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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心得体会范文9篇_总有一篇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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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以用权,重点是阳光用权。权力天然具有导致腐败的潜质,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抵制腐败诱惑,防范权力滥用,还要求阳光用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以下是学习啦小编精选的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九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严以用权心得体会篇一

  做好“两件事” 严以用权

  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干部是关键。“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毛泽东同志曾说过:“领导干部两件事:出主意,用干部。”所以坚持严以用权,要做好“决策权”与“用人权”这两“权”文章。

  严以用权,严在决策,要会出主意。“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领导干部的能力体现最集中地表现在决策上,所以严以用权,要做好“脑”字文章 。一些官员违背经济规律和法治规律,就爱“出风头”、“露肌肉”、显“魄力”,盲目决策,糊干、盲干、蛮干,结果干出“烂摊子”。“一着不慎、全盘皆输”。领导干部作出的决策,不仅仅是个人行为,有的还代表着党和政府的意志,影响面大,涉及范围广。人民的利益伤不起,千万马虎不得、儿戏不得。严以用权要给乱决策画出一道“红线”,坚持依法决策,各项决策都要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重大决策必须依法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经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并由集体讨论决定,坚决防止和纠正越权决策、违法决策现象。

  严以用权,严在用人,要用好干部。“用一贤人则贤人毕至,用一小人则小人齐趋”,事业的发展关键在人才,所以严以用权,要做好“人”字功夫。发现人才是能力,善用人才是职责,培养人才是贡献。要用人导向上严把选人用人标准关,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在操作过程上严把选人用人程序关,公开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增强群众参与选拔推荐干部的责任感;在考核评价上严把选人用人考察关,应明确考察评价和选拔任用干部的导向;在监督管理上严把选人用人监督关,建立完善的全方位、立体化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

  从严治吏,根本在于实现干部秉公用权;依法治国,核心在于建立权力运行规则。如是,以“严以用权”之政治意识,才能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

  严以用权心得体会篇二

  严以用权 百姓为重

  同样为官一任,掌权一方,为什么有的人离任多年之后,所作所为仍被群众津津乐道、念念不忘;有的人却如过眼云烟,给老百姓留下的印象是“没干什么事”;还有的人利令智昏,从权力高处跌落下来?答案很明确:勤政廉洁,严以用权,才能赢得人民群众衷心的拥护和支持。

  “三严三实”中,严以用权是关键。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各级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或大或小的权力,“修身”和“律己”主要是为了用好权,谋事实不实、创业实不实、做人实不实也主要看怎样用权。如何做到“严以用权”?正如市委书记刘晓鸣在讲专题党课时所说:要坚持百姓为重,心怀“举头三尺有神明”的敬畏。

  严以用权,要常怀公仆之心,坚持用权为民。“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一句俗语道出了为政用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民。省委书记李鸿忠告诫我们,“公权谋私、公器私用,即为盗贼。我们作为用权者,是人民雇佣我们,我们就是领佣金。廉而用权是本义,不是高要求。”干部必须把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作为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前不久,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的典型案件,大快人心。古往今来,“庸懒散”都是腐败的表征,新时期同样为党的作风建设所不能容忍。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决不能做不敢作为的庸官、不愿作为的懒官和无所作为的昏官。

  严以用权,要常怀清廉之心,坚持用权为公。公生明、廉生威。用权为“公”还是为“私”,向来是区别当“公仆”与做“老爷”的分水岭,鉴别清官与赃官的试金石。官越大、权越多,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成绩。为官只要用权为公,就会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否则,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就会让群众不耻和诟病。

  严以用权,要常怀敬畏之心,坚持用权有规。权力如流水,在沟渠之内奔涌,可灌溉田地、运输货物;倘若破堤决坝,则将淹田毁屋,破坏力巨大。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将政府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让“笼子”通上“高压电”。领导干部没有法外之权,有权也不能任性。用权谋私,首先是不合法,其次是不道德,最后是不安全,坏事业、害社会,也害自己。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时刻牢记职权法定,依法合规行使权力,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只有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才能担负起执政为民的重任。

  严以用权心得体会篇三

  严以用权必须秉公谨慎阳光

  在“三严三实”中,严以用权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关键环节,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权力是把“双刃剑”,能否正确为官用权,是对领导干部最经常、最现实的考验。正确用权,才能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滥用权力,会损害群众权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有一个著名论断: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在基层一线,领导干部权力虽小,但直接面对群众、关系民生。如果用权不当,对百姓的伤害会很大,对党的形象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再小的权力,只要牵涉到集体利益和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事关重大,必须严以用权,给权力划界。

  严以用权,首要是秉公用权。要树立“权为民所赋”的意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基层检验检疫部门,上至局领导,下至检验检疫一线人员,手中多多少少都有一点权力,如果不能严格监督、严加约束、秉公用权,就不能保障权为民所用。只有从严治党、从严要求、从严制约,才能促进基层干部不断破除私心、成全公义。秉公用权,必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把权力用到为人民谋利益上来,讲党性、讲规矩,认真严格执行好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秉公用权,还要求党员干部在用权时要公正公平、公道正派、一心为公、用权为民。从“铁八条”到反“四风”,我们党不断织密织牢纪律与制度之网,为的就是强化刚性约束,告诫各基层干部敬畏权力、慎用权力、自我约束,不可胆大妄为、胡作非为、为所欲为。

  严以用权,关键是谨慎用权。权力的边界就是法治,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要加强对党纪国法的学习研究,做到知法守法,要加强制度建设,使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对照用权有规,要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界定每个科室部门及每个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对照严以用权的要求,基层一线人员在执行上级文件规定时,更不能理解片面化、执行简单化,也许基层一线、窗口人员简单的一句同意或者不行,对企业来说可能生死攸关。每一名基层党员干部,都要常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只有不踩“黄线”、不越“红线”,才能担负起执政为民的重任。

  严以用权,重点是阳光用权。权力天然具有导致腐败的潜质,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抵制腐败诱惑,防范权力滥用,还要求阳光用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以权谋私往往与暗箱操作联系在一起,决策、执行过程的不透明,给了弄权者上下其手的空间。揭开神秘面纱,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违法乱纪、权力寻租等行为就会无处藏身。近年来,“表哥”等腐败案件的查处,正是滥权越权“见光死”的例证。用公开透明的实际行动,坦诚接受群众目光的检视,私欲贪念就会望而却步,滥权越权行为就会被阻止在萌芽之前。

  宁海检验检疫局一直致力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强化依法行政保障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检。不断加大力度培养基层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行使行政权力、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着重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规章制度制修订工作,加快推出“两张清单”,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用好每笔钱,做好每件事。同时,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好上级赋予的工作职责,为促进宁海外向型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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