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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随笔

时间: 木兰832 分享

  爱情,让人无法呼吸。现在来看看有关爱情的随笔,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准备的爱情的随笔,仅供参考!

  爱情的随笔篇一

  以前,看张爱玲的姑姑张茂渊,一场恋爱等了50年,78岁才等到自己的爱情,有情人终成眷属,就觉得不值,难道真如电影里上演的那幕:我只爱你沧桑的容颜?

  还是旁人感叹着,说男女主角真是痴情,考验了那么多年,终于结婚了。

  可是我看到的却是,真遗憾。哪个男人不爱美女?哪个女人不爱帅哥。容貌,是第一眼打动人心的地方,谁愿意等到它被岁月侵蚀掉,才拥为己有?

  一场爱情之所以要长跑,归结起来不过是不够爱或者不敢结罢了。这是岁月留下的无奈,揭开来,没有不疼的。

  不够爱,又有些爱,这样那样的借口拖延着,以期占着这个,期待遇见更好的,实在没有,再说结婚。

  不敢结婚,汪明荃便是这种。她说:“我会害怕如果两个人住在一起怎么样。习惯了享受很大的空间,如果真的一起住,大家就要互相迁就。但是现在是不是还要这么辛苦去迁就另一个人呢,我很犹豫。我和他的个性都很强,他在家里是一家之主,家人对他千依百顺,他负责赚钱养家,妈妈弟弟都很怕他,虽然他在外面很顺从别人,但回到家里就他说了算,我自己也是很自我的人,我一向自己一个人住。”

  就为了不想迁就对方,一拖20年吗?她爱罗家英,可是怕承担。

  20年的时间,他们在孤独的世界里相互取暖,共同面对癌症,共同经历生死,把婚姻里该经历和不该经历的都经历完了,该承担与不该承担的也承担完了,才想起去拿这张结婚证。结婚证,是一张纸,更是彼此的给予及一场约定。当初的不肯给,直到容颜苍老了,才匆匆交付,婚姻原本值得期待的冒险也没了。过程全部走完,再拿那张结婚证,确实没什么意思。结婚要趁早,来得太晚了,也会失去冒险的快乐。

  在正常的年龄,去做该做的事情,即使分手也还有更改的余地。结婚照,并不是越老越好看。爱情长跑,并不意味着就是一场幸福。(文/叶细细)

  爱情的随笔篇二

  情歌,总喜欢用失去了他来表示分了手。我写过,罪过罪过。

  一个人是如何以为凭爱情或婚姻而有能力拥有另外一个人?

  爱一个人,可以拥有很多爱不释手的礼物,因为是他,在市场上人人包括你自己都买得到的东西,因为爱而升华成艺术品,甚至再买一个路易维顿的行李箱来珍藏它们。

  爱一个人,可以和他共同拥有一间房子,一张床,甚至拥有一只史纳沙,最后拥有一个孩子。啊,对不起,一只狗,一个孩子,付出了价钱和心血,但他们有自己的生命,最高的成就只是从他们身上得到快乐,凡是有生命的,你用尽千手千眼去拿捏着凝望着,他们都有权利成长和改变,你的大脑可以随你指示而让你双手拥抱,却不能指令他们跟你做必然的动作。他们也不是股票,最大的股息,只是和他们共处或长或短的美丽时代,并没有持有的能力。

  爱一个人,连他名字中某一个字在书中在报上出现都动魄惊心,甚至造作到在冒汗的玻璃上用手指写下那名字。但他的名字来自仓颉,组合成十几亿人的虚名,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有专利权,你又拥有什么?爱他的眼耳口鼻,爱他的声线气味,爱到尽头,也不能拥有他童年逃学打麻将的往事,前度情人上床后的厮磨,和好兄弟踢足球受伤留下的疤痕。不能拥有他的身份证他的职业他不断成长中的转变。各自的生涯只能用爱来交换,分享过后化成回忆,而回忆如此抽象,凡是抽象的,都不能放进保险箱。

  爱一个人,别轻言拥有。美化如歌词的甜言蜜语过后,可以拥有一碗他手忙脚乱煮给你难喝而温馨的老火汤,可以吞进肚里。我想把你吞进肚里,在枕头上不失为泡沫化的浪漫,到脚踏实地硬着陆,谁又愿意给谁吞下。

