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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伤感爱情文章

时间: 晏付1011 分享

青春伤感爱情文章

  青春如同一首歌,它的内涵就是让你用如火的精力唱出它的生命;同时它又是一个梦,让你用坚实的足音将它羽化为现实的辉煌,爱情是正常人内心一种圣洁的情感。下面是学习啦小编带来的青春伤感的爱情文章,欢迎阅读!

  青春伤感爱情文章:我们没有在一起

  我们的熟识,谁也回忆不起来。我一直笃定地认为你是被我洁白无瑕的人品所震慑,而你在发来一系列呕吐的表情后,自信满满地说是我为你潇洒不羁的谈吐所倾倒。只是我们,就那样莫名其妙地有了绯闻,然后谁也没有找到绯闻事实存在的证据,包括你我。

  那年七夕,我们装作情侣去参加校际联合知识竞赛,忘了比赛时我是如何把你苦苦挣来的比分轻易丢掉,又如何在心有灵犀环节牛头不对马嘴的。主持人诧异于我们的默契,而你把责任归咎于我的头大无脑,我万分沮丧,你神采飞扬。后来我终于在文学范畴抢占几题,你才停止了叽叽歪歪的唠叨。天可怜见,我们一番抛头颅洒热血的英勇奋斗总算换来了些许物质回报,当最后一题被我拿下时,你歇斯底里地对我哈哈大笑:“猪头四,我们赢了!”若不是男主持长得略显帅气,我真想不顾淑女形象地一拳挥过去。

  昨天你打来电话:“哈哈哈(星爷式无限循环),猪头四,我过了!”“过你个头呀!发神经也用不着凌晨两点打扰姐的美容觉!”“猪头四,我第一时间想把快乐与你一起分享,你应该荣幸才对。哥竟然过了英语八级!”

  “猪头四,我正在香港出差,要不要给你带什么纪念品回来?”“不用了!”“你说你这人,我好心给你带纪念品竟然一口回绝。这里的香水不错,给你带一瓶吧!”“香水?姐从来不用这玩意儿!不过既然你一片孝心,姐就勉为其难地收下吧!”

  初入社会的你也开始学着饱经沧桑的口吻:“猪头四,以后别像哥这样傻了。”“猪头四,哥被伤害了,哥要出家。”看到这样的你,我总是不屑一顾地对你咆哮,然后悄悄地心疼。

  我曾和你说过想嫁个稍微富有的男人,当少奶奶,开个小小的书吧,不为赚钱,只为雕刻时光,就好像我们停留在那个年代。这样单纯简单的愿望被你笑了半个钟头,当我终于忍不住要发飙的时候,却听你郑重其事地说:“猪头四,嫁给我吧!”我的大脑瞬间闪过无数念头和准备付诸的举动,是揍你一拳还是踢你一脚,或者当场答应吓死你?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是傻傻地愣在那里。然后,谁也没将对白继续。我想你只是急着想告知全世界你已经不再想她,而我刚好适时地出现,于是你以为可以就这样忘记一个人。其实若真要忘记一个人,是不需要另一个人来拯救的。

  你对我说:“你很好,只是我没有早点遇到。”其实我们很早就遇到,只是那时我不知晓,你也不知道。多年前的那个白衣少年,倚在我家窗台外的大榕树下。他面前的画板始终背对着我,很想知道他画的是什么。有一天,风掀起了他的画纸,洁白的宣纸在空中飞舞,在它旋转坠落的瞬间,我看到了铅笔勾勒的窗台,以及窗台上的女孩。一直以为他是我年少绮丽的梦境,直到后来你无意中提起,我忽然泪流满面。原来他一直都在。

  很庆幸我们没有在一起,不然现在的我们可能会像所有分手的情人一样变成陌生人,或者像所有结婚的男女一样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争吵不休。一直很害怕最亲密的人突然变得互相伤害,看多了曾经深爱的人反目,曾经携手的人陌路。介于友情和爱情之间,有人称之为暧昧,而我觉得,只有这样的距离才可以毫无保留。你不用担心我会吃醋而隐瞒下班后和朋友去喝酒的事情,我也不会因为赴你的约会而紧张兮兮地梳妆打扮。

  我们没有在一起,所以我们不会分开。

  青春伤感爱情文章:十六岁的爱情

  初秋的夜晚,坐在五道营胡同口里,酒过三巡。窗外,一个清秀的少年骑着单车拐入院落,他穿着一件干干净净的蓝色衬衣,整齐地扎在牛仔裤里,仿佛要赴一个正经的约会。

  店里除了我和朋友以外,只有一个年轻的侍者。他显然跟那年轻的侍者非常熟悉,点头招呼。没过一会儿,少年跑到我和朋友面前,骑在座椅上,故作不羁状问:“喝酒哪?”我问:“大半夜的,一个小朋友来酒吧干什么?”“我不是小朋友,我16岁!不信你看我身份证。”说罢,他从座椅上跳起来。

  倒是不假,我笑笑,“好吧,16岁的大人,你来做什么呢?”少年脸一下子红了,低着头不好意思地笑。年轻的侍者扬声说了一句:“为了小曼嘛,可惜,人家下班了。”

  原来,小曼也是这里的服务员,是少年爱慕的女孩。年轻人总是乐意在人面前谈论自己的爱情。少年兴奋而故作神秘地问:“要不要看看她的照片?”还不等回答,他已拿出手机在我面前。

  照片里是个干干净净的少女,留着齐刘海,笑起来弯弯的眼睛,圆圆的脸,“并不是很漂亮嘛。”我故意逗他。

  “喜欢一个人又不是因为她漂亮。”他一边反复地看着屏幕上的照片,一边满不在乎地说,“我今晚就睡在这里了,因为她明天上早班。那么她一来,我就可以看见她,多好。”他有点自言自语。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穿衬衫吗?我平时都穿运动衣。”他忽然站起来,向我展示他的衬衣,“因为她说我穿衬衣最好看了,所以我每次见她都把衬衣穿上。嘿嘿。”

  “初恋?”我追问。

  “唉,不是。”他有点惆怅地回忆,“小学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女孩。我攒下早餐的钱给她买贴纸,结果她喜欢别的男生,把贴纸都送给别的男生了。”

  “那现在这个,她喜欢你吗?”我问。吧台里安静的侍者又“扑哧”一笑。少年恼怒地瞪了他一眼,又回过头来挤出一脸沧桑的模样说:“喜欢一个人是你自己的事,管别人是不是喜欢你呢?”

  “那你喜欢她什么呢?”我追问。

  “不知道。”少年脸上有一种又惘然又甜蜜的表情,“就是看到她,心里就扑通扑通地跳,就觉得好想见到她。哎哟哎哟,你不明白啦。”是啊,呵呵,我16岁的那个初秋,真的已经褪色成这条胡同里猫走过的脚步,无声无息,抓都抓不住一点。

  少年想了一下,决定去阁楼把衬衣脱掉。“否则就皱了。”话音未落,人就不见了。少年的气息还在,楼梯上传来“咚咚”的声音,落在微醺的耳朵里,震耳欲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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