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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语文阅读:又见苇叶飘香时

时间: 淑航658 分享

  记忆中,总有一些人和事让你念念不忘。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收集整理的高三语文《又见苇叶飘香时》的阅读文以供大家学习。

  又见苇叶飘香时

  对苇叶有种特别的喜爱,但遗憾没见过苇的生长。又见苇叶时只是在菜市。这时,也就预示着端午节临近了。

  芦苇生长在沼泽地,其叶如玉米叶,呈尺许长的条型,但比玉米叶平整而有韧性,纹理更细腻。苇叶摘下来就得浸在水里,否则,会马上干枯。它是棕子必需的材料,也是斗笠的必备材料。斗笠早已不多见了,而粽子自屈原投汨罗江流传已两千三百多年。粽子缘自于屈原,而苇叶却代表的是一个时令,它蕴含了五月的温柔与激情,将自然的清香暗自飘扬。

  我敬仰屈原的爱国精神,我更喜欢苇叶曾留给我难忘的过去,小时,雨具没有现在多,下雨时最常用的雨具是斗笠,斗笠是先用竹的枝条编成伞状,其间就用苇叶垫铺。雨打在斗笠上,“嘀嗒,嘀嗒”的响,那便是雨在书写,一首流动的诗。

  每到端午节,母亲就会买回一些新鲜的叶子,于是,一家大小围坐着一张有靠背的椅子,椅子背上绑了一种有韧性的细长细长的草,大人们叫它粽草,包粽子看似简单,做起来并不容易,刚学包粽子时,因为掌握不了诀窍,把米装进去后就不知怎么缠了,包出来不是成不了形就是露米粒,或者叶子被弄破草被扯断。这样拆了包,包了拆,学了好半天才免强包的有点形,但一煮熟,就分得出哪是我的杰作了,剥开来的粽子始终成不了菱角形;于是大家都笑我的粽子像饼。

  虽然现在,每到端午来临,市面上早有各色的粽子出售:肉馅的,火腿馅的,豆沙馅的,葡萄干馅的等等,各具风味。但我还是喜欢亲手去制作:白白的糯米中间,放进一粒红枣是我的独爱,因为红枣不但不破坏苇叶的清香,更有一种别样的韵味深藏其中,像一粒红豆,将相思深埋在雪中。当你用手捞起那长长的叶子,那股清香扑鼻而来,能让烦躁的心顿时安静下来,还会有一种刚走过芦苇荡的遐思。耳畔会似乎听见一个女孩正低吟:“还有一只丹顶鹤,轻轻地,轻轻地,飞过……

  我爱着苇叶,更有一个难忘的情怀。真的,有一只丹顶鹤曾在我的脑海里无声的飞过:

  那是老家的一个真实的故事,好多年了一直无法忘记的故事:

  村里有一户本姓的爷爷,叫他爷爷其实跟我父亲差不多年龄,只是长父亲一辈的原因。母亲说,他其实不是本村人,是很早的时候从外地逃荒而来的,当时只有十一二岁。因为当时村里我们是大姓,他就给一家本姓的做儿子,从小到老,一直生活在村里。他生性忠厚老实,总是沉默寡言。所以深得村人的喜欢,不到二十岁便有好心人为他张罗了个媳妇,婚后妻子接连生了五女三男八个孩子。从我记事时起,他就是个瘦高个的五十多岁的老头,有着高高的鼻梁,一双深邃的眼眸,裤腿总是卷过膝盖,他的腿细长细长的,不知为何,每当看见他从我家门前走过,总会把他的腿跟鹤的腿联想在一起。

  因为儿女多,他们夫妻俩虽然总是辛勤的劳作,日子还是比别人过得艰难。吃了上顿愁下顿。但他们的一群儿女并没有因为缺衣少食而长不大,儿子长的高高大大,女儿出落的如花似玉。然而,做父亲的他却很少看见笑脸,只是日复一日地顶着朝阳出,披着晚霞归;后来,他离家到很远的一个野湖区开了荒。种了许多玉米粟米等杂粮,补贴粮食的不足。那片湖区长有很多的芦苇,他喜欢那里,经常在那一年半载不回家,听说他的老家就跟那里差不多,也长着很多的芦苇,但他再也没有回过老家,只是常常跟人讲述那不多的记忆。

  从那时起,我就很少看见他了。但他的四女儿柳儿是我最好的伙伴,柳儿是她最漂亮的女儿,高高的个儿,高高的鼻梁,长长的睫毛,一双深邃的眼眸,都来自父亲的遗传。我们经常在一起,两个不爱说话的女孩常常坐在田间树下,若有所思。那时,我还在念初中,她只读完小学就没读书了,在家种田。而我只是放学早时偶尔在田间跟大人们锄锄草。我们两家地挨在一块,那时,我为自己的前途茫然若失,而她在想什么我也不知道,她不想告诉我的事我是不问的,就这样常常各怀心思的相坐晚归。

  直到有一天,听见几个嫂子们喊着:“柳儿,你女婿来了‘。我才发现一个长的很帅的小伙子,穿着一身退色的军装款款走来。扭头看柳儿时,早已是两颊飞霞,原来她在恋爱!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那个男孩,也是唯一见过的一次。后来因为上高中,便没时间参加劳动了,也很少看见柳儿了。突然有一天,嫂嫂在家悄悄的告诉母亲:“柳儿怀孕了,快要生了才被她嫂子发现,送到了男孩家‘。嫂子说,柳儿肚子疼得忍不住了才告诉她嫂嫂。原来她用棉纱条将肚子缠得紧紧的。难怪她老穿着一件长过臀部的外衣。我就没发现她肚子大过。听说,她被送到男孩家的当天夜里就生了个男孩,但两家都很穷,连一床新被都没置办,就那样走到了一起。

