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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书评:一个人,一辈子,一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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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书评:一个人,一辈子,一座城

  编者按:王安忆的《长恨歌》讲述了上海女人王琦瑶的一生,正如这本书的名字一样,《长恨歌》——“恨”是“遗憾”的意思。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篇《长恨歌》书评。

  《长恨歌》是王安忆于1995年出版的一本书,于2000年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故事讲述了上海女人王琦瑶的一生。

  小说从上世纪40年代开始讲起,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阴差阳错的被选为“上海小姐”第三名,被人称为“三小姐”,从此开始跌宕起伏的一生。在这里她做了李主任的“金丝雀”,也正是在“爱丽丝”这个地方,使她从少女变成一个真正的女人。上海解放了,李主任遇难,王琦瑶成了一个普通百姓。其间和程先生、阿二、康明逊、萨沙、老克腊、长脚等人或多或少都产生了精神抑或是肉体上的关系,最终,被人杀死,命丧黄泉,结束了她哀婉绚烂的生命。

  作者在书本的前五节不厌其烦的描述上海似乎像是为王琦瑶的出场做冗杂的铺垫,实则奠定了文本的整体的写作环境。若干年前,王琦瑶也只是上海弄堂万千女孩子中普通的一个,她的朋友圈子也是相对比较单纯的,不管是朴素女孩吴佩珍还是富家女孩蒋丽莉其实都还是含有同窗的意味的。那时的友情,尚且还是“我今天和你好了,你明天和她好了,我后天不和你好了”这般的简单。

  程先生是发现她的美好的“命中贵人”,因为偶然去过的那一次片场,王琦瑶被慧眼识珠的程先生发现,为其拍摄了一系列照片,又是阴差阳错,最自然的那一张照片被刊登,王琦瑶凭此参加了“上海小姐”评选大赛,并在程先生的帮助下顺利摘得第三名,由此被人称为“三小姐”,也因此遇见了李主任。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王琦瑶悲剧人生的开始。我从来不认为平凡的人生是悲剧,成千上万的人群中,注定有人会大放光芒的同时,也就注定有人会默默无闻一辈子。但这种默默无闻只是相对于社会的评价而言,对自己来说,也不乏精彩有趣。但王琦瑶从这里开始,就已经不再平凡。

  她搬进了“爱丽丝公寓”,在这里,住满了无数个像王琦瑶一样的女性,像是上海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的缩影一般。她们就像是金丝雀一样,每天有足够衣食保障和经济基础,却没有任何出于真心的关照。只能“一天可以出去逛好几趟街”,买回来大把大把的东西,确实,她们现在,也只有这种自由了。但是这样的金丝雀始终是在笼中的,她唯一的乐趣是李主任回来的日子。这是如此的可悲,将自己的欢乐完全建立在某一个人的身上,这哪里是伴侣?这分明是宠物。

  当然,这样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不久,李主任遇难了,王琦瑶搬出了爱丽丝公寓,这是不幸,却也是万幸。

  王琦瑶远离了光怪陆离的上海,回到了最为质朴,最为真实的江南小镇。她的一生似乎从来不缺爱她的人,在这里,她遇到了阿二。

  我一直觉得王琦瑶和阿二的爱情是整本书中最纯粹的爱情。这时的王琦瑶像是没有经历过之前的一切,就那么简单朴素的和阿二开始了朦胧的情感。通常意义上的初恋是指人的第一场恋爱,但我却更愿意将王琦瑶的初恋理解为她和阿二的爱恋。

  毕竟,李先生和她,只是主人和宠物的关系。而最起码,她和阿二的恋爱,是彼此独立的,是没有经济羁绊的,他们之间的感觉更加纯粹,这种感觉在江南小镇的映衬下,显得越发美好起来。却也不由得让人想到尽管上海地处江南,却因为其殖民地历史与接受外来文明较多让它似乎脱离了江南,成为一个独特的文化符号与文化存在。

  朴素的爱恋没有持续多久,王琦瑶最终还是回到了上海。这美妙的插曲,也就这样戛然而止了。

  如果说之前上海的故事中心是“爱丽丝公寓”的话,回到上海后她的故事中心则转移到了“平安里”这一条弄堂。不同的是,“爱丽丝公寓”里的她更像是李主任的附庸,而“平安里”的她似乎开始变得独立,不管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

  在上海这个普通的弄堂,她学习了一门手艺,开起了诊所。认识了严家师母、康明逊、萨沙。还有,不再照相的程先生。

  本来,这只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小团体。每天的生活也比较简单,无非是吃吃饭,喝喝茶,打打牌。之间的矛盾也不过是“你少了我的一张牌,我少了你的一份钱”这样简单。

  如果时光停留在这里,倒也无妨。可事情的发展哪有那么顺利,王琦瑶的一生怎么会在这里就停滞呢?她和康明逊一来二去,竟生出了不知是不是为爱情的情愫。尽管不知道这是不是爱情,花还没有开,却已经结下了果实。如果说和李先生是年少的懵懂无知,和康明逊,怕是夜晚的错觉了吧。

