了我对自己职业生涯的信心。

  现在正值全省上下肃清周本顺流毒的关键时期,更应当加强法律执业人员的素养。自觉以讲话精神,特别是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多次要求政法干警要懂规矩、守纪律、不妄议中央。我想这对某些一听到“习”四个字就头疼的法官,应该是当头棒喝!望悬崖勒马。

  三、加强沟通,精诚合作,努力为依法治国做贡献

  说起我胡跃辉,中院的许多法官一定听说过,甚至有的法官还对我颇有怨言。是的,2014年石家庄中院双胞胎判决书事件中,我是当事人赵淑哲的代理律师,许多人认为是我害了史法官,这样的理解显然是冤枉了我。

  我自从执业以来,一直注意与法院加强沟通和配合,双胞胎判决书事件产生的根源是当事人赵淑哲发现最高院公布的文书与其手中的不一致,而且对案件判决结果严重不满造成的。我当时也无法向当事人解释,只能听从当事人的安排。事件发生后,舆论哗然,我当时上午十点多在市第一看守所会见过程中,接到民一庭路立学庭长电话后,意识到事态严重性,便立即赶回市里,第一时间沟通,后又按照路庭长的安排,多次出面做当事人的安抚工作。负责双方沟通,推敲、撰写相关文档,最终让当事人承诺不再向新闻媒体发布不利于中院的任何消息,直到当天深夜十一点半中院向省院、最高院的汇报彻底完稿后,我才离开中院。

  冯会其的案件也是一样,我与2014年10月接手此案,此后我做了详尽的调查,走访了一些村民,发现冯会其与____、王立军、季建业这些贪官不同。冯会其原来有个企业,建有宾馆、停车场、医院等设施,本身并不缺钱。当选村支书后,多次为维护村民利益,与开发商据理力争。比如,塔冢村是石家庄唯一一个让村民先住进回迁楼,然后再拆旧村的村子;在上届两委与开发商所定合同的基础上,为村民每户多争取了36平方米补偿面积和20多万补偿款;回迁楼的门窗由以前定的塑钢门窗,改为断桥铝门窗,开发商为此损失了几个亿的利润。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怎么可能向冯会其行贿呢?

  后来,随着我参与本案一审开庭,我觉得本案有诸多违背常理之处。比如冯会其仅是一个村支书,无阶无品、无职无权,开发商如何肯一次行贿2100万之多。庭审中,开发商也承认,冯会其没有给其带来任何特殊利益,那开发商作为商人,他图什么?

  另外,一审法院认为冯会其受贿2100万元,而且冯会其始终作无罪辩护,也即“拒不认罪”,不可能从轻处罚,却仅仅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明显畸轻,辛集检察院竟然对此也没有抗诉。后家属通过找新闻媒体,以“辛集检察院、辛集法院联手打造中国最牛村支书”为新闻点,结合冯会其“官阶微、受贿巨、态度差、刑罚轻”的特点,准备进行报道。我得知之后,立即给家属做工作,宣讲中宣部关于媒体报道的政策:“在法院作出终审有罪判决前,任何人在法律上被视为无罪的人,媒体不应当对其进行定性、定罪、定刑的报道”。我对他们讲,自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伟大构想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一日千里,取得的伟大成就有目共睹,得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特别是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保障人权,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清除了原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原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等司法队伍里的害群之马,这充分说明了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伟大光荣正确的政党,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自我修复力。

  我对他们讲:石家庄中院的党委也是一样,是一个坚强有力的党委,是一个坚持真理、维护法制、勇于担当的党委。就拿你自己的案件来说,辛集法院前两次作出有罪判决,中院旗帜鲜明的予以撤销,辛集法院第三次作出有罪判决,我作为辩护律师,通过与承办积极沟通,使得你们公开开庭、证人李强出庭等诉求均得到满足,最大限度保证了程序公平正义。尽管有的法官的言行你们极不满意,但是反映问题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要坚信中院正确领导,要坚信中院法官的水平和觉悟,尊重法律,尊重权威。

  尊敬的各位领导,以上是我的一点拙见,不当之处敬请指正,我也非常愿意配合法院做好当事人的工作,上次石家庄中院双胞胎判决书事件发生后,我也深刻检讨了自己,觉得在发生问题后,自己主动沟通法院的工作做得太少,这次我一定改正。