  从此,柳儿便跟我失去了联系。

  但因为这事,柳儿的父亲更加沉默寡言了,这在当时是很丢人的,女儿的未婚先孕让他抬不起头,也深深的自责。因为那时,两个孩子其实都到了婚嫁的年龄,只是因为家里穷,也因为相继有哥姐婚嫁,他们的事才被耽误下来。

  这事发生后不久,我参加工作就离开了老家,柳儿和她的家人便逐渐被淡忘了。

  又过了几年,有一次我回老家,母亲突然告诉我,柳儿的父亲死了,有人发现他死在离家很远的芦苇丛中,被人发现时已难以辨清相貌,就随便把那具尸首葬在了芦苇坡。有人说他死在路上,是被饿死的,被一个过路的好心人发现,用芦席卷着埋在路边。

  后来他家人回想说,失踪前些日子,常常说想老家,但家里什么人也没有了,他不知道家到底在什么地方。只记得那里有许多的芦苇。浩浩荡荡的一片,像电影《沙家浜》里那样的一大片。

  邻居说,柳儿的父亲曾说过,到自己老了不能劳动时,是不会连累孩子们的,他要自己出走,走到哪是哪,死在哪是哪,免得要孩子们安葬。

  他真的兑现了自己的诺言!

  他到底死在了哪无人考证。但从此,再没有人见他回过村子。

  而我固执的相信他死在了芦苇丛中,而且,脑海里定格了一幅画,每当苇叶飘香时,我会想起他:他变成了一只丹顶鹤,日夜守候在那绿波荡漾的湖畔,那浩浩荡荡的苇子就是他的一群儿女。风起时,有一首忧悒的歌随风飘来:还有一只丹顶鹤,轻轻地,轻轻地,飞过……

  那一股来自旷野的风啊!穿过尘世的雾霭,吹皱多少难忘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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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待闲时也习诗

  上学时最头痛的事就数老师让写作文了。

  多少年来,即便是睡着了做着浏阳梦也绝不会梦到这辈子还会操起笔自己主动地习起文来,而且还挺时尚地敲打着键盘将自己的习文在网络上发表出来。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用这话来比喻我的开始习文是最恰当不过的了。单位里多有文学爱好者,在工作的间隙中常聚在一起交流。今天这个说他在网上发了一篇散文,明天那个又说他发了一篇长诗,继而又有人开始搞起了长篇,看他们暗中都在较着劲呢,更有擅长者因在网络上发的文章而跑到北京去领了个大奖回来。耳根听得热了,便动起了觊觎之心,找到这个叫什么“红袖添香”的文学网站,专门寻找同事的文章读。哎呀呀,简直是了不得!平日里貌不惊人的同事居然一个个都这么文滔武略的。耳濡目染得多了,并想起了自己的茶余饭后,在网络上玩游戏那是直将自己从猪小弟拱到猪神,再从猪神拱到地主,倘若将自己这种誓将地主斗争到底的气势用到这文学爱好上来,想必定会有不少收获的。

  真的开始附庸风雅起来,每日里的遐余把自己定格在“红袖”中。感觉这“红袖添香文学网”真可谓是文学爱好者的天堂,诗的海洋,那些个现代如歌行板的爱情诗句以及古韵诗风的绝句直叫人赞叹不巳。更惊奇我们祖国的这些个方块文字:只要将她们一个个按照不同的顺序排列起来就能随着各人的心境而组成一句句精美绝伦的绝好佳句。初习涂鸦,竟也有三、两篇散文和现代诗稿通过了审批。见自己的习作也堂而皇之地济身在那众多的文章间,自然也尝到了一种成功的喜悦。愈发地想要习起古诗来,不习还真不知道这古典诗词里面的学问可大着呢。平日里在百无聊赖之时也曾翻读过唐诗,如今回想起来还真有些象睁眼瞎看书,什么平起式、仄起式;两句平仄首尾相交,平仄相对,粘对循环;什么首联和颔联,对仗那是一概不知,哎,一套一套的而且严格得不得了。窃笑自己功底太浅太薄,有一点二点心得终不能象大诗人那般潇洒地信手拈来,得一字一字地诚徨诚恳地对照着平仄韵律。权且就把自己当成qq里那个戴着头盔的q仔好了,拿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神气,退稿的评语有:平仄不合;韵律还有待斟着;不对仗。当然审编的人还是客气得很,总在这些字的前面加上些诸如您的文思很好呀,您的题材很好呀建议尽快修改提交之类的。反反复复经过多次,呵,别说还真的有一篇通过了审核关呢!既然是通得过的诗稿,那便是平仄也合了、韵律也对了、仗也对了的,甭说我的那份高兴劲,不亚于人家从北京得回大奖。

  虽然对诗风词韵仍然是一头雾水,但谨记有文里说过:字是“煮”出来的,那么我再给加上个“熬”字如何?多有说“熬药”而很少有说“煮药”的,这兴许就是熬与煮的区别吧。埋头习自己的诗,快乐着自己的快乐,到自己真正闲了的时候就有得事可做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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