  两人有些不知所错,这时,实在无计可施的王琦瑶将目光投向的单纯的萨沙,是的,就这样,萨沙莫名的,成了王琦瑶和康明逊孩子的“亲生父亲”。在这个单亲母亲决心承担起一个作为母亲的责任的时候,程先生再一次出现在了王琦瑶的生命里,但却没有并什么突兀之感。

  他很自然的出现,担当起了一个实际的丈夫的职责。两个人似乎都在心照不宣,两人分别后的岁月似乎像是在被慢慢的淡化一样,竟在彼此那里体会到了寻常人家生活的乐趣。她的人生,似乎按下了返回键,回到了纯真尚在的青春年华。可这简单的有些苟且式的温存,马上又被程先生的离世所打破。

  尽管王琦瑶看上去和年轻时候没有太大的差别,可我总会忍不住提醒自己,是的,她有了孩子,有了薇薇,她成了母亲。

  尽管我一直不愿意以分娩作为女性阶段性的代名词,但不得不承认,分娩又确实是一个女人的分水岭。它意味着,以后,你不是姐姐,而是阿姨,而是上一代的人了。从此,是薇薇的天下了。在这时,我分明看到了王琦瑶眼中透出的沧桑和无奈。

  但王琦瑶的魅力又哪里是年龄可以掩盖住的?老克腊和长脚的年龄似乎都可以喊她阿姨了,却仍然擦出了“爱情”或是说可以称之为“爱情”的火花。

  但是,他们爱的,或许并不是王琦瑶本人,而是王琦瑶所代表的上海的历史,那份并不久远却是古老的历史。这也正是王琦瑶的可悲之处。

  再美的花朵都有香消玉殒的时刻。

  不同的是,王琦瑶的散落,和自己女儿的男朋友有直接的关系,因为钱财,他失手杀死了王琦瑶,结束了王琦瑶的一生。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仓促的结局,似乎也打破了我们的怀旧幻想,回到现实中来。

  王琦瑶的一生似乎都是一个悲剧,这个悲剧,从年少的选美比赛开始,一步一步,逐渐走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爱丽丝和平安里两个地方串起了她在上海的那部分人生,但在这两个地方,她又真的得到了真正的爱情吗?大概只有她自己才懂得明白。

  王安忆的这部《长恨歌》讲的是上海故事,我不由得想起金宇澄的《繁花》,讲得也是上海故事,两者对比起来:如果说《繁花》是以一个男性为中心,讲述他遇到的形形色色的女性,那么《长恨歌》则是以一个女性为中心,讲述她遇到的形形色色的男性,二者对比起来很有值得玩味的地方。

  王安忆这部小说火热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当时上海怀旧热的兴起。

  确实,这部小说中上海的印记是非常浓厚的,民间化的叙事使得文中有大量的上海市井生活场景,文本到处都充盈着生活的细节。王琦瑶一出场就是典型的上海弄堂闺阁女孩,乍一看,似乎这就是一部上海怀旧史。

  但王安忆本人却在不同的场合或多或少的否认了这个观点。

  作者写的上海尽管看起来就是上海本身,但其实,这是一个抽象化的上海,它最大限度的剥离了政治因素带给它的影响,甚至拒绝文化的主流,它其实就是我们的文化传统在民间以最朴素的方法保留下来的一种形式。

  王安忆的文笔非常的舒缓,她不急不躁的讲述上海弄堂里的小故事,却又不乏情节性,可以让你有阅读下去的冲动。她笔下王琦瑶的生活简直是上世纪上海弄堂女性的活的教科书,却又不仅仅是上海弄堂女性教科书这么简单。

  每日的喝茶,围炉夜话,妆容都成了上海女性的缩影,那不是王琦瑶,那是成千上万个上海的女性,那不只是王琦瑶的一生,那是上海的历史。

  当然,这部作品和所有的女作家和描写江南的书一样,永远不能给你一种大气磅礴的感觉,永远像是“走不出上海的弄堂”一样,格局自然没有写塞外的那些文学作品大气。但我并不觉得这是它的缺点,如此哀婉缠绵的一生,又怎能不用哀婉缠绵的笔触展现出来呢?这只是外在和内在兼备了而已。这也是文化多样性包容性的一种体现,我们应该允许多样化的文学的出现,这样才能去更好的建构文学这座大厦。

  正如这本书的名字一样,《长恨歌》——“恨”是“遗憾”的意思。王琦瑶的一生,似乎永远都留有遗憾,遇到了那么多的男人,最后的最后,也只是凄惨孤独的和这个世界作别,也不知道能不能留下哪怕是一丝的痕迹。

  其实,还是可以的吧,最少,可以换来人们的一声叹息。

  长恨歌?如此而已......

  那是王琦瑶的一生,那是上海的历史,那是记忆中的温存。

  作者:刘若凡

  公众号:三十六摄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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