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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财政部肖部长的人民日报文章:四谈房产税

时间: 晓晴1082 分享

解读财政部肖部长的人民日报文章:四谈房产税

  今年以来,继财科所(财政部下属司级研究单位)、中国社科院相继为房产税的开征吹风后;今天,财政部部长肖捷在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文章。在文章的第四部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中,肖部长指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首先,这段内容有两大重要信息。第一,“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解读:这再次表明中国社科院建议人大明年要将房产税纳入立法议程并非空穴来风。而且我在《经济随笔146:中国社科院提议明年房产税立法的政策隐喻》中分析,从政治周期的紧迫性来看,房产税明年立法、后年开征符合中央的最高政治需求(这里不赘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翻看这篇文章)。当然,全国不会同步启动,可能会分布推进。但哪个地方政府会嫌自己的钱多?所以即便财政富余的区域也会在最快的时间内跟进这一地方财税红利。第二,“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解读:这也再次表明按照房产的市场价格征税是毋庸置疑的操作方式。当然,是否会每年评估一次,每年征税都按照最新的评估价格执行,个人觉得可能性非常大。当然这也为房地产评估行业催生了巨大的市场需求。

  其次,肖部长在文章的第二部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中指出:“财力协调,就是要形成中央与地方合理的财力格局,为各级政府履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提供有力保障。”当下全国很多区域财政入不敷出,仅有六个省市能够实现财政盈余。很多地方政府的财力已经无法支撑其所需承担的事权,所以中央必须要为地方找到一个比土地出让金更加稳定的新财源——房产税,当然这也符合国际惯例。

  再次,很多朋友问我,房产税最终会以什么形式开征。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凭借多年的政策研究经验,做如下推测。第一,以家庭作为计税单位,成员在全国拥有的房产汇总登记。住建部今年底已经完成了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所以核准家庭的房产信息轻而易举。第二,每个家庭按照总人口给予一定的免税面积,比如人均免税30平米。如果是三口之家,那么就免税90平米,以此类推。第三,将家庭户籍挂靠的房产作为免税抵扣的房产,不会给大家随意调配。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条),超过免税面积实施梯级累进计税(类似个人所得税)。这一条对房爷房叔的冲击最大。至于起征税率会是多少,我觉得不好说,但我猜测不会太低。因为如果税率过低,不能弥补地方的财政窟窿,房产税便失去了开征的意义;并且如果未来要增加还要继续通过人大修订法条非常繁琐,不如一步到位。所以我猜测起征税率可能介于1%-2%。大家自己算一下可能被税的金额有多少。

  最后,一些乐观的朋友说,房产税不会影响房价。君不见各种房地产交易税都被卖方转嫁给了买方?是的,如果市场供不应求,处于卖方市场的时候,卖方的确有这个能力,但市场可以永远维持在卖方市场么?同时,即便可以转嫁给卖方,投资者在卖之前,每年实打实需要为投资付出持有成本。比如深圳一套房1000多万,按照1%-2%的税率计算就是每年要交10-20万的税;试问有多少中产阶层可以承受?


  【本文作者: 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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