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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下政治知识点归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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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二下政治知识点归纳: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15、隐私的含义?

  答:隐私是指公民不愿意为人所知或不愿意公开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私人信息、个人私事、私人空间。

  16.为什么要保护我们的隐私呢?

  答:(1).是人独立自由的需要(2).是内心世界安宁的需要(3).生活中侵犯隐私的事件时有发生。

  17、隐私权的含义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18、隐私权的内容

  答:(1)私人生活安宁权(2)个人信息保密权(3)私人通信保密权

  19、辨析:为搜查犯罪嫌疑人,公安派处所可以随意对公民住宅进行全面搜查。

  答:(1)观点错误。

  (2)我国法律赋予公民隐私权,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和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私人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全民搜查。公安派出所对公民住宅进行搜查,要依法行事。

  20、从道德角度应该怎么尊重他人的隐私?

  答:(1)树立隐私意识

  明白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我们不能干涉他人的私事,不打听、不传播别人秘密,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陋习。

  (2)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要替亲人、朋友保守秘密。

  21、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

  答: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22、我们如何来保护隐私权呢?

  答:(1)运用法律保护隐私权。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取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其中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2)我们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律己,尊重他人隐私的同时,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23、未经同意,老师拆看学生的信件,父母拆看子女信件,领导检查下级的信件,上述行为是否合法呢?

  答:不合法。我国宪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家长、老师、领导拆看他人信件,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

  24、假如老师或家长拆看未满10周岁的学生的信件,是否侵权呢?

  答:不构成侵权。由于未满10周岁的子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家长作为监护人可以代为拆看,这是合法的,但是,老师不是学生的监护人,无论学生是否年满10周岁,拆看学生信件都是不合法的,侵害了学生的隐私权。

  25.如何尊重和维护隐私权?▲

  答:(1)尊重隐私是道德的期盼。①我们树立隐私意识

  ②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2)运用法律保护隐私权。

  ①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取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其中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②我们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律己,尊重他人隐私的同时,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初二下政治知识点归纳:第六课

  终身受益的权利

  1.教育的含义和受教育权的内容?

  答: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2.教育对国家、和个人的重要性(作用)?

  答:教育对个人的成长与国家的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个人而言,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它通过向个人传递文化帮助人超越一己之见去掌握前人的经验,分享人类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是获得独立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总之,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

  对国家来说,教育能提高整个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能成就我们的未来。

  3.生活中有些中学生主动弃学去打工赚钱,他们说:“上学不上学是我们的私事,别人管不着”,这种观点对么?

  答:不正确。受教育不仅是我们享有的重要权利,而且是我们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所谓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

  从个人角度看,只有通过接受教育,唤醒潜力,发展才智,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干,丰富人生,享受现代文明,在职业活动和其他活动中获得成功,从而过上幸福的生活。

  从国家角度看,公民受教育的程度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不上学不是个人的私事。

  4.义务教育含义及三个特征。

  答:所谓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它具有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强制性,即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推行和实施;公益性,即不收学杂费;统一性,即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保障适龄未成年人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5.怎样看待公司非法招用童工,而侵害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事件?

  答:招工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青少年就业。

  6.怎样看待父母让孩子辍学去打工赚钱的的事件?

  答: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保障适龄未成年人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7.怎样看待学校无缘无故的“开除学生”?

  答:学校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学校必须保障适龄未成年人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8.受我们的受教育权受侵害时,如何维护?

  答: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一方面,她可以采取运用法律知识做父亲的工作,也可以寻求老师、学校或社会有关部门帮助等非诉讼方式;另一方面,她也可以采取到法院起诉她的父亲的诉讼方式。

  9.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答: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其一,认真履按时入学的义务;其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其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10.中学生应如何珍惜学习机会?◆

  答: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注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

  在当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信息爆炸、知识激增。要生存、要发展、要满足时代的需求,必须接受教育、勤于学习,更新知识、提升能力、学会学习。我们进入了一个终身学习的时代。

  我们要树立远大志向,珍惜在校学习的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以勤奋和智慧去撷取成功之果,使自己的生命放射出绚丽夺目的光彩,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建功立业。

  初二下政治知识点归纳:第七课

  拥有财产的权利

  1.什么样的财产才是法律规定的个人财产呢?