  祝各位工作顺利。

  XXX

  年月日

  给领导信件范文三

  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

  首先恭喜您在08年上海市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当选市人大主任。

  我们是国企宝钢股份特殊钢分公司、五钢公司(协力)的员工。在企业的一线岗位上,工作了二、三十个春秋,今天想和您交谈我们的民生。近来,一些国企工人的工资偏低,与他们领导的高收入相差数十倍都不止,这种不合理的分配制度造成社会贫富的两极分化,在整个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我们企业也不例外,基层的普通领导收入颇丰,他们都享有高档住宅和自备轿车,近两年的暴富在与“国际”接轨。但在同部门的三班倒一线生产工人——财富直接创造者,十多年来一直没有长工资,受市场物价波动,收入在逐年下降,当年同比远低于国企职工的平均工资。最近市府规定:08年上海市职工工资最低标准960元。我们目前月基本工资1200元?但它把社保四金、原车贴、米贴、部分医疗补贴、高温津贴和工龄工资等都包括在内,事实上企业今(历)年发给职工的工资都远低于政府的最低工资标准。称己是世界五百强的宝钢工人,没有自豪,难以口白,微薄低薪在和农民工看齐。

  工资代表着社会地位,合理薪酬体现了劳动价值。06年上半年度宝钢分公司落实职工《岗位工资实施细则》规定中福利有:年功(工龄)工资、岗位津贴、翻班津贴和交通补贴等,合一起是笔不菲的收入。它真正体现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社会劳动价值。我们同样是宝钢股份下子公司(特殊钢分公司)职工,为何什么福利都没有,连原先的待遇也被取消?就在前几天的3月3日,一起生产事故无情夺走两个年仅26岁的工人生命,活生生的事实惨不忍睹,厂领导又怎能理会底层工人的命运和艰辛?上海五钢是全国著名特钢,曾经辉煌闻名海外。走过半个世纪的国企,如今在宝钢领导下做大做强,但没有做好。特别是员工的福利微乎其微,很难想象几代工人努力奋斗的结果竟然这样?自国家福利分房起,一些领导利用权势多次得房。而家住杨浦的徐盛宝老职工,一家三代五口人住在一间20平米的假套间,吃喝拉撒全在里面,是典型的特困家庭。从来没有一个领导能够想到去关心,绝大多数职工苦了一辈子都没有享有一次分房机会,企业的福利应该是职工人人平等共享的,国家福利分房的取消不等于企业取消职工福利?1992年五钢就加盟宝钢旗下,对于没有分过住房的困难职工,期盼着共享宝钢房贴,谁知眼巴巴等到退休仍旧一场空?关注民生,政府在惠民政策上应该透明。督促企业善待员工,特别近十年的国家发展,钢材的需求量猛增。企业获益匪浅时不能忘记职工,把拉下的职工住房补贴赶紧补上,使人民群众从内心感到党的温暖和社会主义的真正优越。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正义和公开。最近,据说企业员工“补充养老金”的集资方案已在“职代会”通过?(按职工上年收入比例缴金,储蓄分红型)下面广大员工议论纷纷,工人的月收入一般都在千把块钱,除去生活开销所剩无几。而部门领导的收入少则是职工的三、五倍,多的数十倍不止,放在一起再分配,不是在圈工人袋里的活命钱吗?毋庸置疑吃大亏的必定是低收入者!如果象宝钢股份工人,每月基本收入至少在三千五百元以上,这样的操作还说得过去。为此,领导在拍脑袋时,心里一定要有“公平”。市委九届三次全会高度重视解决民生问题,把改善民生明确为:事关党的庄严承诺,事关党的性质和宗旨体现。市人大、市政府在07年就提出国企要为低收入工人加工资,而且强调是“每年”。如今已是2008年,我们企业对“为工人加工资”很冷漠,他们能推则推,想拖就拖,许多职工至今没有拿到真正属于自己应加的工资。企业对政令的“不服从”而言,以至政府的公开承诺变为“大话”“空话”?“重视和改善民生”公众关注的不仅仅是政策口号,而是现实和结果。

