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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党规党纪遵规守纪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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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章是党的最高纲领,是党内“宪法”;党纪党规是党内一切活动的准则,是党的生命线。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对照党规党纪遵规守纪发言稿,欢迎大家阅读。

  对照党规党纪遵规守纪发言稿篇1

  始终高度重视领导者的修养问题,他在《领导者的修养》一文中提到:“古时候把理政治国之道概括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里,‘修身’位居其首。所谓‘修身’,就是修养的意思。”对于如何“修身”,认为,作为共产党的领导干部,首先要有党性观念。他强调说,谈领导者的修养,第一条就是要有党性观念。如果一名领导干部没有党性观念,其他的都无从谈起。

  讲党性是每一名共产党员保持廉洁的基本前提。只有具有党性修养的人才具有入党资格,才能被批准入党。只有具有党性的共产党员,才能在任何岗位上、任何环境下经受住金钱、权力、美色的考验,才能永葆一名共产党员的清廉本色,践行党的宗旨,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奉献自己的智慧和汗水。

  讲党性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尤其是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讲党性,两者是完全一致的,这是对共产党员自始至终的要求。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种深层次的矛盾逐步凸显出来,社会矛盾十分尖锐和突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路途中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亟待克服,需要全体共产党员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动摇,为“中国梦”的实现奋力拼搏,奉献智慧和汗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党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特别是前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被查,打破了中共反腐历史上“刑不上”的潜规则,反腐力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得到了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以为的党中央一方面加大反腐力度,另一方面切实强化了为民意识,通过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群众对中共的领导更加充满信心。但是,“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①,要让改革红利公平公正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还有诸多困难,为此,全体党员必须始终讲党性,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以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不动摇,坚决拥护支持党中央各项反腐举措和民生举措。这成为当前形势下每一名党员讲党性、坚持践行党的宗旨的内在必然要求,在永葆自身清廉本色的同时,坚决与各种腐败现象和违反党的宗旨的行为作斗争。

  讲党性必须始终坚持履行党员基本义务。履行党员基本义务,是讲党性的重要内容。评价一名共产党员有无党性、党性高低,并不是看其怎么说,而是看其怎么做,看其是否始终坚持履行基本义务,将空洞的口号落实为具体的行动。让党性修养的高低体现在我们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体现在深入推进各项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过程中。党性的高低是可以从党员具体行动中体现出来的,“危难见党性”,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受到重大威胁时,一名共产党员是挺身而出与各种危害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还是畏缩不前,是考验一名共产党员党性高低的重要标准。面对各种错误的、危害国家和人民的思想与行为,一名党员是否能够挺身而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是见证党员党性的重要过程。

  《中国共产党章程》对于党员的基本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党章》对党员提出了明显高于一般群众的要求,而这些要求均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每一名共产党员都应该身体力行,始终履行党员基本义务,只有如此,才配得上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要将讲党性与自觉履行党员基本义务两者结合起来,只有能够自觉履行党员基本义务的党员,才称得上具备基本党性修养。要将讲党性与学习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结合起来,“学风就是党风”,共产党员要始终坚持学习,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通过学习提升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要将讲党性与共产党员的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每一名共产党员就是一面鲜红的旗帜”,共产党员来自社会的各个行业,只要每一名共产党员能够成为本职工作中的“行家里手”,就能够发挥良好的带动作用,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添加“梦之砖”、“梦之瓦”。

  总之,讲党性必须切实履行党员基本义务,履行党员基本义务是永葆共产党员清廉本色的前提,在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推进的政治社会背景下,只要共产党员能够切实履行党员基本义务,就是为党和国家的反腐败斗争作奉献。

  对照党规党纪遵规守纪发言稿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部署和东区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的具体要求,东区司法局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积极引导和激励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增强遵规守纪和牢固宗旨意识,切实营造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当先锋、立足岗位争优秀的浓厚氛围。

  编印学习教育读本,确保学习成为习惯。先后印制了《忠诚干净担当廉政教育读本》《党的十八届五中全精神及政解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读本》等随手学习资料,确保党员干部在空余时间有书可看、有册可学,营造出积极向上学习氛围,使党员干部将学习养成一种习惯,形成一种常态。

  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明确“一岗双责”。区司法局“一把手”不仅与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同时还与局班子成员和各司法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股(室)负责人的廉政责任,切实将“一岗双责”落实到股级干部,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开展干部法制课堂,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区司法局扎实开展干部法制课堂,安排全局党员干部轮流讲法制课,通过自我撰写讲课课件,在课上讲解法律应用,交流学法心得,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司法助理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通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

  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巩固党支部战斗堡垒。区司法局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保证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和规范化。通过党组书记、支部书记讲党课,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每月召开1-2次党小组会,积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工作水平,使党支部战斗堡垒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强化。

  制定纪律规章,强化党员干部遵规守纪。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行为,坚决整治“庸、懒、散、浮、拖”、“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风气,制定了《东区司法局关于开展上班纪律专项督查实施方案》、《东区司法局纪律作风巡查督查工作制度(试行)》、《东区司法局纪律作风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规章,进一步强化“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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