  恋爱大不过天,谁也不属于谁。即使贪色爱上美似会行会走的大卫像,可以摸可以抱可以跟他同行,他的分子构成却是与万物同在而凑巧与你发生过关系的生物。

  相爱很难,吓走一颗心却很易。你试着处处想拥有他的一切,他自会忽然害怕失去一切,向往自己自在的天地,因为他是个独立的生物。为着想有太多的爱而失去爱,真是讽刺的爱情现象,却又每日发生,沦为不够资格见报的真人真事。

  说到底,什么叫有,什么叫无?港大有一座大楼,命名为任白楼,上课的学生却不属于任白。我们捐出了爱,本该不求回报,一期求都有了负担,还敢奢言拥有?最大理想的结局也不过是得来幸福。幸福却不是实物,再紧的拥抱都是虚的。最实在的反而是我们更虚的心。唯心可以搜集回忆,享有幸福。 万法唯心造。

  爱若难以放进手里,何不将它放进心里。

  爱情的随笔篇三

  爱一个人到什么程度,通常是在分手时见分晓。

  有一位我非常喜欢的女演员,生完孩子没多久来上我的节目,满脸洋溢着初为人母的喜悦。节目中,她大方地讲述着她的恋爱、婚姻和可爱的孩子。她的先生很有才华,也是位大导演,众多想要上位的女演员都会飞身扑上。可是,她丝毫也不担心。我们也觉得她无须担心,坐在对面的她是那么可爱、幽默、睿智,更有杀伤力的是她拥有骄人的美丽。

  两个月后她离婚了,带着孩子离开了那个男人。

  从头至尾,媒体没有拍到她一滴眼泪,也没有听到她一句恶语相向。难道她心里不恨吗?

  她只是情商太高,把伤害降到了最低,不想让自己和孩子成为大家的笑话。身为娱乐圈的红人就要有这种气质和担当,好或散都是自己的事。

  我有个南方的朋友,只身来北京求学,认识了一个北京姑娘。女孩想出国深造,可外语又不过关,他在恋爱之余又成了女孩的私人家教。看到女儿和如此优秀的男孩在一起,父母也很放心。

  两年之后,男孩留校当了助教,女孩去了英国。他在北京完全担当起女婿的角色,煮饭,打扫,跑腿。准岳父家有一点风吹草动,他总是在第一时间出现。逢年过节,他有时也不回家,留在北京陪着两位老人。

  一年后,女孩在邮件里通知他分手,原因很简单:她爱上了她的同学,他们在国外同居了。他飞了一趟英国,但是一切都无济于事,什么都挽回不了了。

  回国前的那个晚上,女孩和他深谈了一次。她说:你是个好人,可是我对你已经没有感觉了,我现在看着你,就像看着一个很亲很亲的哥哥。我唯一求你的一件事就是回国后,别告诉我爸妈我俩分手的事,好吗?他点了点头,女孩又说:到了合适的时候,我会主动跟他们说的。

  第二天,他在飞机上蒙着头,流着眼泪睡了过去。到北京后,他把女孩买的东西给老人送过去,依然在她家煮饭,打扫,跑腿。那天,女孩的父亲突然昏倒被送进了医院,他接了电话就赶过去,连续两个星期,伺候在病床前。女儿带着男朋友赶了回来,看到病床上的父亲和床边的他时,不知道说什么好。而父亲看到女儿身后的陌生男孩,一切都明白了。

  爱一个人到什么程度,通常是在分手时见分晓。我的这个朋友现在已经结婚,有了孩子,他和以前女友的父亲还有联系,逢年过节也会电话问候。他的解释是:我们曾经相爱过,那么,我们的缘分让我们成了家人,就算我们没有走下去,我也不会去伤害她的。

  我没有他那么崇高,也做不到他那么伟大,但是我尊重他。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爱去浇灌着一朵明知道开不了的绢花,只因为有人需要它。他懂得什么叫优雅地放手。

  放弃与放手,只在一念之间。放弃是妥协,牺牲了本来应该属于你的东西;放手是智慧,放下了那些从来就不是你的物件。

  人生中,有两个字可以为你开启许多扇门—“拉”和“推”,可惜的是,很多人却选择了—“冲”和“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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