  民富,是强国之路。事关工人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也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今年全国人大、政协把“改善民生,是政府天职”为议题,代表们声浪迭起。一线工人的工资偏低,对严重的分配不公极不满意,企业员工的实际收入(明细项目)不透明公开,缺少监督。职工应该享有的工资、福利及待遇等,不按《实施细则》逐行立项。随随便便打“闷包”或无故剥夺(取消),这些都是导致企业在分配上人为造成的严重不公主要原因。为保护广大职工的整体利益,对企业决策失误、造成损失和影响效益的管理者,上级主管领导不能心慈手软,应该严究失职领导责任。

  刘云耕同志,今天给您写信,都是出于我们每个人内心的朴实语言。如今企业取消员工福利,我们不是白做一辈子?相信在您领导下的新一届代表,为民生主张权益,更好地代表人民为政府建言献策,完善和保障员工在企业享有的福利制度。从根本上解决社会贫富矛盾,让人民群众真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我们真诚期待您的回音。

  此致,

  敬礼!

  XXX

  年月日

  给领导的信篇四

  尊敬的XXX领导: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此信,我是**,现年**岁,**文化,已进厂十二年;老伴**,现年**岁,**文化,已进厂四年,我们均系贵公司清洁工人。今天我已是万般无奈才斗胆向公司领导写这封信,以求公司看在我们年迈体衰,家境差的份上,劝劝公司X主管不要天天对我夫妻俩的工作总是挑刺,看不到我们积极努力的一面,虽我们俩的工作与公司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但年迈的我们已是尽心尽力,怀着感恩的心做好这份清洁工作,在这里我怀着一份真诚而又激动的心情,祈求公司X主管给我们一个宽松和谐的没有压力的工作环境,我们定会竭尽全力,做好此事!

  在厂里工作这么多年来,我们夫妻俩总是谦虚做人,老实做事,每天早上按时到工厂,认真清扫地上的垃圾,做到了无纸屑、无杂物、不留死角。只要看见桌子上、凳子上、窗台上、门上等有尘埃,我都会用盆子来打水,用毛巾擦拭干净。厕所天天都打扫,清除倒掉各种赃物,仔细拖洗,开窗透气。一天之中除了吃中午饭外,都没有偷懒,都在做自己的本职工作,下班时间总落后于别人。这点厂里员工的眼睛一定是雪亮的,也曾多次评为厂里优秀职工,可X部门主管他总觉得我俩做的不够好,诚然,我们夫妻俩都是花甲之年的人了,由于腿脚不灵,弯腰工作时间长了就会动作迟缓,工作不那么完美,做事不那么麻利,部门主管XX嫌我们做事罗嗦,常说一些嫌弃的话,甚至会找些碴儿,这个没做好,那个也不行,做同样的活,我们夫妻工资总比别的清洁工少,为此我们心里也很委屈。

  尊敬的XXX领导,我们夫妻俩有一个独儿子,不知什么原因患上了一种疾病叫乙肝,经多方治疗均无效,花去了几万元后于前年病逝,命运让我们夫妻俩在花甲之年饱尝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从此一股莫名的忧愁笼罩在我们心里,老伴经常以泪洗面。儿子逝世后丢下我两岁多的孙子,未过门的儿媳妇抛下孩子回四川老家,并改嫁,现在遥无音讯,孩子的事儿全由我们抚养。看着孩子看着我们要爸妈,我们夫妻俩的泪水止不住的往下流,没想到一大把岁数了,命运那么捉弄人,为了照顾失去爹娘的孙子,孙子的饮食起居到落在我们身上,孙子每天都要接送上幼儿园,有时候工作与照顾小孩偶有点冲突。不过,请领导放心,

  我们一定会统筹安排,做到两不误。

  尊敬的XXX领导,我们夫妻俩希望您能劝说X部门主管,用包容的心态容纳我们,视我们为公司主人,一视同仁,给予我们公正的待遇,我们夫妻俩一定用一颗感恩的心,热爱和珍惜这份承载着我们全部生活来源的工作,我们将竭尽全力,努力做好工作,让主管满意,让领导放心!

  祝你工作顺利,合家幸福 !

  员工:XXX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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