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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读后感:复活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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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复活》与其说是一部讲述故事的小说,倒不如说是一部宣泄自我的第三人称日记。

  赫尔曼·黑塞说:每“自我”都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世界,一个小小的星空,是由无数杂乱无章的形式、阶段和状况、遗传性和可能性组成的混沌王国。

  最开始读《复活》是在初三,当时读的很粗糙,一直把它理解为一个负心汉回头是岸的故事。最近重新看了一下这本书,纠正一下自己的观点。

  整个故事围绕着贵族子弟聂赫留朵夫展开,从最初的意气少年逐渐变得麻木迷茫放纵自我,到后来再遇卡秋莎,回到家中他开始反省,进行“灵魂净化”,发现他自己和周围的人都是“又可耻,又可憎”。母亲生前的行为;他和贵族长妻子的暖昧关系;他反对土地私有,却又继承母亲的田庄以供挥霍。这一切都是在对卡秋莎犯下罪行以后发生的。他决定改变全部生活,第二天就向管家宣布:收拾好东西,辞退仆役,搬出这座大房子。

  聂赫留朵夫是有人物原型的,但是他所具备的品格和“赎罪”路上的种种人格却是列夫托尔斯泰的一种理想式的自我表达。

  在书里,故事的构架架在那个时代是没有问题的,农民和地主的矛盾,奴隶和奴隶主的矛盾,包括映射出的麻木期的聂赫留朵夫的人格和成熟后的人格的矛盾与冲突,夹杂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显得无助而混乱,但这正是生活在社会上层的托尔斯泰所捕捉的自己身边所出现的矛盾,细细想来都符合逻辑。聂赫留朵夫所想的是自我人格上的缺陷,这些缺陷结合他的生活体现在他所接触的所有人身上。记得在《诗学》中亚里士多德写到:作为悲剧的主人公,不是绝对的好人,但也不能再坏。正是这样的矛盾体在寻找自我这个概念时更容易和同一阶段的读者达成共识,引发共鸣。所以在我现阶段的理解中,《复活》与其说是一部讲述故事的小说,倒不如说是一部宣泄自我的第三人称日记。

  在书中,我透过聂赫留朵夫的视角看到的,是这个人所寻找的救赎自我的方法。这一点在卡秋莎入狱后第一次见到聂赫留朵夫时就明确表达过:“在第一次相见时,聂赫留朵夫原以为,卡秋莎见到他,听到他有意为她尽心尽力表示悔恨,一定会高兴和感动,于是卡秋莎又成为卡秋莎。然而,使他心寒的是,他看出来,卡秋莎已经不存在了,只剩下现在的玛丝洛娃。这使他又吃惊又害怕。” 这让我想起来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我遇到了一个很像以前的我的一个人,在相处的过程中,我才能理解之前自己做许多事情的触因继而对被我任性伤害过的人感到非常抱歉,这种感觉在一次争吵中豁然明朗起来。我试图去联系之前的朋友,那个因为我的自以为是和傲慢不在意或者是故意躲避而被伤害过的人,然后我发现,他的语气很平静,这种平静带给我的也是吃惊和害怕。不等我认识到真正的问题并去“赎罪”,他就已经不是他了。在正确认识自己这一点上,我都不如聂赫留朵夫坦率。

  托尔斯泰在书里写:有一种极其常见、极其普遍的宿命论点,认为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成不变的本性,认为人有善良的,有凶煞的,有聪明的,有愚蠢的,有热情如火的,有冷若冰霜的,等等。其实,人往往不是这样的。我们说一个人,可以说他善良的时候多于凶恶的时候,聪明的时候多于愚蠢的时候,热情如火的时候多于冷若冰霜的时候,或者正好相反。如果我们说一个人是善良的或者聪明的。说另一个人是凶恶的或者愚蠢的,那就不对了。然而我们总是这样把人分类。这是不合实情的。人好比河流:所有河里的水都一样,到处的水都一样,可是每一条河都是有的地方狭窄,有的地方宽阔,有的地方急湍,有的地方平缓,有的地方清澈,有的地方混浊,有的地方冰冷,有的地方温暖。人也是这样。每一个人身上都具有各种各样人的本性的胚芽,有时表现出这一本性,有时表现出那一种本性,有时候变得面目全非,其实还是原来那个人。在有些人身上,这些变化往往特别急剧。聂赫留朵夫便属于这样的人。他发生这样的变化,有时出于生理方面的原因,有时出于精神方面的原因。

  这点不难理解,面对什么样的刺激就做出什么样的应激反应,单细胞生物也是如此。但是可悲的是,在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们往往没有办法清楚认知“自我”所传达的信息。这里也体现出了《复活》的局限性。

  在文字构成的巨大网络下,除却对于上下级的矛盾和内心情感的抒发以外,被加注了太多期许的文字没有足够的逻辑性和合理性。文字只能是内心世界的投影,书写是再创造,即使所谓写实,也不得不加工,这是文字本身的特性,不可避免。再真实的文字都存在想象的成分,因而不可能完全对应现实世界。文字固化感情,给感受命名,慰藉心灵,感情借文字以表达仿佛就能消除人内在的恐惧。聂赫留朵夫在这样的情绪中浸泡着,根本没有浮出水面换气的机会。按照这个路子,那么人的自我完善,必须通过自我摧毁来实现。

  聂赫留朵夫在监狱里见过体罚制度后发出了感叹:敏绍夫无罪而受尽折腾,显然是可怕的事情——可怕的倒不是肉体受折腾,而是他看到那些平白无故折腾他的人的残忍,就困惑绝望,不再相信善行和上帝。那几百个人什么罪也没有,只因为身份证上有几个字不对,就受尽凌辱和折腾,是很可怕的事;那些看守麻木不仁,天天干的是折磨同胞兄弟的事情,却以为在做很重要的好事,也是很可怕的。不过他觉得最可怕的是,典狱长虽然年老体弱,心地善良,却必须拆散母子,拆散父女——这都是像他和他的子女一样的人。“这是为什么呀?”聂赫留朵夫这时心中又出现了他在监狱常常会出现的那种精神上的恶心感,几乎要变为生理上的恶心感,于是他在心中这样问道,却找不到答案。这里我不明白,托尔斯泰是故意留白还是这也是他的疑问。

  我认为,这是也许是聂赫留朵夫或者说是托尔斯泰看到的发生在人类社会最常见的“无关自己”和“从众”心理的反面映射,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是最正常不过的情绪。在台湾作家林奕含的一段谈话中提到过“别人面对苦难时,我们要想的是,我们不是旁观者,而是幸存者。”这时的聂赫留朵夫已经模糊地意识到自我的转变,却没有清晰地将它表达出来。直到故事结束,他依旧觉得自己爱卡秋莎,在赎完这一项罪之后,他的生活将会因为其他的行为而变得更丰满,这是他对自我的认同和最大的尊重。所以一切都是可期待的,他们告诉你: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毕竟托尔斯泰在一开始就是这样写的:尽管好几十万人聚居在一小块地方,竭力把土地糟蹋得面目全非,尽管他们肆意把石头砸进地里,不让花草树木生长,尽管他们除尽刚出土的小草,把煤炭和石油烧得烟雾腾腾,尽管他们滥伐树木,驱逐鸟兽,在城市里,春天毕竟还是春天。

  作者:张正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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