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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必修二第三单元知识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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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多党合作的前提和根本保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5、 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长期共存”是中国共产党存在多久,民主党派就存在多久,多党合作制度要长期存在下去。

  “互相监督”实质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要在平等的基础上互相监督,尤其强调参政党监督执政党。

  “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表明参政党要和执政党一道经受考验,共同承担国家和民族盛衰兴亡的责任。

  6、 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遵守宪法和法律。

  7、 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

  8人民政协

  ① 性质: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组织形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广发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9、 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适合国情 优势显著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显著特征: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

  2、政党制度的优越性:

  ① 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② 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

  ③ 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④ 有利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10 、 阐述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协这三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协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民主形式。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具体形式管理国家社会事务权利的组织形式,是国家的权力机关,人民政协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11 、 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在我国政治格局中分别处于什么地位?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人大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政府是我国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第七课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

  一、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平等、团结、共同繁荣

  1、 处理民族关系,我国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

  2、

  3、 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使每个中国公民的责任。作为当代青年学生,要把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付诸行动。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1、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2、 我国民族自治地区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三级。

  自治机关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在行使一般大方国家机关治权的同时,享有和行使自治权。

  3、 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

  ——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国家法律、政策,自主地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利。实际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

  自治权包括: 立法自治权、变通执行权、经济自治权、文化管理自治权、其他自治权。

  4、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以及各民族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使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具有坚实的社会和政治基础。

  5、 民族区域自治是以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的,是国家集中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使各族人民特别是少数民族人民把热爱本民族和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结合起来,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捍卫祖国统一、保卫边疆的光荣职责。

  6、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① 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

  ② 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③ 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④ 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蓬勃发展。 7.、 如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

  ① 必须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

  ② 要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国家要在投资项目、税收政策等方面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

  ③ 少数民族地区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发挥自己的创造性、积极性;

  ④ 发达地区在人力、技术等方面对西部地区给与支援,先富帮后富,达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三、我国的宗教政策

  1、 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 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

  包括两方面:保护信仰宗教地自由;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是全面、完整的政策

  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侵犯这一权利,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3、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

  4、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我国政府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坚决打击宗教极端势力。

  5、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既是社会主义对我国宗教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各宗教自身的要求。

  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要求他们从事的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与民族的集体利益

  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

  支持他们与各民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

  6、 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是鼓励人们信仰宗教。我们要遵循唯物辩证法,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宗教。

  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特点

  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

  2、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我国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区别于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

  3、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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