  答:只有公民的合法财产,才属于个人所有。施工发现的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捡拾到的他人的遗失物、采用非法手段获得财产,不属于个人所有。

  2.公民的财产所有权的含义什么?

  答: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利。

  3.法律为什么要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呢?

  答: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直接关系到公民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衣食住行,是实现公民其他权利的物质基础。切实保护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对于维护公民的正常生活,激励其积累财富、创造财富,具有重要意义。

  4.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法律手段有哪些?

  答:(1)我国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以及所有权的重要武器。

  (2)我国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最为严厉、最有利、最有效的法律武器。

  5.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做呢?

  答: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当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时,请求确认所有权;(2)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请求返还。(3)所有人的财产被损坏或灭失,请求赔偿损失;(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行政违法现象。当其违法实施没收财产、对财产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撤销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以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

  6.继承人:法律上将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被继承人: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

  遗产: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

  7.遗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1)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2)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3)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8.法定继承人包括那些人?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呢?

  答: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遗产要按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9.继承权:指的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10.继承权实现的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法定继承: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

  11.法定继承中遗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答:(1)一般情况下是均等分配;

  (2)特殊情况下,在注重公平的前提下,可以不均等。①对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多分一点;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应当多分;③对于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少分甚至不分。

  12.遗嘱继承的优点是什么?

  答: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

  13.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答: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必须真实,遗嘱内容必须合法,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多人。

  14.遗赠,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获得遗嘱中指定的遗产,是受遗赠人依据遗赠人的遗赠取得的遗产。

  15.当继承权发生争议的时候我们应当怎样做?

  (1)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2)当财产继承权受到侵犯时,要增强维权意识,要学会依靠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16.智力成果的含义: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17.为什么要维护智力成果权呢?

  答:人类正步入知识经济时代,发明创造以及其他创造性智力成果,更加凸显其重要性。给予创造性成果以智力成果权保护,是对创新精神的最有效的鼓励。

  18.智力成果权的含义:智力成果权也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19.维护智力成果权方面的重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20.我们如何依法保护公民的智力成果权呢?

  (1)鼓励公民尤其是未成年人发扬创新精神,积极创造智力成果;(2)当智力成果权受到侵害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利;(3)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初二下政治知识点归纳:第八课

  消费者的权益

  1.什么是消费和消费者?

  答: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消费,这既包括物质方面的消费,也包括满足精神文化需要的消费。当我们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时,我们便成了消费者。

  2.为什么消费者的权益需要保护?

  答:在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中,经营者处于有利地位,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市场上商品的花色品种繁多,使得消费者难以从直观上了解商品的性能和质量,从而在选购上处于被动地位;相对于有高度组织和强大实力的经营者来说,消费者往往势单力孤,容易发生“店大欺客的现象,这些都导致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

  个别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欺诈、坑害,使消费者在人身和财产上都遭受巨大的损失。

  3.保护消费者权益有什么意义呢?

  答:消费者在整个社会生产过程中,充当最后购买和消费角色。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让人们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4.我国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是什么?其中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呢?

  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九项权利。

  5.根据《消费者协会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销售者有权向其追偿。

  6.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答: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消费者。

  7.我们在购买时商品时,是要炼就一双“慧眼”,即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

  8.怎样炼就一双“慧眼”呢?

  答:炼就“慧眼”需要我们自身的努力,我们需要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还要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消费者维权途径等。

  9.如何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呢?

  答:(1)消费者要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时,消费者要通过正当、合法途径来使问题得到公证、合理的解决。

  (2)途径有: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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